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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延慶區人民法院2023年財政預算資訊

日期:2023-02-23 10:00    來源:北京市延慶區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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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情況説明

  二、收入預算情況説明

  三、支出預算情況説明

  四、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説明

  五、其他情況説明

  六、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門預算報表

  一、收支總表

  二、收入總表

  三、支出總表

  四、項目支出表

  五、政府採購預算明細表

  六、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一、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表

  十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財政撥款明細表

  十三、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十四、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情況説明

  (一)部門性質、職責

  北京市延慶區人民法院部門性質為行政單位。北京市延慶區人民法院是國家的審判機關,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審判權,負責審理轄區內民事、刑事和行政等案件,依法執行已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以及仲裁案件。通過行使國家審判權,懲辦犯罪分子,解決民事糾紛、經濟糾紛、行政糾紛,保護社會主義的全民所有制財産、集體所有制財産和公民合法的私有財産,保護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維護社會主義法治和社會秩序,保障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順利進行。

  (二)機構設置情況

  根據中共北京市委政法委員會、中共北京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批准的《北京市基層人民法院內設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京政法發【2019】1號)等文件的批復,北京市延慶區人民法院內設13個職能部門和1個綜合事務中心,分別為:立案庭(訴訟服務中心)、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一庭(環境資源審判庭)、綜合辦公室、民事審判二庭、行政審判庭(綜合審判庭)、執行局、審判管理辦公室(研究室)、八達嶺人民法庭、永寧人民法庭、沈家營人民法庭、政治部(機關黨委、機關紀委)、司法警察大隊、綜合事務中心。

  北京市延慶區人民法院包括北京市延慶區人民法院(本級)1個所屬單位。

  (三)人員編制及實有情況

  北京市延慶區人民法院行政編制191人,實有人數180人;事業編制7人,實有人數7人;聘用人員(聘任制審判輔助人員、聘用制警務輔助人員)86人。

  離退休人員66人,其中:離休1人,退休65人。

  二、收入預算情況説明

  2023年度收入預算12582.28萬元,比2022年年初預算數11841.27萬元增加741.01萬元,增長6.26%。主要原因是:正常增人增資導致基本支出預算經費增加;八達嶺法庭投入使用導致基本支出預算經費增加。

  (一)本年財政撥款收入12122.82萬元

  1.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2122.82萬元。

  2.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0萬元。

  3.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收入0萬元。

  (二)本年其他資金收入200萬元

  4.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0萬元。

  5.事業收入0萬元。

  6.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

  7.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

  8.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

  9.其他收入200萬元。

  (三)上年結轉結余259.46萬元

  10.上年結轉結余259.46萬元。

圖1:收入預算

圖1:收入預算

  三、支出預算情況説明

  2023年支出預算12582.28萬元,比2022年年初預算數11841.27萬元增加741.01萬元,增長6.26%。主要原因是:正常增人增資導致基本支出預算經費增加;八達嶺法庭投入使用導致基本支出預算經費增加。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預算10340.87萬元,佔總支出預算82.19%,比2022年年初預算數9048.22萬元增加1292.65萬元,增長14.29%。

  (二)項目支出。項目支出預算2241.41萬元,比2022年年初預算數2793.05萬元減少551.64萬元,下降19.75%。其中:

  1.事業單位經營支出0萬元。

  2.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

  3.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

圖2: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情況

圖2: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情況

  四、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北京市延慶區人民法院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開支單位包括北京市延慶區人民法院本級1個所屬單位。

  (二)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説明

  2023年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68.89萬元,比2022年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減少7.52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3年預算數0萬元,與2022年年初預算數持平。全市法院財物統一管理後,因公出國(境)經費統一安排在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

  2.公務接待費。2023年預算數2萬元,比2022年年初預算數6萬元減少4萬元,主要原因:落實政府過緊日子、厲行勤儉節約的要求,嚴格控制公務接待的數量、規模和接待標準。2023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系統內案件指導、會商及其他職能部門來訪人員接待等方面。

  3.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2023年預算數66.89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3年預算數0萬元,與2022年年初預算數持平;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3年預算數66.89萬元,其中:公務用車加油31.89萬元,公務用車維修15萬元,公務用車保險10萬元,其他支出10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3年預算數比2022年年初預算數70.41萬元減少3.52萬元,主要原因:嚴格加強車輛管理,積極採取有效措施,降低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用。

  五、其他情況説明

  (一)政府採購預算説明

  2023年北京市延慶區人民法院政府採購預算總額1202.35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預算430萬元,政府採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預算772.35萬元。

  (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説明

  2023年北京市延慶區人民法院政府購買服務預算總額1052.15萬元。

  (三)機關運作經費説明

  2023年北京市延慶區人民法院(本級)1家行政單位的機關運作經費財政撥款預算1552.75萬元。

  (四)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情況説明

  2023年,北京市延慶區人民法院填報績效目標的預算項目9個,佔本部門本年預算項目9個的100%。填報績效目標的項目支出預算1981.95萬元,佔本部門本年項目支出預算的100%。

  (五)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情況説明

  2023年北京市延慶區人民法院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名稱:訴訟費,收費依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81號)及《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北京市財政局關於非財産民事案件等訴訟受理費標準的通告》(京發改〔2007〕1111號),執收主體:北京市延慶區人民法院,收費部門:北京市延慶區人民法院,收費標準:《訴訟費用交納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81號)及《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北京市財政局關於非財産民事案件等訴訟受理費標準的通告》(京發改〔2007〕1111號),收入預計2000萬元。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本部門2023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預算。

  (七)國有資産佔用情況説明

  截至2022年底,北京市延慶區人民法院共有車輛27台,共計623.54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14台(套),共計1675.37萬元,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0台(套),共計0萬元。

  六、名詞解釋

  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指本部門當年部門預算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預算數。

  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政府採購: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採購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是規範財政支出管理和強化預算約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法院”款:為保障法院司法審判工作運作,用於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案件審判和執行活動支出,審判業務用房建設維修和設備購置支出,以及相關業務信息化建設和信息化運作管理支出等,包括辦案費、場地租賃費、勞務費、司法郵寄費、法律宣傳費、訴訟服務、專用的設備購置和維修、審判業務用房和人民法庭設備的購置和維修、審判執行信息化建設和運作維護等費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門預算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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