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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門地區管理委員會2022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23-08-31 10:00    來源: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門地區管理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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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2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十一、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二、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三、政府購買服務決算公開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22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1。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機構設置、職責

  1990年,經市政府批准,成立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門地區管理委員會(京政辦發〔1990〕6號)(簡稱天安門地區管委會),是負責組織協調天安門地區管理工作的市政府派出機構。委本級內設處室10個,另設機關黨委、機關工會。下屬預算單位2個,分別是北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天安門地區分局(正處級行政執法單位)、天安門地區綜合管理服務中心(根據全市深化事業單位改革工作要求,由原綜合管理中心、原環衛管理中心合併組建,為正處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

  根據《市政府辦關於印發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門地區管理委員會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京政辦發〔2008〕12號),天安門地區管委會主要職責:1.貫徹執行國家及本市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2.組織協調天安門地區升挂國旗活動;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在天安門地區舉行的外事迎賓、節日慶典等活動。3.負責天安門地區的市容和環境衛生;組織協調天安門地區社會秩序、市政公用設施、城市綠化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天安門地區文物保護工作。4.負責天安門地區應急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協調、監督天安門地區的安全生産工作。5.負責對有關部門在天安門地區的日常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6.負責天安門地區服務設施的統一規劃工作。7.負責天安門城樓的開放與管理工作。8.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根據《北京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於明確天安門地區管委會安全工作有關職責和機構的函》(京編辦行〔2017〕199號),負責組織、協調、監督天安門地區的安全生産工作,並承擔相應的管理責任;負責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安全工作,並承擔相應的領導責任。

  (二)人員構成情況

  行政編制186人,實有人數171人;事業編制106人,實有人數94人。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2年度收、支總計24825.26萬元,比上年減少13480.19萬元,下降35.19%。主要原因:根據年度工作安排,2022年度無重大活動保障任務,項目經費收支較上年減少。

  (一)收入決算説明

  2022年度本年收入合計22252.86萬元,比上年減少14399.84萬元,下降39.28%,主要原因:根據年度工作安排,2022年度無重大活動保障任務,項目經費收支較上年減少。其中:財政撥款收入22202.86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9.78%;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事業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經營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其他收入5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22%。

圖1:收入決算

  (二)支出決算説明

  2022年度本年支出合計23554.25萬元,比上年減少10327.39萬元,下降30.48%,主要原因:根據年度工作安排,2022年度無重大活動保障任務,項目經費收支較上年減少。其中:基本支出11229.88萬元,佔支出合計的47.68%;項目支出12324.37萬元,佔支出合計的52.32%;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經營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

圖2: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情況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2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24384.45萬元,比上年減少13487.81萬元,下降35.61%。主要原因:根據年度工作安排,2022年度無重大活動保障任務,項目經費收支較上年減少。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2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3504.25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2212.62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51.96%;教育支出10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04%;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1461.22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6.2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728.78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3.10%;衛生健康支出702.43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2.99%;城鄉社區支出6926.62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29.47%。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2022年度決算12212.62萬元,比2022年度年初預算增加331.21萬元,增長2.78%。其中:

  “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2022年度決算12168.82萬元,比2022年年初預算增加332.41萬元,增長2.80%。主要原因:根據年度工作需求調整,追加相關工作任務項目經費。

  “民族事務”(款)2022年度決算43.80萬元,比2022年年初預算減少1.20萬元,下降2.66%。主要原因:2022年度項目預算支出結餘。

  2、“教育支出”(類)2022年度決算10萬元,比2022年年初預算減少10萬元,下降50%。其中:

  “進修及培訓”(款)2022年度決算10萬元,比2022年年初預算減少10萬元,下降50%。主要原因:精簡培訓日程,變更培訓方式,減少培訓經費支出。

  3、“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2022年度決算1461.22萬元,比2022年年初預算減少12.57萬元,下降0.85%。其中:

  “文化和旅游”(款)2022年度決算750.24萬元,比2022年年初預算增加98.02萬元,增長15.02%。主要原因:根據年度工作需求調整,追加相關工作任務項目經費。

  “文物”(款)2022年度決算710.98萬元,比2022年年初預算減少110.59萬元,下降13.46%。主要原因:2022年度項目預算支出結餘。

  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2022年度決算728.77萬元,比2022年年初預算減少73.51萬元,下降9.16%。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2022年度決算 702.56萬元,比2022年年初預算減少99.72萬元,下降12.43%。主要原因:養老保險和職業年金繳費以及退休費預算支出結餘,受疫情影響,退休人員組織活動減少。

