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2022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十一、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二、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三、政府購買服務決算公開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22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1。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本部門性質、職責等情況
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簡稱市科委)是市政府組成部門,挂北京市外國專家局(簡稱市外專局)牌子;中關村科技園區管理委員會(簡稱中關村管委會)是市政府派出機構。市科委與中關村管委會合署辦公,為正局級。
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科技創新工作的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和市委有關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科技創新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1.貫徹落實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和科技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組織擬訂相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2.牽頭推進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承擔北京推進科技創新中心建設辦公室秘書處職能,組織擬訂相關工作方案及年度計劃,並開展監督落實。
3.統籌推進首都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體制改革,健全技術創新激勵機制。統籌推進“三城一區”和“一區十六園”科技創新方面的規劃建設發展。優化科研體系建設,指導科研機構改革發展。負責新型研發機構的籌建、管理及服務。牽頭推動企業科技創新能力建設。承擔推進科技軍民融合發展相關工作。
4.推進本市重大科技決策諮詢制度建設。負責提出科技發展戰略建議。提出科技發展佈局和優先發展領域。擬訂促進科技文化融合發展、科學普及、科學傳播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
5.擬訂本市基礎研究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參與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和運作。提出科研條件保障規劃和政策建議,推進科研條件保障建設和科技資源開放共用。
6.組織開展本市重點領域技術發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務。統籌推進關鍵共性技術、前沿引領技術、現代工程技術、顛覆性技術研發和創新,牽頭組織重大技術攻關和成果應用示範,組織參與國際大科學計劃和大科學工程。
7.負責本市科技管理工作。牽頭建立本市科技管理平臺和科研項目資金協調、評估、監管機制。提出優化配置科技資源的政策措施建議。推動多元化科技投入體系建設。統籌財政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實施。擬訂科技金融相關政策,開展科技金融促進工作。
8.組織擬訂本市高新技術發展及産業化、科技服務業、科技促進城市和農業農村發展的規劃、政策及措施。
9.牽頭本市技術轉移體系建設,擬訂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和促進産學研深度融合的相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應用場景建設相關工作。擬訂促進技術市場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促進各類科技中介及協會組織發展。
10.擬訂本市科技項目管理的政策措施。負責科學技術獎勵組織實施及自然科學基金管理。承擔科技資訊、科技統計、創新調查和科研成果報告工作。依據市政府授權,履行所監管企業出資人職責,依法對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産進行監督管理,並加強業務指導。指導科技保密工作。
11.負責本市科技監督評價體系建設和相關科技評估管理,統籌開展全市科研誠信建設工作。開展科技評估評價和監督檢查工作。
12.負責本市引進國外智力工作。擬訂引進外國專家規劃、計劃並組織實施。建立外國頂尖科學家及其團隊、外國科技人才吸引集聚機制和重點外國專家聯繫服務機制。擬訂出國(境)培訓規劃、年度計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
13.擬訂本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評價和激勵機制,組織實施科技人才計劃,推動高端科技創新人才隊伍建設,統籌推進中關村科技園區人才工作。
14.指導各區科技創新工作,聯繫市有關部門科技創新工作。統籌推進本市與各省區市的科技領域交流合作、科技協作和支援合作工作。
15.擬訂本市科技對外交流與創新能力開放合作的規劃、政策和措施。組織開展國際科技合作、中關村科技園區國際交流與合作,推進國際技術轉移。牽頭組織技術出口和技術引進工作。負責涉港澳臺科技合作交流。負責科技外事工作和中關村科技園區外事、宣傳、聯絡等工作。承擔中關村論壇籌辦相關工作。
16.負責中關村科技園區發展建設工作,承擔統籌、規劃、組織、協調、服務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建設與發展的有關具體工作。組織研究園區發展規劃、政策及相關改革方案,並協調落實。
17.組織落實國家和本市促進高新技術産業開發區發展的政策措施,開展中關村科技園區創新創業、高新技術研發及其成果産業化、社會組織發展、知識産權等方面的促進和服務工作,培育戰略性新興産業、未來産業。
18.負責指導中關村科技園區各園工作,參與組織編制中關村科技園區有關空間規劃,對各園空間規劃、産業佈局定位、動態監測、項目准入標準等重要業務實行統一管理,優化空間佈局和創新創業載體建設,開展園區發展考核評價工作,促進各園高端化、特色化、差異化發展,服務區域協調發展。
1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20.職能轉變。
(1)堅持創新驅動發展。貫徹實施科教興國戰略、人才強國戰略、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堅持科技自立自強,瞄準世界科技前沿,優化創新資源佈局,制定實施戰略行動計劃,加快建設國際科技創新中心,為科技強國建設提供支撐。
(2)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加快科技管理職能轉變,加強宏觀統籌,減少微觀管理。建立公開統一的科技管理平臺。優化科技規劃體系和運作機制,推動重點領域項目、基地、人才、資金一體化配置。改進科技項目組織管理方式,實行“揭榜挂帥”等制度。完善科技評價機制,優化科技獎勵項目。擴大創新主體科研管理自主權。健全以創新能力、品質、實效、貢獻為導向的科技人才評價體系。完善科研人員職務發明成果權益分享機制。弘揚科學家精神。實行更加開放的科技人才政策。
(3)加快形成戰略科技力量。發揮新型舉國體制優勢,打好關鍵核心技術攻堅戰,提高創新鏈整體效能。承接國家重大科技項目建設,參與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和運作。加大對基礎研究和原始創新支援力度,優化研發佈局。推進科研院所、高校、企業科研力量優化配置和資源共用。
