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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機關事務管理中心2024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25-08-29 10:00    來源:北京市機關事務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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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十、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一、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二、政府購買服務決算公開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北京市機關事務管理中心是北京市機關事務管理局所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為副局級。

主要職責是:

1.負責核心區集中辦公區國有資産管理、辦公用房管理、經費管理、節能等工作。

2.承擔核心區集中辦公區服務保障、安全保衛和相關社會事務協調等工作。

3.按要求為中央國家機關、北京市在核心區的重要會議、重要活動提供相關服務保障。

4.完成北京市機關事務管理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北京市機關事務管理中心下屬二級預算單位3個,分別為:北京市機關事務管理中心(本級)、市機關事務局第一幼兒園和市機關事務局第二幼兒園。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4年度收、支總計31003.09萬元,比上年減少2338.73萬元,下降7.01%。

(一)收入決算説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計30398.81萬元,比上年減少2257.1萬元,下降6.91%。

1.財政撥款收入29838.81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8.16%。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29838.81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8.16%;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2.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3.事業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4.經營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5.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6.其他收入56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1.84%。

圖1:收入決算

圖1:收入決算

(二)支出決算説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計29599萬元,比上年減少2357.78萬元,下降7.38%,其中:基本支出22383.43萬元,佔支出合計的75.62%;項目支出7215.57萬元,佔支出合計的24.38%;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經營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

圖2: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情況

圖2: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情況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4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29966.81萬元,比上年減少1257.19萬元,下降4.03%。主要原因:市級機關第二批搬遷導致我部門集中保障單位減少,同時落實政府過緊日子要求,壓減一般性支出。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9271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按大類):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4195.47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82.66%;教育支出3737.60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12.77%;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925.16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3.16%;衛生健康支出412.77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1.41%。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2024年度2024年年初預算27083.14萬元,2024年度決算24195.47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89.34%。

其中:“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2024年度年初預算27083.14萬元,2024年度決算24195.47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89.34%。主要原因:落實政府過緊日子要求,壓減一般性支出。

2、“教育支出”(類)2024年度年初預算3408.63萬元,2024年度決算3737.6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9.65%,其中:“普通教育”(款)2024年度年年初預算3405.63萬元,2024年度決算3734.6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9.65%。主要原因:附屬兩個幼兒園新招聘人員導致相應支出增加。

“進修及培訓”(款)2024年度年初預算3萬元,2024年度決算3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2024年度年初預算1005.67萬元,2024年度決算925.16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1.99%。其中:“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預算961.79萬元,2024年度決算884.57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1.97%。主要原因:管理中心(本級)未能如期招聘人員造成相應支出減少。

“撫恤”(款)2024年度年初預算0萬元,2024年度決算18.08萬元。主要原因:因人員去世,增加撫恤金支出。

“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預算43.88萬元,2024年度決算22.51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51.30%。主要原因:管理中心(本級)未能如期招聘人員造成相應支出減少。

4、“衛生健康支出”(類)2024年度年初預算412.77萬元,2024年度決算412.77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其中:“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2024年度年初預算412.77萬元,2024年度決算412.77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本部門2024年度無此項支出。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部門2024年度無此項支出。

七、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22357.49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萬元,(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2024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9萬元,比2024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33.2萬元減少24.2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4年度決算數0萬元,比2024年度年初預算數3.9萬元減少3.9萬元。主要原因:根據工作實際情況2024年未安排出國任務。

2.公務接待費。2024年度決算數0萬元,比2024年度年初預算數16萬元減少16萬元。主要原因:落實政府過緊日子要求,未發生公務接待費支出。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24年度決算數9萬元,比2024年度年初預算數13.3萬元減少4.3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4年度決算數0萬元,2024年度購置(更新)0輛。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4年度決算數9萬元,主要原因:厲行勤儉節約要求,減少公務用車使用次數。2024年度公務用車保有量9輛。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本部門不屬於機關運作經費統計範圍。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24年度政府採購支出總額14366.33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147.89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437.62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13780.82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10436.67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72.65%,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2764.46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19.24%。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機關事務管理中心共有車輛9台;單位價值100萬元(含)以上的設備19台(套)。

五、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説明

本部門不屬於政府購買服務主體。

六、專業名詞解釋

1.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2.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3.“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4.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5.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是規範財政支出管理和強化預算約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7.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人大事務(款)行政運作(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8.教育支出(類)普通教育(款)學前教育(項):反映各部門舉辦的學前教育支出。

9.教育支出(類)進修及培訓(款)培訓支出(項):反映各部門安排的用於培訓的支出。教育部門的師資培訓,黨校、行政學院等專業幹部教育機構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轉業士官的培訓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10.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事業單位離退休(項):反映實行歸口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1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1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實際繳納的職業年金支出。

1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撫恤(款)死亡撫恤(項):反映按規定用於烈士和犧牲、病故人員家屬的一次性和定期撫恤金以及喪葬補助費。

14.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事業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退休人員待遇的醫療經費。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部門整體績效評價報告(詳見附件)

二、項目支出績效評價報告(詳見附件)

三、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詳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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