  “撫恤”(款)2022年度決算26.21萬元,比2022年年初預算增加26.21萬元,增長100%。主要原因:因病離世職工撫恤金支出。

  5、“衛生健康支出”(類)2022年度決算702.43萬元,比2022年年初預算減少105.91萬元,下降13.10%。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2022年度決算702.43萬元,比2022年年初預算減少105.91萬元,下降13.10%。主要原因:醫療保險繳費預算支出結餘。

  6、“城鄉社區支出”(類)2022年度決算6926.62萬元,比2022年年初預算增加78.19萬元,增長1.14%。其中:

  “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款)2022年度決算5190.05萬元,比2022年年初預算增加111.80萬元,增長2.20%。主要原因在職人員工資增資調整追加。

  “城鄉社區環境衛生”(款)2022年度決算1736.57萬元,比2022年年初預算減少33.61萬元,下降1.89%。主要原因:2022年度項目預算支出結餘。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本部門2022年度無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部門2022年度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

  七、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22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11229.88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三公”經費包括本部門所屬1個行政單位、1個事業單位。2022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10.68萬元,比2022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44.5萬元減少33.82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2年度決算數0萬元,比2022年度年初預算數20萬元減少20萬元。主要原因:2022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國(境)。

  2.公務接待費。2022年度決算數0萬元,比2022年度年初預算數2萬元減少2萬元。主要原因:2022年度未發生公務接待。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22年度決算數10.68萬元,比2022年度年初預算數22.5萬元減少11.82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2年度決算數0萬元,比2022年度年初預算數0萬元持平。主要原因2022年度未購置更新車輛。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2年度決算數10.68萬元,比2022年度年初預算數22.5萬元減少11.82萬元,主要原因:厲行節約,進一步壓縮一般性支出。2022年度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3.3萬元,公務用車維修4.17萬元,公務用車保險2.31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0.9萬元。2022年度公務用車保有量10輛,車均運作維護費1.07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22年度使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1292.33萬元,比上年增加186.19萬元,主要原因:由於日常辦公需要,增加辦公設備購置、郵電費等預算支出。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22年度政府採購支出總額2135.10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22.81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827.16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1285.13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865.32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40.53%,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14.66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0.69%。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2022年度車輛10台,259.26萬元;單位價值100萬元(含)以上的設備50台(套)。

  五、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説明

  2022年度政府購買服務決算4273.27萬元。

  六、專業名詞解釋

  1.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2.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3.“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4.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5.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是規範財政支出管理和強化預算約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7.“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行政運作(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民族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10.“教育支出”(類)“進修及培訓”(款)“培訓支出”(項):反映各部門安排的用於培訓的支出。教育部門的師資培訓,黨校、行政學院等專業幹部教育機構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轉業士官的培訓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11.“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和旅游”(款) “文化活動”(項):反映舉辦大型文化藝術活動的支出。

  12.“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項):反映其他用於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13.“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物”(款)“ 歷史名城與古跡”(項):反映歷史名城、世界遺産規劃與古跡保護等方面的支出。

  14.“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物”(款)“其他文物支出”(項):反映其他用於文物方面的支出。

  1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行政單位離退休”(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16.“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17.“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實際繳納的職業年金支出。

  18.“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撫恤”(款)“死亡撫恤”(項):反映按規定用於烈士和犧牲、病故人員家屬的一次性和定期撫恤金以及喪葬補助費。

  19.“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 行政單位醫療”(項):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紅軍老戰士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20.“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反映政府部門安排的公務員醫療補助經費。

  2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機關服務”(項):反映為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提供後勤服務的各類後勤服務中心、醫務室等附屬事業單位的支出。

  22.“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其他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支出”(項):反映其他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支出。

  23.“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與醫療保險的事業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待遇的醫療經費。

  24.“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款)“行政運作”(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25.“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款)“城管執法”(項):反映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加強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6.“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款)“其他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支出”(項):反映其他用於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方面的支出。

  27.“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社區環境衛生”(款)“城鄉社區環境衛生”(項):反映城鄉社區道路清掃、垃圾清運與處理、公廁建設與維護、園林綠化等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部門整體績效評價報告

  詳見附件2。

  二、項目支出績效評價報告

  詳見附件2。

  三、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

  詳見附件2。

  四、中央對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門地區管理委員會轉移支付預算執行情況績效自評報告

  本部門2022年度無中央轉移支付資金,不涉及中央轉移支出績效自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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