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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交通委員會2023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24-08-29 10:00    來源:北京市交通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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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十一、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二、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三、政府購買服務決算公開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1。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北京市交通委員會是負責本市城鄉交通統籌發展、交通運輸和交通基礎設施綜合管理的市政府組成部門。

  1.貫徹落實國家關於交通運輸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擬訂交通運輸發展戰略,對交通運輸行業改革與發展中的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並提出對策建議。

  2.組織編制本市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和交通運輸行業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參與編制綜合交通規劃、交通專項規劃、城市軌道交通建設規劃及相關規劃實施的評估工作。負責大型城建項目交通影響評價的審核。負責市管道路建設項目規劃設計方案中交通內容的審查。參與市級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初步設計的審查。統籌推進重大交通基礎設施建設,會同相關部門建立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庫。

  3.組織編制市級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前期工作建議計劃和年度建設建議計劃。組織編制交通基礎設施維修養護以及交通運輸行業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負責提出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和維修養護財政性資金安排意見。參與交通發展建設投融資政策的研究和實施。負責城市軌道交通和其他公共交通特許經營項目的具體實施和監督管理工作。提出交通運輸行業收費政策及標準的建議。

  4.負責推進區域交通一體化協同發展。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鐵路、民航和郵政等綜合運輸的協調工作。組織擬訂各類重點交通運輸服務保障方案,並監督實施。參與編制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並提出有關政策和標準建議。

  5.負責本市交通基礎設施的監督管理和交通運輸業的行業管理,擬訂有關政策和標準。負責公路建設市場和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督管理,協調推進交通運輸産業發展。負責交通運輸行業的行政許可和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指導交通運輸行業節能減排工作。

  6.負責本市交通基礎設施和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産的監督管理。負責交通運輸安全應急方面的組織協調,協助有關部門調查處理交通運輸行業重大安全事故。負責重大突發事件中的運輸組織和交通設施保障。負責鐵路監護道口安全的管理工作。承擔北京市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部的具體工作。

  7.負責組織協調本市交通綜合治理工作。負責統籌停車管理工作,負責網際網路租賃自行車的行業管理。

  8.負責本市地方海事工作。

  9.制定本市交通運輸科技和智慧交通發展規劃、年度計劃、政策。組織指導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推動智慧交通系統建設。組織指導重大交通科技項目立項、研究、開發和成果推廣、應用工作。

  10.負責本市交通運輸行業的宣傳教育工作,組織開展交通運輸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交通運輸行業對外交流與合作。

  11.指導本市交通運輸綜合執法工作。

  12.指導、協調和監督各區的交通運輸工作。

  13.承擔北京市國防動員委員會交通戰備辦公室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機構設置情況

  根據《中共北京市委辦公廳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北京市交通委員會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京辦字〔2019〕47號),設立北京市交通委員會。北京市交通委員會本級內設處室39個,部門預算共計32個單位。

  北京市交通委員會本級內設處室39個,包括:辦公室、法制處、研究室、綜合規劃處、發展計劃處、行業監督處(行政審批服務處)、安全監督與應急處、宣傳處、科技處、交通綜合治理處、協同發展處、綜合運輸處、綠色交通發展處(北京市機動車調控管理辦公室)、靜態交通管理處、交通戰備處、路政綜合協調處(鐵路道口管理辦公室)、工程協調與市場監管處、工程設計處、城市道路建設處、公路建設處、城市道路管理處、公路管理處、治超工作處(農村交通辦公室)、客運綜合協調處、公共交通設施設備管理處、地面公交運營管理處、軌道交通運營管理處、出租(租賃)汽車管理處、道路客運管理處、貨物運輸管理處、水路運輸管理處(北京市地方海事局)、機動車維修管理處、駕駛員培訓管理處、財務處(審計處)、人事處、機關黨委(黨建工作處)、機關紀委、工會、離退休幹部處。

