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十一、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二、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三、政府購買服務決算公開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1。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機構設置、職責
1.部門機構設置
根據《關於調整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開發局機構編制事項的通知》(京編辦發〔2019〕10號),北京地質礦産勘查開發局更名為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院,負責管理本市地質勘查工作。根據《中共北京市委機構編制文員會關於印發<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院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京編委發〔2023〕8號),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院內設13個職能處室和紀檢辦公室、工會、離退休工作處等,分別為黨委辦公室、辦公室、研究室、規劃部、基礎地質部、地災防治部、礦産資源部(北京市礦産資源儲量評審中心)、生態地質部、地質大數據中心、技術品質部、安全保障部、計劃財務處、人事處和紀檢辦公室、工會、離退休工作處等。
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院下屬8個預算單位,均為財政補助事業單位。其中公益一類事業單位4個,分別為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院本級、北京市地質調查研究所、北京市地質災害防治研究所、北京市地質環境監測所;公益二類事業單位4個,分別為北京市礦産地質研究所、北京市工程地質研究所、北京市生態地質研究所、北京市地熱調查研究所。
2.部門職責
(1)承擔本市區域地質、礦産地質、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生態地質、地熱地質、地質遺跡等基礎性和專題性地質調查、勘查、評價和研究工作。負責各類地質專業監測網的建設、運作和維護工作。
(2)承擔本市國土空間規劃體系中地質調查、礦産資源、地質災害防治等規劃編制、實施和評估的技術性、事務性工作。協助開展城市體檢評估工作。
(3)承擔本市地質災害防治預防和治理的技術性、事務性工作。承擔應急地質調查工作。
(4)承擔本市礦産資源勘查、評價、開發利用與保護及礦産資源儲量評審的技術性、事務性工作。
(5)承擔本市地質環境生態修復保護、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耕地保護、土地品質調查和地下水狀況調查的技術服務工作。
(6)承擔本市重要規劃建設區、重大工程建設的地質勘查工作,承擔工程勘察信息化平臺建設、運作工作。
(7)承擔本市數字地質體系建設工作。承擔本市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地質部分)、地質安全監測資訊系統和地質社會化服務系統的建設、運作和維護工作。
(8)承擔本市地質方面的基礎性、戰略性研究工作,參與地質工作技術規程、規範、標準的制定。承擔本市地勘行業監督管理的技術服務工作。
(9)承擔本市地質新技術、新方法、新工藝的研究、引進和推廣工作,開展地質科學研究、成果轉化、學術交流和科普等工作。
(10)負責所屬單位的發展和國有資産的監督管理。負責相關重點實驗室建設、運作工作。
(11)完成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人員構成情況
行政編制0人,實有人數0人;事業編制1525人,實有人數1231人。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3年度收、支總計100950.36萬元,比上年增加2177.01萬元,增長2.20%。
(一)收入決算説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計72266.61萬元,比上年減少1764.28萬元,下降2.38%。
1.財政撥款收入60795.37萬元,佔收入合計的84.12%。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60795.37萬元,佔收入合計的84.13%;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2.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3.事業收入6732.06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32%;
4.經營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5.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6.其他收入4739.18萬元,佔收入合計的6.55%。
圖1:收入決算
(二)支出決算説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計74788.91萬元,比上年增加3520.26萬元,增長4.94%,其中:基本支出56801.11萬元,佔支出合計的75.95%;項目支出17987.8萬元,佔支出合計的24.05%;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經營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
圖2: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情況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3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63419.6萬元,比上年減少1970.74萬元,下降3.01%。主要原因:承擔的公益性地質業務項目、基本建設項目任務減少等。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3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63081.69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按大類):教育支出15.12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0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5938.18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9.41%;衛生健康支出2615.77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4.15%;城鄉社區支出98.74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16%;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54413.88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86.26%。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教育支出”(類)2023年度決算15.12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減少3.31萬元,下降17.94%。其中:
