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2022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十一、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二、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三、政府購買服務決算公開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22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1。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機構設置、職責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批准的《北京市機構改革方案》設立,是政府組成部門。單位設置處室23個。所屬14個二級預算單位,具體為: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級行政、北京市世界旅游城市發展中心、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場品質監督與諮詢服務中心、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宣傳中心(北京市旅游運作監測中心)、首都圖書館、北京畫院、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綜合事務中心、北京市文化館(北京文化藝術活動中心、北京市文化旅游志願者服務中心)、北京文化藝術傳承發展中心、北京市海外文化交流中心、北京京劇院、北方崑曲劇院、北京交響樂團、北京戲曲藝術職業學院。
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文化和旅游工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研究擬訂本市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和旅游方面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依法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2.統籌規劃本市文化事業、文化産業和旅游業發展,擬訂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和旅游融合發展,推進文化和旅游體制機制改革。
3.管理本市重大文化活動,指導重點及基層文化設施建設和旅游設施建設,參與國家旅游整體形象的對外宣傳和重大推廣活動,組織本市旅游對外宣傳和推廣活動,促進文化産業和旅游業對外合作和市場推廣,負責制定本市旅游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指導、推進全域旅游。
4.指導、管理本市文藝事業,指導藝術創作與生産,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
5.負責本市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和旅游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深入實施文化和旅游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和旅游服務標準化、均等化。
6.指導、推進本市文化和旅游科技創新發展,推進文化和旅游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
7.負責本市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保存,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産的保護、傳承、傳播和發展。
8.統籌規劃本市文化産業和旅游業,組織實施文化和旅游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促進文化産業和旅游業發展。
9.指導本市文化和旅游市場發展,負責對文化和旅游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推進文化和旅游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範文化和旅游市場。
10.協助市委宣傳部門指導本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組織查處全市性、跨區域文化、文物、出版、廣播電視、電影、旅游等市場的違法行為,維護市場秩序。
11.指導、管理本市文化和旅游對外及對港澳臺交流、合作和宣傳、推廣工作,負責組織大型文化和旅游對外及對港澳臺交流活動。
1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人員構成情況
行政編制193人,實有人數189人;事業編制2139人,實有人數1805人。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2年度收、支總計188,155.64萬元,比上年減少12,789.23萬元,下降6.36%。
(一)收入決算説明
2022年度本年收入合計165,900.62萬元,比上年減少13,796.83萬元,下降7.68%,其中:財政撥款收入157,478.46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4.92%;上級補助收入0.0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事業收入4,633.34萬元,佔收入合計的2.80%;經營收入339.9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2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0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其他收入3,448.92萬元,佔收入合計的2.07%。
(二)支出決算説明
2022年度本年支出合計161,985.97萬元,比上年減少13,040.12萬元,下降7.45%,其中:基本支出78,575.78萬元,佔支出合計的48.51%;項目支出83,070.29萬元,佔支出合計的51.28%;上繳上級支出0.0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經營支出339.9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21%;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0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2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169,488.69萬元,比上年減少1,709.39萬元,下降1.00%。主要原因:一是機構改革將北京市雜技學校整體劃轉,減少部門財政撥款預算支出;二是嚴格控制預算壓縮一般性支出。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2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50,685.44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按大類):教育支出142.03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10%;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149,710.19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99.3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833.22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55%。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教育支出”(類)2022年度決算142.03萬元,比2022年度年初預算減少470.69萬元,下降76.82%。其中:
“進修及培訓”(款)2022年度決算142.03萬元,比2022年度年初預算減少470.69萬元,下降76.82%。主要原因: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及北京市關於厲行節約及疫情期間減少聚集性的具體工作要求,充分利用單位內部資源和技術手段轉變培訓方式為線上培訓,非必要大量減少場地性培訓支出。
2、“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2022年度決算149,710.19萬元,比2022年度年初預算減少516.68萬元,下降0.34%。其中:
“文化和旅游”(款)2022年度決算147,831.83萬元,比2022年度年初預算減少395.03萬元,下降0.27%。主要原因:機構改革將北京市雜技學校整體劃轉。
“其他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款)2022年度決算1,878.36萬元,比2022年度年初預算減少121.65萬元,下降6.08%。主要原因:積極落實黨政機關厲行節約的工作要求,嚴格控制工作預算成本壓縮預算支出。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2022年度決算833.22萬元,比2022年度年初預算減少75.98萬元,下降10.03%。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2022年度決算833.22萬元,比2022年度年初預算減少75.98萬元,下降10.03%。主要原因:由於離退休人員變動減少相關經費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22年度本部門無此項支出。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2022年度本部門無此項支出。
