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十一、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二、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三、政府購買服務決算公開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1。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機構設置、職責
根據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京政辦發〔2003〕64號)設立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原內設機構29個,分別為辦公室、研究室、法規處、發展規劃處、國民經濟綜合處、經濟體制綜合改革處、人口處、固定資産投資處(社會投融資服務處)、産業發展處、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處(推進“一帶一路”建設工作處)、區域發展處、基礎設施處、高技術産業處、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處、社會發展處、經濟貿易處、財政金融處、價格綜合處、價格管理處、收費管理處、成本調查監審處、公共資訊處、能源發展處、新能源利用處、營商環境政策處、營商環境評價處、評估督導處、經濟與國防協調發展處(北京市國防動員委員會國民經濟和裝備動員辦公室)、人事處;另設機關黨委(黨建工作處)、機關紀委、工會、離退休幹部處;另有市紀委市監委駐市發展改革委紀檢監察組。設在機構4個,分別為北京市航空和鐵路建設協調工作辦公室;北京市新首鋼高端産業綜合服務區發展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北京市“疏解整治促提升”專項行動工作辦公室;北京市企業破産和市場主體退出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原直屬單位8家,分別為:北京市優化營商環境促進中心(北京市“一帶一路”建設促進中心、北京市國際金融組織貸款項目事務中心)、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綜合事務中心、北京市經濟資訊中心、北京市經濟社會發展研究院、北京節能環保中心、北京市價格認證中心、北京市價格監測中心、北京市節能監察大隊。歸口管理單位1家,為北京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市發展改革委是負責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籌協調、經濟體制改革綜合協調的市政府組成部門。主要職責為:
一是貫徹落實國家關於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並組織實施。
二是擬訂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根據國家宏觀調控要求,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研究提出經濟社會發展、經濟結構調整的目標和政策措施,提出綜合運用各種調控手段的建議;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民代表大會報告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及執行情況。
三是負責監測本市國民經濟形勢和社會發展態勢,承擔預測預警和資訊引導工作,研究宏觀經濟運作、總量平衡等重要問題。
四是負責匯總分析本市財政、金融等方面的情況,參與擬訂財政政策、金融政策和土地政策;研究提出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的建議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方面研究擬訂政府重大項目融資方案。
五是承擔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本市經濟體制改革的責任;研究經濟體制改革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指導和協調經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研究各類開發區改革與發展的重大問題,並協調相關政策的落實。
六是承擔規劃本市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産力佈局的責任;擬訂全社會固定資産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及措施,並與需要安排市政府投資和涉及重大建設項目的專項規劃銜接平衡;擬訂本市全社會固定資産投資和重大項目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實施計劃,統籌安排本市財政性建設資金,組織擬訂並實施市政府投資計劃;按國家及市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批、核準、審核和上報固定資産投資建設項目、外資項目、境外投資項目;引導民間投資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戰略、規劃及相關政策;指導工程諮詢業發展;按規定指導和協調全市招標投標工作。
七是統籌規劃和綜合協調産業發展,推進本市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組織擬訂綜合性産業政策,監督檢查政策的執行情況並提出相關政策建議,負責協調第一、二、三産業發展的重大問題並銜接平衡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做好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劃的銜接平衡;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統籌推進服務業發展,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服務業發展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組織擬訂高技術産業發展、産業技術進步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推進重大科技成果産業化,協調重大科技基礎設施、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等方面的重大問題。
八是組織擬訂區域統籌發展、城市功能區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推進城鄉一體化的發展戰略和政策措施;組織協調區域合作工作,負責對口支援和幫扶工作。
九是承擔本市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宏觀調節的責任,研究分析國內外市場狀況,提出擴大消費和促進對外貿易發展的政策措施;按照規定許可權負責重要農産品、工業品和原材料進出口需求平衡,協調糧食、棉花進出口計劃的實施。
十是承擔本市價格管理責任;負責監測分析價格運作情況,並提出相關政策和價格改革建議;依法擬訂、調整由市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價格和重要收費標準,並組織實施;監督檢查價格政策的執行情況並提出相關政策建議;指導協調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區縣政府的價格監管工作。
十一是負責本市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組織擬訂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參與擬訂人口和計劃生育、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體育、民政等發展政策,推進社會事業建設,參與研究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的重大問題。
十二是負責組織擬訂本市基礎設施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並協調實施;研究分析綜合交通、水資源、園林綠化等基礎設施方面的發展狀況,提出相關政策建議;協調民航、鐵路等國家在京基礎設施項目投資工作。
十三是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參與編制本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供應計劃;負責本市節能減排的綜合協調工作;組織擬訂發展迴圈經濟、全社會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規劃及政策措施,並協調實施;參與編制生態建設、環境保護規劃,協調生態建設、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重大問題;綜合協調節能環保産業和清潔生産促進有關工作,組織實施節能監察和考核工作。
