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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重大項目建設指揮部辦公室2023年財政預算資訊

日期:2023-02-23 10:00    來源:北京市重大項目建設指揮部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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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情況説明

  二、收入預算情況説明

  三、支出預算情況説明

  四、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説明

  五、其他情況説明

  六、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門預算報表

  一、收支總表

  二、收入總表

  三、支出總表

  四、項目支出表

  五、政府採購預算明細表

  六、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一、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表

  十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財政撥款明細表

  十三、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十四、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情況説明

  (一)本部門性質、職責等情況

  北京市重大項目建設指揮部辦公室(以下簡稱:“市重大項目辦”)為北京市重大項目建設指揮部的辦事機構,承擔指揮部的日常工作,是正局級臨時機構。主要職責是:

  1.組織編制本市城市軌道交通工程項目和市政府交辦工程項目(以下簡稱重大項目)建設總體計劃,並督促檢查計劃執行情況。

  2.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推進重大項目的規劃、徵地、拆遷等前期工作;協調市政府有關部門按總體計劃要求在項目建設各階段加快辦理各項行政審批手續。

  3.協調、解決重大項目建設中的重大問題;協調落實工程建設安全、品質、工期、功能和成本“五統一”要求;承擔為建設單位及各參建單位服務的職責。

  4.協調市政府主管部門監督重大項目建設各方貫徹落實有關安全生産、工程品質、資金使用、招標與採購、合同履行等方面法律法規,落實“陽光工程”的各項要求;參與重大項目建設工程事故應急工作。

  5.參與重大項目年度資金使用計劃的編制,協調、落實資金計劃的執行。

  6.組織推動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新工藝在重大項目建設中的應用。

  7.組織協調重大項目的竣工驗收、竣工結算和決算工作。

  8.負責重大項目建設資訊的收集、整理、統計和管理工作。

  9.受委託負責中央單位在京重要建設項目的組織實施。

  10.承擔北京市重大項目建設指揮部的具體工作。

  11.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12.在北京市2022年冬奧會工程建設指揮部的領導下,負責組織擬定北京2022年冬奧會和冬殘奧會由北京市承擔的奧運場館及相關配套工程建設的總體計劃,並組織實施;督促落實指揮部的各項議定事項;協調解決工程建設中的有關問題;承擔指揮部的日常工作。

  13.負責協調本市開工後鐵路工程項目的建設工作;協調推進國家鐵路工程項目的徵地、拆遷工作,配合推進城際鐵路和市郊鐵路工程項目的徵地、拆遷工作;協調解決在建鐵路工程市政管網接引等相關問題;協調推進鐵路車站、城市軌道交通車站一體化項目建設工作。

  (二)機構設置情況

  根據《關於印發北京市重大項目建設指揮部辦公室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京政辦發〔2009〕93號)、《關於同意調整北京市重大項目辦建設指揮部辦公室內設機構的函》(京編辦行〔2010〕112號)、《關於同意調整充實市重大項目辦工作力量有關事項的函》(京編辦行〔2016〕89號)、《關於同意調整市重大項目辦部分內設機構的函》(京編辦行〔2020〕167號)和《關於調整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和市重大項目辦相關機構職責編制事項的批復》(京編辦復〔2022〕123號),設立北京市重大項目建設指揮部辦公室(以下簡稱“市重大項目辦”),下設秘書行政處、城市軌道交通建設協調一處、城市軌道交通建設協調二處、城市軌道交通建設協調三處、鐵路工程建設協調處、市政設施處、安全品質處、建設項目協調處、冬奧工程計劃處、城區場館建設處、延慶場館建設處、財務預算處、人事處、機關黨委14個內設機構。