“進修及培訓”(款)2023年度決算15.12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減少3.31萬元,下降17.94%。主要原因:落實政府過“緊日子”要求,厲行節約,壓縮一般培訓支出。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 2023年度決算5938.18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增加1423.07萬元,增長31.52%。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2023年度決算5921.12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增加1406.01萬元,增長31.14%。主要原因: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其他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等增加。
“撫恤”(款)2023年度決算17.06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增加17.06萬元,增長100.00%。主要原因:傷殘撫恤等增加。
3、“衛生健康支出”(類) 2023年度決算2615.77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增加237.86萬元,增長10.00%。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2023年度決算2615.77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增加237.86萬元,增長10.00%。主要原因:職工醫療基數調整,經費支出增加。
4、“城鄉社區支出”(類) 2023年度決算98.74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減少110.37萬元,下降52.78%。其中:
“城鄉社區公共設施”(款)2023年度決算98.74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減少110.37萬元,下降52.78%。主要原因:“北京市突發地質災害監測預警系統(二期)工程”項目支出減少。
5、“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類) 2023年度決算54413.88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增加2304.43萬元,增長4.42%。其中:
“自然資源事務”(款)2023年度決算54413.88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增加2304.43萬元,增長4.42%。主要原因:承擔的公益地質性業務項目任務增加等。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本單位無此項支出。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2023年度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總計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總計0萬元。
七、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50444.13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三公”經費包括本部門所屬0個行政單位、0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8個事業單位。2023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29.89萬元,比2023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75.74萬元減少45.85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3年度決算數0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數22.4萬元減少22.40萬元。主要原因:落實政府過“緊日子”要求,厲行勤儉節約,取消因公出國(境)計劃;2023年度組織因公出國(境)團組0個、0人次,每人平均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
2.公務接待費。2023年度決算數0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數1.10萬元減少1.10萬元。主要原因:落實政府過“緊日子”要求,厲行勤儉節約,壓縮相關經費支出,未發生公務接待費。公務接待0批次,公務接待0人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23年度決算數29.89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數52.24萬元減少22.34萬元。
