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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氣象局2023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24-08-29 10:00    來源:北京市氣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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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十一、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二、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三、政府購買服務決算公開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1。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單位基本情況(比照預算公開的內容格式)

  (一)機構設置、職責

  北京市氣象局實行中國氣象局與北京市人民政府雙重領導的管理體制。在中國氣象局和北京市人民政府的領導下,根據授權承擔本行政區域內氣象工作的政府行政管理職能,依法履行氣象主管機構的各項職責。北京市氣象局人員及公用經費主要由中央財政安排預算資金,北京市財政局根據我市氣象發展業務需求每年安排專項資金用於氣象支出。

  北京市氣象局為一級預算單位,包括23個二級預算單位,即北京市氣象局本級、7個直屬事業單位、14個區氣象局以及1個代管事業單位北京市人工影響天氣中心。其中,北京市人工影響天氣中心成立於1990年,為北京市農業農村局直屬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基本和項目經費納入北京市財政預算,其日常管理由北京市氣象局代管。

  北京市氣象局內設機構包括:辦公室、觀測與預報處、應急減災處、首都功能核心區氣象處、科技發展處、計劃財務處、人事處、政策法規處、黨組紀檢組、機關黨委辦公室及離退休幹部辦公室。

  直屬事業單位:北京市氣象臺、北京市氣候中心、北京城市氣象研究院、北京市氣象服務中心、北京市氣象資訊中心、北京市氣象探測中心、北京市氣象局機關服務中心。

  代管事業單位:北京市人工影響天氣中心。

  區氣象局:市屬14個區設氣象局。

  北京市氣象局主要職責為:1、制定地方氣象事業發展規劃、計劃,並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氣象事業發展規劃、計劃及氣象業務建設的組織實施;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重要氣象設施建設項目的審查;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氣象活動進行指導、監督和行業管理。2、按照職責許可權審批氣象臺站調整計劃,組織管理本行政區域內氣象探測資料的匯總、分發;依法保護氣象探測環境;管理本行政區域內涉外氣象活動。3、在本行政區域內組織對重大災害性天氣跨地區、跨部門的聯合監測、預報工作,及時提出氣象災害防禦措施,並對重大氣象災害作出評估,為本級人民政府組織防禦氣象災害提供決策依據;管理本行政區域內公眾氣象預報、災害性天氣警報以及農業氣象預報、城市氣象預報、火險等級氣象預報等專業氣象預報的發佈。4、制定人工影響天氣方案,並在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和協調下,管理、指導和實施人工影響天氣作業;組織管理雷電災害防禦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對可能遭受襲擊的建築物、構築物和其他設施安裝的雷電災害防護裝置的監測工作。5、負責向本級人民政府和同級有關部門提出利用、保護氣候資源和推廣應用氣候資源區劃等成果的建議;組織對氣候資源開發利用項目進行氣候可行性論證。6、組織開展氣象法制宣傳教育,負責監督有關氣象法規的實施,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有關規定的行為依法進行處罰,承擔有關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7、統一領導和管理本行政區域內氣象部門的計劃財務、機構編制、人事勞動、科研和培訓以及業務建設等工作;會同區人民政府對所轄氣象機構實施以部門為主的雙重管理;會同地方黨委和人民政府做好當地氣象部門的精神文明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8、承擔中國氣象局和北京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宜。其中,北京市人工影響天氣中心為首都建設和社會生活提供人工影響天氣服務,負責城市人工影響天氣的發展規劃、技術培訓、試驗研究、人工增雨、人工防雹、人工影響天氣業務管理、人工影響天氣科研工作,為業務、科研、管理三位一體的公益性事業單位。

  (二)人員構成情況

  北京市氣象局除北京市人工影響天氣中心外人員編制均為中央單位編制,北京市人工影響天氣中心事業編制40人,實際35人;離退休人員8人,其中:離休0人,退休8人。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3年度收、支總計120180.41萬元,比上年增加99835.91萬元,增長490.73%。

  (一)收入決算説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計118311.01萬元,比上年增加100050.80萬元,增長547.92%。

  1.財政撥款收入117815.22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9.58%。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17815.22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9.58%;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2.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3.事業收入492.23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41%;

  4.經營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5.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6.其他收入3.56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003%。

圖1:收入決算

圖1:收入決算

  (二)支出決算説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計19869.63萬元,比上年增加1641.48萬元,增長9.01%,其中:基本支出1682.89萬元,佔支出合計的8.46%;項目支出18186.74萬元,佔支出合計的91.53%;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經營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

圖2: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情況

圖2: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情況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3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118610.17萬元,比上年增加99690.65萬元,增長526.92%。主要原因:本年安排重大基建項目預算資金較上年增加較多。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3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9358.35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按大類):城鄉社區支出212.19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1.10%;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18203.10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94.03%;其他支出943.06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4.87%。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城鄉社區支出”(類)2023年度決算212.19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減少3582.76萬元,下降94.00%。其中:

  “城鄉社區公共設施”(款,下同)2023年度決算212.19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減少3582.76萬元,下降94.00%。主要原因:本年基建項目預算支出較少。

  2、“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類)2023年度決算18203.10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增加4372.42萬元,增長32.00%。其中:

  “氣象事務”(款)2023年度決算18203.10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增加4372.42萬元,增長32.00%。主要原因:本年追加了項目預算,預算支出增加。

  3、“其他支出”(類)2023年度決算943.06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增加943.06萬元。其中:

  “其他支出”(款)2023年度決算943.06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增加943.06萬元。主要原因:上年結轉預算支出增加。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2023年度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總計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總計0萬元。

  七、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1679.17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三公”經費包括本部門所屬1個代管事業單位,其他單位不屬於三公經費統計範圍。2023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14.60萬元,比2023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17.83萬元減少3.23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3年度決算數0萬元,與2023年度年初預算數0萬元持平。主要原因:本年未安排人員出國出境。

  2.公務接待費。2023年度決算數0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數0.13萬元減少0.13萬元。主要原因:本年未安排公務接待相關事項。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23年度決算數14.60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數17.70萬元減少3.10萬元。

  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3年度決算數0萬元,與2023年度年初預算數0萬元持平。主要原因:本年未更新購置公務用車。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3年度決算數14.60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數17.70萬元減少3.09萬元,主要原因:受多種因素影響本年公務用車使用量減少。2023年度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7.00萬元,公務用車維修3.58萬元,公務用車保險2.98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1.04萬元。2023年度公務用車保有量8輛,車均運作維護費1.83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不屬於機關運作費統計範圍。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23年度政府採購支出總額7647.89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968.91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6678.99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0%。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2023年度車輛8台,原值233.20萬元;單位價值100萬元(含)以上的設備10台(套)。

  2023年度新購置車輛0台,共計0萬元;新購置單位價值100萬元(含)以上的設備11台(套),共計6263.84萬元。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氣象局共有車輛8台,共計233.20萬元;單位價值100萬元(含)以上的設備21台(套),共計8352.55萬元。

  五、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説明

  2023年度政府購買服務決算0萬元。

  六、專業名詞解釋

  1.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2.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3.“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4.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5.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是規範財政支出管理和強化預算約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7.城鄉社區支出:反映其他用於水利方面的支出,包括用於基礎建設方面的支出。

  8.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反映氣象事務方面的支出,包括用於氣象部門所屬單位保障業務正常運轉所發生的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部門整體績效評價報告

  詳見附件2。

  二、項目支出績效評價報告

  詳見附件2。

  三、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

  詳見附件2。

  四、中央對北京市氣象局轉移支付預算執行情況績效自評報告

  本年度無此項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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