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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2023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24-08-29 10:00    來源: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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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十一、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二、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三、政府購買服務決算公開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1。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機構設置、職責

  1.主要職責

  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工業、軟體和資訊服務業、信息化方面的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和市委有關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工業、軟體和資訊服務業、信息化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1)起草本市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並組織實施。(2)研究擬訂並組織實施本市工業、軟體和資訊服務業發展規劃和産業政策,推進産業佈局調整和産業結構優化升級。(3)監測分析本市工業、軟體和資訊服務業、信息化的運作態勢,統計併發布相關資訊。協調解決産業運作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4)按照規定許可權,核準、備案和上報本市規劃內和年度計劃內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固定資産投資項目。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工業、軟體和資訊服務業方面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重點領域和促進政策。(5)指導本市工業、軟體和資訊服務業、信息化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推進企業技術改造。組織實施國家及本市工業、軟體和資訊服務業、信息化科技重大專項,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産業化。指導相關行業品質管理工作。(6)擬訂本市高技術創造業、軟體和資訊服務業、新興産業中重點領域的發展規劃、實施方案、配套政策及行業標準,並組織實施。參與推進相關領域文化創意産業的發展。(7)承擔振興本市裝備製造業組織協調的責任。組織擬訂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規劃、政策。依託國家及本市重點工程建設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産化。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8)擬訂並組織實施本市工業、軟體和資訊服務業、信息化領域的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産促進政策。參與擬訂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産促進規劃。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産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應用。(9)指導和促進本市中小企業發展。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和非國有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和措施,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建立和完善中小企業服務體系。負責城鎮集體企業清産核資相關工作。(10)指導和協調本市工業開發區的建設與發展,促進工業産業基地建設。負責鎮村産業生産集中地農民就業産業基地、建設。指導鎮村産業發展。(11)統籌協調本市信息化基礎設施的規劃和管理。參與統籌規劃公用通信網、網際網路、廣播電視網和部門專用通信網。負責與國家通信主幹網等專用通信網方面的協調工作。促進電信網路、廣播電視網路和電腦網路融合。承擔北京市通信保障應急指揮部的具體工作。(12)統籌推進本市大數據工作。負責政務數據和相關社會數據的整合、管理、應用和服務體系建設工作。統籌協調社會信用體系建設。(13)指導本市工業、軟體和資訊服務業安全生産管理工作。負責擬訂本市工業控制系統網路與資訊安全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政務資訊安全管理工作。(14)負責本市無線電管理工作。負責對無線電頻率資源和無線電台站、進行統一規劃和管理。負責研製、生産、進口無線電發射設備的審核工作。協調處理電磁干擾事宜,維護空中電波秩序。(15)組織協調北京地區武器裝備科研生産的重大事項,保障軍工核心能力建設,推進軍民融合。協調推進本市航空航太産業發展。承擔北京市核應急指揮部的具體工作。(16)開展本市工業、軟體和資訊服務業領域對外合作與交流。(17)負責本市工業、軟體和資訊服務業領域人力資源的合理配置,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有關政策措施,組織相關人才培訓。(1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19)職能轉變。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應當強化大數據管理職責,加強頂層設計和統籌協調,推動政府資訊系統和公共數據互聯開放共用,推進數據匯集和發掘,深化大數據在各行業創新應用,促進大數據産業健康發展。完善法規制度和標準體系,科學規範利用大數據,切實保障數據安全。

  2.機構設置

  內設處室33個,分別為辦公室、研究室(政策法規處)、規劃處、經濟運作處(央企服務處)、科技標準處、節能與綜合利用處、行政審批服務處、安全生産處(北京市履行《制止化學武器公約》事務辦公室)、對外交流合作處(區域合作處)、材料産業處、智慧製造與裝備産業處、汽車與交通産業處、都市産業處(食品産業處)、生物與醫藥産業處、電子資訊産業處、信息化與軟體服務業處(工業化信息化融合推進處)、信息化基礎設施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處、中小企業處(鎮村企業處)、無線電頻率臺站處、無線電監督檢查處、無線電安全保障處、大數據建設處(智慧城市建設處)、大數據應用與産業處、大數據標準與安全處(政務資訊安全管理處)、軍工産業服務處(核應急處)、軍民融合發展處(航空航太産業處)、財務處(審計處)、人事教育處。另設機關黨委(黨建工作處)、機關紀委、工會、離退休幹部處。