  北京市交通委員會所屬行政單位18個,包括:北京市交通委員會本級、北京市交通運輸綜合執法總隊本級、北京市交通委員會東城運輸管理分局、北京市交通委員會朝陽運輸管理分局、北京市交通委員會海淀運輸管理分局、北京市交通委員會豐臺運輸管理分局、北京市交通委員會石景山運輸管理分局、北京市交通委員會西城運輸管理分局、北京市交通委員會通州公路分局、北京市交通委員會順義公路分局、北京市交通委員會懷柔公路分局、北京市交通委員會平谷公路分局、北京市交通委員會大興公路分局、北京市交通委員會房山公路分局、北京市交通委員會門頭溝公路分局、北京市交通委員會昌平公路分局、北京市交通委員會延慶公路分局、北京市交通委員會密雲公路分局。

  北京市交通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14個,包括:北京市交通運輸綜合執法總隊執法保障中心、北京市智慧交通發展中心(北京市機動車調控管理事務中心)、北京交通運輸職業學院、北京市交通委員會綜合事務中心、北京市交通運作監測調度中心、北京市交通委員會安全應急事務中心、北京市交通委員會政務服務中心(北京市船舶檢驗所)、北京市交通綜合治理事務中心、北京市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管理中心、北京市運輸事業發展中心、北京市交通運輸職業資格事務中心、北京市公路事業發展中心(北京市高速公路聯網收費結算中心)、北京市城市道路養護管理中心、北京市郵政業安全運作監測中心。

  (二)人員構成情況

  行政編制1218人,實有人數1156人;事業編制2077人,實有人數1921人;聘用人員(其他聘用人員)7人。離休人員14人,退休人員1人。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3年度收、支總計2422384.17萬元,比上年增加401547.01萬元,增長19.87%。

  (一)收入決算説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計2359009.79萬元,比上年增加428334.70萬元,增長22.19%。

  1.財政撥款收入2294506.03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7.27%。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2148044.03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1.06%;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46462.0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6.21%;

  2.事業收入3993.07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17%;

  3.經營收入186.48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01%;

  4.其他收入60324.21萬元,佔收入合計的2.56%。

圖1:收入決算

圖1:收入決算

  (二)支出決算説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計1888586.72萬元,比上年減少59512.20萬元,下降3.05%,其中:基本支出135690.56萬元,佔支出合計的7.18%;項目支出1752733.03萬元,佔支出合計的92.81%;經營支出163.14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01%。

圖2:支出決算

圖2:支出決算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3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2330573.64萬元,比上年增加391124.50萬元,增長20.17%。主要原因:受暴雨影響,年內增加國道234(永寧-琉璃廟)、勝南路(紅南路-周勝路)道路工程、賈金路(賈峪口-史家營鄉)道路工程、呂北路(呂家村-北嶺村)道路工程、雙大路二期(沿城河大村)道路工程等項目用於恢復重建。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3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679632.85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國防支出369.5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02%;教育支出21253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1.27%;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1146.53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66%;衛生健康支出7747.67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46%;節能環保支出71925.29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4.28%;城鄉社區支出131635.67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7.84%;交通運輸支出1320160.69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78.60%;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105394.5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6.27%;其他支出10000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60%。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國防支出”2023年度決算369.5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減少0.47萬元,下降0.13%。其中:

  “國防動員”2023年度決算369.5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減少0.47萬元,下降0.13%。

  2.“教育支出”2023年度決算21253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增加344.57萬元,增長1.65%。其中:

  “職業教育”2023年度決算21029.62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增加414.27萬元,增長2.01%。主要原因:年內追加學生資助-中職國家助學金、增加智慧車路協同技術虛擬倣真實訓基地建設、現代職業教育品質提升專項-副中心職業教育高品質發展手拉手等項目。

  “進修及培訓”2023年度決算223.38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減少69.7萬元,下降23.78%。主要原因:我委各單位年內壓減培訓費支出。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023年度決算11146.53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減少258.68萬元,下降2.27%。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2023年度決算11146.53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減少258.68萬元,下降2.27%。主要原因:執行全市統一養老保險和職業年金繳費政策,在預算執行過程中根據實際人員變動情況安排支出。

  4.“衛生健康支出”2023年度決算7747.67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減少88.48萬元,下降1.13%。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醫療”2023年度決算7747.67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減少88.48萬元,下降1.13%。主要原因:執行全市統一養老保險和職業年金繳費政策,在預算執行過程中根據實際人員變動情況安排支出。

