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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檢察院2023年財政預算資訊

日期:2023-02-23 10:00    來源: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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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情況説明

  二、收入預算情況説明

  三、支出預算情況説明

  四、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説明

  五、其他情況説明

  六、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門預算報表

  一、收支總表

  二、收入總表

  三、支出總表

  四、項目支出表

  五、政府採購預算明細表

  六、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一、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表

  十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財政撥款明細表

  十三、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十四、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情況説明

   (一)本部門性質、職責等情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院組織法》,人民檢察院是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人民檢察院通過行使檢察權,追訴犯罪,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秩序,維護個人和組織的合法權益,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保障法律正確實施,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維護國家法制統一、尊嚴和權威,保障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的順利進行。

   (二)機構設置情況

   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檢察院機構個數1個,無下級單位。根據《北京市檢察機關內設機構改革方案》要求,結合我院實際情況,我院于2019年3月完成了內設機構改革工作,將內設機構有18個優化調整為12個,分別為:辦公室(行政事務管理部)、政治部(機關黨委、機關紀委)、第一檢察部、第二檢察部、第三檢察部、第四檢察部、第五檢察部、第六檢察部、第七檢察部、第八檢察部、第九檢察部、檢務督察部。

   (三)人員編制及實有情況

   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檢察院部門行政編制301人,實有人數257人;事業編制22人,實有人數21人;聘用人員(檢察院聘任書記員、聘用制司法警察)97人。離退休人員75人,其中:離休0人,退休75人。

   二、收入預算情況説明

   2023年度收入預算19393.21萬元,比2022年年初預算數18474.11萬元增加萬元,增長4.98%。主要原因是落實國家調整機關事業工作人員工資標準和增加離退休費等有關政策,2023年預算有所增加。

   (一)本年財政撥款收入18836.87萬元

   1.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8836.87萬元。

   2.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0萬元。

   3.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收入0萬元。

   (二)本年其他資金收入311.58萬元

   4.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0萬元。

   5.事業收入0萬元。

   6.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

   7.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

   8.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

   9.其他收入311.58萬元。

   (三)上年結轉結余244.76萬元

   10.上年結轉結余244.76萬元。

圖1:收入預算

圖1:收入預算

   三、支出預算情況説明

   2023年支出預算19393.21萬元,比2022年年初預算數18474.11萬元增加919.11萬元,增長4.98%。主要原因是落實國家調整機關事業工作人員工資標準和增加離退休費等有關政策,2023年預算有所增加。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預算15752.11萬元,佔總支出預算81.22%,比2022年年初預算數14432.63萬元增加1319.48萬元,增長9.14%。

   (二)項目支出。項目支出預算3641.10萬元,比2022年年初預算數4041.48萬元減少400.38萬元,下降9.91%。其中:

   1.事業單位經營支出0萬元。

   2.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

   3.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

 圖2: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情況

 圖2: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情況

   四、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檢察院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開支單位包括1個所屬單位。

   (二)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説明

   2023年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177.08萬元,比2022年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增加95.69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3年預算數0萬元,與2022年0萬元持平,主要原因:全市檢察院財物統一管理後,因公出國境經費統一安排在市檢察院本級。

   2.公務接待費。2023年預算數3.97萬元,比2022年年初預算數3.793272萬元增加0.176728萬元,主要原因:按照2023年檢察辦案業務需要合理估計了公務接待費。

   3.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2023年預算數173.11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3年預算數80.71萬元,比2022年年初預算數0萬元增加80.71萬元,主要原因:2022年度未安排公務用車更新購置,2023年度有4輛公務用車更新。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3年預算數92.4萬元,其中:公務用車燃油48.97萬元,公務用車維修15.71萬元,公務用車保險15.71元,其他支出12.01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3年預算數比2022年年初預算數77.6萬元增加14.8萬元。主要原因:2023年度有4輛公務用車更新,適當增加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

   五、其他情況説明

   (一)政府採購預算説明

   2023年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檢察院政府採購預算總額460.93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預算115.05萬元,政府採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預算345.88萬元。

   (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説明

   2023年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檢察院政府購買服務預算總額638.78萬元。

   (三)機關運作經費説明

   2023年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檢察院1家行政單位以及0家參公管理事業單位的機關運作經費財政撥款預算2003.61萬元。

   (四)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情況説明

   2023年,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檢察院填報績效目標的預算項目10個,佔本部門本年預算項目10個的100%。填報績效目標的項目支出預算3396.33萬元,佔本部門本年項目支出預算的100%。

   (五)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情況説明

   本部門2023年無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本部門2023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預算。

   (七)國有資産佔用情況説明

   截至2022年底,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檢察院共有車輛28台,共計664.28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10台(套),共計809.33萬元,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0台(套)、共計0萬元。

   六、名詞解釋

   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指本部門當年部門預算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預算數。

   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政府採購: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採購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是規範財政支出管理和強化預算約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檢察”款:指檢察院用於保障機構正常運作、開展檢察業務工作的支出。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門預算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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