七、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22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74,563.77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00萬元,其中:
(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業年金繳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住房公積金、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
(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稅金及附加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
(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
(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資訊網路及軟體購置更新等支出。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三公”經費包括本部門所屬1個行政單位、13個事業單位。2022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66.08萬元,比2022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621.42萬元減少555.34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2年度決算數0.00萬元,比2022年度年初預算數448.4萬元減少448.40萬元。主要原因:受疫情影響取消了相關出國(境)工作,本部門2022年未發生此類支出。
2.公務接待費。2022年度決算數0.00萬元,比2022年度年初預算數12.67萬元減少12.66萬元。主要原因:按照中央八項規定及黨政機關厲行節約轉變工作作風的工作要求,嚴格控制壓縮公務接待事項,本部門2022年未發生此類支出。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22年度決算數66.08萬元,比2022年度年初預算數160.35萬元減少94.27萬元。其中,本部門2022年未發生公務用車購置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2年度決算數66.08萬元,比2022年度年初預算數160.35萬元減少94.27萬元,主要原因:受疫情影響減少公車使用,並進一步控制公車運作維護費支出。2022年度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10.44萬元,公務用車維修35.20萬元,公務用車保險11.98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8.46萬元。2022年度公務用車保有量85輛,車均運作維護費0.78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22年度使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884.51萬元,比上年減少91.00萬元,減少原因:按照中央八項規定及黨政機關厲行節約轉變工作作風的工作要求,嚴格控制壓縮日常公用經費一般性支出。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22年度政府採購支出總額43,728.33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6,034.21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2,265.44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35,428.68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26,676.46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61.0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19,750.04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45.16%。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2022年度車輛85台,1,948.80萬元;單位價值100萬元(含)以上的設備54台(套)。
五、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説明
2022年度政府購買服務決算15,737.41萬元。
六、專業名詞解釋
1.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2.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3.“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4.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5.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是規範財政支出管理和強化預算約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7.教育支出(類)進修及培訓(款)培訓支出(項):反映本部門及所屬行政事業單位的教育事務支出。
8.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和旅游(款)行政運作(項):反映本部門所屬行政單位的基本支出。
9.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和旅游(款)機關服務(項):反映為本部門行政單位提供後勤服務的後勤服務中心的支出。
10.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和旅游(款)圖書館(項):反映本部門所屬事業單位的圖書館支出。
11.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和旅游(款)藝術表演團體(項):反映文化及其他部門主管的本部門所屬事業單位的劇院(團)等藝術表演團體的支出。
12.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和旅游(款)文化活動(項):反映本部門及所屬行政事業單位舉辦大型文旅活動的支出。
13.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交流與合作(項):反映本部門及所屬行政事業單位對外文化和旅游交流合作活動的支出。
14.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和旅游(款)群眾文化(項):反映本部門所屬事業單位安排的組織群眾文化活動方面的支出。
15.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創作與保護(項):反映本部門及所屬行政事業單位在鼓勵文化藝術創作和優秀傳統文化保護方面的支出。
16.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和旅游(款)旅游宣傳(項):反映本部門及所屬行政事業單位境內外開展各類旅游宣傳促銷活動的支出,包括駐外旅游機構宣傳費、境外宣傳促銷費、境內宣傳促銷費、海外記者及旅行商接待費、旅游宣傳品製作費及設備購置費。
17.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務(項):反映本部門及所屬行政事業單位在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務方面的支出。
18.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項):反映本部門及所屬行政事業單位除上述列明範圍內其他用於在文化、旅游等方面的支出。
19.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其他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項):反映本部門及所屬行政事業單位其他用於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方面的支出。
20.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行政單位離退休(項):反映本部門及所屬行政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部門整體績效評價報告
詳見附件2
二、項目支出績效評價報告
詳見附件2
三、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
詳見附件2
四、中央對北京轉移支付預算執行情況績效自評報告
詳見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