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十一、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二、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三、政府購買服務決算公開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1。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單位基本情況
(一)機構設置、職責
1.主要職能。
北京首農食品集團有限公司是北京市人民政府授權經營國有資産的國有獨資有限責任公司,是集現代農牧業、食品加工製造業、物産物流業為一體的大型綜合企業集團,是當前北京市政府重點培育用於調控市場供給、穩定農産品價格、保障食品安全的農業産業化龍頭企業,具有“創新農業科技”、“奉獻安全食品”和“提供應急保障”三大功能。目前市財政用於扶持農業産業發展的資金通過首農食品集團撥付給下屬的項目單位,由首農食品集團監督管理項目資金的使用,同時敦促企業自籌資金的到位和項目的具體實施,使財政資金充分發揮撬動産業發展的作用,為穩定首都農副食品供應、繁榮市場、服務北京市民生活發揮巨大功效,並起到示範帶領北京現代農業發展、增加農民就業、帶動農民增收致富的重要作用。
2.機構情況,包括當年變動情況及原因。
本部門下屬1家事業單位,為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北京三元集團畜牧獸醫總站。
(二)人員構成情況
經費自理實有人數為24人。退休人員3人。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3年度收、支總計42,689.73萬元,比上年增加5,480.71萬元,增長14.73%。
(一)收入決算説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計42,517.03萬元,比上年增加5,308.02萬元,增長14.27%。
1.財政撥款收入39,681.81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3.33%。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31,779.44萬元,佔收入合計的74.74%;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7,902.37萬元,佔收入合計的18.58%;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2.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3.事業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4.經營收入950.39萬元,佔收入合計的2.24%;
5.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6.其他收入1884.84萬元,佔收入合計的4.43%。
圖1:收入決算
(二)支出決算説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計41,764.56萬元,比上年增加4,728.37萬元,增長12.77%,其中:基本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項目支出40,929.85萬元,佔支出合計的98.01%;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經營支出834.71萬元,佔支出合計的1.99%;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
圖2: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情況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3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39,775.64萬元,比上年增加6,600.69萬元,增長19.9%。主要原因:本單位本年新增長陽農場、南郊農場、南口農場2018年景觀生態林建設工程項目、北京市懷柔楊宋、通州糧食收儲庫改擴建工程項目、翠湖智慧農業創新工場項目(二期)建設項目、首農食品集團南苑和義公園等項目收入。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3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31,142.65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按大類):農林水支出30,165.74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96.86%;城鄉社區支出711.91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2.29%;科學技術支出265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85%。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農林水支出”(類)2023年度決算30,165.74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增加3,114.22萬元,增長11.51%。其中:
“農業農村”(款)2023年度決算25,451.66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增加增加3,114.22萬元,增長14.42%。主要原因:本年新增翠湖智慧農業創新工場項目(二期)建設等項目支出。
“林業和草原”(款)2023年度決算4,714.08萬元,與2023年度年初預算一致。
2、“城鄉社區支出”(類)2023年度決算711.9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增加711.9萬元,增長100%。其中:
“其他城鄉社區公共設施支出”(款)2023年度決算711.9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增加711.9萬元,增長100%。主要原因:本單位本年新增長陽農場、南郊農場、南口農場2018年景觀生態林建設工程項目,北京市懷柔楊宋、通州糧食收儲庫改擴建工程項目資金。
3、“科學技術支出”(類)2023年度決算265萬元,與2023年度年初預算一致。其中:“技術研究與開發”(款)2023年度決算265萬元,與2023年度年初預算一致。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7,902.37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按大類):城鄉社區支出7,902.37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100%。
(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城鄉社區支出”(類)2023年度決算7,902.37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增加2,902.37萬元,增長58.05%。其中: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的支出”(款)2023年度決算3,760.35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增加3,760.35萬元,增長100%。主要原因:主要是本年追加了首農食品集團潤楓公園建設資金、首農食品集團南苑和義公園及北京市懷柔楊宋糧食收儲庫改擴建工程資金。
“農業土地開發資金安排的支出”(款)2023年度決算4,142.02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減少857.98萬元,下降17.16%,主要是農田建設補助資金減少。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2023年度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總計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總計0萬元。
七、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本部門無此項經費。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不屬於機關運作經費統計範圍。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23年度政府採購支出總額0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0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0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0%。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2023年度新購置車輛0台,共計0萬元;新購置單位價值100萬元(含)以上的設備0台(套),共計0萬元。截至12月31日,本單位共有車輛4台,共計74.30萬元;單位價值100萬元(含)以上的設備0台(套),共計0萬元。
五、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説明
2023年度政府購買服務決算0萬元。
六、專業名詞解釋
1.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2.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3.“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4.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5.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是規範財政支出管理和強化預算約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7.科學技術支出:是指用於科學技術方面的支出。
8.農林水支出:是指用於農林水事務支出,包括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詳見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