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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重點站區管理委員會2024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25-08-29 10:00    來源:北京市重點站區管理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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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十、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一、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二、政府購買服務決算公開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根據京辦字〔2020〕8號《中共北京市委辦公廳、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北京市重點站區管理委員會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設立北京市重點站區管理委員會,為市政府派出機構,本部門性質為行政機關,統一負責組織協調本市重點站區的管理、服務工作。下設北京市重點站區管理委員會(本級)、北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重點站區分局和北京市重點站區綜合事務中心三個直屬單位。

主要職責:1、負責組織協調本市重點站區的社會治安、市場秩序、交通秩序、公共衛生、市政公用、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擬定相關建設、管理、服務的規劃、標準並組織實施; 2、負責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做好本市重點站區的客運工作; 3、負責本市重點站區出站系統管理和市容環衛工作,依據城市規劃完善重點站區的服務設施;4、負責組織、協調、監督本市重點站區的安全生産工作,並承擔相應的管理責任。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安全工作,並承擔相應的領導責任。 5、負責對有關部門和單位在本市重點站區的日常管理和服務工作進行監督檢查;6、參與本市重點站區的規劃建設;7、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4年度收、支總計64249.97萬元,比上年減少526.33萬元,下降0.81%。

(一)收入決算説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計58535.62萬元,比上年減少1886.87萬元,下降3.12%。

1.財政撥款收入55075.7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4.09%。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55075.7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4.09%;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2.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3.事業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4.經營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5.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6.其他收入3459.92萬元,佔收入合計的5.91%。

圖1:收入決算

圖1:收入決算

(二)支出決算説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計57876.85萬元,比上年增加647.23萬元,增長1.13%,其中:基本支出24203.28萬元,佔支出合計的41.82%;項目支出33673.57萬元,佔支出合計的58.18%;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經營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

圖2:支出決算

圖2:支出決算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4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59256.57萬元,比上年減少1098.19萬元,下降1.82%。主要原因:落實市委市政府關於過緊日子的要求,壓減一般性支出和非緊急非必需支出。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53854.06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按大類):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0282.04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19.09%;教育支出90.02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17%;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837.80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5.27%;衛生健康支出1751.02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3.25%;城鄉社區支出38654.34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71.78%。其他支出238.84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44%。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2024年度年初預算10710.38萬元,2024年度決算10282.04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6%。

其中:

“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2024年度年初預算10710.38萬元,2024年度決算10282.04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6%。主要原因:落實市委市政府關於過緊日子的要求,壓減一般性支出和非緊急非必需支出。

2、“教育支出”(類)2024年度年初預算117.1萬元,2024年度決算90.02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76.87%。其中:

“進修及培訓”(款)2024年度年初預算117.1萬元,2024年度決算90.02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76.87%。主要原因:厲行節約,減少培訓支出。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2024年度年初預算2971.29萬元,2024年度決算2837.8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5.51%。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預算2971.29萬元,2024年度決算2814.98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4.74%。主要原因:按照全市統一政策基數調整,安排實際支出。

“撫恤”(款)2024年度年初預算0萬元,2024年度決算22.82萬元,主要原因是追加退休人員死亡撫恤金。

4、“衛生健康支出”(類)2024年度年初預算1698.7萬元,2024年度決算1751.02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3.08%。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2024年度年初預算1698.7萬元,2024年度決算1751.02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3.08%。主要原因是按照全市統一政策基數調整,增加預算支出。

5、“城鄉社區支出”(類)2024年度年初預算35676.9萬元,2024年度決算38654.34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8.35%。其中:

“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款)2024年度年初預算35676.9萬元,2024年度決算38654.34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8.35%。主要原因是根據部門年度工作安排及實際情況,追加“社會公眾服務類項目”等部分項目支出。

6、“其他支出”(類)2024年度年初預算249.02萬元,2024年度決算238.84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5.91%。其中:

“其他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預算249.02萬元,2024年度決算238.84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5.91%。主要原因是根據工作安排及實際情況,減少部分項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24年度本部門無此項支出。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2024年度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總計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總計0萬元。

七、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24168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萬元,(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2024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108.93萬元,比2024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148.96萬元減少40.03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4年度決算數60.89萬元,比2024年度年初預算數74.92萬元減少14.03萬元。主要原因:厲行節約,減少非必要的出國(境)支出;2024年度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於站城融合發展、綜合交通樞紐建設、機場管理服務交流及人才交流、環境秩序治理培訓等方面,2024年度組織因公出國(境)團組2個、14人次。

2.公務接待費。2024年度決算數0萬元,比2024年度年初預算數0.29萬元減少0.29萬元。主要原因:厲行節約,減少公務接待支出。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24年度決算數48.04萬元,比2024年度年初預算數73.76萬元減少25.72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4年度決算數35.96萬元,主要原因:按照部門年度公車購置(更新)計劃,2024年度購置(更新)2輛。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4年度決算數12.08萬元,比2024年度年初預算數37.8萬元減少25.72萬元,主要原因是厲行節約,減少公務用車使用頻率。2024年度公務用車保有量25輛。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24年度機關運作經費支出合計1547.73萬元,比上年減少119.62萬元,減少原因:厲行節約,壓縮公用經費支出。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24年度政府採購支出總額28881.82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510.67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1438.46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26932.69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23963.26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82.97%,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14231.69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49.28%。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重點站區管理委員會共有車輛25台;單位價值100萬元(含)以上的設備0台(套)。

五、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説明

2024年度政府購買服務決算1894.4萬元。

六、專業名詞解釋

1.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2.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3.“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4.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5.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是規範財政支出管理和強化預算約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7.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類)行政運作(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事業運作(項):反映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後勤服務中心、醫務室等附屬事業單位。

9.教育支出(類)進修及培訓(款)培訓支出(項):反映各部門安排的用於培訓的支出。

10.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行政單位離退休(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1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事業單位離退休(項):反映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1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支出。

1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實際繳納的職業年金支出(含職業年金補記支出)。

14.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紅軍老戰士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1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撫恤(款)死亡撫恤(項):反映按規定用於烈士和犧牲、病故人員家屬的一次性和定期撫恤金、喪葬補助費以及烈士褒揚金。

16.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紅軍老戰士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17.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事業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待遇的醫療經費。

18.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公務員醫療補助經費。

19.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款)行政運作(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20.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21.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款)機關服務(項):反映為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提供後勤服務的各類後勤服務中心、醫務室等附屬事業單位的支出。

22.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款)城管執法(項):反映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加強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3.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款)其他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於城鄉社區管理事物方面的支出。

24.其他支出(類)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不能劃分到具體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項目。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部門整體績效評價報告(詳見附件)

二、項目支出績效評價報告(詳見附件)

三、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詳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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