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十一、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二、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三、政府購買服務決算公開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1。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單位基本情況
(一)機構設置、職責
根據黨中央、國務院批准的《北京市機構改革方案》,設立北京市退役軍人事務局,為市政府組成部門。北京市退役軍人事務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退役軍人工作的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和市委有關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退役軍人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擬訂本市退役軍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優撫等工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本市軍隊轉業幹部、復員幹部、離休退休幹部、退役士兵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擇業、就業退役軍人服務管理工作;負責本市退役軍人教育培訓工作,協調扶持退役軍人和隨軍隨調家屬就業創業;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本市退役軍人特殊保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落實移交本市的離休退休軍人、符合條件的其他退役軍人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軍人醫療保障、社會保險等待遇保障工作;組織落實本市傷病殘退役軍人服務管理和撫恤工作,落實國家關於退役軍人醫療、療養、養老等機構的規劃政策,組織指導軍供服務保障工作;承擔全市擁軍優屬工作。負責現役軍人、退役軍人、軍隊文職人員和軍屬優待、撫恤等工作;負責本市烈士及退役軍人榮譽獎勵、軍人公墓管理維護、紀念活動等工作,依法承擔英雄烈士保護相關工作,承擔烈士紀念設施保護事宜,總結表彰和宣揚退役軍人、退役軍人工作單位和個人先進典型事跡;貫徹落實退役軍人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組織開展本市退役軍人權益維護和有關人員的幫扶援助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北京市退役軍人事務局設置13個處室,分別為秘書處、辦公室、政策法規處、思想政治和權益維護處、規劃財務處、移交安置處、就業創業處、軍休服務管理處、擁軍優撫處、褒揚紀念處、機關黨委(人事處)、機關紀委、工會。
北京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包括18個預算單位,分別為北京市退役軍人事務局(本級)、北京市軍隊離休退休幹部安置事務中心、北京市軍供站、北京市退役軍人服務中心,以及北京市軍隊離休退休幹部安置事務中心下設的13個軍隊離休退休幹部休養所和1個軍隊離休退休幹部活動中心。
(二)人員構成情況
行政編制73人,實有人數70人;事業編制1113人,實有人數837人。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3年度收、支總計1548449.47萬元,比上年增加330931.88萬元,增長27.18%。
(一)收入決算説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計1220091.8萬元,比上年增加265086.88萬元,增長27.76%。
1.財政撥款收入923791.95萬元,佔收入合計的75.71%。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923791.95萬元,佔收入合計的75.71%;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2.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3.事業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4.經營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5.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6.其他收入296299.85萬元,佔收入合計的24.29%。
圖1:收入決算
(二)支出決算説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計1213457.12萬元,比上年增加319114.56萬元,增長35.68%,其中:基本支出38143.42萬元,佔支出合計的3.14%;項目支出1175313.69萬元,佔支出合計的96.86%;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經營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
圖2: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情況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3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1040387.25萬元,比上年增加143990.27萬元,增長16.06%。主要原因:原由市人社部門代發的部分軍隊轉業幹部補助經費調整至我局發放,相關資金納入我局部門預算;軍休幹部人數增長,退役安置補助經費相應增加;結轉使用的軍休幹部服務管理機構用房建設經費增加。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3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908213.09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按大類):教育支出255.98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0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905536.53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99.71%;衛生健康支出2420.59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26%。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教育支出”(類)2023年度決算255.98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減少89.18萬元,下降25.84%。其中:
“進修及培訓”(款)2023年度決算255.98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減少89.18萬元,下降25.84%。主要原因:落實政府過緊日子要求,壓縮培訓費支出。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2023年度決算905536.53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增加124854.37萬元,增長15.99%。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2023年度決算3734.70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減少36.85萬元,下降0.98%。主要原因:人員變動,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支出相應減少。
“退役安置”(款)2023年度決算887573.07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增加125216.10萬元,增長16.42%。主要原因:轉移支付資金分批下達,退役安置補助經費增加。
“退役軍人管理事務”(款)2023年度決算14228.76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減少324.88萬元,下降2.23%,主要原因:落實政府過緊日子要求,壓減一般性支出。
