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情況説明
二、收入預算情況説明
三、支出預算情況説明
四、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説明
五、其他情況説明
六、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門預算報表
一、收支總表
二、收入總表
三、支出總表
四、項目支出表
五、政府採購預算明細表
六、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一、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表
十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財政撥款明細表
十三、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十四、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情況説明
(一)本部門性質、職責等情況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批准的《北京市機構改革方案》及中共北京市委辦公廳、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京辦字〔2019〕21號)設立,是政府組成部門,為正局級單位。
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文化和旅游工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研究擬訂本市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和旅游方面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依法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2.統籌規劃本市文化事業、文化産業和旅游業發展,擬訂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和旅游融合發展,推進文化和旅游體制機制改革。
3.管理本市重大文化活動,指導重點及基層文化設施建設和旅游設施建設,參與國家旅游整體形象的對外宣傳和重大推廣活動,組織本市旅游對外宣傳和推廣活動,促進文化産業和旅游業對外合作和市場推廣,負責制定本市旅游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指導、推進全域旅游。
4.指導、管理本市文藝事業,指導藝術創作與生産,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
5.負責本市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和旅游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深入實施文化和旅游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和旅游服務標準化、均等化。
6.指導、推進本市文化和旅游科技創新發展,推進文化和旅游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
7.負責本市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保存,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産的保護、傳承、傳播和發展。
8.統籌規劃本市文化産業和旅游業,組織實施文化和旅游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促進文化産業和旅游業發展。
9.指導本市文化和旅游市場發展,負責對文化和旅游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推進文化和旅游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範文化和旅游市場。
10.協助市委宣傳部門指導本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組織查處全市性、跨區域文化、文物、出版、廣播電視、電影、旅游等市場的違法行為,維護市場秩序。
11.指導、管理本市文化和旅游對外及對港澳臺交流、合作和宣傳、推廣工作,負責組織大型文化和旅游對外及對港澳臺交流活動。
1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機構設置情況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共有23個內設機構,包括:辦公室、研究室、法制處、行政審批處、産業發展處、藝術處、公共服務處、非物質文化遺産處、資源開發處、對外交流與合作處(港澳臺事務辦公室)、區域合作處、大型活動處、市場管理一處、市場管理二處、科技教育處、安全與應急處(假日辦)、宣傳處、財務審計處、人事處、機關黨委(黨建工作處)、機關紀委、離退休幹部處、工會;下屬13個預算單位,分別為首都圖書館、北京畫院、北京市文化館(北京文化藝術活動中心、北京市文化旅游志願者服務中心)、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綜合事務中心、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場品質監督與諮詢服務中心、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宣傳中心(北京市旅游運作監測中心)、北京市世界旅游城市發展中心、北京文化藝術傳承發展中心、北京戲曲藝術職業學院、北京京劇院、北方崑曲劇院、北京交響樂團、北京市海外文化交流中心。
(三)人員編制及實有情況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行政編制193人,實有人數196人;事業編制2139人,實有人數1822人;離退休人員1670人,其中:離休51人,退休1619人。
二、收入預算情況説明
2023年度收入預算164,796.46萬元,比2022年年初預算數160,218.91萬元增加4,577.55萬元,增長2.86%。主要原因是為落實調整人員工資標準有關政策和新增在職人員等因素,加大了對預算單位的財政撥款投入。
(一)本年財政撥款收入146,112.62萬元
1.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46,112.62萬元。
2.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0萬元。
3.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收入0萬元。
(二)本年其他資金收入5,990.97萬元
4.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750.00萬元。
5.事業收入4,602.10萬元。
6.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
7.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
8.事業單位經營收入548.40萬元。
9.其他收入90.47萬元。
(三)上年結轉結餘12,692.87萬元
10.上年結轉結餘12,692.87萬元。
圖1:收入預算
三、支出預算情況説明
