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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水務局2023年財政預算資訊

日期:2023-02-23 10:00    來源:北京市水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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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情況説明

  二、收入預算情況説明

  三、支出預算情況説明

  四、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説明

  五、其他情況説明

  六、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門預算報表

  一、收支總表

  二、收入總表   

  三、支出總表

  四、項目支出表

  五、政府採購預算明細表

  六、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一、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表

  十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財政撥款明細表

  十三、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十四、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十五、專項轉移支付資金績效目標表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情況説明

  (一)本部門性質、職責等情況

  北京市水務局是市政府組成部門,依照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組建北京市水務局有關事宜的通知》(京政辦發〔2004〕15號)設立,主要職責為:

  1.負責保障本市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貫徹落實國家關於水務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戰略規劃。起草本市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擬訂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編制水務發展規劃和水資源規劃、河湖流域規劃、南水北調規劃、防洪規劃,參與編制供水規劃、排水規劃並組織實施。

  2.組織開展本市水資源保護工作。組織編制並實施水資源保護規劃。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有關工作,組織開展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以及地下水超採區綜合治理。

  3.負責本市水文工作。負責水文水資源監測、水文站網建設和管理。對地表水和地下水實施監測,發佈水文水資源資訊、情報預報和水資源公報。按規定組織開展水資源調查評價和水資源承載能力監測預警工作。

  4.負責本市生活、生産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和保障。負責水資源的統一配置調度和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水資源中長期規劃和年度供求計劃、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負責重要流域、區域以及重大調水工程的水資源調度。組織實施取水許可(含礦泉水和地熱水)和水影響評價(含水資源論證和防洪論證、水土保持方案審查等),指導開展水資源有償使用工作,參與水價管理、改革和水生態環境補償的有關工作。

  5.按規定制定本市水務工程建設有關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提出水務領域固定資産投資規模、方向、項目安排建議,承擔水務領域固定資産投資項目的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工作。參與水務資金的使用管理。配合有關部門提出有關水務方面的經濟調節政策、措施。

  6.負責本市供水、排水行業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排水許可制度。擬訂供水、排水行業的技術標準、管理規範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供水、排水行業特許經營。指導農民安全飲水工作。

  7.負責本市節約用水工作。擬訂節約用水政策,組織編制節約用水規劃,組織制定有關定額、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用水總量控制、計劃用水等管理制度,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8.組織開展本市海綿城市建設工作。組織編制並實施推進海綿城市建設工作的規劃、計劃、政策,組織制定完善海綿城市建設相關技術標準、規程規範,會同有關部門統籌推進海綿城市建設工作。

  9.指導監督本市水務工程建設與運作管理。組織實施南水北調北京段幹線及市內配套工程運作和後續工程建設與運作管理。組織協調水利工程徵地拆遷工作。負責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的監督。組織開展水利工程建設安全、品質監督工作。

  10.指導本市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保護與綜合利用。組織指導水利基礎設施網路建設。指導河湖治理和保護。指導河湖水生態保護與修復、河湖生態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連通工作。

  11.負責本市水土保持和水生態保護修復工作。擬訂水土保持和水生態保護修復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監測預報並定期公告。負責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督管理工作,組織重點水土保持建設和水生態保護修復項目的實施。依法承擔水庫、湖泊、河流等管理範圍內濕地保護管理工作。

  12.負責本市河長制工作。擬訂推進河長制工作的政策建議和工作任務,組織開展督查、考核。

  13.指導監督本市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的實施。擬訂水利工程移民有關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規劃、驗收、監督評估等制度。協調推進水務區域合作、對口支援與協作工作承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14. 負責本市重大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協調和仲裁跨區水事糾紛,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

  15.依法依規負責本市水務行業安全生産和水務工程的安全監管工作。

  16.負責開展本市水務科技和信息化工作。擬訂水務行業的技術標準、規程規範並監督實施。組織重大水務科技項目的研發和水務信息化項目的建設,指導科技成果的推廣應用。組織開展水務國際合作與交流。

  17.負責落實本市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防禦洪澇抗禦旱災調度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和城市內澇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