  (三)人員編制及實有情況

  市重大項目辦行政編制113人,實有人數82人,退休人員18人。

  二、收入預算情況説明

  2023年度收入預算11044.84萬元,比2022年年初預算數3987.50萬元增加7057.34萬元,增長177%。主要原因:一是年度內新增人員和落實人員正常調資等有關政策增加的人員經費預算;二是按照我市疫情防控總體要求,市財政局于2022年12月底撥付市重大項目辦國家會議中心二期應急方艙醫院改造及開辦費和南苑機場應急方艙醫院開辦費項目預算7040.00萬元,項目資金全部結轉到2023年繼續使用。

  (一)本年財政撥款收入4004.84萬元

  1.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4004.84萬元。

  2.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0.00萬元。

  3.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收入0.00萬元。

  (二)本年其他資金收入0.00萬元

  4.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0.00萬元。

  5.事業收入0.00萬元。

  6.上級補助收入0.00萬元。

  7.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00萬元。

  8.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00萬元。

  9.其他收入0.00萬元。

  (三)上年結轉結余7040.00萬元

  10.上年結轉結余7040.00萬元。

圖1:收入預算

  圖1:收入預算

  三、支出預算情況説明

  2023年支出預算11044.84萬元,比2022年年初預算數3987.50萬元增加7057.34萬元,增長177%。主要原因:一是年度內新增人員和落實人員正常調資等有關政策增加的人員經費預算;二是按照我市疫情防控總體要求,市財政局于2022年12月底撥付市重大項目辦國家會議中心二期應急方艙醫院改造及開辦費和南苑機場應急方艙醫院開辦費項目預算7040.00萬元,項目資金全部結轉到2023年繼續使用。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預算3743.79萬元,佔總支出預算34%,比2022年年初預算數3458.72萬元增加285.07萬元,增長8%。

  (二)項目支出。項目支出預算7301.05萬元,比2022年年初預算數528.78萬元增加6772.27萬元,增長1281%。其中:

  1.事業單位經營支出0.00萬元。

  2.上繳上級支出0.00萬元。

  3.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00萬元。

圖2: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情況

  圖2: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情況

  四、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市重大項目辦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開支單位只含本級,無下屬單位。

  (二)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説明

  2023年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27.17萬元,比2022年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減少7.59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3年預算數11.17萬元,比2022年年初預算數11.76萬元減少0.59萬元,主要原因:市重大項目辦認真貫徹落實政府過“緊日子”要求,嚴控2023年度因公出國(境)人數、批次及預算總額,進一步壓減非剛性、非必要的一般性支出。 

  2、公務接待費。2023年預算數0.00萬元,與2022年年初預算數持平。

  3、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2023年預算數16.00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3年預算數0.00萬元,與2022年年初預算數持平。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3年預算數16.00萬元,其中:公務用車燃油7.00萬元,公務用車維修4.00萬元,公務用車保險3.00萬元,其他支出2.00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3年預算數比2022年年初預算數23.00萬元減少7.00萬元。主要原因:市重大項目辦認真貫徹落實政府過“緊日子”要求,加強日常公務用車的使用管理,提高公務用車使用效率,進一步壓減非剛性、非必要的一般性支出。

  五、其他情況説明

  (一)政府採購預算説明

  2023年市重大項目辦政府採購預算總額1.24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預算1.24萬元,政府採購工程預算0.0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預算0.00萬元。 

  (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説明

  2023年市重大項目辦政府購買服務預算總額199.88萬元。

  (三)機關運作經費説明

  2023年市重大項目辦本級1家行政單位的機關運作經費財政撥款預算279.65萬元。

  (四)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情況説明

  2023年,市重大項目辦填報績效目標的預算項目11個,佔本部門本年預算項目11個的100%。填報績效目標的項目支出預算261.05萬元,佔本部門本年項目支出預算的100%。

  (五)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情況説明

  本部門2023年無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本部門2023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預算。

  (七)國有資産佔用情況説明

  截至2022年底,市重大項目辦共有車輛10台,共計173.61萬元;無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無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

  六、名詞解釋

  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政府採購: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採購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是規範財政支出管理和強化預算約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門預算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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