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2022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十一、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二、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三、政府購買服務決算公開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22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1。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機構設置、職責
1.本部門職責
北京市門頭溝區人民檢察院部門職責包括:
(1)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深入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堅持黨對檢察工作的絕對領導,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黨中央的核心、全黨的核心地位,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
(2)接受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的領導;
(3)依照法律規定對有關刑事案件行使偵查權;
(4)對刑事案件進行審查,批准或者決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5)對刑事案件進行審查,決定是否提起公訴,對決定提起公訴的案件支援公訴;
(6)依照法律規定提起公益訴訟;
(7)對訴訟活動實行法律監督;
(8)對判決、裁定等生傚法律文書的執行工作實行法律監督;
(9)對監獄、看守所的執法活動實行法律監督;
(10)法律規定的其他職權。
2.機構設置情況
根據北京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審議通過的《北京市檢察機關內設機構改革方案》(京政法發〔2019〕8號),北京市門頭溝區人民檢察院設置10個職能部(室),分別為第一檢察部,第二檢察部,第三檢察部,第四檢察部,第五檢察部,第六檢察部,第七檢察部,辦公室(行政事務管理部),政治部(機關黨委、機關紀委),檢務督察部。
北京市門頭溝區人民檢察院包括1個預算單位,即北京市門頭溝區人民檢察院(本級)。
(二)人員構成情況
行政編制101人,實有人數88人;事業編制8人,實有人數6人。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2年度收、支總計5609.83萬元,比上年增加230.07萬元,增長4.28%。
(一)收入決算説明
2022年度本年收入合計5424.12萬元,比上年增加147.63萬元,增長2.8%,其中:財政撥款收入5385.81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9.29%;上級補助收入0.0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00%;事業收入0.0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00%;經營收入0.0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0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0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00%;其他收入38.31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71%。
(二)支出決算説明
2022年度本年支出合計5370.57萬元,比上年增加303.36萬元,增長5.99%,其中:基本支出4667.4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86.91%;項目支出703.17萬元,佔支出合計的13.09%;上繳上級支出0.0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00%;經營支出0.0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0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0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00%。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2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5571.52萬元,比上年增加295.03萬元,增長5.59%。主要原因:因人員正常晉級晉檔,相關經費對應增加。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2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5332.77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按大類):公共安全支出4567.97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85.66%;教育支出0.45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的0.0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472.91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的8.87%;衛生健康支出291.44萬元,佔財政撥款的5.46%。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公共安全支出”(類)2022年度決算4567.97萬元,比2022年度年初預算增加112.45萬元,增長2.52%。其中:
“檢察”(款)2022年度決算4567.97萬元,比2022年年初預算增加112.45萬元,增長2.52%。主要原因:根據檢察業務實際需求安排支出。
2、“教育支出”(類)2022年度決算0.45萬元,比2022年度年初預算一致。其中:
“進修及培訓”(款)2022年度決算0.45萬元,與2022年年初預算一致。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2022年度決算472.91萬元,比2022年度年初預算減少23.28萬元,下降4.69%。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2022年度決算430.93萬元,比2022年年初預算減少23.56萬元,下降5.18%,主要原因:根據實際離退休人員和養老保險需求安排支出。
“撫恤”(款)2022年度決算41.98萬元,比2022年度年初預算增加0.28萬元,增長0.67%。主要原因:根據實際死亡撫恤金需求安排支出。
4、“衛生健康支出”(類)2022年度決算291.44萬元,與2022年年初預算一致,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2022年度決算291.44萬元,與2022年年初預算一致。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本部門無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部門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
七、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22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4667.40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三公”經費包括本部門北京市門頭溝區人民檢察院(本級)所屬1個行政單位。2022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74.13萬元,比2022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115.81萬元減少41.68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2年度決算數0.00萬元,與2022年度年初預算數一致。主要原因:全市檢察院財物統一管理後,因公出國(境)費用安排在市檢察院本級。
2.公務接待費。2022年度決算數0.00萬元,比2022年度年初預算數3.93萬元減少3.93萬元。主要原因:貫徹厲行勤儉節約要求,減少接待規模和接待次數。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22年度決算數74.13萬元,比2022年度年初預算數111.88萬元減少37.75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2年度決算數59萬元,比2022年度年初預算數61.88萬元減少2.88萬元。主要原因:完成購置需求後的凈結餘,2022年度購置(更新)4輛,車均購置費14.75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2年度決算數15.13萬元,比2022年度年初預算數50.00萬元減少34.87萬元,主要原因:貫徹勤儉節約的要求,嚴格車輛管理,壓縮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支出。2022年度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0萬元,公務用車維修8.15萬元,公務用車保險5.96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1.02萬元。2022年度公務用車保有量24輛,車均運作維護費0.63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22年度使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684.74萬元,比上年減少10.99萬元,減少原因:根據檢察業務實際需求安排支出。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22年度政府採購支出總額535.24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115.04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0.0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420.20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414.15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77.38%,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107.94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20.17%。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2022年度車輛24台,521.77萬元;單位價值100萬元(含)以上的設備0台(套)。
五、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説明
2022年度政府購買服務決算423.06萬元。
六、專業名詞解釋
1.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2.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3.“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4.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5.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是規範財政支出管理和強化預算約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7.公共安全支出(類)檢察(款)行政運作(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8.公共安全支出(類)檢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9.公共安全支出(類)檢察(款)檢察監督(項):反映檢察機關依法開展法律監督工作的支出,包括偵查監督、公訴、審判監督、執行監督、民事行政監督、公益訴訟、控告申訴等。
10.教育支出(類)進修和培訓(款)培訓支出(項):反映各部門安排的用於培訓的支出。教育部門的師資培訓,黨校、行政學院等專業幹部教育機構的支出,以及退伍兵、轉業士官的培訓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部門整體績效評價報告(詳見附件)
二、項目支出績效評價報告(詳見附件)
三、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詳見附件)
四、中央對北京轉移支付預算執行情況績效自評報告
按照中央對地方轉移支付預算執行情況績效自評工作要求,我部門涉及的轉移支付不予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