2023年支出預算164,796.46萬元,比2022年年初預算數160,218.91萬元增加4,577.55萬元,增長2.86%。主要原因是為落實調整人員工資標準有關政策和新增在職人員等因素,所以基本支出有所增加。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預算90,892.43萬元,佔總支出預算55.15%,比2022年年初預算數79,136.31萬元增加11,756.12萬元,增長14.86%。
(二)項目支出。項目支出預算73,904.03萬元,比2022年年初預算數81,082.59萬元減少7,178.56萬元,下降8.85%。其中:
1.事業單位經營支出453.53萬元。
2.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
3.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
圖2: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情況
四、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開支單位包括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級、北京戲曲藝術職業學院、首都圖書館、北京畫院、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綜合事務中心、北京京劇院、北方崑曲劇院、北京交響樂團、北京市文化館(北京文化藝術活動中心、北京市文化旅游志願者服務中心)、北京市海外文化交流中心、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宣傳中心(北京市旅游運作監測中心)、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場品質監督與諮詢服務中心、北京市世界旅游城市發展中心、北京文化藝術傳承發展中心等14個所屬單位。
(二)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説明
2023年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596.01萬元,比2022年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減少25.41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3年預算數425.98萬元,比2022年年初預算數448.40萬元減少22.42萬元,主要原因:落實政府過“緊日子”要求,壓縮了因公出國(境)費用。
2.公務接待費。2023年預算數12.04萬元,比2022年年初預算數12.67萬元減少0.63萬元,主要原因:落實政府過“緊日子”要求,壓縮了公務接待費預算。
3.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2023年預算數157.99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3年預算數0萬元,與2022年持平。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3年預算數157.99萬元,其中:公務用車燃油70.31萬元,公務用車維修32.12萬元,公務用車保險31.95萬元,其他支出23.61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3年預算數比2022年年初預算數160.35萬元減少2.36萬元。主要原因:加強公車運維費管理,嚴格控制車輛運作維護經費。
五、其他情況説明
(一)政府採購預算説明
2023年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政府採購預算總額33,348.70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預算2,850.97萬元,政府採購工程預算1,438.46萬元,政府採購服務預算29,059.27萬元。
(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説明
2023年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政府購買服務預算總額15,941.74萬元。
(三)機關運作經費説明
2023年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級1家行政單位的機關運作經費財政撥款預算1267.38萬元。
(四)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情況説明
2023年,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填報績效目標的預算項目330個,佔本部門本年預算項目330個的100%。填報績效目標的項目支出預算66,800.52萬元,佔本部門本年項目支出預算的100%。
(五)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情況説明
本部門2023年無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本部門2023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預算。
(七)國有資産佔用情況説明
截至2022年底,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共有車輛85台,共計1,948.80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69台(套),共計12607.34萬元,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28台(套)、共計12227.04萬元。
(八)重點支出和重大投資項目情況説明
1.城市副中心圖書館(北京城市圖書館)開辦費
(1)政策依據:城市副中心圖書館(北京城市圖書館)項目作為城市副中心綠心起步區三大公共建築之一,已列入北京市級重點建設項目計劃表,目前正在實施主體建築施工。
(2)績效目標:開展北京城市圖書館2023年開辦費項目的採購工作,做好北京城市圖書館開館籌備。
(3)預算安排:2023年預算安排1.8億元。(該項目年初未納入部門預算,項目正進行財政評審,待財政評審後擬根據預算進度進行預算調整)
(4)實施方案:一是文獻資源:北京城市圖書館開架閱覽文獻需提前儲備,分兩個年度完成採購和編目工作。二是設備購置:北京城市圖書館配套的各類傢具、設施、專業設備等在開館前完成採購,並完成安裝、調試、驗收等工作。三是展覽展陳:2023年擬啟動藝術文獻館、古籍文獻館、B1層展廳等展陳區域的展覽策劃和籌備等工作。四是開館籌備:2023年擬啟動開館宣傳、藝術裝置、文創等籌備工作。
2.北京交響樂團落戶臺湖項目
(1)政策依據:落實《中共北京市委辦公廳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北京市推進市屬文藝院團改革發展方案>的通知》(京辦字〔2018〕28號)要求,將北京交響樂團落戶臺湖演藝小鎮。
(2)績效目標:滿足北京交響樂團各項功能需求。
(3)預算安排:2023年預算安排1.6億元。(該項目年初未納入部門預算,項目正進行財政評審,待財政評審後擬根據預算進度進行預算調整)
(4)實施方案:擬通過對現有建築進行適應性改造,滿足北京交響樂團辦公、創作、排練需求。
六、名詞解釋
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指本部門當年部門預算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預算數。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門預算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