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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2023年財政預算資訊

日期:2023-02-23 10:00    來源: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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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情況説明

  二、收入預算情況説明

  三、支出預算情況説明

  四、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説明

  五、其他情況説明

  六、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門預算報表

  一、收支總表

  二、收入總表

  三、支出總表

  四、項目支出表

  五、政府採購預算明細表

  六、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一、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表

  十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財政撥款明細表

  十三、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十四、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本部門性質、職責等情況

  1.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性質

  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是市政府組成部門,為正局級,加挂北京市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簡稱市食安委辦)牌子。

  2.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主要職責

  (1)負責本市市場綜合監督管理。貫徹落實國家關於市場監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起草本市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擬訂有關規劃、戰略、標準並組織實施,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2)負責本市市場主體統一登記註冊。負責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以及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授權登記的外商投資企業及其分支機構、委託登記的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工作。建立市場主體資訊公示和共用機制,依法公示和共用有關資訊,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3)負責組織和指導本市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負責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伍建設,推動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組織查處相關重大違法案件。規範市場監管行政執法行為。

  (4)負責本市反壟斷統一執法。統籌推進競爭政策實施,組織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承擔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授權的反壟斷執法工作。

  (5)負責監督管理本市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組織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專利知識産權和制售假冒偽劣行為。指導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組織查處無照生産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産經營行為。指導北京市消費者協會開展消費維權工作。承擔北京市打擊侵犯知識産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6)負責本市宏觀品質管理。擬訂並實施品質發展的制度措施。統籌品質基礎設施建設與應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品質監理制度,組織重大品質事故調查,統一實施缺陷産品召回制度,監督管理産品防偽工作。

  (7)負責本市産品品質安全監督管理。管理産品品質安全風險監控、地方監督抽查工作。組織實施品質分級制度、品質安全追溯制度。負責工業産品生産許可管理。負責纖維品質監督工作。

  (8)負責本市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環境保護相關標準的執行情況。

  (9)負責本市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組織制定食品安全重大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指導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資訊直報制度。承擔北京市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北京市食品藥品安全專項應急指揮部的具體工作。

  (10)負責本市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建立覆蓋食品生産、流通、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並組織實施,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推動建立食品生産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機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風險監測、核查處置和風險預警、風險交流工作。組織實施特殊食品註冊、備案和監督管理。

  (11)負責統一管理本市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規範、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12)負責統一管理本市標準化工作。制定標準化工作規劃、計劃,組織制定、實施地方標準,並對實施情況進行評估。

  (13)負責統一管理本市檢驗檢測工作。推進檢驗檢測機構改革,規範檢驗檢測市場,完善檢驗檢測體系,指導協調檢驗檢測行業發展。

  (14)根據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部門授權,依法組織對本市認證活動實施監督。

  (15)負責本市市場監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設、新聞宣傳、對外交流與合作。按規定承擔技術性貿易措施有關工作。

  (16)管理市藥監局。

  (17)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機構設置情況

  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內設35個處室,分別為辦公室、研究室、法制處、執法協作處、登記註冊處、市場監督管理一處、市場監督管理二處、企業信用建設與管理處、廣告監督管理處、網路交易監督管理處、消費者權益保護處、公平競爭處(規範直銷與打擊傳銷工作辦公室)、品質發展處、産品品質安全監督管理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處、計量處、標準化處、認證監督管理處(檢驗檢測監督管理處)、食品藥品安全協調處(市食安委辦秘書處)、食品生産安全監督管理處、食品流通安全監督管理處、食品市場安全監督管理處、餐飲服務安全監督管理處、特殊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處、應急管理處(食品安全抽檢監測處)、宣傳處、科技與財務處、審計處、人事教育處、黨建工作處(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專業市場黨建工作辦公室)、機關黨委、機關紀委、工會、離退休幹部處、行政審批協調處。

  2023年預算單位為13個,分別為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本級行政、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機場分局、北京市市場監管綜合執法總隊3個行政單位以及北京市市場監管發展研究中心、北京市私營個體經濟指導服務中心、北京市消費者協會、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檔案管理中心、北京市檢驗檢測認證中心本級、北京市計量檢測科學研究院、北京市標準化研究院、北京市特種設備檢驗檢測研究院、北京市産品品質監督檢驗研究院、北京市食品檢驗研究院(北京市食品安全監控和風險評估中心)10個事業單位。

