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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園林綠化局2023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24-08-29 10:00    來源:北京市園林綠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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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十一、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二、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三、政府購買服務決算公開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1。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機構設置、職責

  北京市園林綠化局(簡稱市園林綠化局)是市政府直屬機構,為正局級,加挂首都綠化委員會辦公室(簡稱首都綠化辦)牌子。市園林綠化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園林綠化工作的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和市委有關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始終堅持和加強黨對園林綠化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1.負責本市園林綠化及其生態保護修復的監督管理。貫徹落實國家關於園林綠化及其生態保護修復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擬訂相關政策、規劃、計劃、標準,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園林綠化專業規劃並組織實施。

  2.組織本市園林綠化生態保護修復、城鄉綠化美化和植樹造林工作。組織實施園林綠化重點生態保護修復工程,組織、指導公益林的建設、保護和管理。組織、協調和指導防沙治沙和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為主的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擬訂防沙治沙規劃和建設標準,監督管理沙化土地的開發利用,組織沙塵暴災害預測預報和應急處置。組織開展森林、濕地、草地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動態監測與評價。組織實施林業和濕地生態補償工作。

  3.負責本市森林、濕地資源的監督管理。組織編制森林採伐限額並監督執行。負責林地管理,擬訂林地保護利用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濕地生態保護修復工作,擬訂濕地保護規劃和相關標準並組織實施。監督管理濕地的開發利用。組織指導林木、綠地、草地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和預測預報。

  4.組織制定本市園林綠化管理標準和規範並監督實施。擬訂公園、綠地、森林、濕地和各類自然保護地建設標準和管理規範,擬訂林業産業相關標準和規範並組織實施。負責園林綠化重點工程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市級(含)以上園林綠化建設項目專項資金使用的監督工作。負責古樹名木保護管理工作。

  5.負責本市公園的行業管理。組織編制公園發展規劃,指導、監督公園建設和管理。負責公園、綠地資源調查和評估工作。

  6.負責本市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監督管理。組織開展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調查,擬訂及調整重點保護的陸生野生動物、植物名錄,組織、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育、棲息地恢復發展、疫源疫病監測,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採集、人工繁育或培植、經營利用。

  7.負責監督管理本市各類自然保護地。擬訂各類自然保護地規劃。提出新建、調整各類自然保護地的審核建議並按程式報批,承擔世界自然遺産申報相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申報世界自然與文化雙重遺産。負責生物多樣性保護相關工作。

  8.負責推進本市園林綠化改革相關工作。擬訂集體林權制度、國有林場等重大改革意見並組織實施。擬訂農村林業發展、維護林業經營者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指導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工作。開展退耕還林還草工作。

  9.研究提出本市林業産業發展的有關政策,擬訂相關發展規劃。負責林果、花卉、蜂蠶、森林資源利用等行業管理。負責食用林産品品質安全監督管理相關工作,指導生態扶貧相關工作。

  10.組織、指導本市國有林場基本建設和發展。組織開展林木種子、草種種質資源普查,組織建立種質資源庫,負責良種選育推廣,管理林木種苗、草種生産經營行為,監管林木種苗、草種品質。監督管理林業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種保護。

  11.依法負責本市園林綠化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園林綠化的普法教育和宣傳工作。

  12.負責落實本市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森林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防火宣傳教育等工作。組織指導國有林場開展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時,可以提請市應急管理局,以本市相關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

  13.擬訂本市園林綠化科技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指導相關重大科技項目的研究、開發和推廣。負責園林綠化信息化管理。負責組織、指導、協調林業碳匯工作。承擔林業應對氣候變化方面的工作。負責園林綠化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14.負責首都全民義務植樹活動的宣傳發動、組織協調、監督檢查和評比表彰工作。組織、協調重大活動的綠化美化及環境佈置工作。承擔首都綠化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15.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16.職能轉變。市園林綠化局要切實加大本市生態系統保護力度,實施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工程,加強森林、濕地、綠地監督管理的統籌協調,大力推進國土綠化,保障首都生態安全。加快建立自然保護地體系,推進各類自然保護地的清理規範和歸併整合,構建統一規範的自然保護地管理體系。

