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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2023年財政預算資訊

日期:2023-02-23 10:00    來源: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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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情況説明

  二、收入預算情況説明

  三、支出預算情況説明

  四、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説明

  五、其他情況説明

  六、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門預算報表

  一、收支總表

  二、收入總表

  三、支出總表

  四、項目支出表

  五、政府採購預算明細表

  六、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一、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表

  十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財政撥款明細表

  十三、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十四、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本部門性質、職責等情況

  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市藥監局)是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的部門管理機構。市藥監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藥品監督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有關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藥品監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

  1.負責本市藥品(含中藥、民族藥,下同)、醫療器械和化粧品安全監督管理。貫徹落實國家關於藥品、醫療器械和化粧品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擬訂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並組織實施。研究擬訂鼓勵藥品、醫療器械和化粧品新技術新産品的管理與服務政策。

  2.監督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化粧品相關標準和分類管理制度。配合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3.負責本市藥品、醫療器械、化粧品的註冊管理。制定註冊管理制度,嚴格上市審評審批,完善審評審批服務便利化措施,並組織實施。

  4.負責本市藥品、醫療器械和化粧品生産許可和品質管理,以及藥品批發許可、零售連鎖總部許可、網際網路銷售第三方平臺備案和監督管理。依職責監督實施生産、經營和使用品質管理規範。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廣告的審批及監督管理。

  5.負責本市藥品、醫療器械和化粧品上市後風險管理。組織開展藥品、化粧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評價和處置工作。依法承擔藥品、醫療器械和化粧品安全應急管理工作。

  6.落實執業藥師資格準入制度,組織實施本市執業藥師註冊工作。

  7.負責組織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和化粧品監督檢查制度。依法查處本市藥品、醫療器械和化粧品生産環節,以及藥品批發、零售連鎖總部和網際網路銷售第三方平臺的違法行為。依職責組織指導查處藥品零售、醫療器械和化粧品經營環節,以及藥品、醫療器械使用環節的違法行為。

  8.負責本市藥品、醫療器械和化粧品監督管理領域政策法規宣傳、資訊發佈、對外交流與合作。推進誠信體系建設。

  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機構設置情況

  市藥監局內設:辦公室、政策法規處(研究室)、藥品註冊管理處、藥品生産監督管理處、醫療器械註冊管理處、醫療器械生産監督管理處、藥械流通監督管理處(醫藥物資儲備管理處)、化粧品監督管理處、科技與標準處(信息化處)、稽查處、財務處(審計處)、人事處(離退休幹部處)、行政審批處13個職能處室和機關黨委、機關紀委、工會。

  市藥監局直屬機構5個(行政),包括:市藥監局第一分局、第二分局、第三分局、第四分局、第五分局。

  市藥監局所屬事業單位12個,包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9個,名稱為:北京市藥品審評檢查中心(北京市疫苗檢查中心)、北京市醫療器械審評檢查中心、北京市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北京市化粧品審評檢查中心、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投訴舉報中心、北京市藥品網路監測分析中心、北京市藥品檢查員教育服務中心、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政務服務中心、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綜合事務中心;公益二類事業單位3個,名稱為:北京市藥品檢驗研究院(北京市疫苗檢驗中心)、北京市醫療器械檢驗研究院(北京市醫用生物防護裝備檢驗研究中心)、北京市藥品包裝材料檢驗所。

  (三)人員編制及實有情況

  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部門行政編制237人,實有人數224人;事業編制808人,實有人數705人;離退休人員271人,其中:離休3人,退休268人。

  二、收入預算情況説明

  2023年度收入預算83359.71萬元,比2022年年初預算數67623.35萬元增加15736.36萬元,增長23.27%。主要原因是:完善本市疫苗監管體系,加強疫苗檢驗能力建設;落實防疫政策要求,加大醫療設備配件應急採購投入。

  (一)本年財政撥款收入64179.77萬元

  1.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64179.77萬元。

  2.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0萬元。

  3.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收入0萬元。

  (二)本年其他資金收入7356.82萬元

  4.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0萬元。

  5.事業收入0萬元。

  6.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

  7.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

  8.事業單位經營收入7236.38萬元。

  9.其他收入120.44萬元。

  (三)上年結轉結余11823.12萬元

  10.上年結轉結余11823.12萬元。

圖1:收入預算

  圖1:收入預算

  三、支出預算情況説明

  2023年支出預算83359.71萬元,比2022年年初預算數67623.35萬元增加15736.36萬元,增長23.27%。主要原因是:完善本市疫苗監管體系,加強疫苗檢驗能力建設;落實防疫政策要求,加大醫療設備配件應急採購投入。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預算35512.88萬元,佔總支出預算42.60%,比2022年年初預算數31821.91萬元增加3690.97萬元,增長11.60%。

  (二)項目支出。項目支出預算47846.83萬元,比2022年年初預算數35801.44萬元增加12045.39萬元,增長33.64%。其中:

  1.事業單位經營支出11365.91萬元。

  2.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

  3.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

圖2: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情況

  圖2: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情況

  四、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部門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開支單位包括市藥監局第一分局等17個所屬單位。其他所屬單位2023年無財政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預算。

  (二)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説明

  2023年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396.85萬元,比2022年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減少60.67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3年預算數141.61萬元,比2022年年初預算數149.07萬元減少7.46萬元,主要原因:嚴格落實政府過“緊日子”要求,進一步壓減一般性支出。

  2.公務接待費。2023年預算數1.05萬元,比2022年年初預算數1.71萬元減少0.66萬元,主要原因:嚴格落實政府過“緊日子”要求,進一步壓減一般性支出。

  3.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2023年預算數254.19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3年預算數0萬元,比2022年年初預算數18.00萬元減少18.00萬元,主要原因:2023年無購置(更新)公務車輛計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3年預算數254.19萬元,其中:公務用車燃油104.68萬元,公務用車維修59.87萬元,公務用車保險56.37萬元,其他支出33.26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3年預算數比2022年年初預算數288.74萬元減少34.55萬元。主要原因:嚴格落實政府過“緊日子”要求,進一步壓減一般性支出。

  五、其他情況説明

  (一)政府採購預算説明

  2023年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部門政府採購預算總額14392.23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預算4926.75萬元,政府採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預算9465.48萬元。

  (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説明

  2023年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部門政府購買服務預算總額7249.11萬元。

  (三)機關運作經費説明

  2023年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部門5個直屬分局等6家行政單位以及北京市藥品審評檢查中心(北京市疫苗檢查中心)等4家參公管理事業單位的機關運作經費財政撥款預算2359.72萬元。

  (四)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情況説明

  2023年,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部門填報績效目標的預算項目66個,佔本部門本年預算項目66個的100%。填報績效目標的項目支出預算41258.06萬元,佔本部門本年項目支出預算的100%。

  (五)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情況説明

  本部門2023年無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本部門2023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預算。

  (七)國有資産佔用情況説明

  截至2022年底,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部門共有車輛159台,共計2667.09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122台(套),共計13349.95萬元,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68台(套)、共計21051.31萬元。

  六、名詞解釋

  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政府採購: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採購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是規範財政支出管理和強化預算約束的有效措施。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門預算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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