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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政務服務管理局2023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24-08-29 10:00    來源:北京市政務服務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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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十一、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二、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三、政府購買服務決算公開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1。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機構設置、職責

  1.機構情況

  北京市政務服務管理局共17個內設機構和機關黨委(人事處)、工會,內設機構分別為:辦公室、政策法規處、新聞宣傳處(市政府公報編輯室)、改革協調處、政務服務體系建設處、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處、行政審批服務管理處、公共資源交易服務管理處、信息化建設處、政府信息公開處、政務公開處、政府網站建設管理處、中央單位服務處、駐京部隊服務處、外埠駐京機構管理處、財務處、接訴即辦改革處。

  北京市政務服務管理局所屬行政單位1個:北京市政務服務管理局(本級);事業單位2個,分別為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1個:北京市市民熱線服務中心,全額補助收入事業單位1個:北京市網上政務服務大廳運作中心。

  2.主要職能

  按照《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北京市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京發〔2018〕31號)和《北京市政務服務管理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的規定》的通知(京辦字〔2019〕70號),北京市政務服務管理局於2018年11月正式組建,部門性質為行政部門,主要承擔以下八項職責:一是負責統籌推進本市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二是負責協調推進本市政務服務體系建設;三是負責本市“網際網路+政務服務”工作,統籌規劃政務服務“一張網”建設;四是負責本市市民服務熱線工作體系的規劃、建設及市民服務熱線管理工作;五是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本市政府信息公開和政務公開工作;六是負責本市中介服務網上交易平臺和公共資源交易綜合分平臺場所的服務管理工作;七是負責服務中央國家機關、駐京部隊、中央在京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省區市駐京機構的綜合協調工作;八是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人員構成情況

  北京市政務服務管理局行政編制108人,年末實際在職人員104人;事業編制81人,年末實際在職人員76人。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3年度收、支總計53,544.56萬元,比上年減少3.76萬元,下降0.01%。

  (一)收入決算説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計53,196.98萬元,比上年增加5,235.85萬元,增長10.92%。

  1.財政撥款收入53,196.86萬元,佔收入合計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53,196.86萬元,佔收入合計的100%;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2.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3.事業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4.經營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5.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6.其他收入0.12萬元,約佔收入合計的0%。

圖1:收入決算

圖1:收入決算

  (二)支出決算説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計51,797.93萬元,比上年減少621.96萬元,下降1.19%,其中:基本支出27,712.83萬元,佔支出合計的53.50%;項目支出24,085.1萬元,佔支出合計的46.50%;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經營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

圖2: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情況

圖2: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情況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3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53,544.45萬元,比上年減少2.66萬元。主要原因:落實政府過緊日子要求,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率,上年結轉經費有所減少。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3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51,797.93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按大類):一般公共服務支出41,497.86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80.11%;教育支出0.14萬元,約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00%;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692.37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1.34%;衛生健康支出504.67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97%;城鄉社區支出495.73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96%;資源勘探工業資訊等支出729.62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1.41%;其他支出7,877.54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15.21%。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2023年度決算41,497.86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增加1,881.94萬元,增長4.75%。其中:

  “人大事務”(款,下同)2023年度決算1,524.84萬元,與2023年度年初預算持平。

  “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2023年度決算39,930.55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增加1,881.94萬元,增長4.95%。主要原因:按照實際工作需要,我部門新增加了“數字服務平臺運營服務”和“數字服務平臺升級改造”等項工作。

  “其他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023年度決算42.47萬元,與2023年度年初預算持平。

  2、“教育支出”(類)2023年度決算0.14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減少28.87萬元,下降99.52%。其中:

  “進修及培訓”(款)2023年度決算0.14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減少28.87萬元,下降99.52%。主要原因:落實政府過緊日子要求,壓減培訓支出。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2023年度決算692.37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減少129.47萬元,下降15.75%。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2023年度決算692.37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減少129.47萬元,下降15.75%。主要原因:人員結構調整,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相應減少。

