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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震局2023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24-08-29 10:00    來源:北京市地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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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十一、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二、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三、政府購買服務決算公開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1。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機構設置、職責

  根據《中國地震局關於印發<北京市地震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所屬事業單位設置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中震人發〔2020〕17號),北京市地震局實行中國地震局和北京市人民政府雙重領導,以中國地震局為主的管理體制,為正廳(局)級,依法履行本行政區域內防震減災工作管理職能。主要職責:

  1.負責起草北京市防震減災政策、法規、規章和標準,並組織實施。

  2.組織編制北京市防震減災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防震減災雙重計劃財務管理體制和相應經費渠道的建立和完善;牽頭編制京津冀協同發展防震減災專項規劃。

  3.負責建立地震災害風險防治體系、地震監測預報預警體系、地震科技創新體系和防震減災社會治理體系。

  4.負責建立防震減災資訊系統,建立地震監測預警、災情報告和風險報告制度,建立地震災害風險資訊共用機制,依法統一發佈震情、災情和地震災害風險資訊。

  5.負責編制北京市地震監測站網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地震災害風險調查、評估、防治,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地震災害調查與損失評估,參與制定地震災後恢復重建規劃。

  6.依法履行本行政區域內防震減災監督管理職責,指導區、縣防震減災工作,依法開展防震減災相關行政執法工作,承擔地震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工作。

  7.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地震行業品質與技術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地震標準宣傳、貫徹、實施和監督,管理地震計量工作。

  8.組織防震減災公共服務,負責防震減災科學技術研究和成果推廣應用,負責防震減災科普宣傳和培訓工作。

  9.承擔中國地震局和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機構設置情況:

  北京市地震局內設7個機構,分別為辦公室、監測預報與科技處(應急服務處)、震害防禦處(公共服務處)、規劃財務處、人事教育處(離退休幹部辦公室)、機關黨委、紀檢室。

  北京市地震局下設7個事業單位,分別為北京地震臺、北京市震災風險防治中心、北京市地震局資訊中心(應急服務中心)、北京市地震局財務與國有資産管理中心(後勤服務中心)、北京市防震減災宣教中心、北京市京津冀地震預測研究中心及北京市地震局昌平地震監測中心站。

  (二)人員構成情況

  參照公務員管理人員編制45人,實有人數44人;事業編制175人,實有人數159人。離退休人員115人,其中:離休0人,退休115人。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3年度收、支總計7562.65萬元,比上年增加292.12萬元,增長4.02%。

  (一)收入決算説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計7270.07萬元,比上年增加762.11萬元,增長11.71%。

  1.財政撥款收入7120.07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7.93%。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7120.07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7.93%;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2.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3.事業收入15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2.06%;

  4.經營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5.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6.其他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圖1:收入決算

圖1:收入決算

  (二)支出決算説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計7236.07萬元,比上年增加356.65萬元,增長5.18%,其中:基本支出5135.71萬元,佔支出合計的70.97%;項目支出2100.36萬元,佔支出合計的29.02%;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經營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

圖2: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情況

圖2: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情況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3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7361.33萬元,比上年增加112.96萬元,增長1.56%。主要原因:年度追加了房屋建築災害隱患評估項目和暴雨災害受損臺站修復項目,導致本年決算收支數比2022年決算收支數增加。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3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7200.62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按大類):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6956.10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96.60%;城鄉社區支出231.86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3.2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9.5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14%;教育支出3.16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04%。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類)2023年度決算6956.10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增加435.10萬元,增長6.67%。其中:

  “地震事務”(款)2023年度決算6956.10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增加435.10萬元,增長6.67%。主要原因:年中追加了房屋建築災害隱患評估項目和暴雨災害受損臺站修復項目。

  2、“城鄉社區支出”(類)2023年度決算231.86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減少9.41萬元,下降3.90%。其中:

