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十一、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二、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三、政府購買服務決算公開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1。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單位基本情況
(一)機構設置、職責
根據北京市公安局《關於調整公安交通管理局機構編制的批復》(京公政復字[2014]38號),設立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內設25個正處級機構,2個副處級機構,分別為辦公室、政治處、紀委、警務保障處、東城交通支隊等;下屬12個預算單位,分別為局機關本級、車輛管理所、東城交通支隊、西城交通支隊、朝陽交通支隊、海淀交通支隊、豐臺交通支隊、石景山交通支隊、房山交通支隊、通州交通支隊、昌平交通支隊、開發區交通大隊。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主要職責:
1.指揮疏導路面交通,實行交通道路管制;管理和規範交通秩序,糾正處罰交通違法行為;參與規劃、設計城市交通設施建設;辦理各種機動車通行證件。
2.負責重要領導、外賓及各項重大活動的路線和現場交通安全。
3.負責指導、協調各級交通安全組織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監督、檢查社會各單位履行交通安全責任情況,考核交通安全工作;查處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和重大交通事故的單位、駕駛員。
4.負責辦理機動車牌照和各種手續;負責對有關車輛進行年檢;負責匯總全市機動車有關資訊,建立實物檔案,提供資料查詢。
5.負責駕駛員培訓、考核,核發證件和年審,匯總有關資訊,建立檔案,實行電腦管理。
6.負責辦理各種機動車證件和相關手續,進行技術鑒定;指導檢查登記站業務工作,匯總有關資訊,提供數據資料。
7.負責管理駐京使館、外事機構車輛和外籍駕駛員。
8.負責管理全市機動車檢測場、解體廠及考試場、汽車駕駛學校。
9.負責受理交通事故報警,勘查現場,調查取證,認定責任;負責交通受傷人員傷殘評定;負責檢驗、鑒定事故物證、事故車車速;處罰責任者,調解事故賠償;處理涉外、港澳臺人員交通事故及交通違章;查緝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10.負責交通設施的規劃設計、安裝施工、維護管理。
11.負責起草道路、交通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監督、檢查民警執法行為;負責行政復議應訴、行政訴訟工作。
12.負責交通科學理論研究,開發應用高新科學技術。
(二)人員構成情況
行政編制6089人,實有人數5530人;事業編制11人,實有人數8人。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3年度收、支總計565055.94萬元,比上年增加6464.26萬元,增長1.16%。
(一)收入決算説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計510096.88萬元,比上年減少13877.86萬元,下降2.65%。
1.財政撥款收入477339.61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3.58%。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477339.61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3.58%;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2.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3.事業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4.經營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5.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6.其他收入32757.27萬元,佔收入合計的6.42%。
圖1:收入決算
(二)支出決算説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計522383.99萬元,比上年增加27498.76萬元,增長5.56%,其中:基本支出372131.93萬元,佔支出合計的71.24%;項目支出150252.06萬元,佔支出合計的28.76%;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經營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
圖2: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情況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3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500358.28萬元,比上年增加7533.88萬元,增長1.53%。主要原因:為加強道路交通管理科技化水準,提高事故快速處理響應能力,本年度加快了交通信號燈、非現場執法設備等建設規模,加大首都鐵騎隊伍建設等。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3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488653.84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按大類):一般公共服務支出6226.38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1.27%;公共安全支出428466.94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87.68%;教育支出138.51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0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9128.06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5.96%;衛生健康支出19008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3.89%;城鄉社區支出5356.43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1.10%;其他支出329.52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07%。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2023年度決算6226.38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增加178.55萬元,增長2.95%。其中:
“其他一般公共服務支出”(款,下同)2023年度決算6226.38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增加178.55萬元,增長2.95%。主要原因:智慧交通管理系統建設項目三期等項目根據項目實施進度以及合同約定條件,本年度追加了項目進度款。
2、“公共安全支出”(類)2023年度決算428466.94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增加1960.52萬元,增長0.46%。其中:
“公安”(款)2023年度決算428466.94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增加1960.52萬元,增長0.46%。主要原因:為加強道路交通管理水準,提高事故快速處理響應能力,本年度增加了執法辦案保障相關經費。
3、“教育支出”(類)2023年度決算138.51萬元,比2023年年初預算減少25.65萬元,下降15.62%。其中:
“進修及培訓”(款)2023年度決算138.51萬元,比2023年年初預算減少25.65萬元,下降15.62%。主要原因:按照實際培訓數量進行結算,2023年落實中央厲行節儉,反對浪費精神充分利用單位內部資源開展培訓,所以經費支出較少。
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2023年度決算29128.06萬元,比2023年年初預算增加1725.09萬元,增長6.30%。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2023年度決算27038.06萬元,比2023年年初預算增加1235.09萬元,增長4.79%。主要原因:養老保險依據個人實際繳費基數上繳。
“撫恤”(款)2023年度決算2090萬元,比2023年年初預算增加490萬元,增長30.63%。主要原因:按照民警實際去世人數據實發放。
5、“衛生健康支出”(類)2023年度決算19008.00萬元,比2023年年初預算增加500萬元,增長2.70%。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2023年度決算19008.00萬元,比2023年年初預算增加500萬元,增長2.70%。主要原因:在職人員變動,依據個人實際繳費基數上繳。