  (三)人員構成情況

  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編制760人,實際731人;事業編制1164人,實際958人;聘用人員(其他聘用人員--臨時工)756人。

  離退休人員952人,其中:離休10人,退休942人。

  二、收入預算情況説明

  2023年度收入預算150918.14萬元,比2022年年初預算數164909.87萬元減少13991.73萬元,下降8.48%。主要原因是2022年一次性項目在2023年不再安排。

  (一)本年財政撥款收入95531.97萬元

  1.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95531.97萬元。

  2.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0萬元。

  3.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收入0萬元。

  (二)本年其他資金收入51990.94萬元

  4.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0萬元。

  5.事業收入0萬元。

  6.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

  7.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

  8.事業單位經營收入51,565.19萬元。

  9.其他收入425.75萬元。

  (三)上年結轉結余3395.22萬元

  10.上年結轉結余3395.22萬元。

圖1:收入預算

圖1:收入預算

  三、支出預算情況説明

  2023年支出預算150918.14萬元,比2022年年初預算數164909.87萬元減少13991.73萬元,下降8.48%。主要原因是貫徹厲行勤儉節約要求壓縮一般性支出。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預算86662.07萬元,佔總支出預算57.42%,比2022年年初預算數77512.15萬元增加9149.92萬元,增長11.8%。

  (二)項目支出。項目支出預算64256.07萬元,比2022年年初預算數87397.72萬元減少23141.65萬元,下降26.48%。其中:

  1.事業單位經營支出29609.81萬元。

  2.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

  3.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

圖2: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情況

圖2: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情況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開支單位包括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本級行政、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機場分局、北京市市場監管綜合執法總隊、北京市市場監管發展研究中心、北京市私營個體經濟指導服務中心、北京市消費者協會、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檔案管理中心、北京市檢驗檢測認證中心本級、北京市計量檢測科學研究院、北京市標準化研究院、北京市特種設備檢驗檢測研究院、北京市産品品質監督檢驗研究院、北京市食品檢驗研究院(北京市食品安全監控和風險評估中心)13個所屬單位。

  (二)“三公”經費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2023年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289.12萬元,比2022年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增加28.19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3年預算數145.35萬元,比2022年年初預算數153萬元減少7.65萬元,主要原因:落實政府過緊日子和厲行勤儉節約要求,嚴格控制因公出國(境)團組數量、規模,因公出國(境)費用相應減少。

  2.公務接待費。2023年預算數2.15萬元,比2022年年初預算數2.27萬元減少0.12萬元,主要原因:落實政府過緊日子和厲行勤儉節約要求,嚴格控制公務接待數量、規模和接待標準,公務接待費相應減少。

  3.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2023年預算數141.62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3年預算數35.96萬元,比2022年年初預算數0萬元增加35.96萬元,主要原因:公務用車老化,達到報廢條件,對2輛公務用車進行更新;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3年預算數105.66萬元,其中:公務用車燃油18萬元,公務用車維修34.78萬元,公務用車保險34.65萬元,其他支出18.23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3年和2022年年初預算數105.66萬元持平。

  五、其他情況説明

  (一)政府採購預算説明

  2023年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政府採購預算總額42018.49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預算9304.07萬元,政府採購工程預算2871萬元,政府採購服務預算29843.42萬元。

  (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説明

  2023年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政府購買服務預算總額25131.73萬元。

  (三)機關運作經費説明

  2023年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包括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本級行政等3家行政單位的機關運作經費財政撥款預算4218.73萬元。

  (四)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情況説明

  2023年,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部門填報績效目標的預算項目99個,佔本部門本年預算項目99個的100%。填報績效目標的項目支出預算64148.63萬元,佔本部門本年項目支出預算的100%。

  (五)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情況説明

  2023年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名稱為特種設備檢驗檢測費,收費依據為《關於修訂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收費管理辦法及收費標準(試行)的函》(京發改〔2005〕1005號)、《關於部分特種設備復檢等收費標準的函》(京發改〔2009〕2359號)、《關於免收公共租賃住房項目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有關事項的通知》(京財綜〔2012〕2451號)、《關於車用氣瓶等特種設備檢驗收費標準的函》(京發改〔2016〕1583號)和《關於清理規範一批行政事業性收費有關政策的通知》(京財綜〔2017〕569號),執收主體為北京市特種設備檢驗研究院,收費部門為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收費標準按照以上五個批准文件中確定的具體標準收取,收入預計3602萬元。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本部門2023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預算。

