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情況説明
二、收入預算情況説明
三、支出預算情況説明
四、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説明
五、其他情況説明
六、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門預算報表
一、收支總表
二、收入總表
三、支出總表
四、項目支出表
五、政府採購預算明細表
六、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一、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表
十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財政撥款明細表
十三、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十四、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十五、專項轉移支付資金績效目標表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情況説明
(一)本部門性質、職責等情況
北京市應急管理局(簡稱市應急局)為正局級市政府組成部門。市應急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應急工作的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和市委有關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應急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1.負責本市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各區各部門各單位應對安全生産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安全生産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産監督管理工作。
2.擬訂本市應急管理、安全生産等政策,組織編制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産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草案,組織制定相關規程和標準並監督實施。
3.指導本市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建立完善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制本市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産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4.牽頭建立本市統一的應急管理資訊系統,負責資訊傳輸渠道的規劃和佈局,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資訊資源獲取和共用機制,依法統一發佈災情。
5.組織指導協調本市安全生産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協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重大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6.統一協調指揮本市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臺對接,銜接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指導本市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開展有關應急救援工作。
7.統籌本市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負責組織消防、森林火災撲救、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産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指導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和各區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8.負責本市消防管理工作,指導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
9.指導協調本市森林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10.組織協調本市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管理、分配市級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
11.依法行使本市安全生産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各區政府安全生産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産督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本市工礦商貿生産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産法律法規和標準情況及其安全生産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産管理工作。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産准入制度。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經營單位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煤礦、非煤礦山安全生産監督管理工作。
13.依法組織指導本市生産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14.開展應急管理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組織參與安全生産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的對外救援工作。
15.制定本市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市糧食和儲備局等部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資訊平臺和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
16.負責本市應急管理、安全生産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産的科學技術研究、推廣應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17.承擔市突發事件應急委員會的具體工作,負責規劃、組織、協調、指導、檢查本市突發事件應對工作及應急管理的預案、體制、機制和法制建設。承擔市安全生産委員會、市防火安全委員會(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的具體工作。
1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機構設置情況
北京市應急管理局包括1個局本級行政單位;1個安全生産執法監察總隊;4個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
根據黨中央、國務院批准的《北京市機構改革方案》,市應急局本級行政設立20個處室,分別為:辦公室、法制處、規劃發展處(研究室)、應急指揮處(市應急指揮中心)、風險監測與綜合減災處、救援協調與預案管理處、火災防治管理處、防汛抗旱處(地震與地質災害救援處)、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處、安全生産基礎處、安全生産綜合協調處、救災與物資保障處、調查評估與統計處、宣傳動員處、救援隊伍建設處、科技與信息化處、行政審批處、督查處、財務處、人事處。另設有政治部、機關黨委、機關紀委、工會。
4個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包括:北京市應急指揮保障中心,北京市安全生産督查事務中心,北京市應急管理科學技術研究院,北京市應急管理事務中心。