十四是負責組織擬訂本市能源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並協調實施;銜接能源總量平衡;監測分析能源運作情況,提出相關政策建議;協調能源發展、城市能源運作保障的重大問題。
十五是負責組織擬訂本市國民經濟和裝備動員規劃、計劃;研究國民經濟和裝備動員與國民經濟、國防建設的關係,協調相關重大問題;負責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和裝備動員有關工作。
十六是負責研究提出本市人口調控戰略,擬訂人口政策;負責調控綜合協調工作,擬訂人口調控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人口重大問題研究,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以及統籌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政策建議。
十七是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人員構成情況
行政編制435人,實有人數417人;事業編制639人,實有人數546人;離休人員6人,退休人員512人。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3年度收、支總計99475.93萬元,比上年減少2583.47萬元,下降2.53%。
(一)收入決算説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計94415.73萬元,比上年減少2205.32萬元,下降2.28%。
1.財政撥款收入87579.36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2.76%。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87579.36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2.76%;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2.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3.事業收入408.44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43%;
4.經營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5.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6.其他收入6427.93萬元,佔收入合計的6.81%。
圖1:收入決算
(二)支出決算説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計91901.05萬元,比上年減少2276.03萬元,下降2.42%,其中:基本支出41599.14萬元,佔支出合計的45.27%;項目支出50301.91萬元,佔支出合計的54.73%;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經營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
圖2: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情況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3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88783.44萬元,比上年減少9418.2萬元,下降9.59%。主要原因:2023年北京市分佈式光伏獎勵等節能環保項目經費預算安排規模下降。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3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85278.53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按大類):一般公共服務支出56380.79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66.11%;教育支出17.17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0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4352.89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5.1%;衛生健康支出2799.16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3.28%;節能環保支出20501.75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24.04%;城鄉社區支出1226.77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1.45%。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2023年度決算56380.79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減少3135.53萬元,下降5.27%。其中:
“發展與改革事務”(款)2023年度決算56010.16萬元,比2023年年初預算減少3506.16萬元,下降5.89%。主要原因:一是落實市級部門過“緊日子”要求,壓減部分非剛性、非急需的項目支出;二是按照國家有關部門要求,全國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北京會場等項目不再開展。
“其他一般公共服務支出(款)”2023年度決算370.63萬元,比2023年年初預算增加370.63萬元。主要原因:預算執行過程中,追加北京市政府投資項目管理與監控資訊系統項目370.63萬元。
2、“教育支出”(類)2023年度決算17.17萬元,比2023年年初預算減少29.03萬元,下降62.84%。其中:
“進修及培訓”(款)2023年度決算17.17萬元,比2023年年初預算減少29.03萬元,下降62.84%。主要原因:本年度實際發生的培訓數量及規模下降。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 2023年度決算4352.89萬元,比2023年年初預算減少104.88萬元,下降2.35%。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2023年度決算4331.06萬元,比2023年年初預算減少126.71萬元,下降2.84%。主要原因:按照本市統一繳費標準,據實支出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業年金繳費等社保費用。
“撫恤”(款)2023年度決算21.83萬元,比2023年年初預算增加21.83萬元。主要原因:年中據實追加部分撫恤費。
4、“衛生健康支出”(類) 2023年度決算2799.16萬元,比2023年年初預算減少156.05萬元,下降5.28%。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2799.16萬元,比2023年年初預算減少156.05萬元,下降5.28%。主要原因:執行全市統一政策,嚴格按標準支出行政事業單位醫療保險經費預算。
5、“節能環保支出”(類) 2023年度決算20501.75萬元,比2023年年初預算增加2940.52萬元,增長16.74%。其中:
“能源節約利用”(款)2023年度決算20501.75萬元,比2023年年初預算增加2940.52萬元,增長16.74%。主要原因:北京市分佈式光伏獎勵等項目結合項目時序實行“分批下達”,由我委據實追加。
7、“城鄉社區支出”(類)2022年度決算1226.77萬元,比2023年年初預算增加1180.26萬元,增長2537.65%。其中:
“城鄉社區公共設施”(款)2023年度決算1226.77萬元,比2023年年初預算增加1180.26萬元,增長2537.65%。主要原因:年中追加北京數字營商整合服務平臺建設項目、經濟資訊系統第三期日元貸款付息等基建項目。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本單位無此項支出。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單位無此項支出。
七、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41457.64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三公”經費包括本部門所屬2個行政單位、2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4個事業單位。2023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100.03萬元,比2023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265.67萬元減少165.64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3年度決算數43.13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數158萬元減少114.87萬元。主要原因:2023年因公出國(境)任務尚未恢復常態;2023年度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於優化營商環境、國際投資、中歐交流合作等方面,2023年度組織因公出國(境)團組5個、12人次,每人平均因公出國(境)費用3.59萬元。