  市園林綠化局機關設置26個內設處室,分別是辦公室、法制處、研究室、聯絡處、義務植樹處、規劃發展處、生態保護修復處、城鎮綠化處、森林資源管理處(林長制工作處)、野生動植物和濕地保護處、自然保護地管理處、公園管理處、國有林場和種苗管理處、防治檢疫處、行政審批處、産業發展處、林業改革發展處、科技處、應急工作處、森林防火處、計財(審計)處、人事處、機關黨委(黨建工作處、團委)、機關紀委、工會、離退休幹部處。

  局屬單位23個,分別是北京市園林綠化綜合執法大隊、北京市園林綠化宣傳中心、北京市園林綠化大數據中心、北京市野生動物救護中心、北京市園林綠化局森林防火事務中心(北京市航空護林站)、北京市永定河休閒森林公園管理處、北京市京西林場管理處、北京市大安山林場管理處、北京市八達嶺林場管理處、北京市西山試驗林場管理處、北京市十三陵林場管理處、北京市共青林場管理處、北京松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處(北京市松山林場管理處)、首都綠色文化碑林管理處、北京市園林綠化工程管理事務中心、北京市林業工作總站(北京市林業科技推廣站)、北京市園林綠化資源保護中心(北京市園林綠化局審批服務中心)、北京市園林綠化規劃和資源監測中心(北京市林業碳匯與國際合作事務中心)、北京市園林綠化産業促進中心(北京市食用林産品品質安全中心)、北京市園林綠化局財務核算中心、北京市園林綠化局綜合事務中心、北京市園林綠化科學研究院、北京市綠地養護管理事務中心。

  (二)人員構成情況

  行政編制183人,實有人數181人;事業編制1548人,實有人數1348人。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3年度收、支總計233614.15萬元,比上年增加4802.28萬元,增長2.1%。

  (一)收入決算説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計189188.46萬元,比上年減少89.96萬元,下降0.05%。

  1.財政撥款收入174033.91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1.98%。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69064.7萬元,佔收入合計的89.36%;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4969.21萬元,佔收入合計的2.62%;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2.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3.事業收入6210.59萬元,佔收入合計的3.28%;

  4.經營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5.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6.其他收入8943.96萬元,佔收入合計的4.72%。

圖1:收入決算

圖1:收入決算

  (二)支出決算説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計170207.34萬元,比上年減少19808.06萬元,下降10.42%,其中:基本支出68722.46萬元,佔支出合計的40%;項目支出101484.88萬元,佔支出合計的60%;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經營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

圖2: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情況

圖2: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情況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3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194445萬元,比上年減少1775.93萬元,下降0.91%。主要原因:壓減一般性支出。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3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48285.95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教育支出75.47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05%;科學技術支出7459.65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5.0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619.60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42%;節能環保支出1806.21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1.22%;城鄉社區支出4463.46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3.01%;農林水支出130424.95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87.96%;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1486.2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1.0%;其他支出1950.42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1.32%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教育支出”(類)2023年度決算75.47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減少38.81萬元,下降33.96%。其中:

  “進修及培訓”(款)2023年度決算75.47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減少38.81萬元,下降33.96%。主要原因:由於實際工作,部門培訓取消。

  2.“科學技術支出”(類)2023年度決算7459.65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減少218.13萬元,下降2.84%。其中:

  “應用研究”(款)2023年度決算7459.65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減少218.13萬元,下降2.84%。主要原因:科技項目結轉下年繼續使用。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2023年度決算645.17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減少208.55萬元,下降24.43%。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2023年度決算645.17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減少208.55萬元,下降24.43%。主要原因:事業單位改革,養老保險清算結餘。

  4.“節能環保支出”(類)2023年度決算1806.21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減少6.45萬元,下降0.36%。其中:

  “自然生態保護”(款)2023年度決算1806.21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減少6.45萬元,下降0.36%。主要原因:項目凈結餘。

  5.“城鄉社區支出”(類)2023年度決算4463.46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增加880.60萬元,增長24.58%。其中:

  “城鄉社區公共設施”(款)2023年度決算4463.46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增加880.60萬元,增長24.58%。主要原因:重大項目謀劃等基本建設項目為年中追加。

  6.“農林水支出”(類)2023年度決算13042.94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減少145.27萬元,下降0.11%。其中:

  “農業農村”(款)2023年度決算71.39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減少10.71萬元,下降13.05%。主要原因:項目執行凈結餘。

  “林業和草原”(款)2023年度決算130353.56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減少134.55萬元,下降0.10%。主要原因:壓減一般性支出等原因。

  7.“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類)2023年度決算1486.2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增加1486.2萬元,增長100%。其中:

  “自然災害救災及恢復重建支出”(款)2023年度決算1486.2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增加1486.2萬元,增長100%。主要原因:23.7暴雨災後恢復追加資金。

  9.“其他支出”(類)2023年度決算1950.42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增加1950.420萬元,增長100%。其中:

  “其他支出”(款)2023年度決算1950.42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增加1950.42萬元,增長100%。主要原因:重大活動保障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5824.48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城鄉社區支5824.48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100%。

  (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城鄉社區支出”(類)2023年度決算5824.48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增加5824.48萬元,增長100%。其中: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的支出”(款)2023年度決算5824.48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增加5824.48萬元,增長100%。主要原因:年中追加安排了路縣工程遺址公園建設、京津風沙源等基本建設項目。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2023年度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總計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總計0萬元。

  七、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64285.7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三公”經費包括本部門所屬2個行政單位、2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20個事業單位。2023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473.99萬元,比2023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576.11萬元減少102.12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3年度決算數19.56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數20萬元減少0.44萬元。2023年度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於赴摩洛哥參加第十屆世界地址公園大會、赴法國參加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建設培訓等,2023年度組織因公出國(境)團組3個、4人次,每人平均因公出國(境)費用4.89萬元。

  2.公務接待費。2023年度決算數0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數9.36萬元減少9.36萬元。主要原因:未發生公務接待支出。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23年度決算數454.44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數546.76萬元減少92.32萬元。

  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3年度決算數152.62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數154.61萬元減少1.98萬元。主要原因:車輛單價變動,2023年度更新8輛,車均購置費19.07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3年度決算數301.82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數392.15萬元減少90.33萬元,主要原因:部門公務用車待更新,車輛停駛。2023年度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115.63萬元,公務用車維修127.69萬元,公務用車保險33.56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24.94萬元。2023年度公務用車保有量190輛,車均運作維護費1.59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23年度使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7419.93萬元,比上年增加167.76萬元,增加原因:疫情放開,差旅費等支出增加。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23年度政府採購支出總額50525.82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5111.57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2336.77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43077.47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30645.13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61%,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21084.88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42%。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2023年度新購置車輛8台,共計152.62萬元;新購置單位價值100萬元(含)以上的設備14台(套),共計4757.04萬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共有車輛369台、共計8557.49萬元;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38台(套),共計9242.71萬元。

  五、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説明

  2023年度政府購買服務決算0萬元。

  六、專業名詞解釋

  1.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2.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3.“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4.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5.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是規範財政支出管理和強化預算約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7.農林水支出(類)林業和草原(款)事業機構:反映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單位(含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後勤服務中心等附屬事業單位的支出。

  8.農林水支出(類)林業和草原(款)森林資源培育:反映育苗(種)、造林、撫育、退化林修復、義務植樹以及生物質能源建設等方面的支出。

  9.農林水支出(類)林業和草原(款)森林資源管理:反映森林資源核查、監測、評估、經營利用、林地保護等方面的支出。

  10.農林水支出(類)林業和草原(款)其他林業和草原支出: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於林業和草原方面的支出。

  11. 節能環保支出(類)自然生態保護(款)自然保護地(項):反映用於國家公園、自然保護區、自然公園勘界、建設、調查、規劃、監測、管護、生態保護補償與修復、野生動植物保護、科研、保護設施設備運作維護、宣傳及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2.教育支出(類)進修及培訓(款)培訓支出(項):反映各部門安排的用於培訓的支出。教育部門的師資培訓,黨校、行政學院等專業幹部教育機構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轉業士官的培訓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13.城鄉社區支出(類)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設支出(項):反映土地出讓收入用於完善國有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設施建設和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支出。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部門整體績效評價報告(詳見附件)

  二、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詳見附件)

  三、中央對地方轉移支付績效自評報告(詳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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