  5.“節能環保支出”2023年度決算71925.29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增加9589.54萬元,增長15.38%。其中:

  “能源節約利用”2023年度決算71925.29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增加9589.54萬元,增長15.38%。主要原因:年內追加純電動出租汽車推廣應用獎勵資金。

  6.“城鄉社區支出”2023年度決算131635.67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增加3951.12萬元,增長3.09%。其中:

  “城鄉社區公共設施”2023年度決算131635.67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增加3951.12萬元,增長3.09%。主要原因:年內增加運通隧道養護應急保障等事項。

  7.“交通運輸支出”2023年度決算1320160.69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增加241154.98萬元,增長22.35%。其中:

  “公路水路運輸”2023年度決算531092.86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增加211095.37萬元,增長65.97%。主要原因:年內增加大興國道230(國道104-九德路)工程、通懷路(昌金路-京平高速公路)道路工程、通州京濱線(k35+000-k50+000)路面養護工程、2023年懷柔普通公路沿線地質災害防治工程、2023年房山區普通公路沿線地質災害防治工程、順義天北路北延(順義段)、順義2023年白馬路路面養護工程、京沈路(K69+339-K78+000)預防性養護工程、2023年南山環線三期道路工程、雁棲湖北二路新改建工程、密雲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昌平順沙路養護工程、京沈路(K61+892-K69+339)修復性養護工程等工程項目。

  “郵政業支出”2023年度決算544.18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減少39.12萬元,下降6.71%。主要原因:郵政中心後勤保障費中食堂人員勞務費、食材費用實際使用較年初預算減少。

  “車輛購置稅支出”2023年度決算165023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增加1063萬元,增長0.65%。主要原因:年內增加水毀公路應急搶通中央車購稅項目資金。

  “其他交通運輸支出”2023年度決算623500.65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增加29035.74萬元,增長4.88%。主要原因:年內追加出租小轎車臨時燃油補貼項目,增加P+R停車場補貼項目。

  8.“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2023年度決算105394.5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增加105394.5萬元,增長100%。其中:

  “自然災害救災及恢復重建支出”2023年度決算105394.5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增加105394.5萬元,增長100%。主要原因:由於年內受到暴雨影響,懷柔、房山、門頭溝、昌平、延慶、密雲公路分局對受損道路進行恢復重建。

  9.“其他支出”2023年度決算10000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增加10000萬元,增長100%。其中:

  “其他支出”2023年度決算10000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增加10000萬元,增長100%。主要原因:年內增加廠通路(潮白河大橋)固投項目。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38570.14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城鄉社區支出120150.14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86.71%;交通運輸支出18420.00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13.29%。

  (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城鄉社區支出”2023年度決算120150.1412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增加92150.14萬元,增長329.11%。其中: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的支出”2023年度決算49150.14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增加21150.14萬元,增長75.54%。主要原因:年內增加2023年延慶南山環線三期道路工程、廠通路(春明路-市界)道路工程(不含潮白河大橋)、國道105(青禮路-市界)道路工程、國道104(五環路-清源路)道路工程、九德路(京哈高速公路-潞西路)改建工程、通懷路(昌金路-京平高速公路)道路工程、通懷路(京承高速-河防口)等工程項目。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2023年度決算71000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增加71000萬元,增長100%。主要原因:年內交通委本級增加霍營綜合交通樞紐一體化綜合利用工程專項債券資金項目。

  2.“交通運輸支出”2023年度決算18420.00萬元,與2023年度年初預算無變化。其中:

  “車輛通行費安排的支出”2023年度決算18420.00萬元,與2023年度年初預算無變化。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2023年度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總計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總計0萬元。

  七、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135690.56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三公”經費包括本部門所屬2個行政單位、16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14個事業單位。2023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527.06萬元,比2023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831.87萬元減少304.81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3年支出數21.21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數185.53萬元減少164.32萬元。主要原因:我委貫徹落實政府過緊日子的要求,壓減非緊急非必需支出。2023年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於軌道交通四網融合、站城一體化開發以及公共交通、MaaS系統、智慧交通、停車管理等與國外相關城市開展充分交流合作、參加國際交通會議等方面。2023年組織因公出國(境)團組4個、11人次,每人平均因公出國(境)費用1.93萬元。