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3年度決算數0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數17.9萬元增加減少17.9萬元。主要原因:落實政府過“緊日子”要求,厲行勤儉節約,壓縮公務用車更新購置財政撥款支出,2023年度購置(更新)0輛,車均購置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3年度決算數29.89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數34.34萬元減少4.44萬元,主要原因:貫徹落實中央關於厲行節約的精神,進一步加強公務用車管理,提高使用效率,減少運維成本。2023年度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13.35萬元,公務用車維修7.64萬元,公務用車保險5.59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3.32萬元。2023年度公務用車保有量32輛,車均運作維護費0.93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我部門不在機關運作經費統計範圍之內。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23年度政府採購支出總額8442.91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1606.54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74.0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6762.37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6058.90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71.76%,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3992.43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47.28%。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2023年度新購置車輛1台,共計17.98萬元;新購置單位價值100萬元(含)以上的設備2台(套),共計233.69萬元。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院共有車輛62台,共計1129.00萬元;單位價值100萬元(含)以上的設備37台(套),共計6317.11萬元。
五、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説明
2023年度政府購買服務決算0萬元。
六、專業名詞解釋
1.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2.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3.“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4.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5.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是規範財政支出管理和強化預算約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7.自然資源調查與確權登記:反映自然資源部門用於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等方面的支出。
8.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教育事務支出。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部門整體績效評價報告(詳見附件2)
(一)部門概況
1.部門職能
(1)承擔北京市區域地質、礦産地質、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生態地質、地熱地質、地質遺跡等基礎性和專題性地質調查、勘查、評價和研究工作。負責各類地質專業監測網的建設、運作和維護工作。
(2)承擔北京市國土空間規劃體系中地質調查、礦産資源、地質災害防治等規劃編制、實施和評估的技術性、事務性工作。協助開展城市體檢評估工作。
(3)承擔北京市地質災害防治預防和治理的技術性、事務性工作。承擔應急地質調查工作。
(4)承擔北京市礦産資源勘查、評價、開發利用與保護及礦産資源儲量評審的技術性、事務性工作。
(5)承擔北京市地質環境生態修復保護、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耕地保護、土地品質調查和地下水狀況調查的技術服務工作。
(6)承擔北京市重要規劃建設區、重大工程建設的地質勘查工作,承擔工程勘察信息化平臺建設、運作工作。
(7)承擔北京市數字地質體系建設工作。承擔北京市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地質部分)、地質安全監測資訊系統和地質社會化服務系統的建設、運作和維護工作。
(8)承擔北京市地質方面的基礎性、戰略性研究工作,參與地質工作技術規程、規範、標準的制定。承擔北京市地勘行業監督管理的技術服務工作。
(9)承擔北京市地質新技術、新方法、新工藝的研究、引進和推廣工作,開展地質科學研究、成果轉化、學術交流和科普等工作。
(10)負責所屬單位的發展和國有資産的監督管理。負責相關重點實驗室建設、運作工作。
(11)完成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機構設置
1.組織機構情況
根據《關於調整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開發局機構編制事項的通知》(京編辦發〔2019〕10號),北京地質礦産勘查開發局更名為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院,負責管理北京市地質勘查工作。根據《中共北京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印發<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院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京編委發〔2023〕8號),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院內設13個職能處室和紀檢辦公室、工會、離退休工作處等,13個職能處室分別為黨委辦公室、辦公室、研究室、規劃部、基礎地質部、地災防治部、礦産資源部(北京市礦産資源儲量評審中心)、生態地質部、地質大數據中心、技術品質部、安全保障部、計劃財務處、人事處。
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院下屬8個預算單位,均為財政補助事業單位。其中公益一類事業單位4個,分別為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院(本級)、北京市地質調查研究所、北京市地質災害防治研究所、北京市地質環境監測所;公益二類事業單位4個,分別為北京市礦産地質研究所、北京市工程地質研究所、北京市生態地質研究所、北京市地熱調查研究所。
(三)績效目標
1.總體績效目標
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中國共産黨北京市第十三次代表大會精神及市委、市政府重要部署,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院以“支撐規劃編制實施,開展綜合防災減災、抗災救災能力和應急體系及韌性城市建設,服務自然資源動態管理,加強城市地質科技和信息化建設”為總體目標,全面推進重點區域地質條件適宜性評價和重大地質問題調查評價、進一步加強地質資源和地質環境調查評價及動態監測網運作、持續推進城市地質信息化建設、自然資源部淺層地熱能重點實驗室建設,同時加強地質隊伍建設,深化事企改革,保障和改善民生,為國際一流和諧宜居之都建設提供紮實的地質工作保障。