(4)全面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加強對創新主體的支援,促進産學研深度融合,加快科技成果轉化。提升中關村科技園區自主創新能力建設,推動關鍵技術的示範應用,支撐高精尖産業高品質發展。
(5)持續優化創新生態。完善科技治理體系,提高創新體系效能,增強創新策源功能。發揮政府制度創新的能動作用和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激發創新創造活力。加強科技合作交流和智力引進,加快融入全球科技創新網路,提升科技創新影響力。
21.與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有關職責分工。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與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要加強在創新驅動發展方面協同聯動,推動産學研深度融合。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負責組織和服務企業技術創新和科研攻關,牽頭負責科技成果轉化的管理、指導、協調和服務工作,擬訂本市科技成果轉移轉化、促進産學研深度融合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負責組織推進産業佈局調整和産業結構優化升級,協調解決産業運作和發展中有關問題,重點組織産業規劃發展、市場要素配置和産品推廣應用,支援企業做大做強。
根據中共北京市委辦公廳、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中關村科技園區管理委員會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京辦字〔2021〕5號)的通知,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中關村科技園區管理委員會(簡稱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內設處室分別為:辦公室、科創中心建設綜合協調處、發展規劃處、政策法規處(研究室)、資源配置與管理處、科技監督與誠信建設處、重大專項處、科技成果轉化處、科研機構管理處、科技金融處、國際合作處(港澳臺科技合作辦公室)、科技協作與支援合作處、外國專家服務與科技人才處(港澳臺專家服務處)、科技統計分析處、資訊科技處、新材料與智慧製造科技處、醫藥健康科技處、社會發展科技處、文化科技處(科普處)、科技服務業處、園區發展建設處、創新創業服務處、中關村新技術新産品促進處、宣傳處、財務處(資産監管處)、人事處、機關黨委(黨建工作處)、機關紀委、工會、離退休幹部處。另設有市紀委市監委駐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紀檢監察組。
納入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部門決算範圍共24個預算單位,分別為: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本級行政,中關村科技園區管理委員會(本級),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本級事業,北京市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辦公室,北京市實驗動物管理辦公室(北京市人類遺傳資源管理辦公室),北京科技創新研究中心,北京市科學技術獎勵工作辦公室,北京醫藥健康科技發展中心,北京國際科技合作中心(北京港澳臺科技合作中心),北京軟體産品品質檢測檢驗中心,北京新材料和新能源科技發展中心,北京技術市場管理辦公室,北京科技創新促進中心,北京科技成果轉化服務中心,北京市實驗室服務保障中心,北京科技審評中心,北京科技人才發展中心(北京海外學人中心中關村分中心),北京資訊科技發展中心,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中關村科技園區管理委員會綜合事務中心,中關村高科技産業促進中心,中關村政府採購促進中心,北京市科技資訊中心,北京市可持續發展科技促進中心和中關村人才特區建設促進中心。
(二)人員構成情況
行政編制209人,實有人數210人(含紀檢組13人);事業編制796人,實有人數680人。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2年度收、支總計268805.39萬元,比上年增加100297.55萬元,增長59.52%。
(一)收入決算説明
2022年度本年收入合計234948.14萬元,比上年增加67610.64萬元,增長40.40%,其中:財政撥款收入234323.37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9.73%;上級補助收入0.0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00%;事業收入0.0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00%;經營收入0.0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0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0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00%;其他收入624.77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27%。
(二)支出決算説明
2022年度本年支出合計238171.91萬元,比上年增加116256.81萬元,增長95.36%,其中:基本支出7085.23萬元,佔支出合計的2.97%;項目支出231086.68萬元,佔支出合計的97.03%;上繳上級支出0.0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00%;經營支出0.0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0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0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00%。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2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266891.77萬元,比上年增加99360.75萬元,增長59.31%。主要原因:根據工作安排,增加了支援高新技術企業“小升規”培育、場景創新與應用示範等項目經費。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2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37606.95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按大類):一般公共服務支出3924.14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1.65%;科學技術支出233590.35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98.3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40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001%;商業服務業等支出90.06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04%。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2022年度決算3924.14萬元,比2022年度年初預算減少8.24萬元,下降0.21%。其中:
“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2022年度決算3924.14萬元,比2022年度年初預算減少8.24萬元,下降0.21%。主要原因:落實政府“過緊日子”要求,進一步壓減公用經費支出。
2、“科學技術支出”(類)2022年度決算233590.35萬元,比2022年度年初預算增加7661.27萬元,增長3.39%。其中:
“科學技術管理事務”(款)2022年度決算130.72萬元,比2022年度年初預算增加130.72萬元,增長100.00%。主要原因:由於人員變動等因素,增加相關經費。
“其他科學技術支出”(款)2022年度決算233459.62萬元,比2022年度年初預算增加7661.27萬元,增長3.39%。主要原因:加大支援力度,追加“支援高新技術企業‘小升規’培育”、“中關村科技型小微企業支援項目”等項目經費。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2022年度決算2.40萬元,與2022年度年初預算保持持平。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2022年度決算2.40萬元,與2022年度年初預算保持持平。
4、“商業服務業等支出”(類)2022年度決算90.06萬元,比2022年度年初預算增加90.06萬元,增長100.00%。其中:
“其他商業服務業等支出”(款)2022年度決算90.06萬元,比2022年度年初預算增加90.06萬元,增長100.00%。主要原因:加大支援力度,追加“中關村現代服務業試點政府股權投資項目管理費”項目經費。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七、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22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6520.27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00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三公”經費包括本部門所屬1個行政單位、0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0個事業單位。2022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13.53萬元,比2022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113.90萬元減少100.37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2年度決算數0.00萬元,比2022年度年初預算數90.00萬元減少90.00萬元。主要原因:2022年受新冠疫情影響,未組織因公出國(境)業務活動。
2.公務接待費。2022年度決算數0.00萬元,比2022年度年初預算數1.20萬元減少1.20萬元。主要原因:2022年受新冠疫情影響,未開展公務接待事項。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22年度決算數13.53萬元,比2022年度年初預算數22.70萬元減少9.17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2年度決算數0.00萬元,與2022年度年初預算數0.00萬元保持持平。本年度無此項支出。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2年度決算數13.53萬元,比2022年度年初預算數22.70萬元減少9.17萬元,主要原因:落實政府“過緊日子”要求,進一步壓減一般性支出。2022年度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6.00萬元,公務用車維修3.75萬元,公務用車保險1.56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2.22萬元。2022年度公務用車保有量11輛,車均運作維護費1.23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22年度使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235.71萬元,比上年減少112.48萬元,減少原因:落實政府“過緊日子”要求,進一步壓減一般性支出。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22年度政府採購支出總額14605.78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5.75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0.0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14600.03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13292.60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91.01%,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12898.60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88.31%。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2022年度車輛11台,234.65萬元;單位價值100萬元(含)以上的設備4台(套)。
五、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説明
2022年度政府購買服務決算7606.49萬元。
六、專業名詞解釋
1.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2.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3.“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4.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5.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是規範財政支出管理和強化預算約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7.支出功能分類項級科目名詞解釋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行政運作(項)(2010301):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2)科學技術支出(類)科學技術管理事務(款)行政運作(項)(2060101):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3)科學技術支出(類)其他科學技術支出(款)其他科學技術支出(項)(2069999):反映其他科學技術支出中除以上各項外用於科技方面支出。
(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行政單位離退休(項)(2080501):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5)商業服務業等支出(類)其他商業服務業等支出(款)其他商業服務業等支出(項)(2169999):反映其他商業服務業等支出中除上述項目以外的其他支出。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部門整體績效評價報告
詳見附件
二、項目支出績效評價報告
詳見附件
三、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
詳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