  4、“衛生健康支出”(類)2023年度決算504.67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減少116.15萬元,下降18.71%。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2023年度決算504.67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減少116.15萬元,下降18.71%。主要原因:人員結構調整,行政事業單位醫療相應減少。

  5、“城鄉社區支出”(類)2023年度決算495.73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增加495.73萬元。其中:

  “城鄉社區公共設施”(款)2023年度決算495.73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增加495.73萬元。主要原因:按照實際工作需要,新增加了“北京市政務服務監督檢查和效能促進平臺”等項工作。

  6、“資源勘探工業資訊等支出”(類)2023年度決算729.62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增加729.40萬元,增長331,545.45%。其中:

  “工業和資訊産業監管”(款)2023年度決算729.62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增加729.40萬元,增長331,545.45%。主要原因:按照實際工作需要,增加“市政府門戶網站(‘京策’平臺)政策服務功能升級改造”等項工作。

  7、“其他支出”(類)2023年度決算7,877.54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增加7,877.54萬元。其中:

  “其他支出”(款)2023年度決算7,877.54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增加7,877.54萬元。主要原因:按照實際工作需要,增加編外聘用人員及管理服務費等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本年度無此項經費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年度無此項經費

  七、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27,712.83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7,253.59萬元;(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457.20萬元;(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2.04萬元。(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0萬元。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三公”經費包括本部門所屬1個行政單位、1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1個事業單位。2023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18.43萬元,比2023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97.49萬元減少79.06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3年度決算數0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數51.3萬元減少51.3萬元。主要原因:本年度未發生因公出國(境)活動。

  2.公務接待費。2023年度決算數11.46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數29.99萬元減少18.53萬元。主要原因:落實政府過緊日子要求,嚴格控制公務接待數量、規模和接待標準,公務接待費相應減少。2023年度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組織相關會議、各省市地方及委辦局學習交流及第九季“聽民意 解民憂”等公務活動。公務接待763批次,公務接待3953人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23年度決算數6.97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數16.2萬元減少9.23萬元。

  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3年度決算數0萬元,與2023年持平。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3年度決算數6.97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數16.2萬元減少9.23萬元,主要原因:落實政府過緊日子要求,壓減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支出。2023年度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2.92萬元,公務用車維修1.48萬元,公務用車保險1.53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1.04萬元。2023年度公務用車保有量7輛,車均運作維護費1.00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23年度使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457.20萬元,比上年增加123.15萬元,增加原因:一是上年因受疫情影響部分會議、工作未開展,2023年恢復正常;二是北京市市民熱線服務中心由公益一類事業單位轉為參公事業單位,相關經費有所調整。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23年度政府採購支出總額54,306.99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4.45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54,302.54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14,873.73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27.39%,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3,441.77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6.34%。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2023年度新購置車輛0台;新購置單位價值100萬元(含)以上的設備0台(套)。截至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7台,共計91.56萬元;單位價值100萬元(含)以上的設備7台(套),共計4262.02萬元。

  五、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説明

  2023年度政府購買服務決算13,876.09萬元。

  六、專業名詞解釋

  1.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2.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3.“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4.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5.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是規範財政支出管理和強化預算約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7.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人大事務(款)行政運作(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行政運作(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事業運作(項):反映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後勤服務中心、醫務室等附屬事業單位。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項):反映除行政運作、事業運作等項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務支出。

  教育支出(類)進修及培訓(款)培訓支出(項):反映各部門安排的用於培訓的支出。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實際繳納的職業年金支出。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款)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項):反映除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等項目以外其他用於社會保障和就業方面的支出。

  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下同)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紅軍老戰士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事業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待遇的醫療經費。

  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公務員醫療補助經費。

  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社區公共設施(款)其他城鄉社區公共設施支出(項):反映除小城鎮基礎設施建設等項目以外其他用於城鄉社區公共設施方面的支出。

  資源勘探工業資訊等支出(類)工業和資訊産業監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其他支出(類)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項):反映除年初預留等項目以外其他不能劃分到具體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項目。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部門整體績效評價報告(詳見附件2)

  二、項目支出績效評價報告(詳見附件2)

  三、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詳見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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