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十、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一、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二、政府購買服務決算公開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台灣民主自治同盟是由台灣省人士為主組成的社會主義勞動者、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擁護社會主義愛國者的政治聯盟,是接受中國共産黨領導、同中國共産黨通力合作的親密友黨,是中國共産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中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參政黨。臺盟北京市委在臺盟中央的領導和中共北京市委統戰部的指導下獨立開展工作。主要任務是履行參政議政、民主監督、參加中國共産黨領導的政治協商的基本職能。民主黨派政治協商、等職能,深入開展調查研究,為首都的發展提出建議、反映意見,並不斷加強自身思想建設和組織建設,組織盟員開展各類有意義的學習和活動,團結帶領廣大盟員充分發揮自身優勢和特點,在各自的工作崗位上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和首都經濟發展貢獻力量。同時臺盟北京市委始終致力於祖國統一大業,把對臺工作放到了突出的位置,不斷拓寬對臺工作思路,加強對臺宣傳,研究台灣情況,開展調查研究,廣泛聯絡、接待島內外各界人士,積極促進兩岸人民交流交往,為在京臺商和臺生服務,開展了大量爭取台灣民心的工作。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4年度收、支總計1357.8萬元,比上年增加74.35萬元,增長5.79%。
(一)收入決算説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計1357.73萬元,比上年增加76.02萬元,增長5.93%。
1.財政撥款收入1357.73萬元,佔收入合計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357.73萬元,佔收入合計的100%;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2.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3.事業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4.經營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5.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6.其他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圖1:收入決算
(二)支出決算説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計1308.64萬元,比上年增加36.50萬元,增長2.87%,其中:基本支出1130.08萬元,佔支出合計的86.36%;項目支出178.55萬元,佔支出合計的13.64%;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經營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
圖2:支出決算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4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1357.8萬元,比上年增加74.35萬元,增長5.79%。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308.64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按大類):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105.80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84.50%;教育支出3.56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27%;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28.77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9.84%;衛生健康支出70.51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5.39%。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2024年度年初預算1181.07萬元,2024年度決算1105.8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3.63%。其中:
“民主黨派及工商聯事務”(款)2024年度年初預算1181.07萬元,2024年度決算1105.8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3.63%。主要原因:按照厲行節約原則,壓縮相關費用。支出主要內容:主要用於民主黨派開展履職工作支出。
2、“教育支出”(類) 2024年度年初預算4.19萬元,2024年度決算3.56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84.96%。其中:
“進修及培訓”(款)2024年度年初預算4.19萬元,2024年度決算3.56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84.96%。主要原因:按照厲行節約的原則壓縮培訓支出。支出主要內容:主要用於機關幹部和盟員等教育培訓支出。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2024年度年初預算125.39萬元,2024年度決算128.77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2.7%。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預算125.39萬元,2024年度決算128.77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2.7%。主要原因:2024年2月,我單位一名幹部提前退休,年中追加其相關費用。支出主要內容:主要用於退休人員公用經費和在職人員養老保險年金繳費支出。
4、“衛生健康支出”(類)2024年度年初預算70.51萬元,2024年度決算70.51萬元。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2024年度年初預算70.51萬元,2024年度決算70.51萬元。支出主要內容:主要用於繳納在職職工醫療保險費。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2024年度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總計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總計0萬元。
七、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1130.08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萬元,(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2024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5.61萬元,比2024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12.05萬元減少6.45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4年度決算數1.2萬元,比2024年度年初預算數5.22萬元減少4.03萬元。主要原因:2024年,北京市尚未開展公務團赴臺考察工作。2024年度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於1名機關幹部隨中共北京市委統戰部團組赴香港開展工作。2024年度組織因公出國(境)團組1個、1人次。
2.公務接待費。2024年度決算數1.6萬元,比2024年度年初預算數2.43萬元減少0.83萬元。主要原因:按厲行節約原則,減少相關支出。2024年度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接待台灣政黨社團、青年、少數民族的代表人士。公務接待11批次,公務接待144人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24年度決算數2.81萬元,比2024年度年初預算數4.4萬元減少1.59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4年度決算數0萬元,2024年度購置(更新)0輛。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4年度決算數2.81萬元,主要原因:按厲行節約原則,減少相關支出。2024年度公務用車保有量5輛。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24年度機關運作經費支出合計80.54萬元,比上年減少14.81萬元,減少原因:按厲行節約原則,減少相關支出。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24年度政府採購支出總額30.5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2.4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28.1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29.92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98.1%,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10.81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35.44%。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截至12月31日,台灣民主自治同盟北京市委員會共有車輛5台;單位價值100萬元(含)以上的設備0台(套)。
五、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説明
2024年度政府購買服務決算28.26萬元。
六、專業名詞解釋
1.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2.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3.“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4.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5.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是規範財政支出管理和強化預算約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7.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人大事務(款)行政運作(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部門整體績效評價報告(詳見附件)
二、項目支出績效評價報告(詳見附件)
三、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詳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