  2.公務接待費。2023年支出數0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數4.33萬元減少4.33萬元。主要原因:我委貫徹落實政府過緊日子的要求,嚴格控制公務接待,2023年公務活動未發生。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23年度決算數505.85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數642.01萬元減少136.15萬元。

  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3年度決算數35.96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數32.67萬元增加3.29萬元。主要原因:新能源車輛購置價格略高於上年,2023年度購置2輛,車均購置費17.98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3年度決算數469.9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數609.34萬元減少139.44萬元,主要原因:我委加強公務用車管理,嚴格控制公務車輛運作費用支出。2023年度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192.32萬元,公務用車維修158.87萬元,公務用車保險74.98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43.73萬元。2023年度公務用車保有量349輛,車均運作維護費1.35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23年度使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10905.89萬元,比上年增加15.90萬元,增長比例為0.15%,增長原因主要為人員增加,導致日常公用經費小幅上升,行政運作經費與去年變化不大。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23年度政府採購支出總額33750.94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3121.59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354.87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30274.49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20057.52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59.43%,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14443.11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42.79%。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2023年度新購置車輛2台,共計35.96萬元;新購置單位價值100萬元(含)以上的設備7台(套),共計1109.53萬元。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交通委員會共有車輛349台,共計7635.45萬元;單位價值100萬元(含)以上的設備100台(套)。

  五、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説明

  2023年度政府購買服務決算28609.93萬元。

  六、專業名詞解釋

  1.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2.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3.“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4.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5.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是規範財政支出管理和強化預算約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7.當年使用的所有支出功能分類名詞解釋:

  國防支出(類)國防動員(款)交通戰備(項):反應用於交通戰備等方面的支出。

  教育支出(類)職業教育(款)高等職業教育(項):反映各部門舉辦的本科、專科層次職業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門對社會組織等舉辦的本科、專科層次職業院校的資助,如捐贈、補貼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教育支出(類)進修及培訓(款)培訓支出(項):反映各部門安排用於培訓的支出。教育部門的師資培訓,黨校、行政學院等專業幹部教育機構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轉業士官的培訓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行政單位離退休(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事業單位離退休(項):反映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支出。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實際繳納的職業年金支出。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項):反映出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於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方面的支出。

  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下同)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際規定享受離休人員、紅軍老戰士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事業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照國際規定享受離休人員待遇的醫療經費。

  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公務員醫療補助經費。

  節能環保支出(類)能源節約利用(款)能源節約利用(項):反映用於能源節約利用方面的支出。

  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社區公共設施(款)其他城鄉社區公共設施支出(項):反映出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於城鄉社區公共設施方面的支出。

  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社區環境衛生(款)城鄉社區環境衛生(項):反映城鄉社區道路清掃、垃圾清運與處理、公廁建設與維護、園林綠化等方面的支出。

  城鄉社區支出(類)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設支出(項):反映土地出讓收入用於完善國有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設施建設和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支出。

  城鄉社區支出(類)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的支出(款)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支出(項):反映土地出讓收入用於農村供水保障、村莊公共設施建設和管護以及農業農村直接相關的以工代賑等方面的支出。

  城鄉社區支出(類)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的支出(項):反映土地出讓收入用於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縣級政府當年按規定用土地出讓收入向中央和省級政府繳納的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的支出。

  城鄉社區支出(類)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安排的支出(項):反映除城市公共設施、城市環境衛生、公有房屋、城市防洪項目外的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支出。

  城鄉社區支出(類)國有土地收益基金及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設支出(項):反映除土地儲備專項債券、棚戶區改造專項債券外,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對應其他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用於完善國有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設施建設和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支出。

