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2022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十一、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二、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三、政府購買服務決算公開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22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1。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機構設置、職責
北京市懷柔區人民檢察院無下屬單位,內設10個處室,分別為辦公室(行政事務管理部)、政治部(機關黨委、機關紀委)、第一檢察部、第二檢察部、第三檢察部、第四檢察部、第五檢察部、第六檢察部、第七檢察部、檢務督察部。
北京市懷柔區人民檢察院單位性質為國家法律監督機關,在轄區內依法獨立行使檢察權。接受北京市人民檢察院和懷柔區委的領導,對本區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負責並報告工作;負責對偵查機關移送依法由本院辦理的刑事案件進行審查,決定是否批准逮捕、提起公訴、對提起的公訴案件支援公訴等;負責對監察委員會移送依法由本院辦理的職務犯罪案件進行審查,決定採取強制措施、提起公訴等;負責對看守所和社區矯正機構等執法活動的法律監督等;負責依法由本院管轄的民事訴訟監督相關工作;負責依法由本院管轄的公益訴訟檢察、行政訴訟監督等;負責依法由本院管轄的偵查機關移送案件以外訴訟活動的法律監督;負責法律政策研究,負責檢察受理接待、檢察管理監督工作,負責相關案件線索的統一管理和分析研判以及檢察技術保障工作;負責對部門及檢察人員執行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情況進行監督,負責內部審計工作;負責本院隊伍建設、組織人事管理、警務管理、人才建設等工作,負責本院的黨群、紀檢工作等;負責處理檢察政務,組織協調重要工作部署、決策的貫徹實施,負責新聞宣傳和輿論引導工作,負責行政裝備、物資、財物管理、後勤保障等工作。
(二)人員構成情況
行政編制101人,實有人數92人;事業編制9人,實有人數8人。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2年度收、支總計5926.84萬元,比上年增加356.11萬元,增長6.39%。
(一)收入決算説明
2022年度本年收入合計5745萬元,比上年增加380.47萬元,增長7.09%,其中:財政撥款收入5374.57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3.55%;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事業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經營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其他收入370.43萬元,佔收入合計的6.45%。
(二)支出決算説明
2022年度本年支出合計5837.77萬元,比上年增加467.01萬元,增長8.7%,其中:基本支出4874.32萬元,佔支出合計的83.5%;項目支出963.45萬元,佔支出合計的16.5%;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經營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2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5477.3萬元,比上年增加219.62萬元,增長4.18%。主要原因:在職人數增加、落實國家調整機關事業工作人員工資標準和增加離退休費等有關政策。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2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5460.96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按大類):公共安全支出4795.48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87.81%;教育支出1.35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0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389.88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7.14%;衛生健康支出274.25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5.02%。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公共安全支出”(類)2022年度決算4795.48萬元,比2022年度年初預算增加191.07萬元,增長4.15%。其中:
“檢察”(款,下同)2022年度決算4795.48萬元,比2022年度年初預算增加191.07萬元,增長4.15%。主要原因:在職人數增加、落實國家調整機關事業工作人員工資標準和增加離退休費等有關政策。
2、“教育支出”(類)2022年度決算1.35萬元,比2022年度年初預算減少1.35萬元,下降50%。其中:
“進修及培訓”(款)2022年度決算1.35萬元,比2022年度年初預算減少1.35萬元,下降50%。主要原因:疫情影響,培訓減少。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2022年度決算389.88萬元,比2022年度年初預算減少4.82萬元,下降1.22%。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2022年度決算386.80萬元,比2022年度年初預算減少4.67萬元,下降1.19%。主要原因:根據實際離退休需求安排支出。
“撫恤”(款)2022年度決算3.08萬元,比2022年度年初預算減少0.15萬元,下降4.64%。主要原因:根據實際標準安排支出。
4、“衛生健康支出”(類)2022年度決算274.25萬元,比2022年度年初預算減少22萬元,下降7.43%。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2022年度決算274.25萬元,比2022年度年初預算減少22萬元,下降7.43%。主要原因:根據實際醫療保險需求安排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七、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22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4874.32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三公”經費包括本部門所屬1個行政單位、0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0個事業單位。2022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66.26萬元,比2022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73.62萬元減少7.36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2年度決算數0萬元,比2022年度年初預算數0萬元持平。
2.公務接待費。2022年度決算數0萬元,比2022年度年初預算數3萬元減少3萬元。主要原因:根據厲行節約要求,減少公務接待費支出。2022年度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單位及部門的業務招待。公務接待0批次,公務接待0人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22年度決算數66.26萬元,比2022年度年初預算數70.62萬元減少4.36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2年度決算數28.49萬元,比2022年度年初預算數30.34萬元減少1.85萬元。主要原因:根據實際購置車型支出,2022年度購置(更新)2輛,車均購置費14.25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2年度決算數37.77萬元,比2022年度年初預算數40.28萬元減少2.51萬元,主要原因:堅持勤儉節約的原則,嚴格車輛管理,壓縮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支出。2022年度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5萬元,公務用車維修15.93萬元,公務用車保險8.47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8.38萬元。2022年度公務用車保有量28輛,車均運作維護費1.35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22年度使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605.3萬元,比上年增加36.48萬元,增加原因:根據實際工作需要支出。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22年度政府採購支出總額243.85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82.01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161.84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233.06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95.57%,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232.56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95.37%。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2022年度車輛28台,512.11萬元;單位價值100萬元(含)以上的設備2台(套)。
五、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説明
2022年度政府購買服務決算258.44萬元。
六、專業名詞解釋
1.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2.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3.“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4.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5.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是規範財政支出管理和強化預算約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7.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組織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8.公共安全支出(類)檢察(款)行政運作(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9.公共安全支出(類)檢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10.公共安全支出(類)檢察(款)檢察監督(項): 反映檢察機關依法開展法律監督工作的支出,包括偵察監督、公訴、審判監督、執行監督、民事行政監督、公益訴訟、控告申訴等。
11.教育支出(類)進修及培訓(款)培訓支出(項):反映各部門安排的用於培訓的支出。
1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行政單位離退休(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1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1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實際繳納的職業年金支出。
1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撫恤(款)死亡撫恤(項):反映按規定用於烈士和犧牲、病故人員家屬的一次性和定期撫恤金、喪葬補助費以及烈士褒揚金。
16.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殘疾人事業(款)其他殘疾人事業支出(項):反映其他用於殘疾人事業方面的支出。
17.衛生健康支出(類)公共衛生(款)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項):反映用於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支出。
18.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紅軍老戰士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19.其他支出(類)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項):反映其他不能劃分到具體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項目。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部門整體績效評價報告(詳見附件)
二、項目支出績效評價報告(詳見附件)
三、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詳見附件)
四、中央對北京轉移支付預算執行情況績效自評報告
按照中央對地方轉移支付預算執行情況績效自評工作要求,我部門涉及的轉移支付不予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