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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門地區管理委員會2023年財政預算資訊

日期:2023-02-23 10:00    來源: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門地區管理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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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情況説明

  二、收入預算情況説明

  三、支出預算情況説明

  四、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説明

  五、其他情況説明

  六、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門預算報表

  一、收支總表

  二、收入總表

  三、支出總表

  四、項目支出表

  五、政府採購預算明細表

  六、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一、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表

  十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財政撥款明細表

  十三、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十四、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本部門性質、職責等情況

  根據《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門地區管理委員會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京政辦發〔2008〕12號)、《北京市天安門地區管理規定》(市政府第203號令)等有關規定,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門地區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天安門地區管理委員會”)是北京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機構,負責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和有關區人民政府做好天安門地區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及本市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

  2.組織協調天安門地區升挂國旗活動;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在天安門地區舉行的外事迎賓、節日慶典等活動。

  3.負責天安門地區的市容和環境衛生;組織協調天安門地區社會秩序、市政公用設施、城市綠化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天安門地區文物保護工作。

  4.負責天安門地區應急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協調、監督天安門地區的安全生産工作。

  5.負責對有關部門在天安門地區的日常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6.負責天安門地區服務設施的統一規劃工作。

  7.負責天安門城樓的開放與管理工作。

  8.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設置情況

  根據《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門地區管理委員會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京政辦發〔2008〕12號)、《北京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於同意設立天安門地區運作調度中心等有關事項的函》(京編辦行〔2013〕126號)等文件精神,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門地區管理委員會內設機構設置為天安門地區運作調度中心(含應急協調處、宣傳資訊處、綜合治理處)、辦公室、天安門城樓管理處、天安門廣場管理處、旅遊服務處、文物保護和基本建設處、財務處、人事處,另設機關黨委和機關工會。下屬2個預算單位,分別為:北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天安門地區分局(行政單位)、天安門地區綜合管理服務中心(公益一類事業單位)。

  (三)人員編制及實有情況

  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門地區管理委員會部門行政編制78人,實有人數74人;行政執法專項編制108人,實有人數96人;事業編制106人,實有人數93人;離退休人員118人,其中:離休1人,退休117人。

  二、收入預算情況説明

  2023年收入預算21571.73萬元,比2022年年初預算數23593.80萬元減少2022.07萬元,下降8.57%,主要原因是2023年繼續使用的財政性結轉資金減少。

  (一)本年財政撥款收入21265.48萬元

  1.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21265.48萬元。

  2.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0萬元。

  3.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收入0萬元。

  (二)本年其他資金收入50萬元

  4.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0萬元。

  5.事業收入0萬元。

  6.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

  7.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

  8.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

  9.其他收入50萬元。

  (三)上年結轉結余256.25萬元

  10.上年結轉結余256.25萬元。

圖1:收入預算

圖1:收入預算

  三、支出預算情況説明

  2023年支出預算21571.73萬元,比2022年年初預算23593.80萬元減少2022.07萬元,下降8.57%,主要原因是2023年繼續使用的財政性結轉資金減少。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預算11389.45萬元,佔總支出預算52.79%,比2022年11043.93萬元增加345.52萬元,增長3.13%,

  (二)項目支出。項目支出預算10182.28萬元,比2022年年初預算12549.87萬元減少2367.59萬元,下降18.87%。其中:

  1.事業單位經營支出0萬元。

  2.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

  3.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

圖2: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情況

圖2: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情況

  四、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門地區管理委員會部門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開支單位包括天安門地區管理委員會(本級)、天安門地區綜合管理服務中心等2個所屬單位。其他所屬單位2023年無財政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預算。

  (二)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説明

  2023年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58.29萬元,比2022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44.5萬元增加13.79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3年預算數19萬元,比2022年年初預算數20萬元減少1萬元,主要原因:落實政府“過緊日子”要求,進一步壓減一般性支出。

  2.公務接待費。2023年預算數1萬元,比2022年年初預算數2萬元減少1萬元,主要原因:落實政府“過緊日子”要求,進一步壓減一般性支出。

  3.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2023年預算數38.29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3年預算數15.29萬元,比2022年年初預算數0萬元增長15.29萬元,主要原因:2023年計劃購置一台公務用車,原車已經達到報廢年限。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3年預算數23萬元,其中:公務用車燃油費11.16萬元,公務用車維修5.34萬元,公務用車保險2.85萬元,其他支出3.65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3年預算數比2022年年初預算數22.5萬元增加0.5萬元,主要原因:因油價上漲,2023年公務用車加油增加0.5萬元。

  五、其他情況説明

  (一)政府採購預算説明

  2023年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門地區管理委員會部門政府採購預算總額5787.99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預算804.57萬元,政府採購工程預算272.8萬元,政府採購服務預算4710.62萬元。

  (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説明

  2023年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門地區管理委員會部門政府購買服務預算總額6722.24萬元。

  (三)機關運作經費説明

  2023年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門地區管理委員會部門本級及北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天安門地區分局等2家行政單位的機關運作經費財政撥款預算1329.09萬元。

  (四)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情況説明

  2023年,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門地區管理委員會部門填報績效目標的預算項目17個,佔本部門本年預算項目17個的100%。填報績效目標的項目支出預算9926.03萬元,佔本部門本年項目支出預算的100%。

  (五)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情況説明

  本部門2023年無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本部門2023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預算。

  (七)國有資産佔用情況説明

  截至2022年底,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門地區管理委員會部門共有車輛10台,共計187.17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56台(套),共計28033.79萬元,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7台(套),共計5760.14萬元。

  六、名詞解釋

  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指本部門當年部門預算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預算數。

  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政府採購: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採購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是規範財政支出管理和強化預算約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門預算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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