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十、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一、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二、政府購買服務決算公開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北京市醫院管理中心是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所屬的事業單位,根據《北京市醫院管理中心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和《關於調整北京市醫院管理中心職責機構編制的批復》等文件要求,主要職責如下:
1.組織所辦醫院貫徹落實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措施、規劃標準,參與相關行業規劃和標準的研究擬訂,組織制定所辦醫院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2.推進所辦醫院管理體制和運作機制改革,建立並完善現代醫院管理制度;
3.承擔所辦醫院國有資産保值增值的責任,優化資源配置,加強品牌建設,提高運作效益,對醫院國有資産使用和處置進行監督管理;
4.負責建立並完善所辦醫院績效考核評價體系並組織實施;
5.承擔所辦醫院醫療、醫技、護理、藥事等服務品質管理的責任,組織所辦醫院加強行風建設、優化服務流程、規範服務行為,妥善處理醫療糾紛和重大醫療事故;
6.負責督促、指導所辦醫院依法承擔基本醫療、公共衛生服務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醫療救護;
7.推進所辦醫院的科技、教育培訓和人才隊伍建設,以及重點學科建設和科技成果的推廣、轉化、應用;
8.負責統籌推進所辦醫院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9.負責加強對所辦醫院基本建設的管理和指導等工作;
10.承擔本市醫院行業管理有關技術性輔助性工作的職責,為市衛生健康委管行業提供技術支撐;
11.完成市委、市政府及市衛生健康委交辦的其他任務。
北京市醫院管理中心部門有23家二級單位,為北京市醫院管理中心本級及22家所屬醫院。所屬醫院包括: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友誼醫院、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同仁醫院、首都醫科大學宣武醫院、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朝陽醫院、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積水潭醫院、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天壇醫院、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安貞醫院、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兒童醫院、首都醫科大學附屬首都兒童醫學中心、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口腔醫院、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婦産醫院、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安定醫院、北京回龍觀醫院、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地壇醫院、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佑安醫院、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胸科醫院、北京老年醫院、北京腫瘤醫院、北京小湯山醫院、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世紀壇醫院、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中醫醫院、北京清華長庚醫院。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4年度收、支總計10,050,205.52萬元,比上年增加481,111.03萬元,增長5.03%。
(一)收入決算説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計7,812,187.44萬元,比上年增加348,457.96萬元,增長4.67%。
1.財政撥款收入1,307,065.73萬元,佔收入合計的16.73%。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283,404.73萬元,佔收入合計的16.43%;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23,661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3%;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2.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3.事業收入6,279,955.3萬元,佔收入合計的80.39%;
4.經營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5.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6.其他收入225,166.42萬元,佔收入合計的2.88%。
(二)支出決算説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計7,952,824.99萬元,比上年增加675,680.53萬元,增長9.28%,其中:基本支出7,162,405.85萬元,佔支出合計的90.06%;項目支出790,419.14萬元,佔支出合計的9.94%;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經營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4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1,479,712.14萬元,比上年減少184,895.53萬元,下降11.11%。主要原因:基本建設類項目分年度按計劃實施,根據項目實施進度,2024年醫院基本建設類項目資金需求較上年度減少。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356,744.34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按大類):教育支出27,934.24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2.06%;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126.09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0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43,747.12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3.22%;衛生健康支出1,284,936.89 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94.71%。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教育支出”2024年度年初預算31,368.04萬元,2024年度決算27,934.24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89.05%。其中:
“普通教育”(款,下同)2024年度年初預算17,308.98萬元,2024年度決算19,369.89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11.91%。主要原因:加強項目前期論證,完善事前評估程式,部分經費項目在年中通過調整追加下達。
“進修及培訓”2024年度年初預算144.77萬元,2024年度決算38.72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26.75%。主要原因:壓縮非必要支出,減少線下培訓等支出。
“其他教育支出”2024年度年初預算13,914.29萬元,2024年度決算8,525.63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61.27%。主要原因:貫徹勤儉節約原則,壓縮一般性支出,部分學科人才類項目減少進修、交流等支出。
2.“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2024年度年初預算0萬元,2024年度決算126.09萬元。其中:
“文物”(款)2024年度年初預算0萬元,2024年度決算126.09萬元,全部為根據文物修繕工作需要年中調整追加資金,用於修繕保護位於醫院中的文物。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2024年度年初預算43,747.12萬元,2024年度決算43,747.12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預算43,747.12萬元,2024年度決算43,747.12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
4.“衛生健康支出”(類)2024年度年初預算1,178,019.53萬元,2024年度決算1,284,936.89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9.08%。其中:
“衛生健康管理事務”(款)2024年度年初預算8,409.89萬元,2024年度決算2,723.75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32.39%。主要原因:持續落實過“緊日子”要求,壓縮一般性支出。
“公立醫院”(款)2024年度年初預算1,142,448.92萬元,2024年度決算1,252,418.93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9.63%。主要原因:落實市屬醫院績效考核獎勵,根據考核結果追加經費兌現獎勵。
“公共衛生”(款)2024年度年初預算23,473.43萬元,2024年度決算27,128.39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15.57%。主要原因:加大對公共衛生的投入,收到中央轉移支付相關專項資金。