  下屬預算單位11。其中行政單位1個(市經濟信息化局本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10個,即北京市政務資訊安全保障中心、北京市中小企業服務中心、北京市大數據中心、北京市産業經濟研究中心、北京市數字經濟促進中心、北京市國防科技工業事務中心、北京市無線電監測站、首都之窗運作管理中心、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産業發展促進中心、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綜合事務中心。

  (二)人員構成情況

  行政編制232人,實有人數239人(含工勤4人,駐局紀檢組5人);事業編制514人,實有人數471人。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3年度收、支總計1003085.71萬元,比上年增加186594.11萬元,增長22.85%。

  (一)收入決算説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計852662.81萬元,比上年增加194571.32萬元,增長29.57%。

  1.財政撥款收入851506.04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9.86%。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851506.04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9.87%;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2.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3.事業收入367.01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04%;

  4.經營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5.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6.其他收入789.76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09%。

圖1:收入決算

圖1:收入決算

  (二)支出決算説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計946126.46萬元,比上年增加275151.89萬元,增長41.01%,其中:基本支出30916.75萬元,佔支出合計的3.27%;項目支出915209.71萬元,佔支出合計的96.73%;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經營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

圖2: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情況

圖2: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情況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3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989743.37萬元,比上年增加181252.85萬元,增長22.42%。主要原因:根據工作需要,我部門高精尖産業等項目資金增加。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3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941355.45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按大類):一般公共服務支出491.1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05%;教育支出164.09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02%;科學技術支出4737.00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903.96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31%;衛生健康支出1691.96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18%;節能環保支出135289.99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14.37%;資源勘探工業資訊等支出789030.35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83.82%;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7047.00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75%。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2023年度決算491.1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增加491.1萬元,增長100%。其中:

  “其他一般公共支出”(款,下同)2023年度決算491.1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增加491.1萬元,增長100%。主要原因:局本級根據實際工作需要支出基建項目尾款。

  2、“教育支出”(類)2023年度決算164.09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減少29.35萬元,下降15.17%。其中:

  “進修及培訓”(款)2023年度決算164.09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減少29.35萬元,下降15.17%。主要原因:落實政府過緊日子要求,壓縮培訓支出。

  3、“科學技術支出”(類)2023年度決算4737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增加2700萬元,增加132.55%。其中:

  “應用研究”(款)2023年度決算4737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增加2700萬元,增加132.55%。主要原因:根據工作需要,年中安排中央財防項目資金。

  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2023年度決算2903.96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減少136.97萬元,減少4.5%。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2023年度決算2903.96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減少136.97萬元,減少4.5%。主要原因:人員變動及社會保險基數調整。

  5、衛生健康支出”(類)2023年度決算1691.96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減少122.91萬元,減少6.77%。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2023年度決算1691.96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減少122.91萬元,減少6.77%。主要原因:人員變動及社會保險基數調整。

  6、“節能環保支出”(類)2023年度決算135289.99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減少46.65萬元,減少0.03%,其中:

  “能源節約利用”(款)2023年度決算135289.99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減少46.65萬元,減少0.03%。主要原因:與年初預算基本持平。

  7、“資源勘探工業資訊等支出”(類)2023年度決算789030.35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增加272948.74萬元,增加52.89%。其中:

  “製造業”(款)2023年度決算4596.00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增加4596萬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根據工作需要,年中安排財建項目資金。

  “工業和資訊産業監管”(款)2023年度決算706629.02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增加244939.39萬元,增加53.05%,主要原因:根據工作需要,年中安排支援高精尖發展相關項目資金。

  “支援中小企業發展和管理支出”(款)2023年度決算77679.64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增加23413.35萬元,增加43.15%。主要原因:根據工作需要,年中安排支援中小企業發展相關項目資金。

  “其他資源勘探工業資訊等支出”(款)2023年度決算125.69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增加0萬元,增長0%。與年初預算持平。

  8、“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類)2023年度決算7047.00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增加7047萬元,增長100%,其中:

  “應急管理事務”(款)2023年度決算7047.00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增加7047萬元,增長100%。主要原因:根據工作需要,年中安排災害防治相關項目資金。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本單位無此項經費。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單位無此項經費。

