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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興國際機場臨空經濟區聯合管理委員會2024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25-08-29 10:00    來源:北京大興國際機場臨空經濟區聯合管理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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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十、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一、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二、政府購買服務決算公開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北京大興國際機場臨空經濟區聯合管理委員會是北京市政府、河北省政府共同派出機構,是大興機場臨空經濟區京冀聯合工作領導小組的辦事機構,為正局級單位,下設五個部門,分別為:綜合部、規劃計劃部、政策研究部、督查推動部、綜合保稅區管理部。

主要職責為:

(1)負責統籌北京大興國際機場臨空經濟區(以下簡稱臨空經濟區)發展戰略和年度計劃,協調臨空經濟區總體規劃和相關專項規劃編制、總體管控區管控方案制定以及跨區域基礎設施建設。

(2)負責統籌臨空經濟區的産業准入標準及相關政策,協調推動臨空經濟區規劃確定的重點産業和産業空間佈局、臨空經濟區財稅等利益共用分配機制的落實。

(3)負責指導、協調臨空經濟區大興、廊坊片區的建設管理工作。

(4)負責與國家有關部委的對接、聯絡,為臨空經濟區爭取政策、資金、項目等方面的支援。

(5)承擔北京大興國際機場臨空經濟區京冀聯合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實北京大興國際機場臨空經濟區京冀聯合工作領導小組議定事項,協調解決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

(6)負責組織推進北京大興國際機場綜合保稅區規劃建設、産業發展和運作管理等工作,擬訂有關規劃、計劃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工作中遇到的有關問題。

(7)完成北京市委、市政府以及河北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4年度收、支總計3493.94萬元,比上年增加126.72萬元,增長3.76%。

(一)收入決算説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計2582.75萬元,比上年減少553.4萬元,下降17.65%。

1.財政撥款收入1298.9萬元,佔收入合計的50.29%。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298.9萬元,佔收入合計的50.29%;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2.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3.事業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4.經營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5.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6.其他收入1283.85萬元,佔收入合計的49.71%。

圖1:收入決算

圖1:收入決算

(二)支出決算説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計2646.55萬元,比上年增加379.59萬元,增長11.81%,其中:基本支出1622.99萬元,佔支出合計的61.32%;項目支出1023.56萬元,佔支出合計的38.68%;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經營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

圖2: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情況

圖2: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情況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4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1345.9萬元,比上年減少288.51萬元,下降17.65%。主要原因:一是落實政府過緊日子要求,嚴控一般性支出預算;二是2024年繼續使用上年結轉結餘資金較上年增加。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341.61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51.01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11.26%;城鄉社區支出1190.60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88.74%。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2024年度年初預算148.38萬元,2024年度決算151.01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1.76%。

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預算148.38萬元,2024年度決算151.01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1.76%。主要原因:人員增加及社會保險基數調整。

2.“城鄉社區支出”(類)2024年度年初預算1168.62萬元,2024年度決算1190.6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1.88%。其中:

“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款)“行政運作”(項)2024年度年初預算1168.62萬元,2024年度決算1190.6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1.88%。主要原因:年度新增人員經費。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七、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1294.61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萬元,(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2024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8.85萬元,比2024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11.28萬元減少2.43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4年度決算數0萬元,與2024年度年初預算數0萬元持平。

2.公務接待費。2024年度決算數0萬元,比2024年度年初預算數0.48萬元減少0.48萬元。主要原因:未發生公務接待事宜。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24年度決算數8.85萬元,比2024年度年初預算數10.8萬元減少1.95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4年度決算數0萬元,2024年度購置(更新)0輛。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4年度決算數8.85萬元,主要原因:單位採用新能源純電公務用車,使得年度公務用車的燃油及維護成本得以降低。2024年度公務用車保有量4輛。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24年度機關運作經費支出合計30.28萬元,比上年減少28.57萬元,減少原因:落實政府“過緊日子”要求,進一步壓減日常公用經費支出。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24年度政府採購支出總額772.4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44.75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727.65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659.19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85.34%,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39.46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5.11%。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截至12月31日,北京大興國際機場臨空經濟區聯合管理委員會共有車輛4台;單位價值100萬元(含)以上的設備0台(套)。

五、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説明

2024年度政府購買服務決算727.65萬元。

六、專業名詞解釋

1.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2.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3.“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4.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5.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是規範財政支出管理和強化預算約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7.“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款)“行政運作”(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8.“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款)“一般行政事務管理”(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部門整體績效評價報告(詳見附件)

二、項目支出績效評價報告(詳見附件)

三、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詳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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