“中醫藥事務”(款)2024年度年初預算270萬元,2024年度決算270.0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
“其他衛生健康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預算3,417.29萬元,2024年度決算2,395.83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70.11%。主要原因:落實過“緊日子”要求,壓縮一般性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1,874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按大類):衛生健康支出11,874萬元,佔本年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54.28%;其他支出10,000萬元,佔本年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45.72%。
(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衛生健康支出”(類,下同)2024年度年初預算0萬元,2024年度決算11,874萬元。其中:
“超長期特別國債安排的支出”(款,下同)2024年度年初預算0萬元,2024年度決算11,874萬元。主要原因:加強項目前期論證,完善相應前置程式,申請超長期特別國債安排資金在年中調整追加下達。
2.“其他支出”(類)2024年度年初預算0萬元,2024年度決算10,000萬元,全部為2024年度調整追加。其中:
“超長期特別國債安排的其他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預算0萬元,2024年度決算10,000萬元。主要原因:加強項目前期論證,完善相應前置程式,申請超長期特別國債安排資金在年中追加下達。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單位無相關內容。
七、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802,823.54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
第三部分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2024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8.78萬元,比2024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139.81萬元減少131.04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4年度決算數4.97萬元,比2024年度年初預算數114.35萬元減少109.38萬元。主要原因:堅持過“緊日子”要求,嚴格控制出國境活動;2024年度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於赴澳門參加仁伯爵綜合醫院一百五十周年慶典暨第一屆澳門醫學論壇和執行京澳公務員人才交流任務,2024年度組織因公出國(境)團組0個、參團2人次。
2.公務接待費。2024年度決算數0萬元,比2024年度年初預算數1.16萬元減少1.16萬元。主要原因:堅持過“緊日子”要求,嚴格控制公務接待活動,2024年未發生公務接待。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24年度決算數3.8萬元,比2024年度年初預算數24.3萬元減少20.5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4年度決算數0萬元,2024年度沒有更新購置車輛。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4年度決算數3.8萬元,主要原因:嚴格公務用車管理,單位車輛使用頻率及強度下降。2024年度公務用車保有量9輛。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24年度使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196.52萬元,比上年增加6.14萬元,增加原因:由於工作需要以及設備老化等原因,差旅費、維修(護)費等較上年有所增加。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24年度政府採購支出總額729,873.66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418,949.1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47,045.87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263,878.69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329,947.54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45.21%,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178,978.39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24.52%。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醫院管理中心共有車輛303台;單位價值100萬元(含)以上的設備5,810台(套)。
五、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説明
本單位無相關內容。
六、專業名詞解釋
1.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2.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3.“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4.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5.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是規範財政支出管理和強化預算約束的有效措施。
6.教育支出(類)普通教育(款)高等教育(項):反映各部門舉辦的普通本科(包括研究生)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門對社會組織等舉辦的普通本科高等院校(包括研究生)的資助,如捐贈、補貼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7.教育支出(類)進修及培訓(款)培訓支出(項):反映各部門安排的用於培訓。
8.教育支出(類)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於教育方面的支出。
9.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物(款)文物保護(項):反映考古發掘及文物保護方面的支出。
10.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實際繳納的職業年金支出。
11.衛生健康支出(類)衛生健康管理事務(款)行政運作(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12.衛生健康支出(類)其他衛生健康支出(款)其他衛生健康管理事務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於衛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13.衛生健康支出(類)公立醫院(款)綜合醫院(項):反映衛生健康、中醫部門所屬的城市綜合性醫院、獨立門診、教學醫院、療養院和縣醫院的支出。
14.衛生健康支出(類)公立醫院(款)中醫(民族)醫院(項):反映衛生健康、中醫部門所屬的中醫院、中西醫結合醫院、民族醫院的支出。
15.衛生健康支出(類)公立醫院(款)傳染病醫院(項):反映衛生健康、中醫、疾病預防控制部門所屬的專門收治各類傳染病人醫院的支出。
16.衛生健康支出(類)公立醫院(款)精神病醫院(項):反映專門收治精神病人的醫院。
17.衛生健康支出(類)公立醫院(款)婦幼保健醫院(項):反映衛生健康、中醫部門所屬的專門從事婦産、婦幼保健醫院的支出。
18.衛生健康支出(類)公立醫院(款)兒童醫院(項):反映衛生健康、中醫部門所屬的專門從事兒童疾病治療醫院的支出。
19.衛生健康支出(類)公立醫院(款)其他專科醫院(項):反映衛生健康、中醫部門所屬的除傳染病醫院、職業病醫院、精神病醫院、婦幼保健醫院、兒童醫院、康復醫院以外的其他專科醫院的支出。
20.衛生健康支出(類)公立醫院(款)其他公立醫院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的其他用於公立醫院方面的支出。
21.衛生健康支出(類)公共衛生(款)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反映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支出。
22.衛生健康支出(類)公共衛生(款)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反映重大疾病、重大傳染病預防控制等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支出。
23.衛生健康支出(類)公共衛生(款)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項):反映用於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支出。
24.衛生健康支出(類)公共衛生(款)其他公共衛生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的其他用於公共衛生方面的支出。
25.衛生健康支出(類)中醫藥(款)中醫(民族醫)藥專項(項):反映中醫(民族醫)藥方面的專項支出。
26.衛生健康支出(類)其他衛生健康支出(款)其他衛生健康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於衛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27.其他支出(類)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項):反映醫院的基本建設項目支出。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部門整體績效評價報告(詳見附件)
二、項目支出績效評價報告(詳見附件)
三、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詳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