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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2023年財政預算資訊

日期:2023-02-23 10:00    來源: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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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情況説明

  二、收入預算情況説明

  三、支出預算情況説明

  四、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説明

  五、其他情況説明

  六、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門預算報表

  一、收支總表

  二、收入總表

  三、支出總表

  四、項目支出表

  五、政府採購預算明細表

  六、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一、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表

  十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財政撥款明細表

  十三、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十四、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情況説明

  (一)本部門性質、職責等情況

  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性質為行政單位,是國家的審判機關,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審判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負責審理轄區內刑事、民商事和行政等案件,依法執行已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以及國家行政機關依法申請執行的案件。人民法院通過審判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案件,懲罰犯罪,保障無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解決民事、行政糾紛,保護個人和組織的合法權益,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使職權,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秩序,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維護國家法治統一、尊嚴和權威,保障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的順利進行。

  (二)機構設置情況

  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下屬單位數量1個為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本級;共有26個部門機構,其中審判業務部門16個,包括立案庭、刑事審判第一庭、刑事審判第二庭、未成年人案件綜合審判庭、民事審判第一庭、民事審判第二庭、民事審判第三庭、民事審判第四庭、民事審判第五庭、民事審判第六庭、執行局(下設執行一庭、執行二庭、執行三庭)、行政審判庭(國家賠償)、審判監督庭、申訴審查庭;審判綜合和職能部門,包括辦公室、政治部(下設幹部處、組宣處、教培處)、審判管理辦公室、訴訟服務辦公室、研究室、督察室、法警支隊、綜合事務中心等10個。

  (三)人員編制及實有情況

  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行政編制484人,實有人數455人;事業編制32人,實有人數26人;聘用人員(法院聘任制司法輔助人員、聘用制司法警察、其他聘用人員--臨時工)236人;離退休人員193人,其中:離休0人,退休193人。

  二、收入預算情況説明

  2023年度收入預算31764.10萬元,比2022年年初預算數30136.39萬元,增加1627.71萬元,增長5.40%。主要原因是人員經費正常調資及落實國家有關政策。

  (一)本年財政撥款收入31764.10萬元

  1.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31764.10萬元。

  2.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0萬元。

  3.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收入0萬元。

  (二)本年其他資金收入0萬元

  4.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0萬元。

  5.事業收入0萬元。

  6.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

  7.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

  8.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

  9.其他收入0萬元。

  (三)上年結轉結余0萬元

  10.上年結轉結余0萬元。

圖1:收入預算

圖1:收入預算

  三、支出預算情況説明

  2023年支出預算31764.10萬元,比2022年年初預算數30136.39萬元增加1627.71萬元,增長5.40%。主要原因是人員經費正常調資及落實國家有關政策。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預算27843.83萬元,佔總支出預算87.66%,比2022年年初預算數26140.12萬元增加1703.71萬元,增長6.52%。

  (二)項目支出。項目支出預算3920.27萬元,比2022年年初預算數3996.27萬元減少76萬元,下降1.90%。其中:

  1.事業單位經營支出0萬元。

  2.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

  3.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

圖2: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情況

圖2: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情況

  四、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開支單位包括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1個所屬單位。

  (二)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説明

  2023年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162.62萬元,比2022年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減少119.18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3年預算數0萬元,與2022年年初預算數0萬元持平。

  2.公務接待費。2023年預算數17.50萬元,比2022年年初預算數18.43萬元減少0.93萬元,主要原因:落實政府“過緊日子”要求,厲行節約,減少公務接待費用。

  3.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2023年預算數145.12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3年預算數0萬元,比2022年年初預算數103.25萬元減少103.25萬元,主要原因:本年度無公務用車購置計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3年預算數145.12萬元,其中:公務用車燃油35萬元,公務用車維修39.83萬元,公務用車保險39.83萬元,其他支出30.46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3年預算數比2022年年初預算數160.12萬元減少15萬元。主要原因:落實政府“過緊日子”要求,厲行節約,減少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用。

  五、其他情況説明

  (一)政府採購預算説明

  2023年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政府採購預算總額1116.39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預算92萬元,政府採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預算1024.39萬元。

  (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説明

  2023年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政府購買服務預算總額2287.60萬元。

  (三)機關運作經費説明

  2023年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1家行政單位的機關運作經費財政撥款預算4085.69萬元。

  (四)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情況説明

  2023年,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填報績效目標的預算項目11個,佔本部門本年預算項目11個的100%。填報績效目標的項目支出預算3920.27萬元,佔本部門本年項目支出預算的100%。

  (五)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情況説明

  2023年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名稱:訴訟費,收費依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81號)及《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北京市財政局關於非財産民事案件等訴訟受理費標準的通告》(京發改〔2007〕1111號),執收主體: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收費部門: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收費標準:依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81號)及《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北京市財政局關於非財産民事案件等訴訟受理費標準的通告》(京發改〔2007〕1111號),收入預計44500萬元。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本部門2023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預算。

  (七)國有資産佔用情況説明

  截至2022年底,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共有車輛71台,共計1549.68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44台(套),共計13154.35萬元,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2台(套)、共計263.61萬元。

  六、名詞解釋

  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指本部門當年部門預算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預算數。

  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政府採購: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採購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是規範財政支出管理和強化預算約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門預算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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