(1)地質專項工作
2023年市地勘院完成北京市地下水監測網運作、北京市地面沉降監測系統運作維護、淺層地熱能利用監測站點運作維護、北京市土地品質生態地球化學監測網運作、北京市突發地質災害監測預警系統工程運作、北京市礦山地質環境監測系統運作維護、重點實驗室開放基金等經常性項目;完成京津冀協同發展交通網路地質安全監測預警系統等其他一般性項目;開展北京市突發地質災害應急調查技術服務、北京市地熱資源和礦泉水動態監測及設備維護管理等城市地質服務應用基礎研究,提高城市地質服務基礎能力。
(2)其他地質工作
完成為彌補財政預算不足而開展的地質勘查市場項目。
(3)機構運作保障類工作
完成地質業務技術交流、洽談、資訊系統更新及辦公區修繕等相關工作。
2.目標合理性
地質專項工作:通過開展項目績效目標審核、預算評審、績效運作監控和事後績效評價,實現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的閉環,促進項目執行實現預期績效成果,支援2023年部門履職任務的完成。
其他地質工作:將計劃事業收入分解到各二級預算級單位,有效保障單位各項業務工作開展。
機構運作保障類工作:可以有效保障部門2023年正常運作,為部門履職提供基礎保障。
(四)當年預算執行情況
2023年年初預算批復收入總計78855.11萬元,其中,基本支出預算數54381.46萬元,項目支出預算數24473.65萬元。2023年支出決算總計74788.91萬元,其中,基本支出56801.11萬元,項目支出17987.80萬元。預算執行率為94.84%。
(五)整體績效目標實現情況
1.産出完成情況分析
(1)産出數量
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院地質專項工作、其他地質工作、機構運作保障類工作的年度任務完成情況較好,2023年度納入部門預算管理項目57個,截至2023年12月31日,57個項目按照計劃內容全部完成。
(2)産出品質
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院地質專項工作、其他地質工作、機構運作保障類工作完成品質較高,重點項目各項工作按照任務書、工作設計和國家相關規範要求執行,並組織了專家驗收,産出品質得到了保障。
(3)産出進度
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院按照財政支出進度的要求,結合單位實際情況,遵循時間進度和資金使用進度相統一的原則,於規定時間內完成項目經費下達年度工作任務,各項工作均能按照計劃安排完成。
(4)産出成本
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院按照年初部門預算批復的內容進行列支,優化支出結構,嚴格控制“三公”經費及重點科目的支出,同時按照“專款專用、單獨核算”的原則對資金進行管理,在預算執行過程中採取了公開招投標、市場詢價、遴選比價等一系列成本控制措施,節約了成本。
2.效果實現情況分析
(1)經濟效益
2023年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院部分項目的實施産生了一定的經濟效益,具體如下:
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院開展的“北京市突發地質災害應急調查技術服務”“北京市礦山地質環境監測系統運作維護”等一系列項目,通過排查、核查、應急調查等工作,調查地質災害發育特徵、形成原因、發展趨勢,有利於下一步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有利於減輕或避免地質災害可能造成的危害,減少防汛減災的運作成本。2023年,通過將27處隱患點納入臺賬管理,有針對性開展地質災害防治措施,能夠減少或者降低地質災害可能造成的危害。此外,在“23·7”特大暴雨災後應急調查、排查中,應急調查隊查明地質災害發育分佈特徵,分析判斷發展趨勢及風險等級,結合崩塌、滑坡等地質災害滯後於降雨的特性,有針對性地提出相關防控措施建議,延遲受威脅險戶返回受地質災害威脅房屋的時間,減少可能産生的二次災害對人民群眾生命財産安全的危害。
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院開展的“京津冀協同發展交通網路地質安全監測預警系統(北京部分)運作”項目,通過對地質安全患點的遠端動態監測,進行自動化和智慧化地質災害監測。對於監測數據變化異常的監測點,進行多種數據綜合分析,會商研判確定監測站的穩定性與發展變化規律特徵,進行預警資訊報送,實現超前預警、防災減災,保障了人民的生命和財産安全。
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院每月向市有關部門提供地下水位監測數據,同時提供《北京市地下水位監測月報》,確保城市基礎設施安全。同時,積極應對“23.7”地質災害,參與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調查,産生了一定的經濟效益。
評價分析認為,2023年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院通過各個項目的實施,在地質災害、地下水監測等方面産生了直接或者間接的經濟效益。特別在“23·7”特大暴雨中發揮了重要作用,一定程度上減少了地質災害造成的經濟損失。
(2)社會效益
2023年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院各個項目的實施産生了一定的社會效益,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通過“自然資源部淺層地熱能重點實驗室建設”項目的實施,為提升研究解決淺層地熱能重大科學問題的能力水準,提高北京市及全國淺層地熱能開發利用效率,以及實驗室下一步的科學研究、人才培養及學術交流提供了基礎支撐。
通過“北京平原區主要活動斷裂監測與維護”項目的實施,為北京市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北京市規自委昌平分局、北京市地震局等部門的多個項目提供了數據支撐,對於城市防災減災産生了較好的社會效益。
“北京平原區東高村等八條斷裂地質調查”項目在2023年度查明瞭四條目標斷裂的空間展布及活動性,調查了斷裂沿線地質災害分佈與特徵,建立了目標斷裂及其沿線地質災害臺賬。同時,北京市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採用了項目斷裂調查研究成果數據,為《北京市韌性城市空間專項規劃(2022-2025年)》編制提供了技術支撐,為北京市緩變性地質災害韌性策略研究及強震模擬研究提供了基礎數據。此外,根據北京市規自委昌平分局的函件(京規自昌函〔2023〕969號),項目組提供了地震斷裂帶相關數據,為昌平區開展區級非建設空間規劃統合編制工作提供了重要支撐。另外,該項目的成果“北京平原區隱伏斷裂分佈圖”“斷裂沿線地質災害臺賬”,能夠為首都規劃建設委員會辦公室、北京市地震局及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院資訊中心等相關單位履職提供基礎數據支撐。同時,也能夠為行業相關部門開展地震危險性評價、區域穩定性評價等提供基礎數據,保障首都城市地質安全。
