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十、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一、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二、政府購買服務決算公開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1.部門機構設置
根據《關於調整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開發局機構編制事項的通知》(京編辦發〔2019〕10號),北京地質礦産勘查開發局更名為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院,負責管理本市地質勘查工作。根據《中共北京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印發<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院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京編委發〔2023〕8號),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院內設13個職能處室和紀檢辦公室、工會、離退休工作處等,分別為黨委辦公室、辦公室、研究室、規劃部、基礎地質部、地災防治部、礦産資源部(北京市礦産資源儲量評審中心)、生態地質部、地質大數據中心、技術品質部、安全保障部、計劃財務處、人事處和紀檢辦公室、工會、離退休工作處等。
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院下屬8個預算單位,均為財政補助事業單位。其中公益一類事業單位4個,分別為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院本級、北京市地質調查研究所、北京市地質災害防治研究所、北京市地質環境監測所;公益二類事業單位4個,分別為北京市礦産地質研究所、北京市工程地質研究所、北京市生態地質研究所、北京市地熱調查研究所。
2.部門職責
(1)承擔本市區域地質、礦産地質、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生態地質、地熱地質、地質遺跡等基礎性和專題性地質調查、勘查、評價和研究工作。負責各類地質專業監測網的建設、運作和維護工作。
(2)承擔本市國土空間規劃體系中地質調查、礦産資源、地質災害防治等規劃編制、實施和評估的技術性、事務性工作。協助開展城市體檢評估工作。
(3)承擔本市地質災害防治預防和治理的技術性、事務性工作。承擔應急地質調查工作。
(4)承擔本市礦産資源勘查、評價、開發利用與保護及礦産資源儲量評審的技術性、事務性工作。
(5)承擔本市地質環境生態修復保護、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耕地保護、土地品質調查和地下水狀況調查的技術服務工作。
(6)承擔本市重要規劃建設區、重大工程建設的地質勘查工作,承擔工程勘察信息化平臺建設、運作工作。
(7)承擔本市數字地質體系建設工作。承擔本市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地質部分)、地質安全監測資訊系統和地質社會化服務系統的建設、運作和維護工作。
(8)承擔本市地質方面的基礎性、戰略性研究工作,參與地質工作技術規程、規範、標準的制定。承擔本市地勘行業監督管理的技術服務工作。
(9)承擔本市地質新技術、新方法、新工藝的研究、引進和推廣工作,開展地質科學研究、成果轉化、學術交流和科普等工作。
(10)負責所屬單位的發展和國有資産的監督管理。負責相關重點實驗室建設、運作工作。
(11)完成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4年度收、支總計143465.54萬元,比上年增加42515.18萬元,增長42.11%。
(一)收入決算説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計116565.03萬元,比上年增加44298.41萬元,增長61.30%。
1.財政撥款收入96898.49萬元,佔收入合計的83.13%。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84693.49萬元,佔收入合計的72.66%;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2205.0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10.47%;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2.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3.事業收入13095.73萬元,佔收入合計的11.23%;
4.經營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5.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6.其他收入6570.8萬元,佔收入合計的5.64%。
圖1:收入決算
(二)支出決算説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計101130.98萬元,比上年增加26342.07萬元,增長35.22%,其中:基本支出53960.3萬元,佔支出合計的53.36%;項目支出47170.68萬元,佔支出合計的46.64%;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經營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
圖2: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情況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4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97081.01萬元,比上年增加33661.41萬元,增長53.08%。主要原因:2024年增加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基本建設等工作任務。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84560.18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按大類):教育支出17.12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0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4474.30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5.29%;衛生健康支出2726.20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3.22%;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54013.56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63.88%;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23329.00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27.59%。。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教育支出”(類)2024年度年初預算17.91萬元,2024年度決算17.12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5.61%。其中:
