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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民政局2023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24-08-29 10:00    來源:北京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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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十一、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二、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三、政府購買服務決算公開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1。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機構設置、職責

  目前,北京市民政局正在根據《北京市機構改革方案》要求,做好機構職能調整、人員轉隸等相關工作,並將機構改革任務及時落實到位。

  原中共北京市委社會工作委員會(簡稱市委社會工委)是市委派出機構,北京市民政局(簡稱市民政局)是市政府組成部門。市委社會工委與市民政局合署辦公,為正局級。市委社會工委、市民政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社會建設、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和市委有關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社會建設、民政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市委社會工委主要職責是:

  1.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社會建設工作的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和市委有關工作要求,研究提出工作意見並組織實施。

  2.研究提出本市社會建設的總體規劃、重要政策和方案,為市委宏觀決策服務。

  3.宏觀指導、統籌協調和督促檢查本市社會建設重點任務的落實。

  4.擬訂本市社會管理體制改革和社會領域社會動員體制機制建設的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5.負責研究推進本市街道管理體制改革工作。

  6.協調指導各區、各有關單位開展社區黨建工作;協調指導社會組織開展黨建工作。

  7.協調指導本市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工作,擬訂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的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以培養、評價、使用、激勵為主要內容的制度和機制。

  8.負責對各區社會建設工作進行指導和督促檢查。

  9.完成市委交辦的其他任務。

  市民政局主要職責是:

  1.貫徹落實國家關於民政事業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並組織實施。擬訂民政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監督實施。

  2.承擔依法對本市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基金會進行登記和監督管理責任。指導各區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的登記管理工作。

  3.擬訂本市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政策和標準;擬訂社會福利機構管理辦法和福利彩票銷售管理辦法。指導福利彩票銷售及彩票公益金的使用管理。組織擬訂促進慈善事業發展的政策,組織、指導社會捐助工作。組織擬訂老年人、孤兒和殘疾人等特殊困難群體的社會福利政策,指導相關權益保護工作。負責建設徵地超轉人員管理工作。

  4.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政策、法規草案、標準和規劃並組織實施。

  5.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聯繫街道辦事處工作。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6.統籌推進本市城鄉社區建設,擬訂城鄉社區建設的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擬訂本市城鄉基層群眾自治建設具體辦法並組織實施。

  7.組織擬訂本市城鄉社會救助規劃、政策和標準;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臨時救助、城市生活無着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負責特困人員供養工作。

  8.擬訂本市對見義勇為人員的獎勵和保護政策,負責組織實施見義勇為人員的獎勵和保護工作。

  9.擬訂本市婚姻管理、殯葬管理和兒童收養的政策,負責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指導婚姻、殯葬、收養、救助服務機構管理工作。

  10.承擔外地來京陳情人員和非正常陳情人員的接濟服務管理工作。

  11.擬訂本市行政區劃管理政策。負責本市行政區域的設立、命名、變更和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工作。負責全市行政區域界線的管理工作。負責各區邊界爭議調處工作。

  12.負責本市社會工作人才登記管理和繼續教育工作。負責本市誌願服務行政管理工作。

  1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機構設置情況

  內設31個職能處室,分別為辦公室、研究室、政策法規處、規劃建設處、行政審批處、社會建設綜合協調處、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處、社區黨建工作處、社會組織工作處、社會工作隊伍建設處(志願者和社會動員工作處)、社會福利管理處、養老工作處、兒童福利和保護處、慈善工作處(福利彩票管理處)、社會救助處、社會事務管理處、區劃管理處、見義勇為權益保護處、標準與信息化處、宣傳教育處、信訪處、行政保衛處、計劃財務處、審計處、組織處、人事處、機關黨委、機關紀委(工委巡察工作辦公室)、工會、團委、離退休幹部處。

  下屬15個預算單位,分別是北京市社會組織管理中心、北京市民政教育管理學院、北京市接受捐贈事務管理中心、北京市民政局徵地後超轉人員管理中心 、北京市接濟救助管理事務中心系統、北京市民政綜合執法監察大隊、北京市養老服務事務中心等。

  (二)人員構成情況

  行政編制312人,實有人數288人;事業編制911人,實有人數770人。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3年度收、支總計76120.97萬元,比上年82027.04萬元減少5906.07萬元,下降7.20%。

  (一)收入決算説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計74075.64萬元,比上年80009.82萬元減少5934.18萬元,下降7.42%。

  1.財政撥款收入72836.2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8.33%。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72836.2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8.33%;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2.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3.事業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4.經營收入896.8萬元,佔收入合計的1.21%;

  5.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6.其他收入342.64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46%。

圖1:收入決算

圖1:收入決算

  (二)支出決算説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計71049.18萬元,比上年77667萬元減少6617.82萬元,下降8.52%,其中:基本支出42262.7萬元,佔支出合計的59.48%;項目支出27814.57萬元,佔支出合計的39.15%;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經營支出971.91萬元,佔支出合計的1.37%;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

圖2: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情況

圖2: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情況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3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73300.90萬元,比上年79509.09萬元減少6208.19萬元,下降7.81%。主要原因:減少一次性基本建設項目等。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3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69543.74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按大類):教育支出2154.32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3.10%;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64629.18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92.93%;衛生健康支出2717.90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3.91%;城鄉社區支出42.34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06%.。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教育支出”(類)2023年度決算2154.32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2339.62萬元減少185.3萬元,下降7.92%。其中:

  “進修培訓”(款)2023年度決算2154.32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2339.62萬元減少185.3萬元,下降7.92%。主要原因:培訓方式更改為線上培訓,壓縮機構運作成本。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2023年度決算64629.18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72283.69萬元減少7654.51萬元,下降10.59%。其中:

  “民政管理事務”(款)2023年度決算59602.71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66784.88萬元減少7182.17萬元,下降10.75%。主要原因:壓縮機構運作成本及工作任務調整和業務發生變化等原因。

  “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2023年度決算4655.03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5017.95萬元減少362.92萬元,下降7.23%。主要原因:在職人員減少,人員經費減少。

  “臨時救助”(款)2023年度決算371.44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480.86萬元減少109.42萬元,下降22.76%。主要原因:所屬救助單位嚴格落實預算評審要求,強化預算評審結果運用,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3、“衛生健康支出”(類)2023年度決算2717.90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3022.71萬元減少304.81萬元,下降10.08%。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2023年度決算2717.90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3022.71萬元減少304.81萬元,下降10.08%。主要原因:行政事業單位人員調動,醫療預算經費相應調整。

  4、“城鄉社區支出”(類)2023年度決算42.34萬元,與2023年度年初預算42.34萬元持平。其中:

  “城鄉社區公共設施”(款)2023年度決算42.34萬元,與2023年度年初預算42.34萬元持平。主要原因:嚴格按預算執行。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本單位無此項支出。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單位無此項支出。

  七、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42006.93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三公”經費包括本部門所屬2個行政單位、2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12個事業單位。2023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86.19萬元,比2023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278.22萬元減少192.03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3年度決算數3.69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數170萬元減少166.31萬元。主要原因:2023年赴日本交流學習養老服務體系建設。2023年度組織因公出國(境)團組1個、2人次,每人平均因公出國(境)費用1.84萬元。

  2.公務接待費。2023年度決算數0.21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數0.95萬元減少0.74萬元。主要原因:接待河北省民政廳等公務接待。公務接待5批次,公務接待29人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23年度決算數82.29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數107.28萬元減少24.99萬元。

  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3年度決算數33.29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數33.3萬元減少0.01萬元。主要原因:嚴格按預算執行,2023年度購置(更新)2輛,車均購置費16.64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3年度決算數49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數73.98萬元減少24.98萬元,主要原因:落實政府過緊日子要求,厲行節約,執行公務用車改革相關政策,嚴格控制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3年度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18.63萬元,公務用車維修16萬元,公務用車保險7.54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6.83萬元。2023年度公務用車保有量49輛,車均運作維護費1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23年度使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1877.93萬元,比上年2,111.12萬元減少233.19萬元,主要原因:落實政府過緊日子要求,壓縮行政運作成本。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23年度政府採購支出總額15830.75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763.86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525.3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14541.59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7783.07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49.16%,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5849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36.95%。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2023年度新購置車輛2台,共計33.29萬元;新購置單位價值100萬元(含)以上的設備0台(套),共計0萬元。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民政局共有車輛53台,共計1198.37萬元;單位價值100萬元(含)以上的設備11台(套),共計2084.27萬元。

  五、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説明

  2023年度政府購買服務決算15393.76萬元。

  六、專業名詞解釋

  1.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2.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3.“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4.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5.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是規範財政支出管理和強化預算約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7.教育支出(類)進修及培訓(款)幹部教育(項):反映各級黨校、行政學院、社會主義學院、國家會計學院的支出。包括機構運轉、招聘師資、舉辦各類培訓班的支出等。

  8.教育支出(類)進修及培訓(款)培訓支出(項):反映各部門安排的用於培訓的支出。

  9.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民政管理事務(款)行政運作(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10.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民政管理事務(款)機關服務(項):反映為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提供後勤服務的各類後勤服務中心、醫療室等附屬事業單位的支出。

  1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民政管理事務(款)社會組織管理(項):反映社會組織管理、支援社會組織發展等方面的支出。

  1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民政管理事務(款)行政區劃和地名管理(項):反映行政區域界線勘定、管理,以及行政區劃和地名管理支出。

  1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民政管理事務(款)基層政權建設和社區治理(項):反映開展城鄉社區治理、城鄉社區服務(鄉村便民服務)、村(居)民自治、村(居)務公開、鄉鎮(街道)服務能力建設等基層政權建設和社區治理工作的支出。

  1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民政管理事務(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務支出(項):反映除行政運作、一般行政管理事務、機關服務、社會組織管理、行政區劃和地名管理及基層政權建設和社區治理以外其他用於民政管理事務的支出。

  1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行政單位離退休(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16.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事業單位離退休(項):反映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17.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18.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實際繳納的職業年金支出。

  19.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臨時救助(款)流浪乞討人員救助支出(項):反映用於生活無着的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支出和救助管理機構的運轉支出。

  16.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紅軍老戰士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17.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事業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待遇的醫療經費。

  18.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社區公共設施(款)其他城鄉社區公共設施支出(項):反映其他用於城鄉社區公共設施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部門整體績效評價報告

  (詳見附件)

  二、項目支出績效評價報告

  (詳見附件)

  三、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

  (詳見附件)

  四、中央對北京市民政局轉移支付預算執行情況績效自評報告

  (詳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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