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十一、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二、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三、政府購買服務決算公開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1。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機構設置情況
2022年9月20日,中共北京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印發了《中共北京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印發<北京市團校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京編委發〔2022〕97號),通知明確,北京市團校是黨在青年工作領域特色鮮明的政治學校,是團市委所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為副局級,內設辦公室、教務處、科研處、培訓處、馬克思主義理論教研部、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教研部、黨的群眾工作教研部、組織人事處8個機構。
(二)部門職責
北京市團校的根本定位是聚焦團幹部教育主責主業,突出政治培訓,為新時代黨的青年群眾工作和共青團建設提供人才智力支援。主要職責是:
(1)承擔共青團幹部、青少年工作者、青年骨幹的培訓工作。
(2)對學員進行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教育和黨性教育,引領學員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3)開展青年工作研究,建設首都共青團工作智庫,為市委、市政府提供決策諮詢服務。
(4)開展青少年學術交流。
(5)完成團市委交辦的其他任務。
(三)人員構成情況
事業編制100人,實有人數33人。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3年度收、支總計2843.43萬元,比上年增加2843.43萬元,增長100%。
(一)收入決算説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計2843.43萬元,比上年增加2843.43萬元,增長100%。
1.財政撥款收入2843.43萬元,佔收入合計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2843.43萬元,佔收入合計的100%;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2.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3.事業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4.經營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5.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6.其他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圖1:收入決算
(二)支出決算説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計2626.95萬元,比上年增加2626.95萬元,增長100%,其中:基本支出734.16萬元,佔支出合計的27.95%;項目支出1892.78萬元,佔支出合計的72.05%;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經營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
圖2: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情況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3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2843.43萬元,比上年增加2843.43萬元,增長100%。主要原因:新設單位無上年度數據。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3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626.95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教育支出2550.60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97.09%;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63.28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2.41%;衛生健康支出13.07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5%。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教育支出”(類)2023年度決算2550.60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減少1486.16萬元,下降36.82%。其中:
“進修及培訓”(款)2023年度決算2550.60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減少1486.16萬元,下降36.82%。主要原因:根據事業發展,減少相關支出。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2023年度決算63.28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減少197.72萬元,下降75.75%。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2023年度決算63.28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減少197.72萬元,下降75.75%。主要原因:本年為單位改革落地後的首個財政年度,人員正陸續到位中,截至2023年底在崗在編人員僅為33人,按照實際情況進行支出。
3、“衛生健康支出”(類)2023年度決算13.07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減少114.93萬元,下降89.79%。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2023年度決算13.07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減少114.93萬元,下降89.79%。
主要原因:本年為單位改革落地後的首個財政年度,人員正陸續到位中,截至2023年底在崗在編人員僅為33人,按照實際情況進行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本部門無此項支出。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部門無此項支出。
七、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734.16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業年金繳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 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手續費、郵電費、差旅費、培訓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其他交通費、稅金及附加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第三部分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三公”經費包括本部門所屬1個事業單位。2023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0萬元,比2023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15.76萬元減少15.76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3年度決算數0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數10萬元減少10萬元。主要原因:按照部門工作計劃,減少相關支出。
2.公務接待費。2023年度決算數0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數0.76萬元減少0.76萬元。主要原因:落實政府過緊日子要求,嚴格控制公務接待支出。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23年度決算數0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數5萬元減少5萬元。主要原因:本部門暫無公務用車。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我部門不在機關運作經費統計範圍之內。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23年度政府採購支出總額404.94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79.59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325.35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66.1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16.32%,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66.1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16.32%。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2023年度本部門無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五、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説明
2023年度本部門無此項支出。
六、專業名詞解釋
1.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2.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3.“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4.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5.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是規範財政支出管理和強化預算約束的有效措施。
6.教育支出(類)進修及培訓(款)幹部教育(項):反映各級黨校、行政學院、社會主義學院、國家會計學院的支出。包括機構運轉、招聘師資、舉辦各類培訓班的支出等。
7.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反映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8.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反映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實際繳納的職業年金支出。
9.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反映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支出。
10.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其他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的其他用於事業單位醫療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部門整體績效評價報告
詳見附件2。
二、項目支出績效評價報告
詳見附件2。
三、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
詳見附件2。
四、中央對北京轉移支付預算執行情況績效自評報告
本部門2023年度無中央轉移支付經費預算,不涉及中央轉移支付績效自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