“進修及培訓”(款)2024年度年初預算17.91萬元,2024年度決算17.12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5.61%。主要原因:落實政府過“緊日子”要求,厲行節約,壓縮一般性支出等。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 2024年度年初預算4475.69萬元,2024年度決算4474.3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9.97%。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預算4475.69萬元,2024年度決算4474.3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9.97%。主要原因:2024年編制內實有人數變化等。
3、“衛生健康支出”(類) 2024年度年初預算2726.55萬元,2024年度決算2726.2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9.99%。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2024年度年初預算2726.55萬元,2024年度決算2726.2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9.99%。主要原因:2024年編制內實有人數變化等。
4、“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類) 2024年度年初預算54144.34萬元,2024年度決算54013.56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9.76%。其中:
“自然資源事務”(款)2024年度年初預算54144.34萬元,2024年度決算54013.56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9.76%。主要原因:採購結餘和壓縮一般性支出等。
5、“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類) 2024年度年初預算1450.00萬元,2024年度決算23329.0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608.90%。其中:
“自然災害防治”(款)2024年度年初預算1450.00萬元,2024年度決算23329.0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608.90%。主要原因:2024年增加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任務等。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781.55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按大類):城鄉社區支出1781.55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100%。
(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城鄉社區支出”(類)2024年度年初預算0萬元,2024年度決算1781.55萬元。其中: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的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預算0萬元,2024年度決算1781.55萬元。主要原因:2024年增加基本建設工作任務。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部門無相關內容。
七、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48973.17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萬元,(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2024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73.42萬元,比2024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85.05萬元減少11.63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4年度決算數12.98萬元,比2024年度年初預算數22.4萬元減少9.43萬元。主要原因:落實政府過“緊日子”要求,厲行勤儉節約,壓縮因公出國(境);2024年度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於淺層地熱能開發利用合作洽談及首都超大城市治理培訓等方面,2024年度組織因公出國(境)團組2個、3人次。
2.公務接待費。2024年度決算數0萬元,比2024年度年初預算數1.1萬元減少1.1萬元。主要原因:落實政府過“緊日子”要求,厲行勤儉節約,壓縮相關經費支出,未發生公務接待費。公務接待0批次,公務接待0人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24年度決算數60.44萬元,比2024年度年初預算數61.55萬元減少1.11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4年度決算數27.11萬元,主要原因:落實政府過“緊日子”要求,厲行勤儉節約,壓縮公務用車更新購置支出,2024年度購置(更新)1輛。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4年度決算數33.32萬元,主要原因:落實政府過“緊日子”要求,厲行勤儉節約,進一步加強公務用車管理,減少運維成本。2024年度公務用車保有量28輛。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本部門不在機關運作經費統計範圍之內。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24年度政府採購支出總額10117.79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2689.51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7428.28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7115.8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70.33%,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2458.60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24.30%。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院共有車輛63台;單位價值100萬元(含)以上的設備39台(套)。
五、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説明
2024年度政府購買服務決算0萬元。
六、專業名詞解釋