2023年,我局預算單位共有5個,包括北京市應急管理局局機關(包含本級行政及安全生産執法總隊)、北京市應急指揮保障中心,北京市安全生産督查事務中心,北京市應急管理科學技術研究院,北京市應急管理事務中心。
(三)人員編制及實有情況
部門行政及執法編制261人,實有人數261人;事業編制309人,實有人數290人;其他人員434人,分別為北京市森林消防綜合應急救援隊伍366人,應急救援及值守專職司機24人,機關輔助人員18人,執法總隊專職技術檢查員12名,海外留學人員、博士後工作站工作人員14人。
離退休人員48人,其中:離休0人,退休48人。
二、收入預算情況説明
2023年度收入預算55423.44萬元,比2022年年初預算數58387.24萬元減少2963.80萬元,減少5.08%。主要原因是堅決落實政府過緊日子要求,嚴控一般性支出,嚴格管理會議、培訓、差旅、調研、論壇等活動,嚴格執行政府購買服務管理要求,加強委託外包項目管理,部門預算得到進一步壓減。
(一)本年財政撥款收入53267.67萬元
1.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53267.67萬元。
2.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0萬元。
3.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收入0萬元。
(二)本年其他資金收入22萬元
4.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0萬元。
5.事業收入22萬元。
6.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
7.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
8.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
9.其他收入0萬元。
(三)上年結轉結餘2133.77萬元
10.上年結轉結餘2133.77萬元。
圖1:收入預算
三、支出預算情況説明
2023年支出預算55423.44萬元,比2022年年初預算數58387.24萬元減少2963.80萬元,減少5.08%,主要原因是堅決落實政府過緊日子要求,嚴控一般性支出,嚴格管理會議、培訓、差旅、調研、論壇等活動,嚴格執行政府購買服務管理要求,加強委託外包項目管理,部門預算得到進一步壓減。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預算28670.39萬元,佔總支出預算的51.73%,比2022年年初預算數21203.87萬元增加7466.52萬元,增長35.21%。
(二)項目支出。項目支出預算26753.05萬元,比2022年年初預算數37183.37萬元減少10430.32萬元,減少28.05%。其中:
1.事業單位經營支出0萬元。
2.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
3.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
圖2: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情況
四、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北京市應急管理局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開支單位包括北京市應急管理局機關、1個所屬單位。其他所屬單位2023年無財政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預算。
(二)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説明
2023年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186.80萬元,比2022年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增加39.43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3年預算數46.17萬元,比2022年年初預算數48.60萬元減少2.43萬元,主要原因:堅決落實政府“過緊日子”要求,進一步壓減一般性支出。
2.公務接待費。2023年預算數0.35萬元,比2022年年初預算數0.37萬元減少0.02萬元,主要原因:落實政府“過緊日子”要求,進一步壓減一般性支出。
3.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2023年預算數140.28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3年預算數49.53萬元,比2022年年初預算數0萬元增加49.53萬元,主要原因:更新購置編制內車輛。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3年預算數90.75萬元,其中:公務用車燃油45.06萬元,公務用車維修17.00萬元,公務用車保險17.00萬元,其他支出11.69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3年預算數比2022年年初預算數98.40萬元減少7.65萬元。
五、其他情況説明
(一)政府採購預算説明
2023年北京市應急管理局部門政府採購預算總額12360.33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預算589.86萬元,政府採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預算11770.47萬元。
(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説明
2023年北京市應急管理局部門政府購買服務預算總額6209.04萬元。
(三)機關運作經費説明
2023年北京市應急管理局1家行政單位的機關運作經費財政撥款預算1210.44萬元。
(四)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情況説明
2023年北京市應急管理局填報績效目標的預算項目179個,佔本年全部預算項目179個的100%。本年填報績效目標的項目支出預算24619.27萬元,佔本年全部項目支出預算的100%。
(五)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情況説明
2023年涉及的收費項目包括:高級、中級、初級職稱評審費和特種作業考核收費。
收費項目名稱:高級、中級、初級職稱評審費,收費依據:京發改[2013]2512號,執收主體:北京市應急管理局,收費部門:北京市應急管理局,收費標準:高級每人每次700元。收入預計30萬元。
收費項目名稱:特種作業安全技術考核收費,收費依據:京發改[2011]2465號,執收主體:北京市應急管理科學技術研究院,收費部門:北京市應急管理科學技術研究院,收費標準:理論考核每人每次50元,實操考核每人每次50元。收入預計1500萬元。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本部門2023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預算
(七)國有資産佔用情況説明
截至2022年底,北京市應急管理部門共有車輛51台,共計2333.55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31台(套),共計3564.84萬元,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2台(套)、共計358.50萬元。
(八)市對區專項轉移支付項目績效目標情況説明
2023年,根據《北京市應急管理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已安排專項轉移支付資金10400萬元,主要用於支援各區安全生産、綜合防災減災和應急能力提升等工作,促進首都應急管理事業高品質發展,有效提升本市風險防範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能力。
六、名詞解釋
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政府採購: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採購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是規範財政支出管理和強化預算約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門預算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