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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2023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24-08-29 10:00    來源:北京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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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十一、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二、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三、政府購買服務決算公開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1。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機構設置、職責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和《中共北京市委關於成立中共北京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委員會有關問題的通知》(京文〔2003〕223號)以及《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北京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京政辦發〔2003〕58號),設立北京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市國資委”)。市國資委是市政府授權代表國家履行國有資産出資人職責的市政府直屬特設機構。根據《關於印發<市國資委內設機構職能配置(2020年修訂)>的通知》(京國資黨辦發〔2020〕23號),市國資委內設24個機構,分別為辦公室(黨委辦公室)、研究室(全面深化市屬國資國企改革工作辦公室)、政策法規處、科技創新與規劃發展處、企業改革處、企業改組處(北京市企業兼併破産和職工再就業工作辦公室)、業績考核處、統計評價處(清産核資辦公室)、産權管理處、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處、綜合處、監督處、董事會工作處、信息化工作處、黨建工作辦公室、黨委巡察工作辦公室、企業人才處、黨群工作處(黨委組織部、黨委統戰部)、宣傳工作處(黨委宣傳部)、信訪工作處、人事處、機關黨委(工會)、機關紀委和離退休幹部處。另有市紀委駐委紀檢組。

  部門職能:

  1.貫徹落實國家關於國有資産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制定有關制度、規定。

  2.根據市政府授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履行出資人職責,監管市政府履行出資人職責的企業和市政府授權的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産,加強國有資産的管理,依法對區縣國有資産管理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3.承擔監督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産保值增值的責任,負責企業國有資産基礎管理,建立和完善國有資産保值增值考核體系,通過統計、稽核對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産的保值增值情況進行監管,負責所監管企業工資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監管企業負責人收入分配政策並組織實施。

  4.指導推進本市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改革和重組;推進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的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推動國有經濟佈局和結構的戰略性調整。

  5.通過法定程式對所監管企業負責人進行任免、考核並根據其經營業績進行獎懲;建立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選人、用人機制,完善經營者激勵和約束制度。

  6.負責組織所監管企業上交國有資本收益,參與制定本市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有關管理制度和辦法,按照有關規定負責所監管企業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編制和執行等工作。

  7.指導、督促所監管企業及實行企業化管理事業單位落實安全生産責任制,配合有關部門協調所監管企業及實行企業化管理事業單位做好安全工作,從出資人的角度承擔相應的管理責任。

  8.負責所監管企業及實行企業化管理事業單位人才工作的宏觀管理和人才隊伍建設,指導和組織協調所監管企業及實行企業化管理事業單位經營管理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

  9.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人員構成情況

  行政編制226人(含原北京市國有企業監事會編制20人),實有人數205人;事業編制0人,實有人數0人。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3年度收、支總計370999.59萬元,比上年減少126764.54萬元,下降25.47%。

  (一)收入決算説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計369942.77萬元,比上年減少127208.59萬元,下降25.59%。

  1.財政撥款收入369938.49萬元,佔收入合計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8473.15萬元,佔收入合計的5%;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351465.34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5%;

  2.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3.事業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4.經營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5.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6.其他收入4.28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圖1:收入決算

圖1:收入決算

  (二)支出決算説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計369622.71萬元,比上年減少126363.43萬元,下降25.48%,其中:基本支出8926.46萬元,佔支出合計的2.42%;項目支出360696.24萬元,佔支出合計的97.58%;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經營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

圖2: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情況

圖2: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情況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3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370631.74萬元,比上年減少127129.48萬元,下降25.54%。主要原因:2023年國有資本預算收入根據年度工作安排減少。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3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8115.09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按大類):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65.08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1.47%;教育支出81.64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4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018.90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5.62%;衛生健康支出134.21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74%;城鄉社區支出397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2.19%;資源勘探工業資訊等支出16218.25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89.53%。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023年度決算265.08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增加83.47萬元,增長45.96%。其中:

  “稅收事務”2023年度決算265.08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增加83.47萬元,增長45.96%。主要原因:年中根據國資監管相關工作量增加,調劑使用機動經費。

  2.“教育支出”2023年度決算81.64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減少47.78萬元,下降36.92%。其中:

  “進修及培訓”2023年度決算81.64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減少47.78萬元,下降36.92%。主要原因:牢固樹立“過緊日子”的思想,減少線下培訓活動。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023年度決算1018.9萬元,與2023年度年初預算一致。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2023年度決算1018.9萬元,與2023年度年初預算一致。

