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2022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十一、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二、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三、政府購買服務決算公開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22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1。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機構設置、職責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部門包括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本級1家行政單位。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單位性質是國家審判機關。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部門職責是通過審判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案件,懲罰犯罪,保障無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解決民事、行政糾紛,保護個人和組織的合法權益,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使職權,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秩序,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維護國家法治統一、尊嚴和權威,保障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的順利進行。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機構設置情況,根據機構編制文件有關規定,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經編制管理部門批復內設22個職能部門和政治部,包括立案庭、申訴審查庭、刑事審判第一、第二、第三庭、未成年人案件綜合審判庭、民事審判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庭、行政審判庭(賠償辦公室)、執行局、審判監督庭、審判管理辦公室、督促檢查辦公室、研究室、司法警察總隊、新聞宣傳辦公室、辦公室、司法行政裝備管理處、政治部、督察室、訴訟服務辦公室。
(二)人員構成情況
行政編制466人,實有人數418人;事業編制53人,實有人數37人。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2年度收、支總計49711.14萬元,比上年減少11686.64萬元,下降19.03%。
(一)收入決算説明
2022年度本年收入合計46895.25萬元,比上年減少11345.86萬元,下降19.48%,其中:財政撥款收入45974.75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8.04%;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事業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經營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其他收入920.5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1.96%。
收入決算
(二)支出決算説明
2022年度本年支出合計49032.34萬元,比上年減少4848.78萬元,下降9.00%,其中:基本支出29698.67萬元,佔支出合計的60.57%;項目支出19333.67萬元,佔支出合計的39.43%;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經營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
支出決算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2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48674.18萬元,比上年減少10088.98萬元,下降17.17%。主要原因:根據本年項目實施進展情況,相關項目本年進度款規模較上年降低。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2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48071.04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按大類):公共安全支出43561.81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90.62%; 教育支出2.70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0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825.57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5.88%;衛生健康支出1680.96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3.49%。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公共安全支出”(類)2022年度決算43561.81萬元,比2022年度年初預算增加2333.10萬元,增長5.66%。其中:
“法院”(款)2022年度決算43561.81萬元,比2022年度年初預算增加2333.10萬元,增長5.66%。主要原因:因人員晉級晉檔正常調資,人員經費有所增加;根據項目完成情況,年度執行中追加部分項目進度款。
2、“教育支出”(類)2022年度決算2.70萬元,比2022年度年初預算減少2.70萬元,下降50.00%。其中:
“進修及培訓”(款)2022年度決算2.70萬元,比2022年度年初預算減少2.70萬元,下降50.00%。主要原因:為落實政府過“緊日子”要求,嚴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剛性支出。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2022年度決算2825.57萬元,比2022年年初預算增加16.41萬元,增長0.58%。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2022年度決算2593.72萬元,比2022年年初預算減少84.56萬元,下降3.37%。主要原因:因人員變動,根據實際需求安排支出。
“撫恤”(款)2022年度決算231.85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減少68.15萬元,下降22.72%。主要原因:根據實際去世人員安排支出。
4、衛生健康支出”(類)2022年度決算1680.96萬元,比2022年年初預算減少53.23萬元,下降3.07%。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2022年度決算1680.96萬元,比2022年年初預算減少53.23萬元,下降3.07%。主要原因:因人員變動,根據實際醫療保險需求安排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本部門無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部門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
七、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22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29698.67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三公”經費包括本部門所屬1個行政單位、0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0個事業單位。2022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102.76萬元,比2022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836.13萬元減少733.37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2年度決算數0萬元,比2022年度年初預算數540.15萬元減少540.15萬元。主要原因:2022年受疫情影響,我院嚴格貫徹最高法院、市外辦傳達的中央文件精神,暫停申報、執行出訪任務。
2.公務接待費。2022年度決算數0.05萬元,比2022年度年初預算數28萬元減少27.95萬元。主要原因:根據中央及市政府有關“八項規定”要求,同時受疫情影響,本年度減少了招待費開支。2022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中央督導組公務用餐。公務接待1批次,公務接待13人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22年度決算數102.71萬元,比2022年度年初預算數267.98萬元減少165.27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2年度決算數17.98萬元,與2022年度年初預算數持平。2022年度更新1輛,車均購置費17.98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2年度決算數84.73萬元,比2022年度年初預算數250.00萬元減少165.27萬元,主要原因:加強車輛管理,同時受疫情影響,車輛出行減少。2022年度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24.39萬元,公務用車維修38.26萬元,公務用車保險18.21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3.87萬元。2022年度公務用車保有量102輛,車均運作維護費0.83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22年度使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4299.37萬元,比上年減少57.71萬元,減少原因:本着厲行節約的原則,進一步加強資金管理,年內車輛運維費、電費等較上年度有所減少。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22年度政府採購支出總額11056.41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3071.93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7984.48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7717.16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69.8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4721.16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42.70%。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2022年度車輛106台,2315.11萬元;單位價值100萬元(含)以上的設備3台(套)。2022本部門資産資訊表中車輛年末數106輛,根據《北京市機關事務管理局關於為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核定公務用車編制數的復函》(京機管函[2020]377號),核定我院車輛編制總數為102量,差異4輛,主要原因:我院以前年度4輛車的核銷手續2022年正在進行中,2023年1月完成了4輛公務用車的核銷手續,至此我院在2023年1月的車輛數與保有量相符。
五、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説明
2022年度政府購買服務決算7822.08萬元。
六、專業名詞解釋
1.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2.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3.“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4.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5.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是規範財政支出管理和強化預算約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7.公共安全支出(類)法院(款)行政運作(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8.公共安全支出(類)法院(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9.公共安全支出(類)法院(款)案件審判(項):反映人民法院對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案件審判活動的支出。
10.公共安全支出(類)法院(款)“兩庭”建設(項):反映人民法院審判用房、人民法庭用房、刑場建設維修和設備購置,以及審判庭安全監控設備購置及運作管理等支出。
11.公共安全支出(類)法院(款)其他法院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於法院方面的支出。
12.教育支出(類)進修及培訓(款)培訓支出(項):反映各部門安排的用於培訓的支出。
1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行政單位離退休(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1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1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實際繳納的職業年金支出。
16.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撫恤(款)死亡撫恤(項):反映按規定用於烈士和犧牲、病故人員家屬的一次性和定期撫恤金、喪葬補助費以及烈士褒揚金。
17.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紅軍老戰士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部門整體績效評價報告
詳見附件2。
二、項目支出績效評價報告
詳見附件2。
三、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
詳見附件2。
四、中央對北京轉移支付預算執行情況績效自評報告
本部門不涉及此部分內容。