  1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機構設置情況

  北京市水務局設27個內設機構,分別為辦公室、研究室、法制處、政務服務處、規劃與科技處、投資計劃處、水資源管理處(水文處)、北京市節約用水辦公室、地下水管理處、水利工程建設處、南水北調工程建設處、水利工程運作管理處、供水管理處、污水處理與再生水管理處、海綿城市工作處(雨水管理處)、水土保持與水生態處、應急與安全管理處、水旱災害防禦處、河長制工作處、財務處、審計處、人事教育處、宣傳處、機關黨委(黨建工作處、團委)、機關紀委、工會和離退休幹部處,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派駐。

  北京市水務局下屬35個二級預算單位,分別為北京市水務局機關、北京水利水電學校、北京市水文總站、北京市水務應急中心、北京市水務局綜合事務中心、北京市水務局黨校、北京市清河管理處、北京市涼水河管理處、北京市排水管理事務中心、北京市節水用水管理事務中心、北京市水資源調度管理事務中心、北京市水務局政務服務中心、北京市南水北調大寧管理處、北京市南水北調團城湖管理處、北京市南水北調環線管理處、北京市南水北調幹線管理處、北京市水科學技術研究院、北京市智慧水務發展研究院、北京市北運河管理處、北京市永定河管理處、北京市潮白河管理處、北京水利醫院、北京市水利工程品質與安全監督中心站、北京市水生態保護與水土保持中心、北京市水務建設管理事務中心、北京市水務資産管理事務中心、北京市十三陵水庫管理處、北京市官廳水庫管理處、北京市密雲水庫管理處、北京市京密引水管理處、北京市城市河湖管理處、北京市供水管理事務中心、北京市水務規劃研究院、北京市水務綜合執法總隊、北京市河湖流域管理事務中心。

  (三)人員編制及實有情況

  北京市水務局部門行政編制494人(含行政執法專項編制320人),實有人數421人;事業編制5053人,實有4551人;聘用人員(其他聘用人員--臨時工)452人;離退休人員3268人,其中:離休27人,退休3241人。

  二、收入預算情況説明

  2023年收入預算839011.33萬元,比2022年年初預算數873845.48萬元減少34834.15萬元,下降3.99%。主要原因是:1家自收自支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不再納入部門預算。

  (一)本年財政撥款收入728384.70萬元

  1.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627381.70萬元。

  2.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101003萬元。

  3.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收入0萬元。

  (二)本年其他資金收入51231.94萬元

  4.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86.98萬元。

  5.事業收入48200.52萬元。

  6.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

  7.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

  8.事業單位經營收入10萬元。

  9.其他收入2934.44萬元。

  (三)上年結轉結余59394.69萬元

  10.上年結轉結余59394.69萬元。

圖1:收入預算

圖1:收入預算

  三、支出預算情況説明

  2023年支出預算839011.33萬元,比2022年873845.48萬元減少34834.15萬元,下降3.99%。主要原因是1家自收自支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不再納入部門預算。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預算190908.75萬元,佔總支出預算22.75%,比2022年174740.56萬元增加16168.19萬元,增長9.25%。

  (二)項目支出。項目支出預算648,102.58萬元,比2022年699104.93萬元減少51002.35萬元,下降7.29%。其中:

  1.事業單位經營支出10萬元。

  2.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

  3.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

圖2: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情況

圖2: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情況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北京市水務局部門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開支單位包括35個所屬單位。

  (二)“三公”經費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2023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1099.98萬元,比2022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1169.64萬元減少69.66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3年預算數142.5萬元,比2022年預算數150萬元減少7.5萬元,主要原因:按照全市統一要求按照5%的比例壓減因公出國(境)經費。

  2.公務接待費。2023年預算數18.17萬元,比2022年預算數30.02萬元減少11.85萬元,主要原因:按照全市統一要求按照5%的比例壓減公務接待費。

  3.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2023年預算數939.31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3年預算數240.00萬元,比2022年預算數287.60萬元減少47.60萬元,主要原因:按照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審核確定的更新指標安排預算,2023年按要求優先購置新能源汽車;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3年預算數699.31萬元,其中:公務用車燃油303.18萬元,公務用車維修159.26萬元,公務用車保險141.12萬元,其他支出95.75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3年預算數比2022年年初預算數702.02萬元減少2.71萬元,主要原因:按照全市統一要求壓減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

  五、其他情況説明

  (一)政府採購預算説明

  2023年北京市水務局部門政府採購預算總額114195.81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預算9382.96萬元,政府採購工程預算24,378.35萬元,政府採購服務預算80,434.50萬元。