在北京市“23·7”極端強降雨事件中,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院實現“點線面結合、長短臨預警協同”,針對146條泥石流溝,先後發佈了臨災預警提示資訊360余條,其中43條全部實現單溝臨災預警;對65條道路124個路段900余公里發佈預警提示資訊,縣級及以上道路崩塌災害預警率達到76%,為準確研判風險和避險轉移提供決策支援。災情發生後,第一時間組織專業力量佈防到位,迅速開展應急調查,共派出1358人次,累計排查隱患點3965處。利用影像數據解譯標識地質災害圖斑947處,完成9個山區區級及房山、昌平鄉鎮級應急排查報告。利用高分遙感數據解譯為市、區搶險決策提供圖件120套。
評價分析認為,2023年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院通過各項目的實施,為相關單位提供了數據支撐,能夠在城市防災減災方面起到重要作用,保障首都城市地質安全。
(3)生態效益
2023年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院部分項目的實施産生了一定的生態效益,具體情況如下:
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院開展的“京西南生態涵養區深部構造探測與地質安全保障”項目,發現在北京市生態涵養區西南部存在明顯的富水構造,另外在工作區東北部谷積山背斜內的深部斷裂F11是良好的地下水徑流通道,岩溶水系統對北京西山地下水生態涵養和補給起到了重要作用,同時能夠對“23.7”暴雨後西山地區生態修復起到補充作用。通過該項目的實施,能夠進一步查明深部地層結構,為水資源開發利用和生態涵養提供依據。
“北京西部淺山區生態地質安全專項調查與評價”項目,對2000-2022年間工作區內土地利用、遙感生態指數和蒸散量的時序變化進行分析研究,掌握空間和時間上的變化規律,從政策引導、人工干預、自然恢復等多方面入手,對多年間的變化原因進行分析總結,並結合地質、流域和溝域單元,劃分分區評價單元,在此基礎上初步提出生態地質安全格局規劃的構建方法,能夠更有針對性地服務於淺山區的生態保護與修復、國土空間規劃和災後重建工作,為土地治理與開發保護提供重要地學支撐。
“北京市地下水監測網運作”項目分析了南水進京和永定河潮白河生態補水後地下水的變化動態,能夠為合理利用地表水和地下水,優化地下水資源利用提供依據。同時,地下水監測成果也為北京市生態環境局編制的《北京市環境品質報告書》提供了技術和數據的支撐。
“淺層地熱能利用監測站點運作維護”項目通過對多年、多方面監測數據的分析研究,總結了影響地源熱泵系統空調效果、運作能效的因素,以及系統運作對地下溫度場、水質、水位等地質環境的影響情況等,並將監測成果定期向國土部門提交,能夠為北京市相關部門制定相關政策、相應措施提供了依據,促進淺層地熱能開發利用事業的健康發展。同時,研究成果對於指導新建項目地源熱泵系統優化設計以及新老地源熱泵系統的運作管理提供了指導。
評價分析認為,2023年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院部門生態效益良好,地質資料成果應用充分,各項目的開展有助於生態環境保護。
(4)可持續性影響
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院各個項目的成果將提交相關部門,為北京市城市規劃、建設和管理提供基礎地質數據和決策依據,也為關鍵地質問題梳理提供了科研資料。具體情況如下:
通過“自然資源部淺層地熱能重點實驗室建設”項目的實施,將為淺層地熱能領域技術難題攻關、監測試驗和科學研究提供基礎支撐,能夠支援北京市淺層地熱能規模化開發、高效利用和可持續發展,同時儀器設備面向社會公眾開放,能夠實現儀器設備共用使用。
通過“北京平原區東高村等八條斷裂地質調查”項目的實施,能夠為《北京市非建設空間規劃管控實施導則》《北京市韌性城市空間專項規劃(2022-2025年)》提供技術支撐,提高了城市基礎設施運作和安全保障能力,優化了非建設空間土地資源環境利用結構佈局與資源環境集約利用水準,指導制定了城市規劃建設和自然資源管理可持續發展政策。
通過“北京市既有地下空間資源安全監測點運作維護”項目的開展,能夠為北京平原地區地質資源環境合理規劃利用提供依據,優化地質資源環境利用結構佈局,提高地質資源環境集約利用水準,指導制定科學高效的地質資源環境可持續發展政策。
通過“北京市‘三城一區’地下空間資源開發利用地質適宜性評估”項目的組織實施,能夠為未來科學城、中關村科學城核心區兩個地區的地下空間資源開發利用及科學規劃提供依據,優化地下空間資源開發利用規劃結構佈局、支撐相關部門制定科學、有效的地下空間資源可持續性發展政策。目前,該項目相關成果已在規劃部門的《北京市地下空間總體情況梳理》工作中得到應用。
“熱滲耦合作用下地埋管換熱器傳熱特性研究”項目根據北京市淺層地熱能開發利用潛力評價結果顯示,北京市的淺層地熱能資源約可為7.21億平方米的建築進行供暖和製冷,但當前利用率不足10%,因此開發潛力巨大。同時,該項目提出地埋管換熱中的關鍵控制因素,可複製推廣,在後續地源熱泵建設項目中具有指導性,能夠提供地源熱泵系統勘查、系統優化環節的技術要點,認識保持地層熱平衡的有效條件,降低開發中的盲目性,保障地源熱泵系統安全、高效、可持續。同時,該項目將推動北京市形成淺層地熱能(地源熱泵)為主的清潔能源高效安全利用模式,有力推進淺層地熱能在北京市規範化、市場化發展。
評價分析認為,2023年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院通過各個項目的實施,在北京市城市防災減災、抗災救災能力和應急體系及韌性城市建設方面提供了基礎數據支撐,進一步加強了北京市地質資源和地質環境調查評價,豐富了北京市的基礎地質資料。同時,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院通過對專業技術人員的培養,保障了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院在行業中的影響力。
(5)服務對象滿意度
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院及其所屬預算單位在各項重點工作中能夠較好地實施,最終各項目成果直接服務於北京市規自委、北京市水務局等部門,並得到普遍認同和滿意。
評價分析認為,2023年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院重點項目開展了服務對象滿意度調查工作,但各項目滿意度調查樣本量較少,調查內容比較簡單,且局限於行業內專家以及上級單位,服務對象和受益對象的設定不夠完整,建議擴大服務對象滿意度調查範圍,並進一步總結歸納。
(六)預算管理情況分析
1.財務管理
(1)財務管理制度健全性
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演算法》《政府會計準則-基本準則》《政府會計制度》《政府會計準則制度第1、2、3、4、5號解釋》《2023年北京市市級部門預算編報指南》《中共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院委員會工作規則(試行)》(京地黨〔2022〕31號)、《中共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院委員會“三重一大”決策制度(試行)》(京地黨〔2022〕39號)、《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開發局財務管理辦法》(京地〔2018〕6號)、《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開發局會議費管理辦法》(京地〔2018〕9號)、《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開發局差旅費管理辦法》(京地〔2018〕8號)、《北京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院福利費管理辦法》(京地辦發〔2022〕88號)、《北京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院福利基金管理辦法》等管理辦法,有序開展各項財務管理工作。
