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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2023年財政預算資訊

日期:2023-02-23 10:00    來源:北京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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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情況説明

  二、收入預算情況説明

  三、支出預算情況説明

  四、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説明

  五、其他情況説明

  六、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門預算報表

  一、收支總表

  二、收入總表

  三、支出總表

  四、項目支出表

  五、政府採購預算明細表

  六、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一、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表

  十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財政撥款明細表

  十三、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十四、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本部門性質、職責等情況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機構設置的通知》(京政發〔2009〕2號)以及市委市政府《關於印發〈北京市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京發〔2018〕31號),設立北京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市國資委”)。市國資委是市政府授權代表國家履行國有資産出資人職責的市政府直屬特設機構。

  部門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關於國有資産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制定有關制度、規定。

  2.根據市政府授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履行出資人職責,監管市政府履行出資人職責的企業和市政府授權的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産,加強國有資産的管理,依法對區縣國有資産管理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3.承擔監督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産保值增值的責任,負責企業國有資産基礎管理,建立和完善國有資産保值增值考核體系,通過統計、稽核對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産的保值增值情況進行監管,負責所監管企業工資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監管企業負責人收入分配政策並組織實施。

  4.指導推進本市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改革和重組;推進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的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推動國有經濟佈局和結構的戰略性調整。

  5.通過法定程式對所監管企業負責人進行任免、考核並根據其經營業績進行獎懲;建立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選人、用人機制,完善經營者激勵和約束制度。

  6.負責組織所監管企業上交國有資本收益,參與制定本市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有關管理制度和辦法,按照有關規定負責所監管企業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編制和執行等工作。

  7.指導、督促所監管企業及實行企業化管理事業單位落實安全生産責任制,配合有關部門協調所監管企業及實行企業化管理事業單位做好安全工作,從出資人的角度承擔相應的管理責任。

  8.負責所監管企業及實行企業化管理事業單位人才工作的宏觀管理和人才隊伍建設,指導和組織協調所監管企業及實行企業化管理事業單位經營管理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

  9.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設置情況

  根據《關於印發<市國資委內設機構職能配置(2020年修訂)>的通知》(京國資黨辦發〔2020〕23號),市國資委內設23個機構,分別為辦公室、研究室、政策法規處、科技創新與規劃發展處、企業改革處、企業改組處、業績考核處、統計評價處、産權管理處、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處、綜合處、監督處、董事會工作處、信息化工作處、黨建工作辦公室、黨委巡察工作辦公室、企業人才處、黨群工作處、宣傳工作處、信訪工作處、人事處,以及機關黨委(工會)、離退休幹部處。

  市國資委包括1個預算單位,即北京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本級)。

  (三)人員編制及實有情況

  市國資委部門行政編制223人,實有人數205人;事業編制0人,實有人數0人;其他人員69人(離休0人、退休69人)。

  二、收入預算情況説明

  2023年度收入預算56,289.45萬元,比2022年年初預算數60,529.15萬元減少4,239.70萬元,下降7.00%。主要原因是牢固樹立過“緊日子”的思想,嚴控行政成本,繼續壓減一般性支出,一般公共預算收入減少;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根據年度工作安排減少。

  (一)本年財政撥款收入55,593.20萬元

  1.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9,093.99萬元。

  2.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0.00萬元。

  3.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收入36,499.21萬元。

  (二)本年其他資金收入3.00萬元

  4.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0.00萬元。

  5.事業收入0.00萬元。

  6.上級補助收入0.00萬元。

  7.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00萬元。

  8.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00萬元。

  9.其他收入3.00萬元。

  (三)上年結轉結余693.25萬元

  10.上年結轉結余693.25萬元。

圖1:收入預算

圖1:收入預算

  三、支出預算情況説明

  2023年度支出預算56,289.45萬元,比2022年年初預算數60,529.15萬元減少4,239.70萬元,下降7.00%。主要原因是牢固樹立過“緊日子”的思想,嚴控行政成本,繼續壓減一般性支出,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減少;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根據年度工作安排減少。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預算9,660.32萬元,佔總支出預算17.16%,比2022年年初預算數9,071.64萬元增加588.68萬元,增長6.49%。

  (二)項目支出。項目支出預算46,629.13萬元,比2022年年初預算數51,457.51萬元減少4,828.38萬元,下降9.38%。其中:

  1.事業單位經營支出0.00萬元。

  2.上繳上級支出0.00萬元。

  3.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00萬元。

圖2: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情況

圖2: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情況

  四、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市國資委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開支單位僅包括市國資委本級1個預算單位。

  (二)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説明

  2023年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178.84萬元,比2022年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減少21.42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3年預算數107.98萬元,比2022年年初預算數113.66萬元減少5.68萬元,主要原因:落實政府“過緊日子”要求,進一步壓減一般性支出。

  2.公務接待費。2023年預算數2.88萬元,比2022年年初預算數3.03萬元減少0.15萬元,主要原因:落實政府“過緊日子”要求,進一步壓減一般性支出。

  3.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2023年預算數67.98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3年預算數17.98萬元,比2022年年初預算數23.58萬元減少5.60萬元,主要原因:落實政府過緊日子、厲行勤儉節約要求,嚴格控制公務用車購買標準,公務用車購置費減少;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3年預算數50.00萬元,其中:公務用車燃油20.50萬元,公務用車維修10.50萬元,公務用車保險10.50萬元,其他支出8.50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3年預算數比2022年年初預算數59.98萬元減少9.98萬元,主要原因:落實政府過緊日子、厲行勤儉節約要求,嚴控公務車輛外出,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減少。

  五、其他情況説明

  (一)政府採購預算説明

  2023年市國資委政府採購預算總額3,122.86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預算17.98萬元,政府採購工程預算0.0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預算3,104.88萬元。

  (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説明

  2023年市國資委政府購買服務預算總額4,206.27萬元。

  (三)機關運作經費情況説明

  2023年市國資委本級等1家行政單位以及0家參公管理事業單位的機關運作經費財政撥款預算746.66萬元。

  (四)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情況説明

  2023年,市國資委填報績效目標的預算項目47個,佔本部門本年一般公共預算項目47個的100%。填報績效目標的項目支出預算9,436.68萬元,佔本部門本年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預算的100%。

  (五)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情況説明

  本部門2023年無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2023年市國資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36,499.21萬元,支出36,499.21萬元。

  (七)國有資産佔用情況説明

  截至2022年底,市國資委共有車輛47台,共計1141.278065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2台(套),共計672.79萬元;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0台(套),共計0.00萬元。

  六、名詞解釋

  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指本單位當年單位預算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預算數。

  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政府採購: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採購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是規範財政支出管理和強化預算約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門預算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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