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情況説明
二、收入預算情況説明
三、支出預算情況説明
四、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説明
五、其他情況説明
六、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門預算報表
一、收支總表
二、收入總表
三、支出總表
四、項目支出表
五、政府採購預算明細表
六、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一、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表
十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財政撥款明細表
十三、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十四、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情況説明
(一)本部門性質、職責等情況
北京市密雲區人民法院部門性質為行政單位,是國家的審判機關,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審判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負責審理轄區內的刑事、民商事、行政一審案件;負責本院已生效的判決書、調解書、裁定書和有強制執行效力的非訴訟法律文書的執行;受理和審查各類告訴、申訴案件,處理來信來訪,對其中確有錯誤的已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根據審判監督程式進行再審。
(二)機構設置情況
北京市密雲區人民法院內設機構16個,分別為立案庭(訴訟服務中心)、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一庭、民事審判二庭、行政審判庭、綜合審判庭、執行局、太師屯人民法庭、西田各莊人民法庭、巨各莊人民法庭、溪翁莊人民法庭、審判管理辦公室(研究室)、政治部(機關黨委、機關紀委)、綜合辦公室、司法警察大隊、綜合事務中心。
北京市密雲區人民法院包括北京市密雲區人民法院(本級)1個所屬單位。
(三)人員編制及實有情況
北京市密雲區人民法院行政編制269人,實有人數247人;事業編制17人,實有人數15人;聘用人員(聘用制審判輔助類人員、聘用制警務輔助類人員)110人;離退休人員92人,其中:離休0人,退休92人。
二、收入預算情況説明
2023年度收入預算17439.34萬元,比2022年年初預算數17291.98萬元增加147.36萬元,增長0.85%。主要原因是連續幾年退休人員持續增加,為保障審判事業蓬勃發展,增加辦案人員力量儲備,編制內新招錄人員增幅較大等因素導致基本支出增加,從而本年財政撥款收入增加,以及加大資金統籌力度,加快項目預算執行進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年末結轉結餘資金較上年減幅較大,以上雙重作用致使收入預算較上年小幅增長。
(一)本年財政撥款收入16487.86萬元
1.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6487.86萬元。
2.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0萬元。
3.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收入0萬元。
(二)本年其他資金收入162.4萬元
4.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0萬元。
5.事業收入0萬元。
6.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
7.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
8.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
9.其他收入162.4萬元。
(三)上年結轉結餘789.08萬元
10.上年結轉結餘789.08萬元。
圖1:收入預算
三、支出預算情況説明
2023年支出預算17439.34萬元,比2022年年初預算數17291.98萬元增加147.36萬元,增長0.85%。主要原因是是連續幾年退休人員持續增加,為保障審判事業蓬勃發展,增加辦案人員力量儲備,編制內新招錄人員增幅較大等因素導致基本支出增加,以及加大資金統籌力度,加快項目預算執行進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年末結轉結餘資金較上年減幅較大,從而項目支出減少,以上雙重作用致使支出預算較上年小幅增長。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預算14555.37萬元,佔總支出預算83.46%,比2022年年初預算數13087.1萬元增加1468.27萬元,增長11.22%。
(二)項目支出。項目支出預算2883.97萬元,比2022年年初預算數4204.88萬元減少1320.91萬元,下降31.41%。其中:
1.事業單位經營支出0萬元。
2.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
3.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
圖2: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情況
四、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北京市密雲區人民法院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開支單位包括北京市密雲區人民法院(本級)1個所屬單位。
(二)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説明
2023年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121.54萬元,比2022年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減少54.28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3年預算數0萬元,與上年持平。原因是全市法院財物統一管理後,因公出國境費用統一安排在市高級法院本級。
2.公務接待費。2023年預算數6.31萬元,比2022年年初預算數6.64萬元減少0.33萬元,主要原因:落實政府“過緊日子”要求,進一步壓減一般性支出。2023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相關職能部門業務往來等方面。
3.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2023年預算數115.23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3年預算數0萬元,比2022年年初預算數53.50萬元減少53.50萬元,主要原因:落實政府“過緊日子”要求,加強車輛科學管理,延長車輛使用壽命,減少購置支出。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3年預算數115.23萬元,其中:公務用車燃油52.09萬元,公務用車維修23萬元,公務用車保險22.55萬元,其他支出17.59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3年預算數比2022年年初預算數115.68萬元減少0.45萬元。主要原因:落實政府“過緊日子”要求,進一步壓減一般性支出。
五、其他情況説明
(一)政府採購預算説明
2023年北京市密雲區人民法院政府採購預算總額1054.87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預算85萬元,政府採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預算969.87萬元。
(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説明
2023年北京市密雲區人民法院政府購買服務預算總額1170.74萬元。
(三)機關運作經費説明
2023年北京市密雲區人民法院所屬北京市密雲區人民法院(本級)1家行政單位的機關運作經費財政撥款預算2057.72萬元。
(四)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情況説明
2023年,北京市密雲區人民法院填報績效目標的預算項目9個,佔本部門本年預算項目9個的100%。填報績效目標的項目支出預算2189.89萬元,佔本部門本年項目支出預算的100%。
(五)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情況説明
2023年北京市密雲區人民法院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名稱:訴訟費,收費依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81號)及《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北京市財政局關於非財産民事案件等訴訟受理費標準的通告》(京發改〔2007〕1111號),執收主體: 北京市密雲區人民法院,收費部門: 北京市密雲區人民法院,收費標準:《訴訟費用交納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81號)及《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北京市財政局關於非財産民事案件等訴訟受理費標準的通告》(京發改〔2007〕1111號),收入預計2400萬元。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本部門2023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預算。
(七)國有資産佔用情況説明
截至2022年底,北京市密雲區人民法院共有車輛41台,共計918.38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11台(套),共計1097.35萬元,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0台(套)、共計0萬元。
六、名詞解釋
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指本部門當年部門預算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預算數。
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政府採購: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採購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是規範財政支出管理和強化預算約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法院”款:為保障法院司法審判工作運作,用於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案件審判和執行活動支出,審判業務用房建設維修和設備購置支出,以及相關業務信息化建設和信息化運作管理支出等,包括辦案費、場地租賃費、勞務費、司法郵寄費、法律宣傳費、訴訟服務、專用的設備購置和維修、審判業務用房和人民法庭設備的購置和維修、審判執行信息化建設和運作維護等費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門預算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