  七、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27789.16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三公”經費包括本部門所屬1個行政單位、10個事業單位。2023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166.10萬元,比2023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222.46萬元減少56.36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3年度決算數119.32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數141.63萬元減少22.31萬元。主要原因:落實政府過緊日子要求,厲行節約;2023年度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於經濟和信息化領域的招商引資、高精尖領域産業合作洽談、全球數字經濟大會海外分會場、科技創新專題培訓等方面,2023年度組織因公出國(境)團組11個、30人次,每人平均因公出國(境)費用3.98萬元。

  2.公務接待費。2023年度決算數0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數5.26萬元減少5.26萬元。主要原因:本年未發生公務接待支出。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23年度決算數46.78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數75.58萬元減少28.8萬元。

  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3年度決算數0萬元,與年初預算一致。2023年度購置(更新)0輛,車均購置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3年度決算數46.78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數75.58萬元減少28.8萬元,主要原因:嚴格執行公務用車相關規定,厲行節約。2023年度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11.93萬元,公務用車維修18.97萬元,公務用車保險9.43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6.45萬元。2023年度公務用車保有量45輛,車均運作維護費1.04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23年度使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851.16萬元,比上年增加178.06萬元,增加26.45%,主要原因: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公用經費支出增加。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23年度政府採購支出總額81075.69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11994.05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69081.64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55994.06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69.06%,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21405.65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26.40%。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2023年度新購置車輛0台,共計0萬元;新購置單位價值100萬元(含)以上的設備3台(套),共計564萬元。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共有車輛45台,共計1178.38萬元;單位價值100萬元(含)以上的設備105台(套),共計30187.9萬元。

  五、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説明

  2023年度政府購買服務決算17980.36萬元。

  六、專業名詞解釋

  1.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2.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3.“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4.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5.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是規範財政支出管理和強化預算約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7.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其他一般公共服務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項):反映該類科

  目中所列示明細分類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務支出。

  8.教育支出(類)進修及培訓(款)培訓支出(項):反映各部門安排的用於培訓的支出。

  9.科學技術支出(類)應用研究(款)高技術研究(項):反映為解決事關國民經濟長遠發展和國家安全等重大戰略性、前沿性和前瞻性高技術問題而開展的研究工作支出。

  10.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行政單位離退休(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1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事業單位離退休(項):反映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1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1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職業年金支出。

  14.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下同)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

  15.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繳費經費。

  16.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公務員醫療補助經費。

  17.節能環保支出(類)能源節約利用(款)能源節約利用(項):反映用於能源節約利用方面的支出。

  18.資源勘探工業資訊等支出(類)製造業(款)其他製造業支出(項):反映該款類科目所列示明細分類以外的其他用於製造業方面的支出。

  19.資源勘探工業資訊等支出(類)工業和資訊産業監管(款)行政運作(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20.資源勘探工業資訊等支出(類)工業和資訊産業監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21.資源勘探工業資訊等支出(類)工業和資訊産業監管(款)無線電及資訊通信監管(項):反映無線電及資訊通信行業監管方面的支出。

  22.資源勘探工業資訊等支出(類)工業和資訊産業監管(款)産業發展(項)反映工業和信息化産業發展的支出。

  23.資源勘探工業資訊等支出(類)工業和資訊産業監管(款)其他工業和資訊産業監管支出(項):反映該款類科目所列示明細分類以外的其他用於工業和資訊産業監管方面的支出。

  24.資源勘探工業資訊等支出(類)支援中小企業發展和管理支出(款)中小企業發展專項(項):反映用於支援中小企業培育、公共服務體系和融資服務體系建設等方面的支出。

  25.資源勘探工業資訊等支出(類)其他資源勘探工業資訊等支出(款)其他資源勘探工業資訊等支出(項):反映除該款類科目所列示明細分類以外其他用於資源勘探工業資訊等方面的支出。

  26.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類)應急管理事務(款)災害風險防治(項):反映組織、指導、協調各類風險災害防範治理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部門整體績效評價報告

  詳見附件。

  二、項目支出績效評價報告

  詳見附件。

  三、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

  詳見附件。

  四、中央對北京2023年度無線電管理經費資金轉移支付預算執行情況績效自評報告

  詳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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