(2)資金使用合規性和安全性
2023年,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院開展電子憑證會計數據標準深化試點,並不斷強化財務工作人員對財務管理的學習和認知,把財務管理作為重要的日常管理工作,不斷提升預算約束力。加強內部控制制度的執行,主動接受外部監督,實現內外部監督、控制相結合的管理機制,保證資金使用效率,逐步提高財務管理水準。同時,為了滿足日常支出和項目支出的順利進行,對於支出範圍內的支出,由相關有許可權的負責人簽字確認,對於超出支出範圍的支出,按照規定由相關會議確定。並向所有支出單位進行詳細的説明和培訓,做到支出明確化、制度化,保證支出順利進行,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在預算執行過程中出現與實際支出情況有差異時,由各項目承擔單位以正式文件的方式上報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院,由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院業務主管部門復核後,根據年初預算及追加批復預算以正式文件的方式上報市財政局主管業務處室,待市財政局批復預算調整後,按照批復後的調整預算執行。
同時,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院將預算執行與財務綜合檢查進行常態化管理,利用政府會計核算軟體通過網路對院屬各預算單位進行財務綜合檢查,及時了解和掌握各預算單位的財務動態,全流程有效防範財務風險。
(3)會計基礎資訊完善性
依據《北京市財政局關於編制2023年市級部門預算的通知》(京財預〔2022〕2133號)以及《關於進一步規範部門預算執行的通知》(京地辦發〔2021〕80號),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院堅持厲行節約,以及中期預算、準確、完整、透明、突出重點、增強績效管理意識的原則,按照“保基本、保運轉、保重點”的資金保障順序安排部門預算,支出充分與財力供給相適應,把握好資金需求的輕重緩急,調整優化支出結構,用好增量資金,堅持將部門重點事業發展等履職工作需求,全部納入部門預算予以安排。同時,及時編制部門預算材料,經辦公會研究確定後再上報相關預算資料。
對於基本支出按照預算執行,主要為人員工資支出、對個人和家庭補助以及商品和服務支出,全年按照預算的要求及時、準確完成各項支出任務。
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充分發揮預算、政府採購、投資評審等管理手段的作用,從立項、實施、驗收、審計等方面對項目實施全方位、多角度管理,將項目支出控制在預算額度之內,充分發揮資金使用效益,實現既定成本下的效益最大化或者既定目標下的成本最小化。同時,在申請項目立項、編制項目預算的過程中,充分考慮科學性、目的性、合理性、實效性和節約性原則,使項目立項科學合理,能夠發揮經濟和社會效益,保證預算準確,避免出現較大的預算調整。
評價分析認為,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院部門資金管理制度建設較為完善,資金使用合理,支出憑單、發票等附件較為齊全,未發現資金挪用、截留等違規情況。
2.資産管理
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院完成資産清查工作及資産採購計劃工作。堅持“預算管理與資産管理相結合、資産管理與財務管理相結合、資産形態與價值形態相結合”的原則,將需求與配置標準緊密結合,制定年度資産預算,按照市財政局文件規定,對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院擬報廢資産進行處置,較好地辦理了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院資産處置事項。同時,要求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院所屬各單位對單位資産進行梳理,對閒置資産進行有效利用,不斷提高資産管理水準。另外,統計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院所需辦公消耗品,組織各處室做好工作需求計劃,並將預算計劃表上交至財務處,提前做好2024年資産購置統計工作。
評價分析認為,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院結合單位情況制定了固定資産管理制度,並按照制度相關要求,及時清點固定資産,進行定期更新、核對和上傳數據,提升了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院資産管理的規範性。建議進一步提升項目設備、儀器和軟體等資産的規範化管理,對入庫和出庫制度建設、維護管理制度和報廢管理等進行系統化管理。同時,建議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院成立內部採購管理小組,指導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院所屬單位加強政府採購管理以及規範材料採購出入庫管理,督促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院所屬單位財務部門加強材料監管,並進行政府採購專項審計,加強廉政風險防範,不斷提升項目購置的專用材料管理水準。
3.績效管理
(1)績效管理情況分析
組織機構設置方面
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院全面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以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院院長為組長,副院長為副組長,副總工程師、副總經濟師為領導小組成員。全面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指導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院開展全面預算績效管理工作。
全面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下設全面預算績效管理工作辦公室,全面預算績效管理工作辦公室以計劃財務處負責人為辦公室主任、相關部門的同志為辦公室成員,負責全面預算績效管理的日常工作
績效管理制度建設方面