1.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2.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3.“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4.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5.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是規範財政支出管理和強化預算約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7.“教育支出”(類)“進修及培訓”(款)“培訓支出”(項):反映各部門安排的用於培訓的支出。教育部門的師資培訓,黨校、行政學院等專業幹部教育機構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轉業士官的培訓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8.“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實際繳納的職業年金(含職業年金補記支出)。
9.“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於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方面的支出。
10.“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事業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待遇的醫療經費。
11.“城鄉社區支出”(類)“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設支出”(項):反映土地出讓收入用於完善國有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設施建設和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支出.
12.“自然資源氣象等支出”(類)“自然資源事務”(款)“自然資源調查與確權登記”(項):反映自然資源部門用於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等方面的支出。
13.“自然資源氣象等支出”(類)“自然資源事務”(款)“地質礦産資源與環境調查”(項):反映用於中國地質調查局開展陸域海域公益性基礎地質調查、重要能源資源礦産調查;服務國民經濟和生態文明建設,開展重要經濟區和城市群綜合地質調查、地質災害隱患和水文地質環境調查;服務“一帶一路”、軍民融合等國家重大戰略,開展相關地質調查工作;以及加強地質資源環境信息化建設,提高地質調查能力和科技水準等相關支出。
14.“自然資源氣象等支出”(類)“自然資源事務”(款)“事業運作”(項):反映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後勤服務中心、醫務室等附屬事業單位。
15.“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類)“自然災害防治”(款)“地質災害防治”(項):反映防治地質災害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4年度單位績效評價情況
一、 部門整體績效評價報告
(一)部門概況
1.部門職能
(1)承擔北京市區域地質、礦産地質、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生態地質、地熱地質、地質遺跡等基礎性和專題性地質調查、勘查、評價和研究工作。負責各類地質專業監測網的建設、運作和維護工作。
(2)承擔北京市國土空間規劃體系中地質調查、礦産資源、地質災害防治等規劃編制、實施和評估的技術性、事務性工作。協助開展城市體檢評估工作。
(3)承擔北京市地質災害防治預防和治理的技術性、事務性工作。承擔應急地質調查工作。
(4)承擔北京市礦産資源勘查、評價、開發利用與保護及礦産資源儲量評審的技術性、事務性工作。
(5)承擔北京市地質環境生態修復保護、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耕地保護、土地品質調查和地下水狀況調查的技術服務工作。
(6)承擔北京市重要規劃建設區、重大工程建設的地質勘查工作,承擔工程勘察信息化平臺建設、運作工作。
(7)承擔北京市數字地質體系建設工作。承擔北京市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地質部分)、地質安全監測資訊系統和地質社會化服務系統的建設、運作和維護工作。
(8)承擔北京市地質方面的基礎性、戰略性研究工作,參與地質工作技術規程、規範、標準的制定。承擔北京市地勘行業監督管理的技術服務工作。
(9)承擔北京市地質新技術、新方法、新工藝的研究、引進和推廣工作,開展地質科學研究、成果轉化、學術交流和科普等工作。
(10)負責所屬單位的發展和國有資産的監督管理。負責相關重點實驗室建設、運作工作。
(11)完成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機構設置
1.組織機構情況
根據《關於調整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開發局機構編制事項的通知》(京編辦發〔2019〕10號),北京地質礦産勘查開發局更名為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院,負責管理北京市地質勘查工作。根據《中共北京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印發
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院下屬8個預算單位,均為財政補助事業單位。其中公益一類事業單位4個,分別為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院(本級)、北京市地質調查研究所、北京市地質災害防治研究所、北京市地質環境監測所;公益二類事業單位4個,分別為北京市礦産地質研究所、北京市工程地質研究所、北京市生態地質研究所、北京市地熱調查研究所。
(三)績效目標
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中國共産黨北京市第十三次代表大會精神及北京市市委、市政府重要部署,以“支撐規劃編制實施,開展綜合防災減災、抗災救災能力和應急體系及韌性城市建設,服務自然資源動態管理,加強城市地質科技和信息化建設”為總體目標,全面推進重點區域地質條件適宜性評價和重大地質問題調查評價、進一步加強地質資源和地質環境調查評價及動態監測網運作、持續推進城市地質信息化建設、自然資源部淺層地熱能重點實驗室建設,同時加強地質隊伍建設,深化事企改革,保障和改善民生,為國際一流和諧宜居之都建設提供紮實的地質工作保障。
(四)當年預算執行情況
2024年年初預算批復收入總計91002.56萬元,其中,基本支出預算數57176.12萬元,項目支出預算數33826.44萬元。2024年支出決算總計101130.98萬元,其中,基本支出53960.30萬元,項目支出47170.68萬元。
(五)整體績效目標實現情況
1.産出完成情況分析
(1)産出數量
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院地質專項工作、其他地質工作、機構運作保障類工作的年度任務完成情況較好,2024年度年初納入部門預算管理項目按照計劃內容全部完成。
(2)産出品質
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院各項工作按照任務書、工作設計和國家相關規範要求執行,並組織了專家驗收,産出品質得到了保障。
(3)産出進度
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院按照財政支出進度的要求,結合單位實際情況,遵循時間進度和資金使用進度相統一的原則,於規定時間內完成項目經費下達年度工作任務,各項工作均能按照計劃安排完成。
