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十一、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二、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三、政府購買服務決算公開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1。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機構設置、職責
1983年6月,北京市人民政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有關國家實行審計監督的規定成立北京市審計局。目前,市審計局本級內設機關處室及其他機構20個:辦公室(宣傳處)、綜合處、法規處(審理處)、內部審計指導監督處、財政審計處、行政事業審計處、農業與資源環境審計處、固定資産投資審計處、社會保障審計處、企業審計處(涉外審計處)、經濟責任審計處、人事處、機關黨委、機關紀委、工會、離退休幹部處等。派出局20個:第一至第二十派出局。參公管理事業單位9個:分別為市審計局經貿分局、固定資産投資一分局、固定資産投資二分局、行政事業分局、社會保障分局、財政分局、農業與資源環保分局、經濟責任審計分局、審理分局。公益一類事業單位1個:為市審計局綜合事務中心。局所屬3個預算單位,分別為北京市審計局本級行政、北京市審計局本級事業、北京市審計局綜合事務中心。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北京市審計局依法獨立行使審計監督權,在市委、市政府和審計署的領導下,負責北京市的審計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主管全市審計工作。直接審計下列事項,出具審計報告,在法定職權範圍內做出審計決定,包括國家及本市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市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市級各部門(含所屬單位)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區政府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市級財政轉移支付資金;使用市級財政資金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財務收支;市政府投資和以市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全市重大公共工程項目的資金管理使用和建設運營情況;自然資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與修復情況;市屬國有企業和金融機構、市級國有資本佔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和金融機構的資産、負債和損益;有關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及其他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審計署授權審計的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及其他審計事項;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事項。
按規定對局級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及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和自然資源資産離任審計。
指導和監督本市內部審計工作,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於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
依法組織審計市屬單位的境外資産、負債和損益。
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審計署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人員構成情況
北京市審計局部門行政編制309人、專項事業編制378人,實際498人;事業編制51人,實際47人。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3年度收、支總計31275.14萬元,比上年增加3111.83萬元,增長11.05%。
(一)收入決算説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計30979.34萬元,比上年增加3002.74萬元,增長10.73%。
1.財政撥款收入30958.41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9.93%。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30958.41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9.93%;
2.其他收入20.93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07%。
圖1:收入決算
(二)支出決算説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計30341.39萬元,比上年增加2611.02萬元,增長9.42%,其中:基本支出22642.04萬元,佔支出合計的74.62%;項目支出7699.35萬元,佔支出合計的25.38%。
圖2: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情況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3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31105.4萬元,比上年增加3100.05萬元,增長11.07%。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了信息化建設項目和基本建設項目支出;二是增加了一次性項目支出。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3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30337.19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5707.95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84.74%;教育支出101.36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3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478.47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8.17%;衛生健康支出1651.75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5.44%;城鄉社區支出53.31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18%;其他支出344.35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1.14%。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023年度決算25707.95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增加367.37萬元,增長1.45%。其中:
“審計事務”2023年度決算24268.68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減少1086.9萬元,下降4.29%。主要原因:落實政府過“緊日子”的要求,壓減一般性支出。
“其他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023年度決算1439.27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增加1439.27萬元,增長100%。主要原因:增加了基本建設項目支出。
2、“教育支出”2023年度決算101.36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減少19.99萬元,下降16.47%。其中:
“進修及培訓”2023年度決算101.36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減少19.99萬元,下降16.47%。主要原因:落實政府過“緊日子”的要求,壓減一般性支出。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023年度決算2478.47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增加193.77萬元,增長8.48%。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2023年度決算2266.55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減少18.15萬元,下降0.79%。主要原因:根據職工保險實際繳費情況支出。
“撫恤”2023年度決算211.92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增加211.92萬元,增長100%。主要原因:增加去世人員一次性撫恤金支出。
