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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網際網路法院2024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25-08-29 10:00    來源:北京網際網路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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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十、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一、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二、政府購買服務決算公開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機構設置、職責

北京網際網路法院是國家審判機關。根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會議通過的文件精神和十二屆市委常委會第80次會議精神,設立北京網際網路法院,按照區人民法院級次單獨設置。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網際網路法院審理案件司法解釋的規定,北京網際網路法院本級集中管轄北京市轄區應當由基層人民法院受理的網路購物合同、網際網路金融借款合同、著作權權屬及侵權糾紛等十一類涉網際網路第一審民事、商事、知識産權、行政案件。

北京網際網路法院設置內設機構包括政治部(機關黨委)、審判管理辦公室(研究室)、立案庭(訴訟服務中心)、綜合審判一庭、綜合審判二庭、綜合審判三庭、執行局、綜合辦公室(司法警察大隊)。

北京網際網路法院下屬單位數量1個,為北京網際網路法院本級。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4年度收、支總計23894.98萬元,比上年增加7734.33萬元,增長47.86%。

(一)收入決算説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計23872.61萬元,比上年增加8176.87萬元,增長52.10%。

1.財政撥款收入23871.61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9.99%。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23871.61萬元,佔收入合計的100%;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2.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3.事業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4.經營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5.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6.其他收入1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01%。

圖1:收入決算

圖1:收入決算

(二)支出決算説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計20798.63萬元,比上年增加5025.19萬元,增長31.86%,其中:基本支出7281.33萬元,佔支出合計的35.01%;項目支出13517.3萬元,佔支出合計的64.99%;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經營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

圖2: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情況

圖2: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情況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4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23873.60萬元,比上年增加8182.06萬元,增長52.14%。主要原因:我院2024年進行新址裝修改造及信息化遷移工作,部分相關費用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0798.63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按大類):公共安全支出19914.25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95.75%;教育支出0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459.38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2.21%;衛生健康支出425.00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2.04%。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公共安全支出”2024年度年初預算18224.64萬元,2024年度決算19914.25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9.27%。其中:

“法院”2024年度年初預算18224.64萬元,2024年度決算19914.25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9.27%。主要原因:我院2024年進行新址裝修改造及信息化遷移工作,部分相關費用支出增加。

2、“教育支出”2024年度年初預算0.26萬元,2024年度決算0.0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0.00%。其中:

“進修及培訓”2024年度年初預算0.26萬元,2024年度決算0.0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0.00%。主要原因:年內無相關培訓支出。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024年度年初預算519.46萬元,2024年度決算459.38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88.43%。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2024年度年初預算499.46萬元,2024年度決算459.38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1.98%。主要原因:人員退休增加,相關費用支出減少。

“撫恤”2024年度年初預算20.00萬元,2024年度決算0.0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0.00%。主要原因:年度內未出現犧牲病故人員。

4、“衛生健康支出”2024年度年初預算443.70萬元,2024年度決算425.0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5.79%。其中:

“行政單位醫療”2024年度年初預算443.70萬元,2024年度決算425.0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5.79%。主要原因:人員退休增加,相關費用支出減少。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本部門無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部門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

七、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出7281.33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2024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30.23萬元,比2024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47.74萬元減少17.51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4年度決算數0萬元,與2024年度年初預算數0萬元持平。主要原因:全市法院財物統管後,因公出國(境)費用統一安排在市高級法院。

2.公務接待費。2024年度決算數0萬元,比2024年度年初預算數5.21萬元減少5.21萬元。主要原因:2024年度我院無公務接待支出。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24年度決算數30.23萬元,比2024年度年初預算數42.53萬元減少12.30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4年度決算數0萬元,主要原因:2024年度我院無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4年度決算數30.23萬元,主要原因:2024年度我院嚴格公車使用管理,厲行節約,車輛加油費用減少。2024年度公務用車保有量21輛。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24年度機關運作經費支出合計1420.92萬元,比上年減少87.52萬元,減少原因:本年度我院合理統籌公用經費支出,細化管理,節約了經費使用。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24年度政府採購支出總額7261.91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395.22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3343.46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3523.23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1278.27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17.6%,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558.17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7.69%。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截至12月31日,北京網際網路法院(本級)共有車輛21台;單位價值100萬元(含)以上的設備6台(套)。

五、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説明

2024年度政府購買服務決算3524.13萬元。

六、專業名詞解釋

1.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2.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3.“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4.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5.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是規範財政支出管理和強化預算約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7.公共安全(類)法院(款)行政運作(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8.公共安全(類)法院(款)案件審判(項):反映人民法院對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案件審判活動的支出。

9.公共安全(類)法院(款)兩庭建設(項):反映人民法院審判用房、人民法庭用房、刑場建設維修和設備購置,以及審判庭安全監控設備購置及運作管理等支出。

10.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行政單位離退休(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1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1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實際繳納的職業年金支出(含職業年金補記支出)。

1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撫恤(款)死亡撫恤(項):反映按規定用於烈士和犧牲、病故人員家屬的一次性和定期撫恤金、喪葬補助費以及烈士褒揚金。

14.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紅軍老戰士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15.教育支出(類)進修及培訓(款)培訓支出(項):反映各部門安排的用於培訓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部門整體績效評價報告(詳見附件)

二、項目支出績效評價報告(詳見附件)

三、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詳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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