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院績效管理工作依據《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實施意見》(京發〔2019〕12號)、《北京市項目支出績效評價管理辦法》(京財績效〔2020〕2146號)、《北京市預算績效目標管理辦法》(京財績效〔2020〕2137號)、《北京市預算績效管理辦法》(京財績效〔2019〕2129號)、《北京市財政支出績效管理辦法》(京財預〔2012〕272號)及《北京市市級部門(單位)預算績效管理工作指南(2024)版)》等相關規定執行,績效管理流程基本規範,預算績效管理體系基本健全。
績效資訊收集方面
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院從部門預算編制、項目申報立項階段開始,關注OA上的相關資料,通過現場檢查核實、設計相關工作報表及報告模板等手段,加強預算執行過程中的資訊收集。同時,對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院各部門、所屬各預算單位涉及績效方面的材料及時整理,按照內部控制的工作流程和要求,完成既定的工作計劃內容。並且,關注新聞媒體、網際網路平臺等對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院的相關報道資訊。通過預算支出進度的督促與檢查,及時對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分析、統計,為績效順利完成奠定基礎。此外,組織開展北京市市級預算執行動態監控管理工作,對動態監控預警的數據進行核實,並對存在的問題及時進行調整。
評價分析認為,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院能夠堅持長期實施績效評價工作,績效評價工作規範、覆蓋比較全面。同時,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院所屬單位的績效評價意識不斷加強,進一步保障了項目實施産生的社會效益。但在項目管理以及績效評價工作方面還有可提升的空間,一是建議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院在機構改革後,圍繞首都高品質發展生態文明建設、特大城市安全應急保障等中心工作,全面加強規劃項目資金的對接,提升履職和保障能力。二是進一步加強項目立項環節的監督,強化項目立項的目的、意義,加強實施方案的可行性,細化項目指標的可考核性,對於項目實施效果分類管理,屬於一般性調查項目,強調數據共用性,共用方案、共用渠道、共用效果;對於針對性強的項目,強調項目具體應用成果。三是建議進一步規範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院所屬單位項目評價、項目驗收方式。邀請專業的外部專家,客觀評價項目執行情況,提出項目在管理過程中的不足,為今後項目的實施提出優化建議。
4.部門預決算差異率
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院2023年年初預算數78855.11萬元,決算數100950.36萬元,預決算差異率28.02%;本年支出合計預算數78855.11萬元,本年支出合計決算數74788.91萬元,預決算差異率-5.16%,其中基本支出預算數54381.47萬元,決算數56801.11萬元,基本支出預決算差異率4.45%;項目支出預算數24473.65萬元,決算數17987.80萬元,項目支出預決算差異率-26.50%。
(七)總體評價結論
經過專家評議,2023年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院部門整體綜合評價得分91.92分。其中,部門決策14.72分,部門管理38.20分,部門績效39.00,綜合績效評定結論為“優秀”。
(八)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1.部門決策問題
(1)“八大監測系統”監測預警平臺的建設與運作是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院的重要指標,多個項目産生的數據同時提交至八大平台中。但八大平臺的總體指標、主要目標、功能、服務對象介紹不夠清晰,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院所屬單位的重點項目與八大平臺的聯繫有待進一步闡述。此外,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院“八大監測系統”運作類項目論證不足,未開展長期動態和年度進展的比較分析。
(2)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院重點項目中,地裂縫類、沉降類、地熱類、地下水位監測類等項目較多,但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院業務主管部門介入不足,多個項目之間的關聯性缺少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院層面以及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院所屬單位層面的總體設計。
(3)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院多個項目中均包含同類型的委託費用,如“北京市地面沉降監測系統運作”“北京市地面沉降監測系統運作”“北京市地裂縫監測網運作維護”等項目,均包含InSAR技術方面的委託費用;“北京西部淺山區生態地質安全專項調查與評價”“北京市土地品質生態地球化學監測網運作”“北京大興土壤微生物調查研究”等項目,均包含遙感解譯方面的委託費用,此類費用是否具有重復性,相關數據是否可以同時應用多個項目的總體分析不足。建議進一步加強各項目之間的邏輯性,並針對各項目提出需求,對同類的委託服務進行整合,整體委託、共用數據,減少資金的重復投入。
(4)部分項目指標設定較為冗余,如“北京大興土壤微生物調查研究”項目,績效指標設置了多項産出指標,但是部分指標為過程性資料,不是項目最終産出成果;“北京市突發地質災害監測預警系統工程運作”項目,設定了多項産出指標,但部分指標設定較為重復。建議進一步優化項目績效目標,精簡提煉項目重點産出指標。
(5)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院部門總體績效目標設定較為明確,但目標設定缺少與所屬單位的項目目標的協調分解,上下目標的一致性體現不足。
(6)部分項目前期決策考量不足,如“自然資源部淺層地熱能重點實驗室建設”項目中的採購設備論證比較簡單,實際情況論證不夠充分,2023年雖然完成了設備採購,但場地裝修不具備條件,部分到貨設備無法驗收、使用。
2.部門管理問題
(1)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院所屬單位重點項目在項目方案設計、分項驗收以及項目終驗過程中,均評價為“優秀”,項目執行的參差度體現不足,不利於單位能力的培養和個人業務的提升。
(2)部分項目的成果總結在科學性和實際應用等方面的歸納深度有待進一步提升。同時,部分項目在管理方面的系統化、專業人才配套、技術路線等方面出現偏差,造成對業務理解不足。如“北京西部淺山區生態地質安全專項調查與評價”項目,研究果樹莖流監測的蒸騰變化與地質相關指標,關係跨度太大,關聯度不夠緊密。