  (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説明

  2023年北京市水務局部門政府購買服務預算總額47256.61萬元。

  (三)機關運作經費説明

  2023年北京市水務局部門北京市水務局機關、北京市水務綜合執法總隊2家行政單位以及北京市水務應急中心、北京市水利工程品質與安全監督中心站2家參公管理事業單位的機關運作經費財政撥款預算2110.68萬元。

  (四)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情況説明

  2023年,北京市水務局部門填報績效目標的預算項目373個,佔本部門本年預算項目373個的100%。填報績效目標的項目支出預算599685.05萬元,佔本部門本年項目支出預算的100%。

  (五)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情況説明

  2023年北京市水務局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名稱:污水處理費,收費依據:《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污水處理費徵收使用管理辦法》《北京市污水處理費徵收使用管理辦法》,執收主體:北京市水務局,收費部門:北京市自來水集團、石景山區自來水公司、北京市節水用水管理事務中心、海澱區節水中心和北京市排水管理事務中心,收費標準:居民1.36元/噸(京發改〔2014〕865號)和非居民3.00元/噸(京發改〔2016〕612號),收入預計160000萬元。

  2023年北京市水務局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名稱:水土保持補償費,收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演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北京市水土保持條例》《關於印發<北京市水土保持補償費徵收管理辦法>的通知》,執收主體:北京市水務局,收費部門: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收費標準:(一)對一般性生産建設項目,按照徵佔用土地面積每平方米0.3元一次性計徵(不足1平方米的按1平方米計,下同)。對水利水電工程建設項目,水庫淹沒區不在水土保持補償費計徵範圍之內。(二)開採礦産資源的,建設期間,按照徵佔用土地面積每平方米0.3元一次性計徵;開採期間,按照開採量(採掘、採剝總量)每立方米0.3元計徵(不足1立方米的按1立方米計,下同)。(三)排放廢棄土、石、渣的,根據土、石、渣量,按照每立方米0.3元計徵。對繳納義務人已按前兩種方式計徵水土保持補償費的,不再重復計徵(《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北京市財政局北京市水務局關於降低本市水土保持補償費收費標準的通知》(京發改〔2021〕1271號)),收入預計400萬元。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本部門2023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預算。

  (七)國有資産佔用情況説明

  截至2022年底,北京市水務局共有車輛466台,共計11961.49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224台(套),共計30170.97萬元,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82台(套),共計30275.82萬元。

  (八)重點支出和重大投資項目情況説明

  1.溫榆河(京承高速溫榆河大橋-京密路孫河大橋)生態治理工程。

  (1)建設意義:項目是保障溫榆河公園周邊區域防洪排水安全、支撐城市副中心達到100年一遇防洪標準的重點項目。項目實施將進一步提升河道防洪標準,促進溫榆河公園“以水為脈、以綠為體、林水相依”的生態景觀系統構建,統籌生態涵養、休閒遊憩及蓄滯洪等功能,滿足未來科學城、順義後沙峪等周邊地區約百萬居民親水近水的需求,帶動周邊地區經濟社會協同發展。

  (2)建設內容:項目位於朝陽區、順義區、昌平區,北起京承高速溫榆河大橋,南至京密路孫河大橋,生態治理河道約10公里,同步實施慢行系統、岸坡綠化等工程。

  (3)項目投資:2023年計劃安排市政府固定資産投資1億元。

  2.北京市水務改革發展資金。

  (1)項目名稱:北京市水務改革發展資金。

  (2)政策依據:《北京市政府關於改革和完善市對區轉移支付制度的實施意見》(京政發〔2016〕3號)和《北京市水務改革發展資金管理辦法》(京財農〔2021〕2710號)。

  (3)績效目標:大中型水庫移民農轉非移民補助:及時、足額發放符合政策的農轉非移民補貼。通過對無固定職業農轉非移民進行補貼,激發出農轉非移民就業、增收的內生動力,為更多的無固定職業農轉非移民提供更多更好的就業機會,維護社會和諧與穩定。河長制湖長制工作:維護河湖生態環境,嚴格落實河長制各項工作,在河道管護、水面保潔、清四亂和小微水體管護等方面開展河長制補助項目,推動我市河湖生態環境持續好轉,使廣大人民群眾逐步感受到首都生態文明建設成效。推進節水型社會建設:持續推進節水型社會建設,完成全市生産生活用量控制目標。開展節水型載體建設(復驗)、節水器具推廣、節水宣傳、用水總量控制數據協同和“兩田一園”節水獎勵等工作。開展非常規水推廣示範,進一步推廣使用再生水,達到非常規水替代新水的目的。推動密雲水庫水源保護,實施網格化精細管理,促進農民保水就業。通過實施人工增殖放流,改善密雲水庫生態環境、優化水質,恢復漁業資源,保護生物多樣性;對密雲水庫155米高程以上交付使用的庫中島進行補助。小型水庫除險加固:通過開展順義區唐指山水庫、密雲區白龍潭水庫等小型水庫除險加固工程,消除小型水庫安全隱患。小型水庫運作管理:強化小型水庫專業化管護,完善運作管理制度,加強設施維修養護,提升小型水庫運作管理水準。