4、“衛生健康支出”2023年度決算1651.75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減少11.61萬元,下降0.7%。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醫療”2023年度決算1651.75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減少11.61萬元,下降0.7%。主要原因:根據職工保險實際繳費情況支出。
5、“城鄉社區支出”2023年度決算53.31萬元,與2023年度年初預算持平。其中:
“城鄉社區公共設施”2023年度決算53.31萬元,與2023年度年初預算持平。
6、“其他支出”2023年度決算344.35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增加344.35萬元,增長100%。其中:
“其他支出”2023年度決算344.35萬元,與2023年度年初預算增加344.35萬元,增長100%。主要原因:增加了一次性項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七、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22642.04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三公”經費包括本部門所屬1個行政單位、1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1個事業單位。2023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96.8萬元,比2023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257.96萬元減少161.16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3年度決算數60.86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數192.8萬元減少131.94萬元。主要原因:落實政府過“緊日子”的要求,厲行節約,因公出國(境)費用減少;2023年度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於按照外事工作計劃,開展境外工作交流。2023年度組織因公出國(境)團組3個、18人次,每人平均因公出國(境)費用3.38萬元。
2.公務接待費。2023年度決算數0.2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數3.85萬元減少3.83萬元。主要原因:落實政府過“緊日子”的要求,厲行節約,公務接待費減少。2023年度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接待境外審計團組來訪交流費用。公務接待2批次,公務接待10人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23年度決算數35.74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數61.31萬元減少25.57萬元。
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3年度決算數17.98萬元,與2023年度年初預算數17.98萬元持平。2023年度購置(更新)1輛,車均購置費17.98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3年度決算數17.76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數43.33萬元減少25.57萬元,主要原因:落實政府過“緊日子”的要求,厲行節約,使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有所減少。2023年度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7.3萬元,公務用車維修5.77萬元,公務用車保險2.81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1.88萬元。2023年度公務用車保有量17輛,車均運作維護費1.04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23年度使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2354.17萬元,比上年增加232.17萬元,增加原因:物價上漲等因素導致日常公用經費支出略有增加。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23年度政府採購支出總額2812.77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477.6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2335.17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1984.76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70.56%,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1413.14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50.24%。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2023年度新購置車輛1台,共計17.98萬元。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審計局共有車輛17台,共計354.96萬元;單位價值100萬元(含)以上的設備1台(套),共計129.33萬元。
五、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説明
2023年度政府購買服務決算4271.82萬元。
六、專業名詞解釋
1.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2.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3.“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4.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5.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是規範財政支出管理和強化預算約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7.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審計事務(款)行政運作(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審計事務(款)審計業務(項):指市審計局審計人員按照審計“四嚴禁”工作要求和審計“八不準”工作紀律的規定,開展審計、專項審計調查等方面的支出。
9.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審計事務(款)審計管理(項):指市審計局用於課題研究、審計宣傳、審計法制建設、審計業務品質控制等方面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審計事務(款)信息化建設(項):指市審計局用於信息化建設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審計事務(款)其他審計事務支出(項):指除上述項目以外開展審計相關工作等發生的其他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其他一般公共服務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項):指上述項目以外的一般公共服務支出。
13.教育支出(類)進修及培訓(款)培訓支出(項):指市審計局為完善審計幹部隊伍知識機構,提高其綜合業務素質和依法審計能力而發生的各種教育培訓支出。
1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行政單位離退休(項):指市審計局統一管理的離退休人員的經費。
1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指市審計局按照國家政策規定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16.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指市審計局按照國家政策規定為職工繳納的職業年金支出。
17.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撫恤(款)死亡撫恤(項):指市審計局按照國家規定用於病故職工家屬的一次性撫恤金和喪葬補助費。
18.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指市審計局按照國家政策規定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支出。
19.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社區公共設施(款)其他城鄉社區公共設施支出(項):指市審計局用於審計數字化管理平臺、審計綜合作業平臺、綜合服務支撐系統等應用系統部署方面的支出。
20.其他支出(類)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項):指市審計局不能劃分到上述功能科目的其他政府支出。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部門整體績效評價報告(詳見附件2)
二、項目支出績效評價報告(詳見附件2)
三、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詳見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