(3)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院所屬單位結合單位發展以及各類政策的制度建設不夠系統,部分制度為2017年、2019年制定,相關制度的時效性不足。此外,對於財政資金項目與非財資金項目的管理制度、財務制度等差異化體現不足。
(4)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院“三公”“五費”控制較好,基礎資訊完整,預算信息公開及時。但2023年部門項目預算編報的準確度有待提升,事業收入預算編制的準確性有待加強。
(5)部分項目對於第三方的供應商選擇、比選程式、比選標準不夠規範、明確。部分項目的材料與固定資産管理的邊界不夠清晰,應資産化的設備未按資産化要求進行管理。
(6)通過對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院地質勘查市場項目與公益性項目的比較,公益性項目的對外委託費用佔比較高,建議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院進一步控制公益性項目的對外委託費用佔比,同時建立設備成本分攤制度以及公益性項目優先保障制度。
3.部門績效問題
(1)部門社會效益情況良好,地質資料成果應用充分,各項目的開展能夠有助於生態環境保護,但部門履行職責預期經濟效益設定不夠完整,所屬公益二類事業單位差補收入實現存在一定差距。
(2)部分項目績效效果偏重工作過程和工作量,缺乏對項目産出成果的品質分析和應用評價。
(3)部分項目滿意度調查樣本量較少,調查內容比較簡單,且局限於行業內專家以及上級單位,服務對象和受益對象的設定不夠完整。
(九)措施建議
1.部門決策方面
(1)建議進一步明確“八大監測系統”的目標、功能、服務對象等要求,從而加強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院所屬單位重點項目與八大平臺需求的對接,進一步提供有針對性的支撐資訊。
(2)進一步優化各項目立項論證環節,強調立項依據的有效性。建立項目立項指南,邀請專業的業務專家制定指導,同時採取專家回避原則,參加編制立項指南的專家不再參與項目立項評審以及其他環節。在項目立項時,對照立項指南逐條對應,優化項目立項環節。
(3)優化項目頂層設計,加強項目之間的邏輯性。在各項目提出委託業務需求時,對同類的委託服務進行整合,整體委託、共用數據,避免財政資金的重復投入。並加強各項目之間的融合,避免項目工作內容的重復。
(4)進一步加強績效意識,科學設定績效指標,並進一步提升項目年度績效目標與績效指標的匹配度。同時,應進一步優化和凝練績效指標,增加成果方面的指標,全面體現項目的實施內容以及預期目標。另外,要注意績效指標的細化、量化程度,設置具體、可衡量的指標值。
(5)對於績效目標的設定,建議在完成工作任務的基礎上,進一步補充完善研究性産出成果效益,更好地提升服務支撐能力。同時,建議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院所屬單位設定的績效目標與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院層面的績效目標保持關聯性,進一步分解部門整體績效指標。
2.部門管理方面
(1)進一步規範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院所屬單位的項目評價、項目驗收方式。邀請專業的外部專家,客觀評價項目執行情況,提出項目在管理過程中的不足,為今後項目的實施提出優化建議。
(2)加強項目合規性、績效性的統籌管理,及時完善、修訂相關制度以及防控風險,更好地防範審計風險。同時,進一步區分公益性項目與地質勘查市場項目的管理,建立地質勘查市場項目的專項財務管理制度以及項目管理制度,進一步明確地質勘查市場項目收入以及支出核算範圍等。
(3)加強各項目經費預算的合理性説明與論證,進一步完善預算測算依據,使預算內容與項目實施內容相匹配,提升預算的科學合理性。同時,不斷增強成本預算績效管理意識,強化預算單位的主體責任意識,將成本管理意識貫穿於預算管理各環節,並不斷完善各種原始記錄,做好成本核算基礎工作。
(4)加強項目設備、儀器和軟體等資産的規範化管理,對入庫和出庫制度建設、維護管理制度和報廢管理等進行系統化管理。同時建議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院成立內部採購管理小組,指導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院所屬單位加強政府採購管理以及規範材料採購出入庫管理,督促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院所屬單位財務部門加強材料監管,並進行政府採購專項審計,加強廉政風險防範,不斷提升項目購置的專用材料管理水準。
(5)進一步優化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院所屬單位基礎要素的整合利用,建立系統平臺、數據、設備、購買服務共享共用機制,減少重復投入。同時,強化地質勘查市場項目的管理,深化與財政撥款統籌管理,細化並完善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院所屬單位的相關制度,減少風險。
(6)進一步深化預算管理、績效管理以及財務會計管理邏輯,在單位統籌的基礎上,加強滾動預算管理邏輯,注重合同管理和預算跨年平衡的銜接。
3.部門績效方面
(1)加強項目在科學、技術應用和數據資料積累等方面的創新,深化項目成果對科學技術進步和實際應用的效果分析。同時,加強成果總結與提煉,並根據服務對象需求,形成相關專題産品,提升成果品質。
(2)進一步研究部門産出成果的管理和應用,加強部門經濟效益指標設定分析,強化各類項目系統考核和成果産出的品質分析,突出項目人員的貢獻,細化項目産出的績效評價。
(3)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院工作大多屬於基礎性、公益性工作,産生的經濟、社會、環境效益具有長期性、可持續性。在此基礎上,需要進一步加強研究,對接服務對象需求,加強成果凝練,形成專題産品,向政府部門、企業、社會公眾等提供不同層次的産品。
(4)建議按照用戶需求,開發專題産品,為用戶提供專題服務。同時,及時向社會提供項目成果,提高項目成果利用的廣度和深度,滿足社會需求。另外,建議完善成果資訊流程圖、成果共用的機制資料。
(5)進一步加強項目立項環節的監督,強化項目立項的目的、意義,加強實施方案的可行性,細化項目指標的可考核性,對於項目實施效果分類管理,屬於一般性調查項目,強調數據共用性,共用方案、共用渠道、共用效果;對於針對性強的項目,強調項目具體應用成果。
(6)建議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院在機構改革後,圍繞首都高品質發展生態文明建設、特大城市安全應急保障等中心工作,全面加強規劃項目與資金的對接,提升履職和保障能力。同時,強化部門單位主責主業的績效成本定額測定,全面提升績效管理對於預算管理的支撐。
二、項目支出績效評價報告
項目支出績效評價報告詳見附件2。
三、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
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詳見附件2。
四、中央對北京轉移支付預算執行情況績效自評報告
本部門不涉及中央對北京轉移支付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