(4)産出成本
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院按照年初部門預算批復的內容進行列支,優化支出結構,嚴格控制“三公”經費及重點科目的支出,同時按照“專款專用、單獨核算”的原則對資金進行管理,在預算執行過程中採取了公開招投標、市場詢價、遴選比價等一系列成本控制措施,節約了成本。
2.效果實現情況分析
(1)經濟效益
2024年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院通過各個項目的實施,在多個領域取得了顯著成效,為區域可持續發展作出了積極貢獻。同時,在減少大氣污染、助力農業高品質發展和提升地質災害防治能力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為區域經濟、生態和社會的協調發展提供了堅實保障。
(2)社會效益
2024年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院圍繞單位主責主業,以服務首都地質安全和區域高品質發展為目標,積極開展了一系列地質項目,取得了較為顯著的社會效益。
(3)生態效益
2024年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院通過實施地質環境監測與治理項目,在改善生態環境、促進綠色發展等方面取得了較為顯著的成效,産生了一定的生態效益。
(4)可持續性影響
2024年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院通過各項目的實施,能夠進一步加強北京市地質資源和地質環境調查評價,豐富北京市基礎地質資料。同時,在北京市城市防災減災、抗災救災能力和應急體系及韌性城市建設方面提供基礎數據支撐。
(5)服務對象滿意度
2024年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院重點項目開展了服務對象滿意度調查工作,但部分項目績效目標表中的服務對象設定準確性欠佳,滿意度調查的樣本量偏低。為全面、準確地反映服務對象的真實意見和需求,應明確服務對象,並提高滿意度調查的樣本量。
(六)預算管理情況分析
1.財務管理
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演算法》《政府會計準則-基本準則》《政府會計制度》《政府會計準則制度第1、2、3、4、5、6、7號解釋》《2024年北京市市級部門預算編報指南》《中共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院委員會“三重一大”決策制度》(京地黨〔2024〕65號)、《關於印發公益性地質項目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京地辦發〔2024〕5號)等管理辦法,有序開展各項財務管理工作。
2.資金使用合規性和安全性
2024年,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院持續開展電子憑證會計數據標準深化試點工作,不斷強化財務工作人員對財務管理的學習和認知,把財務管理作為重要的日常管理工作,不斷提升預算約束力。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院持續加強內部控制制度的執行,主動接受外部監督,實現內外部監督、控制相結合的管理機制,保證資金使用效率,逐步提高財務管理水準。為了滿足日常支出和項目支出的順利進行,組織所屬單位相關人員培訓,做到支出明確化、制度化,保證支出順利進行,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3.會計基礎資訊完善性
(1)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院依據有關要求,堅持厲行節約以及中期預算、準確、完整、透明、突出重點、增強績效管理意識的原則,合理安排部門預算,支出充分與財力供給相適應,把握好資金需求的輕重緩急,調整優化支出結構,用好增量資金,堅持將部門重點事業發展等履職工作需求,全部納入部門預算予以安排。
(2)對於基本支出按照預算執行,主要為人員工資福利支出、對個人和家庭補助以及商品和服務支出,全年按照預算的要求及時、準確完成各項支出任務。
(3)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充分發揮預算管理、績效管理、預算評審、資産管理、政府採購等管理手段的作用,從立項、實施、驗收、審計等方面對項目實施全方位、多角度管理,將項目支出控制在預算額度之內,充分發揮資金使用效益,實現既定成本下的效益最大化或者既定目標下的成本最小化。同時,在申請項目立項、編制項目預算的過程中,充分考慮科學性、目的性、合理性、實效性和節約性原則,使項目立項科學合理,能夠發揮經濟和社會效益,保證預算準確,避免出現較大的預算調整。
2.資産管理
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院堅持“預算管理與資産管理相結合、資産管理與財務管理相結合、資産形態與價值形態相結合”的原則,將資産需求與配置標準緊密結合,合理制定年度資産預算。按法定程式對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院報廢資産進行處置,有效保證國有資産完整。
3.績效管理
(1)績效管理情況分析
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院建立完善的績效管理工作組織體系,有效保證預算績效相關工作有序開展。成立了全面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指導開展全面預算績效管理工作。全面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下設全面預算績效管理工作辦公室,負責全面預算績效管理的日常工作。
(2)績效管理制度建設方面
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院績效管理工作依據有關文件精神,印發了《市地勘院關於進一步規範2024年部門預算管理的通知》《關於開展2024年度預算評審部門自評工作的通知》《2024年度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院績效評價工作方案》等,績效管理流程基本規範,預算績效管理體系基本健全。
(3)績效資訊收集方面
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院從部門預算編制、項目申報立項階段開始,關注辦公系統上的相關資料,通過現場檢查核實、設計相關工作報表及報告模板等手段,加強預算編制過程中的資訊收集。預算執行過程中,及時對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分析、統計,加強預算績效運作監控,關注新聞媒體、網際網路平臺等對的相關報道資訊,做好預算執行過程中的資訊歸集。項目通過專業技術驗收後,及時開展績效評價工作,發揮預算績效管理效能,促進業財融合。
(七)總體評價結論
2024年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院部門整體綜合評價得分91.36分。其中,當年預算執行情況20.00分,整體績效目標實現情況55.10分,預算管理情況16.26分。綜合績效評定結論為“優秀”。
二、項目支出績效評價報告
項目支出績效評價報告詳見附件。
三、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
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詳見附件。
四、中央對北京轉移支付預算執行情況績效自評報告
本部門不涉及中央對北京轉移支付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