6、“城鄉社區支出”(類)2023年度決算5356.43萬元,比2023年年初預算減少16.84萬元,下降0.31%。其中:
“城鄉社區公共設施”(款)5356.43萬元,比2023年年初預算減少16.84萬元,下降0.31%。主要原因:部分工程按照審計結果結算,産生結餘。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3年度我局無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2023年度我局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
七、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372131.93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三公”經費包括本部門所屬12個行政單位、1個事業單位。2023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7475.16萬元,比2023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7512.3萬元減少37.14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3年度決算數0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數0萬元增加0萬元。主要原因:我局無相應預算和支出。
2.公務接待費。2023年度決算數0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數0萬元增加0萬元。主要原因: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精神,我局2023年度未發生公務接待活動。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23年度決算數7475.16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數7512.3萬元減少37.14萬元。
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3年度決算數2327.87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數2360萬元減少32.12萬元。主要原因:部分車輛採購過程中産生結餘,2023年度購置(更新)113輛,車均購置費20.6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3年度決算數5147.28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數5152.3萬元減少5.02萬元,主要原因:落實過緊日子思想,加強日常公務用車管理,壓縮三公經費支出。2023年度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2562.8萬元,公務用車維修1787.04萬元,公務用車保險571.24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226.2萬元。2023年度公務用車保有量1720輛,車均運作維護費2.99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23年度使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44618.26萬元,比上年增加1284.21萬元,增加原因:本年度為保障各項安保工作圓滿完成,民警值班備勤任務增加相應日常公用費用增加。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23年度政府採購支出總額79066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31793.41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877.73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46394.85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55485.54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70.17%,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18296.2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23.14%。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2023年度新購置車輛113台,共計2327.87萬元;新購置單位價值100萬元(含)以上的設備9台(套),共計2239.45萬元。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共有車輛1720台,共計42031.84萬元;單位價值100萬元(含)以上的設備40台(套),共計8856.46萬元。
五、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説明
2023年度政府購買服務決算43281.58萬元。
六、專業名詞解釋
1.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2.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3.“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4.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5.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是規範財政支出管理和強化預算約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7.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其他一般公共服務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項):反映其他一般公共服務支出。
8.公共安全支出(類)公安(款)行政運作(項):反映行政單位的基本支出。
9.公共安全支出(類)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反映行政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10.公共安全支出(類)公安(款)信息化建設(項):反映各級公安機關用於非涉密的資訊網路建設和運作維護相關支出。
11.公共安全支出(類)公安(款)執法辦案(項):反映公安機關從事行政執法、刑事司法及偵查辦案等相關活動的支出。
12.公共安全支出(類)公安(款)事業運作(項):反映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單位後勤服務中心、醫務室等附屬事業單位。
13.公共安全支出(類)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於公安方面的支出。
14.教育支出(類)進修及培訓(款)培訓支出(項):反映各部門安排的用於培訓的支出。
1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行政單位離退休(項):反映行政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16.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17.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實際繳納的職業年金支出。
18.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撫恤(款)死亡撫恤(項):反映按規定用於烈士和犧牲、病故人員家屬的一次性和定期撫恤金、喪葬補助費以及烈士褒獎金。
19.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行政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紅軍老戰士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20.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事業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待遇的醫療經費。
21.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社區公共設施(款)其他城鄉社區公共設施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於城鄉社區公共設施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部門整體績效評價報告(詳見附件2)
二、項目支出績效評價報告(詳見附件2)
三、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詳見附件2)
四、中央對北京轉移支付預算執行情況績效自評報告
本部門2023年度無中央轉移支付資金,不涉及中央轉移支付績效自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