  4.“衛生健康支出”2023年度決算134.21萬元,與2023年度年初預算一致。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醫療”2023年度決算134.21萬元,與2023年度年初預算一致。

  5.“城鄉社區支出”2023年度決算397萬元,與2023年度年初預算一致。其中:

  “城鄉社區公共設施”2023年度決算397萬元,與2023年度年初預算一致。

  6.“資源勘探工業資訊等支出”2023年度決算16218.25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減少1411.6萬元,下降8.01%。

  “國有資産監管”2023年度決算13717.08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減少1158.97萬元,下降7.79%。主要原因:年度實有人員減少,相應人員經費下降,以及各項目經費嚴控成本。

  “其他資源勘探工業資訊等支出”2023年度決算2501.17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減少252.64萬元,下降9.17%。主要原因:國有困難企業離退休人員減少,所以經費減少。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本部門無此經濟業務發生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2023年度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總計351465.34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總計351505.14萬元。

  七、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8923.99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8278.56萬元,包括基本工資1184.61萬元、津貼補貼2914.33萬元、獎金1705.95萬元、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679.27萬元、職業年金繳費339.63萬元、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393.67萬元、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134.21萬元、其他社會保障繳費88.06萬元、住房公積金628.11萬元、其他工資福利支出210.72萬元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530.82萬元,包括差旅費30.74萬元、會議費23.57萬元、培訓費6.63萬元、公務接待費0.38萬元、工會經費126.84萬元、福利費66.76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8.93萬元、其他交通費206.56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40.41萬元等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114.61萬元,包括退休費94.31萬元、撫恤金20萬、獎勵金0.3萬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無。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三公”經費包括本單位所屬1個行政單位。2023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91.43萬元,比2023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178.84萬元減少87.4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3年度決算數44.14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數107.98萬元減少63.83萬元。主要原因:牢固樹立“過緊日子”的思想,嚴控行政成本繼續壓減一般性支出;2023年度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於隨市領導出訪沙特、阿聯酋和以色列政採費用、市國資委赴香港組團相關費用、隨市商務局出訪俄羅斯相關費用、隨市商務局出訪俄羅斯、白俄羅斯檢查期間相關費用、領導帶隊出訪香港完成市領導訪問前相關任務費用,2023年度組織因公出國(境)團組2個、13人次,每人平均因公出國(境)費用3.40萬元。

  2.公務接待費。2023年度決算數0.38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數2.88萬元減少2.5萬元。主要原因:牢固樹立“過緊日子”的思想,嚴控行政成本繼續壓減一般性支出。2023年度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辦公室支付中環餐廳外部來訪接待客飯費用。公務接待4批次,公務接待42人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23年度決算數46.91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數67.98萬元減少21.07萬元。其中:

  公務用車購置費2023年度決算數17.98萬元,與2023年度年初預算數持平,2023年度購置(更新)1輛,車均購置費17.98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3年度決算數28.93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數50萬元減少21.07萬元,主要原因:牢固樹立“過緊日子”的思想,嚴控行政成本繼續壓減一般性支出。2023年度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11.7萬元,公務用車維修12.40萬元,公務用車保險2.98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1.85萬元。2023年度公務用車保有量48輛,車均運作維護費0.6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23年度使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530.82萬元,比上年增加23.42萬元,增加原因:無疫情原因,公務活動逐步恢復,會議培訓等基本支出比疫情期間支出增加。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23年度政府採購支出總額2505.25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37.46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2467.8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2277.87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90.92%,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1911.65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76.3%。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2023年度新購置車輛1台,共計17.98萬元;新購置單位價值100萬元(含)以上的設備0台(套),共計0萬元。截至12月31日,本單位有車輛48台,共計1159.26萬元;單位價值100萬元(含)以上的設備2台(套),共計672.79萬元。

  五、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説明

  2023年度政府購買服務決算3992.57萬元。

  六、專業名詞解釋

  1.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2.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3.“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4.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5.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是規範財政支出管理和強化預算約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7.教育支出(類)進修及培訓(款)培訓支出(項):反映各部門安排的用於培訓的支出。教育部門的師資培訓,黨校、行政學院等專業幹部教育機構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轉業士官的培訓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8.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9.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實際繳納的職業年金支出。

  10.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下同)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紅軍老戰士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部門整體績效評價報告(詳見附件2)

  二、項目支出績效評價報告(詳見附件2)

  三、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詳見附件2)

  四、中央對北京轉移支付預算執行情況績效自評報告(詳見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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