  (4)預算安排:4.15億元。

  (5)實施方案:

  ①大中型水庫移民農轉非移民補助。

  根據《北京市扶持大中型水庫農轉非移民的意見》有關要求,按照每人每年560元的補助標準,對符合政策的農轉非移民進行補助。

  ②河長制湖長制工作。

  根據《北京市進一步全面推進河長制工作方案》《北京市在湖泊實施湖長制工作的實施方案》等有關要求,主要開展以下河長制湖長制相關工作:①河湖保潔、河湖巡查、河湖及小微水體日常管護等工作;②組織對侵佔河湖等涉河違法違規行為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如開展“清四亂”,“清河行動”,小微水體整治等河長制專項行動有關工作。

  ③推進節水型社會建設。

  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全面推進節水型社會建設的意見》《北京市“十四五”節水型社會建設規劃》《北京市“兩田一園”高效節水獎勵資金管理辦法》等有關要求,主要開展以下工作:①開展節水型載體創建和復驗、節水器具推廣、用水總量控制數據協同等工作;②支援朝陽區、門頭溝區、房山區、順義區、昌平區節水方面的重點試點項目;③“兩田一園”節水獎勵。

  ④水資源保護及水環境治理。

  為加強密雲水庫水源保護及水環境治理,根據市政府辦公廳《進一步加強密雲水庫水源保護工作的意見》(京政辦發〔2014〕37號)等文件要求,2023年繼續開展以下工作:密雲水庫增殖放流,密雲水庫內庫中島土地綜合補助,實施網格化精細管理促進農民保水就業等。

  ⑤小型水庫除險加固補助資金。

  按照市政府批復的《北京市病險水利設施除險加固及水旱災害防禦能力提升實施方案》,2023年對計劃實施的順義區唐指山水庫及密雲區白龍潭水庫除險加固項目進行補助。

  ⑥小型水庫運作管理補助資金。

  按照市政府批復的《北京市病險水利設施除險加固及水旱災害防禦能力提升實施方案》,對2022年通過運作管理標準化考核的40座小型水庫進行補助。

  ⑦生態清潔小流域建設資金。

  貫徹落實市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水生態保護修復工作的意見》(京政發〔2022〕29號)和《北京市“十四五”時期水生態保護修復與水土保持規劃(2021年—2025年)》,立足山水林田湖草一體化保護修復,2023年重點圍繞全市水土流失治理、水生態修復以及城市水土保持示範區建設,擬建成生態清潔小流域面積不少於123平方公里。

  ⑧農村供水保障能力提升。

  根據談緒祥同志關於“高度警惕做好兩方面的防範工作,確保穩定”的批示,針對山區存在飲水保障不足風險問題,發現本市平谷區、房山區等部分深山區受地理位置、地質條件、資金保障等因素影響,存在不同程度飲水困難,群眾訴求強烈。2023年計劃安排資金用於幫扶平谷區楊家臺村供水設施建設,從根本上解決該村限時供水和水源不足問題。

  (九)市對區專項轉移支付項目績效目標情況説明

  2023年,根據《北京市政府關於改革和完善市對區轉移支付制度的實施意見》(京政發〔2016〕3號)和《北京市水務改革發展資金管理辦法》(京財農〔2021〕2710號),已安排專項轉移支付資金33544萬元,主要用於大中型水庫移民農轉非移民補助、河長制湖長制工作、推進節水型社會建設、水資源保護及水環境治理、小型水庫除險加固補助、小型水庫運作管理補助、生態清潔小流域建設資金、農村供水保障能力提升。

  六、名詞解釋

  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指本部門當年部門預算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預算數。

  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政府採購: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採購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是規範財政支出管理和強化預算約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門預算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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