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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社會福利事務管理中心2023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24-08-29 10:00    來源:北京市社會福利事務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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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十一、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二、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三、政府購買服務決算公開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1。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機構設置、職責

  根據北京市九屆市委常委第172次會議關於市民政事業管理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的決定精神和《北京市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成立北京市社會福利事務管理中心的通知》(京編委[2006]38號),設立北京市社會福利事務管理中心,根據《北京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於同意調整市民政局所屬部分事業單位機構編制事項的函》(京編辦事[2014]123號),重新核定內置15個處室,分別為辦公室、規劃發展處、福利事務一處、福利事務二處、企業改革處、資訊與標準化處、資産管理處、計劃財務處、審計處、行政保衛處、組織處、人事處、紀檢工作處、工會、離退休工作處。下屬17個預算單位(含中心本級),分別為北京市社會福利事務管理中心本級、北京市第一社會福利院、北京市第二社會福利院、北京市第三社會福利院、北京市第四社會福利院、北京市兒童福利院、北京市第二兒童福利院、北京市社會福利醫院、北京SOS兒童村、北京市養老護理照料示範中心、北京市民政工業總公司、北京市康復輔具技術中心、北京市八寶山革命公墓、北京市八寶山殯儀館、北京市東郊殯儀館、北京市萬安公墓和北京市殯葬服務中心。

  主要負責對從市民政局劃入的社會福利企業、事業單位的人、財、物等內部事務的管理以及存量資源的整合和增量資源的調整等工作;推動社會福利企、事業單位在管理方式、管理制度、運作機制等方面的改革創新,並監督有關工作的實施;受市民政局委託,承辦市政府和市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人員構成情況

  行政編制0人,實有人數0人;事業編制1979人,實有人數1494人。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3年度收、支總計250950.21萬元,比上年增加46214.75萬元,增長22.57%。

  (一)收入決算説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計175147.85萬元,比上年增加5636.61萬元,增長3.33%。

  1.財政撥款收入92586.25萬元,佔收入合計的52.86%。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92586.25萬元,佔收入合計的52.86%;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2.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3.事業收入12698.8萬元,佔收入合計的7.25%;

  4.經營收入54074.28萬元,佔收入合計的30.87%;

  5.附屬單位上繳收入1612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92%;

  6.其他收入14176.52萬元,佔收入合計的8.09%。

圖1:收入決算

圖1:收入決算

  (二)支出決算説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計180080.91萬元,比上年增加24350.48萬元,增長15.64%,其中:基本支出62976.64萬元,佔支出合計的34.97%;項目支出58534.23萬元,佔支出合計的32.5%;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經營支出58315.72萬元,佔支出合計的32.38%;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254.32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14%。

圖2: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情況

圖2: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情況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3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103120.59萬元,比上年增加7864.26萬元,增長8.26%。主要原因:收支中含結轉使用的應急服務保障相關經費。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3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00998.93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按大類):教育支出222.38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22%;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100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10%;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92844.46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91.93%;衛生健康支出7832.09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7.75%。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教育支出”(類)2023年度決算222.38萬元,比2023年年初預算252.72萬元減少30.34萬元,下降12.01%。其中:

  “特殊教育”(款)2023年度決算51.71萬元,比2023年年初預算53.29萬元減少1.58萬元,減少2.96%。主要原因:照護兒童費用減少。

  “進修及培訓”(款)2023年度決算170.66萬元,比2023年年初預算199.43萬元減少28.76萬元,下降14.42%。主要原因:部分培訓改為線上模式,培訓費減少。

  2、“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2023年度決算100萬元,與2023年年初預算100萬元持平。其中:

  “文物”(款)2023年度決算100萬元,與2023年年初預算100萬元持平。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2023年度決算92844.46萬元,比2023年年初預算75832.92萬元增加17011.53萬元,增長22.43%。其中:

  “民政管理事務”(款)2023年度決算104.85萬元,比2023年年初預算476.71萬元減少371.86萬元,減少78.01%。主要原因:減少部分服務保障支出。

  “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2023年度決算4310.72萬元,比2023年年初預算4381.83萬元減少71.11萬元,下降1.62%。主要原因:退休人員增加,保險繳費減少。

  “社會福利”(款)2023年度決算88428.88萬元,比2023年年初預算80381.08萬元增加8047.8萬元,增加10.01%。主要原因:追加政府供養保障對象醫療補助等項目經費。

