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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檢察院2023年財政預算資訊

日期:2023-02-23 10:00    來源: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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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情況説明

  二、收入預算情況説明

  三、支出預算情況説明

  四、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説明

  五、其他情況説明

  六、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門預算報表

  一、收支總表

  二、收入總表

  三、支出總表

  四、項目支出表

  五、政府採購預算明細表

  六、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一、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表

  十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財政撥款明細表

  十三、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十四、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情況説明

  (一)本部門性質、職責等情況

  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檢察院是法律監督機關。依照憲法和法律的規定,履行法律監督職能。在本轄區內依法獨立行使檢察權。接受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的領導,對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負責並報告工作。對偵查機關偵查的刑事案件進行審查,決定是否批准逮捕和提起公訴,對符合條件的刑事案件提起公訴、支援公訴及提起抗訴;對刑事立案、偵查、審判活動和刑罰執行及監獄、看守所活動是否合法,民事訴訟、行政訴訟活動是否合法實行法律監督;法律規定的其他職權。

  (二)機構設置情況

  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檢察院內設10個部門,分別為:第一檢察部、第二檢察部、第三檢察部、第四檢察部、第五檢察部、第六檢察部、第七檢察部、第八檢察部(法律政策研究室)、辦公室(行政事務管理部)、政治部(機關黨委、機關紀委)、檢務督察部。下屬1預算單位,即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檢察院(本級)。

  (三)人員編制及實有情況

  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檢察院行政編制102人,實有人數96人;事業編制11人,實有人數11人;聘用人員(檢察院聘任書記員、聘用制司法警察)26人。

  離退休人員53人,其中:離休0人,退休53人。

  二、收入預算情況説明

  2023年度收入預算6090.91萬元,比2022年年初預算數5917.51萬元增加174.40萬元,增長2.95%。主要原因是落實國家調整機關事業工作人員工資標準和增加離退休費等有關政策,2023年預算有所增加。

  (一)本年財政撥款收入6011.98萬元

  1.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6011.98萬元。

  2.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0萬元。

  3.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收入0萬元。

  (二)本年其他資金收入73.18萬元

  4.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0萬元。

  5.事業收入0萬元。

  6.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

  7.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

  8.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

  9.其他收入73.18萬元。

  (三)上年結轉結余5.75萬元

  10.上年結轉結余5.75萬元。

圖1:收入預算

圖1:收入預算

  三、支出預算情況説明

  2023年支出預算6090.91萬元,比2022年年初預算數5837.90萬元增加萬元,增長4.33%。主要原因是落實國家調整機關事業工作人員工資標準和增加離退休費等有關政策,2023年預算有所增加。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預算5499.09萬元,佔總支出預算90.28%,比2022年年初預算數5294.86萬元增加204.23萬元,增長3.86%。

  (二)項目支出。項目支出預算591.82萬元,比2022年年初預算數543.04萬元增加48.78萬元,增長8.98%。其中:

  1.事業單位經營支出0萬元。

  2.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

  3.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

圖2: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情況

圖2: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情況

  四、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檢察院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開支單位包括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檢察院(本級)1個所屬單位。

  (二)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説明

  2023年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28.56萬元,比2022年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減少0.06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3年預算數0萬元,與2022年年初預算數0萬元持平。主要原因:全市檢察院財物統一管理後,因公出國境費用統一安排在市檢察院本級。

  2.公務接待費。2023年預算數0.76萬元,比2022年年初預算數0.80萬元減少0.04萬元,主要原因:落實政府“過緊日子”要求,進一步壓減一般性支出。

  3.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2023年預算數27.80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3年預算數0萬元,與2022年年初預算數0萬元持平。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3年預算數27.80萬元,其中:公務用車燃油5萬元,公務用車維修10.40萬元,公務用車保險10.40萬元,其他支出2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3年預算數比2022年年初預算數27.82萬元減少0.20萬元。主要原因:加強公務用車使用管理,落實政府“過緊日子”要求,進一步壓減一般性支出。

  五、其他情況説明

  (一)政府採購預算説明

  2023年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檢察院政府採購預算總額260.61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預算11.81萬元,政府採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預算248.80萬元。

  (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説明

  2023年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檢察院政府購買服務預算總額382.88萬元。

  (三)機關運作經費説明

  2023年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檢察院1家行政單位以及0家參公管理事業單位的機關運作經費財政撥款預算723.63萬元。

  (四)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情況説明

  2023年,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檢察院填報績效目標的預算項目7個,佔本部門本年預算項目7個的100%。填報績效目標的項目支出預算586.07萬元,佔本部門本年項目支出預算的100%。

  (五)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情況説明

  本部門2023年無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本部門2023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預算。

  (七)國有資産佔用情況説明

  截至2022年底,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檢察院共有車輛24台,共計541.55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6台(套),共計555.69萬元,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1台(套)、共計108.53萬元。

  六、名詞解釋

  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指本部門當年部門預算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預算數。

  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政府採購: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採購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是規範財政支出管理和強化預算約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門預算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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