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情況説明
二、收入預算情況説明
三、支出預算情況説明
四、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説明
五、其他情況説明
六、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門預算報表
一、收支總表
二、收入總表
三、支出總表
四、項目支出表
五、政府採購預算明細表
六、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一、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表
十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財政撥款明細表
十三、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十四、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情況説明
(一)本部門性質、職責等情況
中共北京市委台灣工作辦公室、北京市人民政府台灣事務辦公室,簡稱“北京市臺辦”,是市委、市政府主管對臺工作的職能部門。
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中央對臺工作的方針政策,組織、指導、管理、協調全市的對臺工作;檢查督促市各部門、各單位落實中央對臺工作的方針政策,以及執行市委、市政府有關工作部署的情況;研究對臺工作中的政策問題,結合北京市對臺工作實際,及時提出意見和建議;統籌協調和指導本市對臺經濟、文化、教育、科技等各方面的交流與合作,以及人員往來、投資等項工作;歸口管理來京台胞的接待及涉臺事務。
(二)機構設置情況
根據《北京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於同意調整市臺辦內設機構的函》(京編辦行〔2017〕247號),北京市臺辦共設9個內設機構和機關黨委(人事處),內設機構分別為秘書處、研究室、宣傳處、經濟處、交流一處、聯絡處、交流二處、投訴協調處(涉臺法律事務處)、綜合處。
根據《中共北京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市臺辦所屬事業單位改革有關事項的批復》(京編委〔2021〕25號),北京市臺辦共設2個所屬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均是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分別是北京市涉臺服務中心、北京市人民政府台灣事務辦公室融媒體中心。
(三)人員編制及實有情況
北京市臺辦行政編制54人,實際53人;事業編制27人,實際25人。
離退休人員31人,其中:離休1人,退休30人。
二、收入預算情況説明
2023年度收入預算5382.45萬元,比2022年年初預算數5165.09萬元增加217.36萬元,增長4.21%。主要原因是:落實國家有關工資政策,人員經費增加。
(一)本年財政撥款收入5342.20萬元
1.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5342.20萬元。
2.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0萬元。
3.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收入0萬元。
(二)本年其他資金收入0萬元
4.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0萬元。
5.事業收入0萬元。
6.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
7.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
8.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
9.其他收入0萬元。
(三)上年結轉結餘40.25萬元
10.上年結轉結餘40.25萬元。
圖1:收入預算
三、支出預算情況説明
2023年支出預算5382.45萬元,比2022年年初預算數5165.09萬元增加217.36萬元,增長4.21%。主要原因是:落實國家有關工資政策,人員經費增加。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預算3605.15萬元,佔總支出預算66.98%,比2022年年初預算數3287.11萬元增加318.04萬元,增長9.68%。
(二)項目支出。項目支出預算1777.30萬元,比2022年年初預算數1877.98萬元減少100.68萬元,下降5.36%。其中:
1.事業單位經營支出0萬元。
2.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
3.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
圖2: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情況
四、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北京市人民政府台灣事務辦公室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開支單位包括北京市人民政府台灣事務辦公室(本級)等3個所屬單位。
(二)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説明
2023年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198.24萬元,比2022年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減少72.54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3年預算數21.00萬元,比2022年預算數22.50萬元減少1.50萬元,主要原因:落實政府“過緊日子”要求,進一步壓減一般性支出。
2.公務接待費。2023年預算數165.24萬元,比2022年預算數231.41萬元減少66.17萬元,主要原因:落實政府“過緊日子”要求,進一步壓減一般性支出。
3.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2023年預算數12.00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3年預算數0萬元,與2022年持平;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3年預算數12.00萬元,其中:公務用車加油8.00萬元,公務用車維修2.00萬元,公務用車保險2.00萬元。比2022年預算數16.87萬元減少4.87萬元,主要原因:落實政府“過緊日子”要求,進一步壓減一般性支出。
五、其他情況説明
(一)政府採購預算説明
2023年北京市人民政府台灣事務辦公室政府採購預算總額48.76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預算20.69萬元,政府採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預算28.07萬元。
(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説明
2023年北京市人民政府台灣事務辦公室政府購買服務預算總額1157.37萬元。
(三)機關運作經費説明
2023年北京市人民政府台灣事務辦公室1家行政單位的機關運作經費財政撥款預算203.12萬元。
(四)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情況説明
2023年,北京市人民政府台灣事務辦公室填報績效目標的預算項目16個,佔本部門本年預算項目16個的100%。填報績效目標的項目支出預算1777.30萬元,佔本部門本年項目支出預算的100%。
(五)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情況説明
本部門2023年無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本部門2023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預算。
(七)國有資産佔用情況説明
截至2022年底,北京市人民政府台灣事務辦公室共有車輛9台,共計195.04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1台,共計53.00萬元,無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
六、名詞解釋
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指本部門當年部門預算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預算數。
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政府採購: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採購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是規範財政支出管理和強化預算約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門預算報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有關規定,不含不予公開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