  城鄉社區支出(類)其他城鄉社區支出(款)其他城鄉社區支出(項):反映除城鄉社區管理事務、城鄉社區規劃與管理、城鄉社區公共設施、城鄉社區環境衛生、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的支出、農業土地開發資金安排的支出、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安排的支出、污水處理費安排的支出、土地儲備轉向債券收入安排的支出、棚戶區改造債券收入安排的支出、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對應轉向債務收入安排的、污水處理費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等項目以外其他用於城鄉社區方面的支出。

  農林水支出(類)農業農村(款)農村道路建設(項):反映用於農村公路、鄉村道路建設方面的支出。

  農林水支出(類)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項):反映除水利行業業務管理、水利工程建設、水利工程運作與維護、長江黃河等流域管理、水利前期工作、水利執法監督、水土保持、水資源節約管理與保護、水質監測、水文測報、防汛、抗旱、農村水利、水利技術推廣、國際河流治理與管理、江河湖庫水系統綜合整治、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專項支出、水利安全監督、資訊管理、水利建設徵地及移民支出、農村供水、南水北調工程建設、南水北調工程管理以外其他用於水利方面的支出。

  交通運輸支出(類)公路水路運輸(款)行政運作(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交通運輸支出(類)公路水路運輸(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交通運輸支出(類)公路水路運輸(款)機關服務(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提供後勤服務的各類後勤服務中心、醫務室等附屬事業單位的支出。其他事業單位的支出,凡單獨設置了項級科目的,在單獨設置的項級科目中反映。未單設項級科目的,在“其他”項級科目中反映。

  交通運輸支出(類)公路水路運輸(款)公路建設(項):反映新建公路支出,公路改建支出,特大型橋梁建設支出,公路客貨運站(場)建設支出。

  交通運輸支出(類)公路水路運輸(款)公路養護(項):反映公路養護支出。

  交通運輸支出(類)公路水路運輸(款)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項):反映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支出。

  交通運輸支出(類)公路水路運輸(款)公路運輸管理(項):反映公路運輸管理支出和公路路政管理支出。

  交通運輸支出(類)公路水路運輸(款)船舶檢驗(項):反映船舶檢驗方面的支出。

  交通運輸支出(類)公路水路運輸(款)其他公路水路運輸支出(項):反映出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於公路水路運輸方面的支出。

  交通運輸支出(類)郵政業支出(款)機關服務(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提供後勤服務的各類後勤服務中心、醫務室等附屬事業單位的支出。其他事業單位的支出,凡單獨設置了項級科目的,在單獨設置的項級科目中反映。未單設項級科目的,在“其他”項級科目中反映。

  交通運輸支出(類)車輛購置稅支出(款)車輛購置稅用於公路等基礎設施建設支出(項):反映車輛購置稅收入安排用於公路等基礎設施建設的支出。

  交通運輸支出(類)車輛購置稅支出(款)車輛購置稅用於農村公路建設支出(項):反映車輛購置稅收入安排用於農村公路建設的支出。

  交通運輸支出(類)車輛通行費安排的支出(款)政府還貸公路管理(項):反映車輛通行費安排用於政府還貸公路運作和管理工作的指出。

  交通運輸支出(類)其他交通運輸支出(款)公共交通運營補助(項):反映對公共交通運輸企業的補助支出。

  交通運輸支出(類)其他交通運輸支出(款)其他交通運輸支出(項):反映其他交通運輸支出中除對公共交通運營補助以外的其他支出。

  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類)應急管理事務(款)安全監管(項):反映安全生産綜合監督管理和工貿行業安全生産監督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類)自然災害救災及恢復重建支出(款)自然災害救災補助(項):反映用於應對重大自然災害應急救援和受災群眾救助的支出。

  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類)自然災害救災及恢復重建支出(款)自然災害災後重建補助(項):反應政府預算安排用於自然災害恢復重建的補助支出。

  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類)自然災害救災及恢復重建支出(款)其他自然災害救災及恢復重建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於自然災害救災、災後恢復重建等方面的支出。

  其他支出(類)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項):反映除年初預留項目以外其他不能劃分到具體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項目。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部門整體績效評價報告(詳見附件2)

  二、項目支出績效評價報告(詳見附件2)

  三、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詳見附件2)

  四、中央對北京轉移支付預算執行情況績效自評報告(詳見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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