2.公務接待費。2023年度決算數0.13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數5.72萬元增加(減少)5.59萬元。主要原因:落實政府帶頭過“緊日子”要求,減少公務接待支出。2023年度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接待國家發改委調研租車支出。公務接待1批次,公務接待5人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23年度決算數56.77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數101.95萬元減少45.18萬元。
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3年度決算數0萬元,與2023年度年初預算數一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3年度決算數56.77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數101.95萬元減少45.18萬元,主要原因:落實政府帶頭過“緊日子”要求,減少公務車運作維護支出。2023年度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16.5萬元,公務用車維修22.72萬元,公務用車保險10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7.55萬元。2023年度公務用車保有量54輛,車均運作維護費1.05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23年度使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1291.4萬元,比上年增加157.86萬元,增加原因:疫情結束,機關恢復正常運轉,相關費用同比增加。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23年度政府採購支出總額15735.98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372.97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15363.01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8406.46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53.42%,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3054.32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19.41%。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2023年度新購置車輛0台,共計0萬元;新購置單位價值100萬元(含)以上的設備0台(套),共計0萬元。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共有車輛54台(其中19台因事業單位改革,正在履行調撥手續),共計1278.75萬元;單位價值100萬元(含)以上的設備12套(其中7套因事業單位改革,正在履行調撥手續),共計4362.71萬元。
五、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説明
2023年度政府購買服務決算12226.65萬元。
六、專業名詞解釋
1.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2.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3.“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4.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5.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是規範財政支出管理和強化預算約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7.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發展與改革事務(款)行政運作(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發展與改革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發展與改革事務(款)戰略規劃與實施(項):反映擬定並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實施宏觀管理與調控等方面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發展與改革事務(款)日常經濟運作調節(項):反映日常經濟運作調節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發展與改革事務(款)社會事業發展規劃(項):反映社會事業發展規劃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發展與改革事務(款)經濟體制改革研究(項):反映經濟體制改革與研究方面的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發展與改革事務(款)物價管理(項):反映物價管理方面的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發展與改革事務(款)事業運作(項):反映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和運作保障類的項目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發展與改革事務(款)其他發展和改革事務支出(項):反映除以上項目以外的其他發展與改革事務支出。
16.教育支出(類)進修及培訓(款)培訓支出(項):反映各部門安排的用於培訓的支出。
17.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行政單位離退休(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18.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事業單位離退休(項):反映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19.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20.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職業年金支出。
2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項):反映其他用於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方面的支出。
2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撫恤(款)死亡撫恤(項):反映按規定用於烈士和犧牲、病故人員家屬的一次性和定期撫恤金、喪葬補助費以及烈士褒揚金。
23.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紅軍老戰士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24.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事業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待遇的醫療經費。
25.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公務員醫療補助經費。
26.節能環保支出(類)能源節約利用(款)能源節約利用(項):反映用於能源節約利用方面的支出。
27.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社區公共設施(款)其他城鄉設施支出(項):反映其他用於城鄉社區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部門整體績效評價報告
詳見附件2
二、項目支出績效評價報告
詳見附件2
三、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
詳見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