  (七)國有資産佔用情況説明

  截至2022年底,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共有車輛188台,共計3966.36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395台(套),共計50732.34萬元,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112台(套)、共計26526.61萬元。

  (八)重點支出和重大投資項目情況説明

  1.項目名稱:籌建國家氫燃料電池汽車品質檢驗檢測中心購置專用設備項目

  2.政策依據:氫燃料電池涉及多個行業,其技術細節繁複,跨部門、跨地域的測試活動在所難免。我國目前氫燃料電池汽車評價檢測體系等仍不健全,使得産業全鏈條下的産品推廣受到嚴重的制約和限制。亟待完善燃料電池汽車技術標準體系,建立完整的材料、部件、系統的有效檢測體系,不僅推進氫能燃料電池的技術發展、産品應用創新,更是夯實安全基礎,達到全鏈條安全監管規範可控。2021年8月,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發佈了《北京市氫能産業發展實施方案(2021-2025年)》,明確北京將打造“區域協同、輻射發展、國內領先、世界一流”的氫能和燃料電池産業創新高地。大興國際氫能示範區現已匯集包括億華通、液空厚普、水木濱華、海珀爾、海德利森、慧垣氫能等100余家氫能上下游企業,急需提高檢驗檢測能力,健全安全標準與規範體系,為保障産業的安全健康發展提供技術支撐。

  3.績效目標:

  (1)總目標:落實北京市氫燃料電池汽車産業發展規劃,助推京津冀燃料電池汽車示範城市群發展,加快氫燃料電池汽車産業高品質和規模化發展,並帶動北京氫能産業的發展,助力氫能産業集群的形成,籌建國家氫燃料電池汽車品質檢驗檢測中心,打造國內領先、國際先進的氫燃料電池汽車公共技術服務平臺 ,建設覆蓋氫燃料電池汽車整車、核心零部件(包括氫燃料電池系統、車載氫系統、電驅動系統)、氫氣品質檢測、加氫設施等氫燃料電池汽車全産業鏈檢測驗證的國家級實驗室;為北京市氫燃料電池汽車産業化在標準體系、檢測認證、測評研究、技術服務、應用推廣、産業孵化、品質監管等方面提供有力支撐。

  (2)年度目標:通過項目前期深入的調研工作和論證,開展設備選型,實驗室規劃設計,完成設備購置的招投標工作,購置設備291台(套)。保障基礎建設開工,進行全面施工建設,完成一期的氫燃料電池系統實驗室規劃和建設。

  4.預算安排:項目資金總額61161.17萬元,其中:申請財政資金55512.17萬元,單位自籌資金5649萬元。項目建設期兩年,其中:2023年資金需求29985.67萬元,2024年資金需求31175.5萬元。因該項目尚未完成相關審批程式,暫未納入2023年年初預算安排。

  5.實施方案:國家氫燃料電池汽車品質檢驗檢測中心(北京)擬建設涵蓋氫燃料電池汽車整車、核心零部件(包括氫燃料電池系統、車載氫系統、電驅動系統)、加氫設施、智慧化等檢測能力,形成同時具備氫燃料電池汽車一站式全方位檢測及智慧網聯汽車檢測的服務平臺,填補同類檢測中心加氫設施、儲氫瓶檢測能力的空白。項目整體位於大興區氫能示範區,大興區政府負責項目土地、房屋及基礎設施建設投資。該項目計劃分兩期建成,一期建築面積1500平方米,其中涉氫甲類建築面積1500平方米;二期項目計劃位於一區東側,北至魏永路,東至京石線鐵路,南至新發路,西至一期項目及其西延長線。二期用地面積34632平方米,建築面積約45000平方米,其中涉氫建築面積約3000平方米。

  六、名詞解釋

  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指本部門當年部門預算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預算數。

  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政府採購: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採購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是規範財政支出管理和強化預算約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門預算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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