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2022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十一、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二、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三、政府購買服務決算公開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22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1。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機構設置、職責
根據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北京市財政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的規定>的通知》(京辦字〔2019〕85號)以及市委編辦《關於市財政局所屬事業單位改革有關事項的批復》(京編發〔2021〕138號),北京市財政局(簡稱市財政局)是市政府組成部門,為正局級。市財政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財經工作的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和市委有關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財政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1.貫徹落實國家關於財政、財務、會計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並監督執行。起草本市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
2.擬訂本市財政發展規劃、政策和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分析預測全市收入形勢,參與制定重大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對經濟運作實施調控和綜合平衡本市財力的建議。擬訂並執行市與區、國家與企業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的財稅政策。
3.負責管理市級各項財政收支。編制年度本市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組織制定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審核批復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報告財政預算、執行和決算等情況。完善轉移支付制度。負責市級政府預決算公開。負責辦理和監督市級財政的經濟發展支出、市級政府性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參與擬訂本市基建投資有關政策,制定基建財務管理制度。承擔預算評審管理工作。
4.負責組織起草本市有關稅收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及實施辦法和稅收政策調整方案。提出關稅和進口稅收政策的建議,參與制定關稅政策的相關研究工作。
5.按分工負責本市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負責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財政票據。制定彩票管理有關辦法,監管彩票市場,按規定管理彩票資金。
6.組織制定本市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指導和監督本市國庫業務,負責國庫現金管理的有關工作。制定政府財務報告編制辦法並組織實施。
7.擬訂本市政府採購政策制度並監督管理。承擔市級部門行政執法用車、特種專業技術用車定編工作。
8.貫徹執行政府國內債務管理制度和政策。依法制定本市政府債務管理制度和辦法。編制各區政府債餘額限額計劃。依法依規擬訂政府防範債務風險的措施。管理外國政府和國際金融組織對本市的貸款業務。對本市金融機構實施財務監管。
9.牽頭編制國有資産管理情況報告。根據市政府授權,集中統一履行本市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職責。擬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産管理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制定需要全市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
10.負責審核並匯總編制全市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制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制度和辦法,收取市級企業國有資本收益。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參與擬訂企業國有資産管理相關制度。負責財政預算內行政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的管理。
11.負責審核並匯總編制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有關資金(基金)的財務管理制度,承擔社會保險基金財政監管工作,承擔北京市社會保障基金管理有關工作。
12.負責管理本市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執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指導和監督註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的業務,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依法管理資産評估有關工作。
13.負責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工作,研究完善本市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制度和評價體系。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性建議。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北京市財政局共32個內設機構、12個直屬事業單位。32個內設機構具體包括:辦公室、研究室、綜合處、法制處、稅政處(非稅收入管理處)、關稅處、預算處、國庫處、債務管理處、政府採購管理處(控制社會集團購買力辦公室)、黨政群團處、經濟建設處、公檢法司處、教育事業處、科技文化事業處、社會保障處、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處、公用事業處、農業農村處、資産管理處(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處)、金融處、外事處、會計處、績效評價處、財政監督處(內部控制辦公室)、資訊處、財務處、人事教育處、機關黨委、機關紀委、工會、離退幹部處。12個直屬事業單位具體包括:北京市財政監督檢查分局、北京市財政局國庫支付中心、北京市財政局預算編制中心、北京市財源建設和收入管理中心、北京市財政局績效考評中心、北京市財政局預算評審中心、北京市財政局政府債務管理事務中心、北京市財政局預算管理一體化建設中心、北京市財政局國有金融資本運營評價中心、北京市財政科學研究所、北京市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事務中心、北京市財政局綜合事務中心。下屬2個預算單位,即北京市財政局本級行政、北京市財政局本級事業。
(二)人員構成情況
行政編制340人,實有人數296人;事業編制514人,實有人數326人。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2年度收、支總計44393.95萬元,比上年增加1325.85萬元,增長3.08%。
(一)收入決算説明
2022年度本年收入合計43337.4萬元,比上年增加1999.23萬元,增長4.84%,其中:財政撥款收入43333.86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9.99%;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事業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經營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其他收入3.55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01%。
(二)支出決算説明
2022年度本年支出合計42589.97萬元,比上年增加2359.99萬元,增長5.87%,其中:基本支出26352.63萬元,佔支出合計的61.88%;項目支出16237.34萬元,佔支出合計的38.12%;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經營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2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43379.13萬元,比上年增加2049.47萬元,增長4.96%。主要原因:會計考試人數增長,相關費用增加;落實有關政策,調整人員經費。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2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42510.57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按大類):一般公共服務支出37984.33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89.35%;教育支出33.68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08%;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639.13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6.21%;衛生健康支出1853.44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4.36%。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2022年度決算37984.33萬元,比2022年度年初預算增加489.86萬元,增長1.31%。其中:
“財政事務”(款)2022年度決算37984.33萬元,比2022年年初預算增加489.86萬元,增長1.31%。主要原因:會計考試人數增長,相關費用增加;落實有關政策,調整人員經費。
2、“教育支出”(類)2022年度決算33.68萬元,比2022年年初預算減少150.7萬元,下降81.73%。其中:
“進修及培訓”(款)2022年度決算33.68萬元,比2022年年初預算減少150.7萬元,下降81.73%。主要原因:受疫情防控影響,減少現場培訓,以網路培訓為主,減少預算支出。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2022年度決算2639.13萬元,比2022年年初預算增加34.96萬元,增加1.34%。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2022年度決算2639.13萬元,比2022年年初預算增加34.96萬元,增加1.34%。主要原因:按照全市統一政策基數調整及人員變動,嚴格按標準執行,增加預算支出。
4、“衛生健康支出”(類)2022年度決算1853.44萬元,比2022年年初預算減少57.15萬元,減少2.99%。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2022年度決算1853.44萬元,比2022年年初預算減少57.15萬元,減少2.99%。主要原因:按照全市統一政策基數調整及人員變動,減少預算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七、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22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26352.63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三公”經費包括本部門所屬1個行政單位和1個事業單位。2022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17.74萬元,比2022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219.37萬元減少201.63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2年度決算數0萬元,比2022年度年初預算數149.4萬元減少149.4萬元。主要原因:受疫情防控影響,2022年未按計劃組織實施因公出國(境)項目。
2.公務接待費。2022年度決算數0.06萬元,比2022年度年初預算數12.26萬元減少12.2萬元。主要原因:2022年繼續嚴格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貫徹中央及北京市委市政府關於過緊日子的要求,厲行勤儉節約、壓縮"三公"經費,同時受疫情影響,2022年相關接待事務減少。2022年度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接待相關單位調研工作餐費。公務接待3批次,公務接待19人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22年度決算數17.68萬元,比2022年度年初預算數57.71萬元減少40.03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2年度決算數0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2年度決算數17.68萬元,比2022年度年初預算數57.71萬元減少40.03萬元,主要原因:2022年繼續落實北京市委市政府關於過緊日子的要求,嚴控公務用車使用,減少支出。2022年度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0萬元,公務用車維修5.09萬元,公務用車保險10.33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2.26萬元。2022年度公務用車保有量32輛,車均運作維護費0.55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22年度使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1715.15萬元,比上年減少72.9萬元,減少原因:嚴格落實各項管理規定,壓減行政運作成本。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22年度政府採購支出總額15652.42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524.92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15127.5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11641.94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74.38%,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1804.81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11.53%。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2022年度車輛32台,729.97萬元;單位價值100萬元(含)以上的設備1台(套)。
五、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説明
2022年度政府購買服務決算11310.2萬元。
六、專業名詞解釋
1.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2.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3.“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4.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5.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是規範財政支出管理和強化預算約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7.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財政事務(款)行政運作(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財政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財政事務(款)機關服務(項):反映為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提供後勤服務的各類後勤服務中心附屬事業單位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財政事務(款)財政監察(項):反映財政監察派出機構的專項業務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財政事務(款)信息化建設(項):反映財政部門用於信息化建設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財政事務(款)事業運作(項):反映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財政事務(款)其他財政事業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財政事務方面的支出。
14.教育支出(類)進修及培訓(款)培訓支出(項):反映各部門安排的用於培訓的支出。
1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行政單位離退休(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16.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事業單位離退休(項):反映事業單位的離退休經費。
17.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18.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反映行政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職業年金支出。
19.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
20.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
21.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公務員醫療補助經費。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部門整體績效評價報告
詳見附件2。
二、項目支出績效評價報告
詳見附件2。
三、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
詳見附件2。
四、中央對北京普惠金融發展專項資金(創業擔保貸款貼息及獎補)轉移支付預算執行情況績效自評報告
詳見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