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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科學技術研究院2024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25-08-29 10:00    來源:北京市科學技術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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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十、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一、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二、政府購買服務決算公開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北京市科學技術研究院下屬預算單位7個,分別為北京市科學技術研究院(本級)、北京市科學技術研究院資源環境研究所、北京麋鹿生態實驗中心、國家自然博物館、北京天文館、北京市科學技術研究院城市安全與環境科學研究所、北京市科學技術研究院分析測試研究所。

主要職責是:服務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開展應用基礎研究、前沿技術研究、社會公益技術研究、行業關鍵共性技術研究及相關科技服務,為市委、市政府決策提供支撐;建設新型科技智庫,開展軟科學和科技政策研究;組織開展科學傳播活動、科普産品設計、科技成果宣傳等科普工作;開展國際與區域科技交流合作、科技成果轉化、創新人才聚集培養、政産學研合作等工作;推進全院科技體制改革,統籌院屬單位發展;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4年度收、支總計180831.84萬元,比上年增加1471.09萬元,增長0.82%。

(一)收入決算説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計124452.57萬元,比上年減少1489.12萬元,下降1.18%。

1.財政撥款收入99395.13萬元,佔收入合計的79.87%。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99395.13萬元,佔收入合計的79.87%;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0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00%;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0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2.上級補助收入0.0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00%;

3.事業收入24067.22萬元,佔收入合計的19.34%;

4.經營收入0.0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00%;

5.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0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00%;

6.其他收入990.22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79%。

圖1:收入決算

圖1:收入決算

(二)支出決算説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計124038.48萬元,比上年增加4694.65萬元,增長3.93%,其中:基本支出77761.63萬元,佔支出合計的62.69%;項目支出46276.85萬元,佔支出合計的37.31%;上繳上級支出0.0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00%;經營支出0.0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0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0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00%。

圖2:支出決算

圖2:支出決算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4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103029.95萬元,比上年增加1109.54萬元,增長1.09%。主要原因:2024年度增加科技創新和科研科普基礎設施等投入。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99168.08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教育支出132.88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13%;科學技術支出96098.17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96.91%;節能環保支出32.77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03%;城鄉社區支出2904.26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2.93%。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教育支出”2024年度年初預算275.71萬元,2024年度決算132.88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48.20%。其中:

“進修及培訓”2024年度年初預算275.71萬元,2024年度決算132.88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48.20%。主要原因:落實政府過緊日子要求,嚴格控制培訓數量和規模。

2.“科學技術支出”2024年度年初預算98872.82萬元,2024年度決算96098.17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7.19%。其中:

“應用研究”2024年度年初預算24261.92萬元,2024年度決算24194.82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9.72%。主要原因:部分科研項目經費結轉至下年使用。

“技術研究與開發”2024年度年初預算39510.84萬元,2024年度決算37384.15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4.62%。主要原因:部分科研項目經費結轉至下年使用。

“科學技術普及”2024年度年初預算35100.06萬元,2024年度決算34519.2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8.35%。主要原因:部分項目採購結餘及部分科研項目經費結轉至下年使用。

3.“節能環保支出”2024年度年初預算0.00萬元,2024年度決算32.77萬元。其中:

“自然生態保護”2024年度年初預算0.00萬元,2024年度決算32.77萬元。主要原因:麋鹿生態保護監測經費增加。

4.“城鄉社區支出”2024年度年初預算3000.00萬元,2024年度決算2904.26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6.81%。其中:

“城鄉社區公共設施”2024年度年初預算3000.00萬元,2024年度決算2904.26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6.81%。主要原因:項目實施方案調整,結餘部分項目經費。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本部門2024年度無此項支出。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部門2024年度無此項支出。

七、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62213.9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00萬元,(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2024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100.47萬元,比2024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137.39萬元減少36.92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4年度決算數64.02萬元,與2024年度年初預算數64.02萬元持平。2024年度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於赴塞爾維亞第66屆國際工藝與技術成果博覽會,赴德國開展“智慧城市應用技術專題”培訓,赴英國、奧地利、匈牙利、肯亞、南非等國就戰略合作、聯合研究、智庫聯盟、科學傳播等進行洽談合作。2024年度組織因公出國(境)團組4個、15人次。

2.公務接待費。2024年度決算數2.95萬元,比2024年度年初預算數16.20萬元減少13.25萬元。主要原因:厲行節約,減少非必要公務接待並嚴格控制公務接待規模和標準。2024年度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單位間公務往來接待。公務接待110批次,公務接待996人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24年度決算數33.5萬元,比2024年度年初預算數57.18萬元減少23.68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4年度決算數0.00萬元,主要原因:按照中央、北京市厲行節約相關要求,科學合理安排公務車購置,嚴控相關支出,2024年度購置(更新)0輛。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4年度決算數33.5萬元,主要原因:按照中央、北京市厲行節約相關要求,科學合理安排公務用車,減少相關支出。2024年度公務用車保有量38輛。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本部門不在機關運作經費統計範圍之內。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24年度政府採購支出總額27298.42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11675.63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1944.7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13678.08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22223.06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81.41%,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16292.02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59.68%。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科學技術研究院共有車輛55台;單位價值100萬元(含)以上的設備144台(套)。

五、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説明

本部門2024年度無此項支出。

六、專業名詞解釋

1.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2.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3.“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4.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是規範財政支出管理和強化預算約束的有效措施。

5.教育支出—進修及培訓—培訓支出:反映各部門安排的用於培訓的支出。

6.科學技術支出—應用研究—機構運作:反映事業單位的應用研究類基本支出。

7.科學技術支出—應用研究—其他應用研究支出:反映事業單位的應用研究類項目支出。

8.科學技術支出—技術研究與開發—機構運作:反映事業單位的技術研究類基本支出。

9.科學技術支出—技術研究與開發—其他技術研究與開發支出:反映事業單位的技術研究類項目支出。

10.科學技術支出—科學技術普及—機構運作:反映事業單位的科學普及類基本支出。

11.科學技術支出—科學技術普及—其他科學技術普及支出:反映事業單位的科學普及類項目支出。

12.節能環保支出—自然生態保護—生物及物種資源保護:反映事業單位的生物及物種資源保護類項目支出。

13.城鄉社區支出—城鄉社區公共設施—其他城鄉社區公共設施支出:反映事業單位的城鄉社區公共設施類項目支出。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部門整體績效評價報告(詳見附件)

二、項目支出績效評價報告(詳見附件)

三、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詳見附件)

四、中央對北京XX轉移支付預算執行情況績效自評報告(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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