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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投資促進服務中心2024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25-08-29 10:00    來源:北京市投資促進服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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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十、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一、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二、政府購買服務決算公開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北京市投資促進服務中心是負責招商引資、提供投資促進專業化服務的市政府直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為正局級,加挂北京市外商投資服務中心牌子(簡稱市外商投資服務中心)。

主要職責:1.擬訂本市招商引資中長期規劃。研究提出有關改善本市投資環境的建議;2.負責開展境內外招商引資網點建設,加強與國際、國內專業機構聯絡,拓寬招商引資渠道;3.負責開展全市招商引資政策、資源及投資環境等綜合宣傳推廣工作;4.協同開展重大項目招商引資,提供落地協調服務;5.負責匯集整合全市招商推介活動需求,擬訂活動計劃並協同開展;6.為境內外投資者和在京企業提供協助、支援和相關服務工作。開展外商投資企業投訴受理相關工作;7.協調和聯繫各區及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的投資促進工作;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所屬事業單位1個,為北京市投資促進綜合事務中心。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4年度收、支總計6998.56萬元,比上年減少919.10萬元,下降11.61%。

(一)收入決算説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計6512.44萬元,比上年減少623.27萬元,下降8.73%。

1.財政撥款收入6510.09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9.96%。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6510.09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9.96%;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2.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3.事業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4.經營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5.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6.其他收入2.35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04%。

圖1:收入決算

圖1:收入決算

(二)支出決算説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計6269.72萬元,比上年減少705.93萬元,下降10.12%,其中:基本支出4390.59萬元,佔支出合計的70.03%;項目支出1879.12萬元,佔支出合計的29.97%;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經營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

圖2: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情況

圖2: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情況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4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6510.09萬元,比上年減少635.20萬元,下降8.89%。主要原因:北京市數字招商服務信息化項目尚未達到合同約定支付條件,該項目資金已通過年中預算調整上交財政。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6242.58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務支出5433.30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87.04%;教育支出7.02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1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522.08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8.36%;衛生健康支出280.19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4.49%  。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2024年度年初預算6558.87萬元,2024年度決算5433.3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82.84%。

其中:

“商貿事務”(款)2024年度年初預算6558.87萬元,2024年度決算5433.3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82.84%。主要原因:北京市數字招商服務信息化項目尚未達到合同約定支付條件,該項目資金已通過年中預算調整上交財政。

2、“教育支出”(類)2024年度年初預算8.30萬元,2024年度決算7.02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84.58%。其中:

“進修及培訓”(款)2024年度年初預算8.30萬元,2024年度決算7.02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84.58%。主要原因:落實中央“過緊日子”精神,壓減一般性支出。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2024年度年初預算505.95萬元,2024年度決算522.08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3.19%。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預算483.95萬元,2024年度決算482.93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9.79%。主要原因:按照當年實際情況繳納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等費用。

“撫恤”(款)2024年度年初預算22.00萬元,2024年度決算39.15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77.95%。主要原因:退休人員因病去世,按本市規定列支。

4.“衛生健康支出”(類)2024年度年初預算286.95萬元,2024年度決算280.19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7.64%。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2024年度年初預算286.95萬元,2024年度決算280.19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7.64%。主要原因:按照當年實際情況繳納醫保費。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2024年度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總計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總計0萬元。

七、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4363.45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萬元,(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2024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97.79萬元,比2024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174.51萬元減少76.72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4年度決算數87.21萬元,比2024年度年初預算數158.94萬元減少71.73萬元。主要原因:本着厲行節約的原則,結合工作實際,嚴格控制了出國(境)人次,減少了該項經費支出。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於赴國(境)外開展招商引資相關工作,2024年度組織因公出國(境)團組10個、18人次。

2.公務接待費。2024年度決算數0萬元,比2024年度年初預算數0.57萬元減少0.57萬元。主要原因:嚴格按照厲行節約的相關要求控制公務接待活動,全年未發生公務接待。公務接待0批次,公務接待0人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24年度決算數10.58萬元,比2024年度年初預算數15萬元減少4.42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4年度決算數0萬元,主要原因:未購置公務用車,2024年度購置(更新)0輛。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4年度決算數10.58萬元,主要原因:落實政府過緊日子要求,厲行節約,嚴格公車使用。2024年度公務用車保有量8輛。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24年度機關運作經費支出合計238.28萬元,比上年減少13.92萬元,減少原因:按照厲行節約的要求,進一步壓減非必要開支。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24年度政府採購支出總額1212.43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4.77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1207.66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610.11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50.32%,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488.31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40.28%。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投資促進服務中心共有車輛8台;單位價值100萬元(含)以上的設備0台(套)。

五、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説明

2024年度政府購買服務決算0萬元。

六、專業名詞解釋

1.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2.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3.“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4.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5.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是規範財政支出管理和強化預算約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7.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商貿事務(款)行政運作(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商貿事務(款)招商引資(項):反映用於招商引資、優化經濟環境等方面的支出。

9.教育支出(類)進修及培訓(款)培訓支出(項):反映各部門安排的用於培訓的支出。教育部門的師資培訓,黨校、行政學院等專業幹部教育機構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轉業士官的培訓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10.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行政單位離退休(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1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1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實際繳納的職業年金支出。

1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撫恤(款)死亡撫恤(項):反映按規定用於烈士和犧牲、病故人員家屬的一次性和定期撫恤金、喪葬補助費以及烈士褒揚金。

14.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紅軍老戰士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15.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商貿事務(款)事業運作(項):反映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後勤服務中心、醫務室等附屬事業單位。

16.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商貿事務(款)其他商貿事務支出(項):反映其他用於商貿事務方面的支出。

17.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事業單位離退休(項):反映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18.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事業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待遇的醫療經費。

19.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公務員醫療補助經費。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部門整體績效評價報告(詳見附件)

二、項目支出績效評價報告(詳見附件)

三、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詳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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