3.“衛生健康支出”(類)2023年度決算2420.59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減少71.12萬元,下降2.85%。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2023年度決算2420.59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減少71.12萬元,下降2.85%。主要原因:人員變動,機關事業單位醫療保險支出相應減少。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七、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37162.09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三公”經費包括本部門所屬1個行政單位、2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15個事業單位。2023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132.67萬元,比2023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216.31萬元減少83.64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3年度決算數0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數38.2萬元減少38.2萬元。主要原因:當年未開展出國相關工作。
2.公務接待費。2023年度決算數0.26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數1.98萬元減少1.72萬元。主要原因:落實政府過緊日子要求,嚴格控制公務接待數量、規模和接待標準,公務接待費相應減少。2023年度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接待相關單位調研工作餐費。公務接待7批次,公務接待43人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23年度決算數132.41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數176.14萬元減少43.73萬元。
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3年度決算數64.35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數69.79萬元減少5.44萬元。主要原因:落實政府過緊日子要求,壓縮公車購置費用。2023年度購置(更新)2輛服務保障軍休幹部的大型和中型客車,車均購置費32.18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3年度決算數68.06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數106.35萬元減少38.29萬元,主要原因:加強成本管控,壓減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3年度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2.05萬元,公務用車維修33.04萬元,公務用車保險19.14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13.83萬元。2023年度公務用車保有量114輛,車均運作維護費0.6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23年度使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1616.12萬元,比上年增加21.53萬元,增加原因:參加退役軍人事務部組織的京外會議和培訓增加,公用經費支出相應增加。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23年度政府採購支出總額11006.46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1909.18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305.98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8791.3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4578.48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41.59%,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3384.23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30.74%。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2023年度新購置車輛2台,共計64.35萬元;新購置單位價值100萬元(含)以上的設備0台(套)。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共有車輛114台,共計2389.59萬元;單位價值100萬元(含)以上的設備4台(套),共計575.35萬元。
五、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説明
2023年度政府購買服務決算3622.31萬元。
六、專業名詞解釋
1.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2.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3.“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4.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5.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是規範財政支出管理和強化預算約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7.教育支出(類)進修及培訓(款)培訓支出(項):反映各部門安排的用於培訓的支出。
8.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行政單位離退休(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9.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事業單位離退休(項):反映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10.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1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實際繳納的職業年金支出。
1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退役安置(款)軍隊移交政府的離退休人員安置(項):反映移交政府的軍隊離退休人員安置支出。
1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退役安置(款)軍隊移交政府離退休幹部管理機構(項):反映退役軍人事務部門管理的軍隊移交政府安置的離退休幹部管理機構列入事業編制的人員經費、公用經費以及管理機構用房建設經費等支出。
1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管理教育(項):反映退役士兵職業教育、轉業士官待分配期間管理教育、醫療等支出。
1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退役安置(款)軍隊轉業幹部安置(項):反映軍隊轉業幹部(含選擇逐月領取退役金的軍士)教育培訓、管理服務、退役金等方面的支出。
16.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退役軍人管理事務(款)行政運作(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17.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退役軍人管理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18.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退役軍人管理事務(款)擁軍優屬(項):反映開展擁軍優屬活動的支出。
19.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退役軍人管理事務(款)軍供保障(項):反映各級退役軍人事務部門所屬軍供站(兵站)管理維護、保障軍隊運輸和食宿供應等方面的支出。
20.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退役軍人管理事務(款)事業運作(項):反映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後勤服務中心、醫療室等附屬事業單位。
2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退役軍人管理事務(款)其他退役軍人事務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於退役軍人事務管理方面的支出。
22.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
23.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部門整體績效評價報告(詳見附件2)
二、項目支出績效評價報告(詳見附件2)
三、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詳見附件2)
四、中央對北京退役軍人事務轉移支付預算執行情況績效自評報告(詳見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