  “城鄉社區公共設施”(款)2023年度決算231.86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減少9.41萬元,下降3.90%。主要原因:城鄉社區支出為延慶地區地震監測能力提升基建項目,本年使用上年結轉資金列支尚未執行完畢,目前還有剩餘款項待支出。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2023年度決算9.5萬元,與2023年度年初預算一致,完成率100%。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2023年度決算9.5萬元,與2023年度年初預算一致,完成率100%。主要原因:行政單位離退休人員經費按預算全部執行。

  4、“教育支出”(類)2023年度決算3.16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減少6.34萬元,下降66.74%。其中:

  “進修及培訓”(款)2023年度決算3.16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減少6.34萬元,下降66.74%。主要原因:壓縮一般性公用支出,職工培訓儘量減少線下培訓,節流開支。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2023年度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總計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總計0萬元。

  七、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5117.4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3935.42萬元,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1028.22萬元,包括辦公費、印刷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維修(護)費、會議費、培訓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148.95萬元,包括退休費、撫恤金、獎勵金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4.81萬元,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三公”經費包括本部門所屬1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2023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19.56萬元,比2023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24.62萬元減少5.05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3年度決算數0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數0萬元無變化。

  2.公務接待費。2023年度決算數0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數3萬元減少3萬元。主要原因:嚴格執行市財政“過緊日子”要求,厲行勤儉節約,壓減部門公務接待費。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23年度決算數19.56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數21.62萬元減少2.06萬元。

  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3年度決算數0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數0萬元無變化。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3年度決算數19.56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數21.62萬元減少2.06萬元,主要原因嚴格執行市財政“過緊日子”要求,從嚴控制一般性支出,加強“三公”經費管理,壓減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

  2023年度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10萬元,公務用車維修6.15萬元,公務用車保險1.37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2.04萬元。2023年度公務用車保有量10輛,車均運作維護費1.96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23年度使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1033.03萬元,比上年增加24.01萬元,增加原因:主要是23年疫情後對外交流增多造成差旅費增加;臺觀測環境優化改造工程提供委託造價諮詢造成委託業務增加。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23年度政府採購支出總額1351.71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18.12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1335.59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828.82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61.22%,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614.04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45.35%。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2023年度無新購置車輛;無新購置單位價值100萬元(含)以上的設備。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地震局共有車輛7台,共計185.93萬元;單位價值100萬元(含)以上的設備0台(套)。

  五、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説明

  2023年度政府購買服務決算0萬元。

  六、專業名詞解釋

  1.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2.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3.“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4.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5.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是規範財政支出管理和強化預算約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7.支出功能分類項級科目名詞解釋:

  教育支出(類)進修及培訓(款)培訓支出(項):反映各部門安排的用於培訓的支出。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行政單位離退休(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類)地震事務(款)行政運作(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類)地震事務(款)地震監測(項):反映地震和火山監測臺站、臺網等設施建設與運作維護,觀測設備的購置、維護和技術升級、地震觀測工作等方面的支出。

  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類)地震事務(款)地震預測預報(項):反映地震數據的分析處理軟體、數據庫更新,震情會商、地震預警、地震群測群防等地震預測預報業務支出。

  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類)地震事務(款)地震災害預防(項):反映抗震設防、震害預測、地震區劃、防震減災行政執法、地震活動斷層探測、指導地方地震工作等業務支出。

  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類)地震事務(款)防震減災資訊管理(項):反映防震減災資訊的獲取、存儲、傳輸、處理、發佈和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類)地震事務(款)防震減災基礎管理(項):反映防震減災戰略政策、法律法規、規劃、標準計量、繼續教育、基礎設施維修改造和設備配備更新等方面的支出。

  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類)地震事務(款)地震事業機構(項):反映地震事業單位(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社區公共設施(款)其他城鄉社區公共設施支出(項):反映其他用於城鄉社區公共設施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部門整體績效評價報告(詳見附件2)

  二、項目支出績效評價報告(詳見附件2)

  三、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詳見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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