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十一、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二、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三、政府購買服務決算公開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1。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機構設置、職責
北京市農村經濟研究中心是1989年11月26日經市委、市政府批准設立的直屬事業單位,1990年7月正式對外辦公,2006年實行參公管理,2018年12月機構改革轉机隸北京市農業農村局領導,為副局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主要職能是:為市委、市政府領導農村改革與發展進行決策研究,統一規劃和組織市農口各區、局及有關單位開展農村戰略研究和政策研究;承擔農業資源調查、動態監測以及農業區劃和規劃工作;組織農村經濟改革試驗區和農業區劃成果應用試驗試點工作;開展對郊區農業與農村社會經濟發展史、改革史的研究及其相關地方誌、文獻資料的編纂工作;開展農村改革與發展的理論研究,組織和參加市內外以及國際學術交流。
北京市農村經濟研究中心既是一級部門預算,也是本級單位預算。北京市農村經濟研究中心內設11個處室,分別為:辦公室、調研綜合處、經濟體制處、城鄉發展處、社會處、資源區劃處、史志處、金融處、産業經濟處、計財處、機關黨委(人事處)。
(二)人員構成情況
行政編制0人,實有人數0人;事業編制73人,實有人數69人。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3年度收、支總計5970.46萬元,比上年4974.84萬元增加995.62萬元,增長20.01%。
(一)收入決算説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計5358.75萬元,比上年4955.82萬元增加402.93萬元,增長8.13%。
1.財政撥款收入5358.75萬元,佔收入合計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5358.75萬元,佔收入合計的100%;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2.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3.事業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4.經營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5.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6.其他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圖1:收入決算
(二)支出決算説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計5087.55萬元,比上年4774.76萬元增加312.79萬元,增長6.55%,其中:基本支出3127.47萬元,佔支出合計的61.47%;項目支出1960.08萬元,佔支出合計的38.53%;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經營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
圖2: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情況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3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5358.75萬元,比上年4947.82萬元增加410.93萬元,增長8.3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根據工作需要追加“北京市鄉村振興專家諮詢委員會專項經費”項目資金預算,使全年收入增加。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3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5084.24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按大類):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59.23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1.16%;農林水支出5025.01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98.84%。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2023年度決算59.23萬元,與2023年度年初預算59.23萬元持平。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2023年度決算59.23萬元,與2023年度年初預算59.23萬元持平。
2、“農林水支出”(類)2023年度決算5025.01萬元, 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5299.52萬元減少274.51萬元,下降5.18%。其中:
“農業農村”(款)2023年度決算5025.01萬元, 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5299.52萬元減少274.51萬元,下降5.18%。主要原因:2023年有5人退休,統發人員工資經費有所結餘及節約用水用電基本經費結餘。另一方面,2023年取消了出訪台灣開展京臺論壇任務,同時減少專家諮詢等。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七、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3124.16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三公”經費包括本部門所屬0個行政單位、1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0個事業單位。2023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22.48萬元,比2023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55.51萬元減少33.03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3年度決算數13.98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數29.31萬元減少15.32萬元。主要原因:是因臺海形勢使赴臺交流未能成行;2023年度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於出訪日本、新加坡等學習交流鄉村振興的經驗做法,2023年度組織因公出國(境)團組1個、3人次,每人平均因公出國(境)費用4.66萬元。
2.公務接待費。2023年度決算數0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數3.72萬元減少3.72萬元。主要原因:單位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並落實財政過緊日子要求,2023年度沒有安排公務接待支出。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23年度決算數8.50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數22.48萬元減少13.98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3年度決算數0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數0萬元增加(減少)0萬元。主要原因:本年沒有更新購置車輛安排,2023年度購置(更新)0輛,車均購置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3年度決算數8.5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數22.48萬元減少13.98萬元,主要原因:2023年中心按要求開展疫情督導督查任務減輕,相應公務用車運維費用減少。2023年度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4萬元,公務用車維修1.15萬元,公務用車保險1.54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1.81萬元。2023年度公務用車保有量13輛,車均運作維護費0.65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23年度使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438.60萬元,比上年466.37萬元減少27.77萬元,減少原因:2023年在職人數較上年減少,導致公用經費預算減少,同時落實財政過緊日子要求,機關運作經費支出相應減少。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23年度政府採購支出總額476.11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29.51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446.6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475.01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99.77%,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439.21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92.25%。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2023年度新購置車輛0台,共計0萬元;新購置單位價值100萬元(含)以上的設備0台(套),共計0萬元。截至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13台,共計265.44萬元;單位價值100萬元(含)以上的設備0台(套),共計0萬元。
五、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説明
2023年度本部門不屬於政府購買服務範圍,政府購買服務決算0萬元。
六、專業名詞解釋
1.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2.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3.“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4.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5.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是規範財政支出管理和強化預算約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7.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反映政府在社會保障與就業方面的支出。
8.農林水支出:反映政府農林水事務支出。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部門整體績效評價報告(詳見附件2)
二、項目支出績效評價報告(詳見附件2)
三、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詳見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