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情況説明
二、收入預算情況説明
三、支出預算情況説明
四、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説明
五、其他情況説明
六、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門預算報表
一、收支總表
二、收入總表
三、支出總表
四、項目支出表
五、政府採購預算明細表
六、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一、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表
十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財政撥款明細表
十三、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十四、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十五、專項轉移支付資金績效目標表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情況説明
(一)本部門性質、職責等情況
1.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批准的北京市黨政機構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機構設置的通知》(京政發〔2009〕2號),設立北京市體育局(簡稱市體育局)。市體育局是負責本市體育事業管理工作的市政府直屬機構。
2.部門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關於體育工作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起草本市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擬訂體育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
(2)協調本市區域性體育發展,負責推動多元化體育服務體系建設,推進體育公共服務和體育體制改革。
(3)統籌規劃本市群眾體育發展,負責推行全民健身計劃,監督實施國家體育鍛煉標準,推動國民體質監測和社會體育指導工作隊伍制度建設,指導公共體育設施的建設,負責對公共體育設施的監督管理。
(4)統籌規劃本市競技體育發展,指導協調體育訓練和體育競賽,指導運動隊伍建設,協調運動員社會保障工作。
(5)統籌規劃本市青少年體育發展,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
(6)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本市體育産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培育、引導和扶持體育産業,推動産業結構優化升級,規範體育服務管理,推動體育標準化建設。
(7)指導、管理本市體育外事有關工作,組織開展國際間和與港澳臺的體育交流與合作。
(8)組織開展本市體育領域重大科技研究、技術攻關和成果推廣。
(9)主辦、承辦重大體育賽事活動。
(10)負責組織、協調、監督本市體育運動中的反興奮劑工作。
(11)負責全市性體育社會團體的資格審查和業務管理工作。
(12)依法對本市體育行業的安全工作承擔管理責任,對以市體育局名義組織的各類活動的安全工作承擔主體責任。
(13)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設置情況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北京市體育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京政辦發〔2009〕74號),設立北京市體育局。北京市體育局內設13個職能處室,包括辦公室、法規宣傳處、群眾體育處、競技體育處、青少年體育處、體育産業發展處(北京市體育市場管理辦公室)、科技教育處、規劃建設處、財務處、人事處、機關黨委、工會、離退休幹部處。
北京市體育局有直屬事業單位20個,分別為北京市先農壇體育運動技術學校、北京市木樨園體育運動技術學校、北京市射擊運動技術學校、北京市蘆城體育運動技術學校、北京市什剎海體育運動學校、北京市航空運動學校、北京棋院、北京體育職業學院、北京市游泳運動學校、北京市體育專業人員管理中心、北京市社會體育管理中心、北京市體育科學研究所、北京市冬季運動管理中心、北京市反興奮劑中心、北京市體育服務事業管理中心、北京市體育競賽管理和國際交流中心、北京市體育總會秘書處、北京市網球運動管理中心、北京市體育設施管理中心、北京市體育局綜合事務中心。
(三)人員編制及實有情況
北京市體育局行政編制90人,實有人數89人;事業編制3427人,實有人數2205人。
離退休人員1423人,其中:離休15人,退休1408人。
二、收入預算情況説明
2023年度收入預算173,394.94萬元,比2022年年初預算數175,937.18萬元減少2,542.24萬元,下降1.44%。主要原因是減少綜合性運動會教練員運動員成績獎金、北京市冰上項目訓練基地建設等項目經費。
(一)本年財政撥款收入158,726.00 萬元
1.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21,079.00萬元。
2.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37,647.00萬元。
3.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收入0.00萬元。
(二)本年其他資金收入2,397.79萬元
4.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289.23萬元。
5.事業收入1,823.27萬元。
6.上級補助收入0.00萬元。
7.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00萬元。
8.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00萬元。
9.其他收入285.29萬元。
(三)上年結轉結餘12,271.15萬元
10.上年結轉結餘12,271.15萬元。
圖1:收入預算
三、支出預算情況説明
2023年支出預算173,394.94萬元,比2022年年初預算數175,937.18萬元減少2,542.24萬元,下降1.44%。主要原因是減少綜合性運動會教練員運動員成績獎金、北京市冰上項目訓練基地建設等項目經費。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預算102,450.67萬元,佔總支出預算59.09%,比2022年年初預算數87,093.89萬元增加15,356.78萬元,增長17.63%。
(二)項目支出。項目支出預算70,944.28萬元,比2022年年初預算數88,843.29萬元減少17,899.01萬元,下降20.15%。其中:
1.事業單位經營支出0.00萬元。
2.上繳上級支出0.00萬元。
3.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00萬元。
圖2: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情況
四、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北京市體育局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開支單位包括北京市先農壇體育運動技術學校等18個所屬單位。其他所屬單位2023年無財政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預算。
(二)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説明
2023年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1,084.01萬元,比2022年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增加412.09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3年預算數751.53萬元,比2022年年初預算數401.16萬元增加350.37萬元,主要原因:增加中央專項轉移支付備戰巴黎奧運會網球項目重點運動員出國訓練經費。
2.公務接待費。2023年預算數10.93萬元,比2022年預算數12.72萬元減少1.79萬元,主要原因:落實政府“過緊日子”要求,勤儉節約,壓減接待費支出。
3.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2023年預算數321.55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3年預算數123.16萬元,比2022年年初預算數50.78萬元增加72.38萬元,主要原因:更新運動隊大、中型客車等車輛。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3年預算數198.39萬元,其中:公務用車燃油84.85萬元,公務用車維修43.68萬元,公務用車保險39.21萬元,其他支出30.64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3年預算數比2022年年初預算數207.26萬元減少8.87萬元。主要原因:堅持“過緊日子”,勤儉節約,減少公務用車出行。
五、其他情況説明
(一)政府採購預算説明
2023年北京市體育局政府採購預算總額27,967.77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預算2,729.75萬元,政府採購工程預算3,691.15萬元,政府採購服務預算21,546.87萬元。
(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説明
2023年北京市體育局政府購買服務預算總額10,200.99萬元。
(三)機關運作經費説明
2023年北京市體育局(本級)1家行政單位以及北京市社會體育管理中心1家參公管理事業單位的機關運作經費財政撥款預算605.48萬元。
(四)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情況説明
2023年北京市體育局填報績效目標的預算項目205個,佔本部門本年預算項目205個的100%。填報績效目標的項目支出預算67,044.76萬元,佔本部門本年項目支出預算的100%。
(五)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情況説明
本部門2023年無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本部門2023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預算。
(七)國有資産佔用情況説明
截至2022年底,北京市體育局共有車輛114台,共計3,332.56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40台(套),共計6,450.31萬元,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14台(套)、共計3125.07萬元。
(八)市對區專項轉移支付項目績效目標情況説明
2023年,根據《北京市體育彩票公益金市對區轉移支付管理辦法》,已安排專項轉移支付資金32,000萬元,主要用於全民健身、青少年體育、冰雪運動等體育事業發展,並優先保障市政府民生實事、重大體育賽事活動等。
六、名詞解釋
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指本部門當年部門預算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預算數。
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政府採購: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採購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是規範財政支出管理和強化預算約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門預算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