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十一、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二、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三、政府購買服務決算公開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1。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中共北京市委前線雜誌社(簡稱前線雜誌社),是市委直屬的相當於正局級事業單位,內設12個機構和機關黨委,負責編輯出版《前線》《北京支部生活》《大學生》雜誌,開展新媒體宣傳等。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3年度收、支總計8747.45萬元,比上年減少988.95萬元,下降10.16%。
(一)收入決算説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計6117.56萬元,比上年增加2822.05萬元,增長85.63%,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276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45.12%,事業收入3245.15萬元,佔收入合計的53.05%;經營收入3.17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05%;其他收入109.24萬元,佔收入合計的1.78%。
圖1:收入決算
(二)支出決算説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計6344.42萬元,比上年減少798.88萬元,下降11.18%,其中:基本支出4350.36萬元,佔支出合計的68.57%;項目支出1990.89萬元,佔支出合計的31.38%;經營支出3.17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05%。
圖2:支出決算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3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2760萬元,比上年增加2760萬元,增長100%。主要原因:上年度消化結餘後,年末結轉和結餘資金減少,本年度增加財政撥款。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3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760萬元,全部用於“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100%。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2023年度決算2760萬元,其中:“新聞出版電影”2023年度決算2760萬元,與2023年度年初預算一致,主要原因:上年度消化結餘後,年末結轉和結餘資金減少,本年度增加財政撥款。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七、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2760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
第三部分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本年度無“三公”經費財政撥款。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不屬於機關運作經費統計範圍。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23年度政府採購支出總額782.10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3.56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778.54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779.21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99.63%,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12.90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1.65%,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比例不足28%,主要原因:我社政府採購支出主要為印刷服務,小微企業不符合招標條件,無法保障黨刊社的出版發行任務,故選用中小企業提供印刷服務。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截至12月31日,我社共有車輛14台,共計281.86萬元;單位價值100萬元(含)以上的設備0台(套)。
五、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説明
不屬於政府購買服務支出統計範圍。
六、專業名詞解釋
1.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2.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3.“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4.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是規範財政支出管理和強化預算約束的有效措施。
5.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教育事務支出。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部門整體績效評價報告(詳見附件2)
二、項目支出績效評價報告(詳見附件2)
三、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詳見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