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財政 > 財政專題 > 2024市級部門決算專題

北京市氣象局2024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25-08-29 10:00    來源:北京市氣象局

分享:
字號:        

目    錄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十、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一、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二、政府購買服務決算公開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北京市氣象局實行中國氣象局與北京市人民政府雙重領導的管理體制。在中國氣象局和北京市人民政府的領導下,根據授權承擔本行政區域內氣象工作的政府行政管理職能,依法履行氣象主管機構的各項職責。

北京市氣象局為一級預算單位,包括23個二級預算單位,即北京市氣象局本級、7個直屬事業單位、14個區氣象局以及1個代管事業單位。

直屬事業單位:北京市氣象臺、北京市氣候中心、北京城市氣象研究院、北京市氣象服務中心、北京市氣象資訊中心、北京市氣象探測中心、北京市氣象局機關服務中心。

代管事業單位:北京市人工影響天氣中心。

區氣象局:市屬14個區設氣象局。

北京市氣象局主要職責為:制定地方氣象事業發展規劃;依法保護氣象探測環境;在本行政區域內組織對重大災害性天氣跨地區、跨部門的聯合監測、預報工作;管理本行政區域內公共氣象服務工作;管理本行政區域內公眾氣象預報、災害性天氣警報以及農業氣象預報、城市環境氣象預報、火險氣象等級預報等專業氣象預報的發佈;組織本行政區域內氣象災害防禦應急管理工作;參與市政府應對氣候變化工作,組織開展氣候變化影響評估、技術開發和決策諮詢服務;組織開展氣象法制宣傳教育,負責監督有關氣象法規的實施;會同各區人民政府對所轄氣象機構實施以部門為主的雙重管理等。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4年度收、支總計147058.71萬元,比上年增加26878.30萬元,增長(下降)22.36%。

(一)收入決算説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計50311.84萬元,比上年減少67999.17萬元,下降57.47%。

1.財政撥款收入49719.45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8.82%。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7719.45萬元,佔收入合計的35.22%;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32000.0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63.60%;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0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00%;

2.上級補助收入0.0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00%;

3.事業收入589.24萬元,佔收入合計的1.17%;

4.經營收入0.0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00%;

5.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0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00%;

6.其他收入3.16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01%。

圖1:收入決算

圖1:收入決算

(二)支出決算説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計120696.06萬元,比上年增加100826.43萬元,增長507.44%,其中:基本支出1695.98萬元,佔支出合計的1.41%;項目支出119000.09萬元,佔支出合計的98.59%;上繳上級支出0.0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00%;經營支出0.0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0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0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00%。

圖2: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情況

圖2: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情況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4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145407.36萬元,比上年增加26797.19萬元,增長22.59%。主要原因:本年安排追加了重大基建項目預算資金。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13312.00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按大類):城鄉社區支出11.26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01%;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18525.96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16.35%;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94542.00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83.43%;其他支出232.78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21%。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城鄉社區支出”(類)2024年度決算11.26萬元,比2024年度年初預算減少2988.74萬元,下降99.62%。其中:

“城鄉社區公共設施”(款)2024年度決算11.26萬元,比2024年度年初預算減少2988.74萬元,下降99.62%。主要原因:上年結轉的基建項目在本年收回。

2、“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類)2024年度決算18525.96萬元,比2024年度年初預算減少6.63萬元,下降0.04%。其中:

“氣象事務”(款)2024年度決算18525.96萬元,比2024年度年初預算減少6.62萬元,下降0.04%。主要原因:年末結轉結餘6.62萬元。

3、“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類)2024年度決算94542.00萬元,與2024年度年初預算持平。其中:

“自然災害救災及恢復重建支出”(款)2024年度決算94542.00萬元,與2024年度年初預算持平。

4、“其他支出”(類)2024年度決算232.78萬元,比2024年度年初預算增加232.78萬元。其中:

“其他支出”(款)2024年度決算232.78萬元,比2024年度年初預算增加232.78萬元。主要原因:本年有財政項目支出追加。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6790.35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按大類):城鄉社區支出6790.35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100.00%。

(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城鄉社區支出”(類)2024年度決算6790.35萬元,比2024年度年初預算增加6790.35萬元。其中: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的支出”(款)2024年度決算6790.35萬元,比2024年度年初預算增加6790.35萬元。主要原因:本年有重大基建項目追加。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2024年度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總計0.0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總計0.00萬元。

七、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1692.77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00萬元,(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2024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15.28萬元,比2024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17.80萬元減少2.52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4年度決算數0.00萬元,與上年度持平。主要原因:本年未安排人員出國出境。

2.公務接待費。2024年度決算數0.00萬元,比2024年度年初預算數0.10萬元減少0.10萬元。主要原因:本年未安排公務接待相關事項。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24年度決算數15.28萬元,比2024年度年初預算數17.70萬元減少2.42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4年度決算數0.00萬元,2024年度購置(更新)0輛。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4年度決算數15.28萬元,主要原因:厲行節約嚴格控制車輛運作維護費的支出。2024年度公務用車保有量8輛。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本部門無此項支出。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24年度政府採購支出總額8788.88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747.39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150.0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7891.49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3008.44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34.23%,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0.00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0.00%。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氣象局共有車輛8台;單位價值100萬元(含)以上的設備21台(套)。

五、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説明

2024年度政府購買服務決算0.00萬元。

六、專業名詞解釋

1.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2.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3.“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4.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5.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是規範財政支出管理和強化預算約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部門整體績效評價報告

詳見附件。

二、項目支出績效評價報告

詳見附件。

三、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

詳見附件。

四、中央對北京市氣象局轉移支付預算執行情況績效自評報告

本部門無此項經費。

您訪問的連結即將離開“首都之窗”門戶網站 是否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