  4、“衛生健康支出”(類)2023年度決算7832.09萬元,比2023年年初預算7996.59萬元減少164.49萬元,減少2.06%。其中:

  “公立醫院”(款)2023年度決算4889.22萬元,比2023年年初預算4952.57萬元減少63.36萬元,減少1.28%。主要原因:福利醫院在職人員減少。

  “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2023年度決算2942.88萬元,比2023年年初預算3044.02萬元減少101.14萬元,下降3.32%。主要原因:人員變化及基數變化。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3.25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按大類):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23.25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02%。

  (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其他支出”(類)2023年度決算23.25萬元,比2023年年初預算23.5萬元減少0.25萬元,減少1.06%。其中:

  “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2023年度決算23.25萬元,比2023年年初預算減少0.25萬元,減少1.06%。主要原因:項目凈結餘。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部門無此項經費。

  七、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54503.23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三公”經費包括本部門所屬0個行政單位、0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10個事業單位。2023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41.46萬元,比2023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117.36萬元減少75.89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3年度決算數0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數46.91萬元減少46.91萬元。主要原因:本年未安排出國事項。

  2.公務接待費。2023年度決算數0.28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數1.99萬元減少1.71萬元。主要原因:公務接待活動減少。2023年度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接待外來參觀人員的餐費支出。公務接待5批次,公務接待62人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23年度決算數41.18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數68.45萬元減少27.27萬元。

  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3年度決算數0萬元,與2023年度年初預算數0萬元持平。主要原因:未更新購置車輛,2023年度購置(更新)0輛,車均購置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3年度決算數41.18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數68.45萬元減少27.27萬元,主要原因:厲行節約,車輛燃料費用減少,消化結餘。2023年度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8.65萬元,公務用車維修14.08萬元,公務用車保險8.38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10.07萬元。2023年度公務用車保有量163輛,車均運作維護費0.25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本部門不在機關運作經費統計範圍之內。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23年度政府採購支出總額32018.09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8445.74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1441.97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22130.39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20411.18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63.74%,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17484.41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54.6%。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2023年度新購置車輛0台,共計0萬元;新購置單位價值100萬元(含)以上的設備2台(套),共計757萬元。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社會福利事務管理中心共有車輛163台,共計4998.42萬元;單位價值100萬元(含)以上的設備93台(套),共計28083.07萬元。

  五、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説明

  2023年度政府購買服務決算0萬元。

  六、專業名詞解釋

  1.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2.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3.“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4.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5.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是規範財政支出管理和強化預算約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7.教育支出(類)特殊教育(款)特殊學校教育(項):反映各部門舉辦盲童學校、聾啞學校、智力落後兒童學校、其他生理缺陷兒童學校的支出。

  8. 教育支出(類)進修及培訓(款)培訓支出(項):反映各部門安排的用於培訓的支出。

  9.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物(款)博物館(項):反映文物系統及其他部門所屬博物館、紀念館(室)的支出。

  10.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民政管理事務(款)行政運作(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1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民政管理事務(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務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於民政管理事務的支出。

  1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行政單位離退休(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1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事業單位離退休(項):反映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1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1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職業年金支出。

  16.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社會福利(款)兒童福利(項):反映對兒童提供福利服務方面的支出。

  17.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社會福利(款)康復輔具(項):反映民政部門舉辦的康復輔具機構的支出。

  18.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社會福利(款)殯葬(項):反映殯葬管理和殯葬服務方面的支出,包括民政部門直屬的殯儀館、公墓、殯葬管理服務機構的支出。

  19.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社會福利(款)社會福利事業單位(項):反映民政部門舉辦的社會福利事業單位的支出,以及對集體社會福利事業單位的補助費。

  20.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社會福利(款)其他社會福利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於社會福利方面的支出。

  21.衛生健康支出(類)公立醫院(款)福利醫院(項):反映政府舉辦的專門為貧困人群提供基本醫療服務醫院的支出。

  22.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事業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待遇的醫療經費。

  23.其他支出(類)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於社會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項):反映用於社會福利和社會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部門整體績效評價報告(詳見附件2)

  二、項目支出績效評價報告(詳見附件2)

  三、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詳見附件2)

  四、中央對北京轉移支付預算執行情況績效自評報告

  本部門2023年度中央轉移支付資金已在上級部門決算中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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